黎平:“十条规范”匡正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2018-11-17 22:12周志光
当代贵州 2018年36期
关键词:黎平县黎平评先

为压实责任,匡正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黎平县从细微管理入手,制定十个方面的“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

黎平县出台了《黎平县党员干部日常文明行为十条规范》,从仪表整洁、积极工作、绿色上网等方面对党员干部的行为作了规范。既有正向激励,鼓励倡导全县党员干部树“标杆”、做“示范”;又有反向约束,为党员干部划定“不能为”的底线,拧紧“发条”、划出“禁区”。

此外,黎平县采取明察暗访、专项巡查、日常督查等形式强化监督,发现违反《十条规范》的行为,将在公开曝光栏和电视台对行为人进行曝光,并予以提醒谈话。《十条规范》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对问责整改不力、拒不执行并造成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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