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我国的荒漠化防治形势仍然相当严峻。甘肃民勤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曾经富饶的绿洲,在沙漠化肆虐之下,数十万农田被迫弃耕,数万人搬迁,废弃的村庄随处可见。即使在我们素来以为是粮仓的东北,沙漠化也不断逼近,以黑龙江为例,近20年来,全省土地沙化面积平均以每年4.5万亩的速度在扩大,全省现有潜在沙漠化面积近200万亩,每年因风沙危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1亿元。土地荒漠化成为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之一,防治荒漠化和沙化迫在眉睫。然而,沙漠化并非不能遏制,荒漠化并非不能治理。事在人为,于防沙治沙也同样如此。2017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进阜新市委会主委、阜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海淑兰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沙治沙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得到国家林业局的答复。答复中表示:将加强对严重沙化地区易地搬迁问题的指导;在不断完善草原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草原监理机构和草管员队伍建设,加大查处力度,有效促进草原保护;在植树造林中始终特别强调水分平衡和模式选择,要求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草有机结合;2016年,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在13个省(自治区)启动实施,提高了补助标准,扩大了实施范围;“十三五”以来,“京津冀风沙源区沙化土地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一批防沙治沙项目被列入“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我局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开展一批林业PPP项目的试点工作,加快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的步伐。
【提 案】
海淑兰
自2004年以来,我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连续3个监测期“双缩减”,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已经初步治理的区域生态系统仍很脆弱,成果巩固压力很大,极易逆转,尚未治理的沙地自然条件更差,治理难度更大,防沙治沙任务更艰巨。
1.人口压力大。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北方荒漠化地区人口总数已达4亿人。例如,新疆目前农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0 —400人,同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密度已不相上下。
2.人均耕地少,开垦宜林宜荒地现象普遍。沙区农村小开荒现象严重,既减少了实际林地面积,也易造成土地破坏。“小开荒”地块零散,涉及农户众多,形成时间久远,耕种时间较长,已成为事实“黑地”,存在争议,取证较难,清退工作十分困难。
3.沙区农民主要依赖农牧业,创收途径少。沙区耕地水分不充足,土地瘠薄,耕种产出少。沙区超载放牧现象严重,例如2014年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达20.6%,乱采乱挖屡禁不止。
4.水分消耗大。在内陆地区,河流补充少,地下水分主要来自降雨,但存在着水稻、阔叶乔木等高耗水农林业。例如,科尔沁沙地农区地下水近10年间下降了2.07米,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植物大量死亡。
5.对林业科研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用于林业现代技术手段的研发投入不足,林业示范基地建设发展缓慢,推广宣传人员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机会,现代林业新技术、新成果交流不够,林业科技人员收入低、人才流失严重。
6.治沙投入仍未能满足实际需要,多元化投资防沙治沙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例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三大重点工程2010年的投入为154.79亿元,即使平均到治理30万平方公里有沙化趋势的土地上,也仅仅为34元/亩。在防沙治沙的投入、税收减免、金融扶持、补助补偿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尚没有专门的政策,民间资本持币观望,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调动和保护。
1.控制沙区人口数量,减轻生态压力。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与“退人”结合起来,逐步将超过环境容量的农业富余人口迁移出来,转移到小城镇,实现多业并举,增加群众收入,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后反复的问题。
2.清理开荒地,避免反弹。治理乱开垦行为,使开荒地尽快还林还草。禁止间作,以防止还林过程中农户为长时间间作而故意弄死树,保证一次还林。同时,抓好避免反弹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3.减少高耗水农林业。科学限制水田开发,向农业耕作节水化方向发展。选育合适树种,增加针叶树、灌木的栽植。合理利用沙区资源,建设沙区灌木林、药材和牧草等基地,发展沙区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有条件的可以发展沙区旅游,实行集约经营。
4.严格管理牧业,多途径解决农牧区的贫困问题。推行草畜平衡及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在植被恢复困难地区推行牛羊圈养,利用农村剩余秸秆、牧草提供饲料,防止因过度放牧对生态脆弱草地造成新的破坏。对封禁保护区内的农牧民通过就近易地安置、转产安置,使其从事生态农业和现代畜牧业生产经营,就地转为封禁保护区管护人员等。
5.加大科研投入,做好基础性研究。建立健全防沙治沙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长久高效科技示范区,引进、培育沙区植物良种。延长林业科研周期,对效果好的成果缩减转化周期并探索建立小范围研究与投入机制。
6.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引入民间资本,实行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荒沙拍卖、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等治理方式,确认沙地土地治理权。建立长效投资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民间资金优势,有效解决农户参与少、管护治理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