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坚持把“三项机制”作为干部工作的指挥棒,嵌入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
一是动议同步酝酿。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换届后各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有针对性地进行综合研判,按照“三项机制”要求,掌握鼓励激励对象和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情况,分别提出激励提拔建议和组织调整建议,对运用“三项机制”调整人选在动议环节同步酝酿。
二是备案同步报批。按照《陕西省公务员任职备案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有关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人选向市委组织部备案时对运用“三项机制”提拔重用或调整的人员同步备案报批。
三是会议同步汇报。在县委常委会、县委全会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组织部门负责人对运用鼓励激励、能上能下机制调整的干部,逐人说明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和运用依据,确保考核研判结果与“三项机制”运用精准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