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发放首笔公益诉讼举报奖金

2018-11-17 08:02李晓波
山东人大工作 2018年12期
关键词:滕州市案件线索王某

□李晓波

近日,在省、市检察院民行部门指导和见证下,滕州市检察院向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人王某发放了3000元奖金。这是《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枣庄市发放的首笔公益诉讼举报奖金。

2018年初,王某向滕州市检察院举报称,滕州市某制药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并提供了排污现场照片。滕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经查证属实后,依法向滕州市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由于该企业地处偏远农村且违法行为间断发生,跟踪监督工作存在困难,取证难度大。而王某居住在企业附近,比较容易发现企业的违法行为。为查明违法事实,承办人鼓励王某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反映企业的偷排行为。8月份,王某打电话称该企业又趁降雨偷排废水,气味刺鼻。承办人立即与专业检测人员赶往现场,通过拍照、录像、检测等方式锁定了该企业再次偷排工业废水的违法事实,为认定滕州环保局未按照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证据。目前,省检察院已经批准对该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滕州市检察院从小处切口,在点上发力,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奖励条件、奖励金额、奖金发放程序以及对线索举报奖励工作的监督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拨打电话、电子邮箱、滕州检察公益诉讼“掌上拍”小程序等多种方式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履行完诉前程序后,即可获得300元至1000元的现金奖励;线索特别重大的,经检察长批准,可获得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目前,另有4起举报线索的奖励工作正在审批中。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滕州市检察院勇于创新、大胆探索,自主研发公益诉讼手机“掌上拍”小程序,并将该《办法》与 “掌上拍”小程序、检察12309服务热线等面向社会推广、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参与度,成效显著。截至目前,通过手机“掌上拍”小程序反映的公益诉讼线索达50余条,来电来访反映线索30余条。今年以来,滕州市检察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法院判决1件,该《办法》的实施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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