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鄂温克旗委统战部
为切实摸清我旗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推进我旗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创新、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旗委统战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对我旗民族文化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成果汇报如下:
(一)民族文化事业稳步发展。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旗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人均约0.3平方米,每万人拥有的公共文化设施的建筑面积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全旗10个苏木乡镇全部建有综合文化站,建有率达100%,并有专职管理人员,设备齐全,已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功能要求。全旗城镇、社区文化活动室建有率达到100%,均达到文化部规定的标准,面积都在200平方米以上。全旗各苏木乡镇都有文体广电服务中心,面积都在300平方米以上。全旗44个嘎查都建有文化活动室,综合文化室均在400平方米以上,15个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室,建有2400多平方米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鄂温克民族博物馆现有馆藏文物千余件,其中一级文物10件,二级文物24件,三级文物27件。苏木乡镇博物馆建设异军突起,自2002年起,先后建起了锡尼河布利亚特博物馆、巴彦塔拉达斡尔民俗馆、巴彦嵯岗名人陈列馆、巴彦托海历史民俗陈列馆、厄鲁特博物馆、辉河博物馆等苏木乡镇级民俗博物馆。另有红花尔基森林博物馆等专题博物馆。鄂温克族自治旗也成为了自治区拥有苏木乡镇级博物馆最多的旗县。
(二)民族节庆活动丰富多彩。近年来,鄂温克旗持续开展了瑟宾节、冬季那达慕等重大节庆活动,集中展示了鄂温克民族文化,为促进鄂温克民族文化的挖掘、保护、继承和弘扬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瑟宾节是鄂温克民族的传统节日,是展示鄂温克族自治旗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窗口与平台。冬季那达慕是反映北方游牧民族冬季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为开发鄂温克旗冬季旅游资源、吸引各地商旅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瑟宾节和冬季那达慕已成为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整合包装苏木乡镇旅游产品,打造特色民族文化。“伊敏河之夏”展示了独具鄂温克地域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演出期间吸引近10万余名观众和游客踊跃观看;“牧民原生态演唱会”“彩虹广场夏日广场舞会”“民族民间广场舞大赛”“悠扬的锡尼河艺术节”“木库莲之声艺术节”“马文化节”“清澈的伊敏河艺术节”“牧民那达慕”以及“布里亚特传统婚礼”等群众文艺团体活动也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群众。
(三)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有序推进。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有序进行,全旗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巴彦乌拉古城、辉河水坝遗址、巴彦汗日本毒气实验场遗址)。其中,巴彦乌拉古城保护规划项目列入“蒙古族源与元朝帝陵综合研究项目”。全旗现有10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国家级2项、自治区级14项、市级42项;全旗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2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22名、呼伦贝尔市代表性传承人102名。鄂温克皮毛装饰技艺“太阳花”、布里亚特蒙古族服饰、鄂温克毛毡装饰技艺等20余项非遗保护项目参加了“非遗走进现代生活——全区非物质文化年货展”。传统体育游艺项目“鄂温克抢枢”“鄂温克鹿棋”已纳入鄂温克中小学校教材,纳入鄂温克瑟宾节、那达慕的传统比赛项目,并建立了相应的培训基地。搜集整理鄂温克叙事民歌,收集和编辑中小学生乡土音乐教材工作,逐步开展叙事民歌“尼玛罕”及民间艺人数据库的建立工作,目前已出版两部《鄂温克民歌一百首》。
(四)民族文化团体活动较为活跃,并成为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新生力量。旗乌兰牧骑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挖掘、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艺术,先后赴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秦皇岛、日本、俄罗斯和台湾等地区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年均演出100场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旗文联多次在呼伦贝尔市文学刊物《骏马》和《呼伦贝尔》蒙文刊物上推出蒙汉文作品专号,向广大读者展示了自治旗文学创作方面的成果。近几年还举办了全市“南达汗——鄂温克”蒙文诗歌创作朗诵比赛及“清澈的伊敏河”蒙文诗歌朗诵比赛。
(五)民族文化产业初见雏形。1.打造马文化产业。以草原马文化为核心特色,融入鄂温克旗草原游牧文化,构建起集旅游服务、农牧科普、商务休闲、草原运动和高端度假为一体的国家级马产业示范区、内蒙古马术休闲度假基地、呼伦贝尔草原旅游度假服务基地和鄂温克民俗文化体验基地。2.建设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旗委、旗政府投资1.8亿元建设的鄂温克旗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是呼伦贝尔市创业园“一园区、多基地”创业发展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全旗创业就业大格局的重要载体之一。创业园依托蒙元文化,汇集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及北方各民族的传统民俗文化,打造集民族文化创业孵化、民族文化挖掘和传承、民族文化教育和研究、民族文化体验、旅游度假为一体的民族文化创业孵化示范综合体。目前,创业园已入驻企业118家,直接就业人员达到1000余人。3.民族服饰绚烂多姿。民族服饰文化是民族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旗内先后成立了鄂温克族、布利亚特蒙古族、达斡尔族、厄鲁特蒙古族等服饰表演队,民族服饰逐渐成为展示我旗民族文化的新亮点。目前,仅创业园就有民族服饰加工店15家。4.民族手工艺品日益丰富。近几年,我旗的民族手工艺品发展较快,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吉祥三宝女主唱乌日娜为太阳花的宣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皮雕画和皮画制作精美,民族特色浓郁。手提包、五畜绳、毡制品、腰带、银器、刀具、马鞍等制品具有鲜明的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5.民族饮食业蓬勃兴起。以蒙餐为代表的民族饮食业快速发展,南屯牛排、辉河羊肉已成为呼伦贝尔地区叫得响的品牌。布里亚特包子、列巴、千层糕等产品大受欢迎。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蒙古族等民族奶制品生产作坊式达到上百家,并各具特色。
我旗虽然在发展民族文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对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扶持和投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一是一些部门对民族文化的重视程度不够,保护和发展意识不强。二是在民族文化发展方面缺乏具体规划和有力措施。三是对挖掘、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缺乏顶层设计,缺乏引导。四是对民间民族文化组织缺乏引导。五是历史欠账较多,文化方面的投入不足。
(二)民族文化基础设施落后,民族文化产品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民族文化设施不适应发展需求。旗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馆使用面积不足,功能结构不合理。二是为群众提供的民族文化精神产品较少。蒙古文图书数量不多,且多数为早期出版的图书。旗文化馆至今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旗电视台蒙古语、鄂温克语节目每天播出的时间少,内容也不够丰富。
(三)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滞后。一是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认识相对滞后。有些部门对文化产业发展重视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二是文化企业的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不高。具有民俗特色的文化产品没有形成品牌效应,还没有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和产品。三是社会融资不足。我旗文化企业规模小,注册资本少,因而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不强,社会融资较为困难。四是文化产业形式单一,开发力度不足。文化产业以传统工艺、草原文化、旅游景区为主,产业功能不完善。五是缺乏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懂专业、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明显不足,满足不了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六是传统手工艺后继乏人。沉下心来当学徒,专心制作手工艺品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传统手工艺后继乏人。七是民族手工艺品生产企业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民族手工艺品的产权意识不强,相互模仿、恶性竞争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民族文化与旅游经济的结合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旗旅游业虽然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但是还没形成以文化提升旅游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传承的局面。在旅游接待服务、产品展销、娱乐饮食方面,缺乏反映民族特色、民族风情和民族文化内涵的项目和产品。
(一)提高认识,增强民族文化自信。要提高对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认识,增强对民族文化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为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大民族文化的投入。一是在挖掘、搜集、整理、研究上要加大投入,采取有效的补助、扶持措施,保护好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项目;二是对民族传统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三是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大力倡导社会投资办文化。
(三)培育特色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业建设。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税费征收、资金贷款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积极为文化企业减负,同时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一是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国家关于非公经济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积极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二是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四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五是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旗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对创业园中处于起步阶段、没有稳定收益的小微文化企业,旗政府可适当延长房屋免费使用期限,减轻小微创业企业的压力,帮助其做大做强。在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上发挥商会、协会的引领作用,实现资源、信息、技术共享,实现小微文化企业抱团发展,增强小微文化企业的竞争力。
(四)提升和打造民族文化精品,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民族文化精品对传承民族文化、宣传民族文化和带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发展重点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产业为重点,完善产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是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设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选择一些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三是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着力培育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增强我旗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四是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加强原创性作品的创作,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五)积极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城镇建设融合发展。探索民族文化与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新途径,注重打造和培育民族文化旅游项目。一是充分利用鄂温克旗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人文资源,邀请有关专家对我旗丰富的文化与旅游资源进行筛选论证,确定一批特色鲜明、能较快形成品牌效应,对当前和未来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的旅游开发项目,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推动其向产业化发展。二是在旅游产品开发中有意识地挖掘、营造、体现、推介民族文化,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含量。把民族历史、民族风情、自然风光等旅游资源与文化资源结合起来,将草原文化、民族文化融入旅游之中,提升旅游的文化品位。三是适时建设鄂温克旗民族文化园,集中展示鄂温克族、布里亚特蒙古族、厄鲁特蒙古族、达斡尔族民俗文化,提升鄂温克旗旅游的整体形象和品位,促进我旗旅游业的提档升级。
(六)积极发挥民间民族文化社团的作用,加强对民族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和鼓励。一是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扶持民间民族文化社团开展活动,充分调动民间文化社团在挖掘、传承民族文化方面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对民族文化传承人特别是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的保护和鼓励。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对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做出贡献的传承项目和传承人,给予相应的补贴和奖励,鼓励和支持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保证传统民族文化项目后继有人。三是制定对民族文化原创作品的鼓励措施,促进民族文化艺术繁荣发展。
(七)强化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根据民族文化的发展需要,通过不同形式,加强对有关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二是根据民族文化的传承需要,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的培养,提高传承人的传承水平。三是强化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拓宽民族传统文化人才的培养渠道。举办各种民族文化传承培训班,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并定期聘请专家深入科局、苏木、乡镇指导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