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当代贵州融媒体记者/张恒
贵州不断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创新,在全国率先设置环保法庭并推动公检法配套的环境资源专门机构实现全覆盖。图为清镇市环保法庭开庭。(贵州图片库供图)
“终于绿回来了!”站在息烽县小寨坝大鹰田堆场旁,当地村民感慨地说。这里曾经堆满了废弃的磷石膏,白花花一片,足有两三个足球场那么大。而现在,经过重新覆土之后绿茵再现。这得益于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
2017年3月28日,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2017年8月更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办结了全国首例省级人民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
涉及该案的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曾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处理工业废渣,却被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随意堆放,造成生态破坏。
“该案中我们做了创新性探索。因为省政府无法独立完成作为权益人的相关工作,于是省政府委托相关部门代表省政府来参与相关工作。”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罗光黔说。在生态保护法庭提供有关程序性法律问题的支持下,由省律师协会作为第三方,组织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并达成协议:两家公司提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案,经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修复并经修复效果评估。
作为全国首例,生态保护法庭在该案中磋商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概括性委托、第三方组织磋商、磋商协议公示等四个亮点成为“贵州经验”,备受全国关注。
事实上,自2007年成立以来,这个专门受理环境保护案件的“特殊”法庭,向环境违法行为频频“亮剑”,彰显了贵州“治污”决心的同时,为全国开展环境案件审判做出了多方面的探索。
2010年12月,贵阳一家造纸厂老板因为偷排污水被告上法庭,起诉方是远在北京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这也是中国第一起进入审判程序,并且环保组织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贵阳花溪一工地施工产生噪音导致临近养殖场蛋鸡大量死亡。为解决定损难题,法庭找到了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的高级畜牧师出庭作证,并结合养殖手册,给出定损模型,最终被告赔偿原告45万余元。
为了及时制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生态环保法庭还创设“诉前禁令”制度,将传统意义上的财产保全扩大到行为保全,避免“边诉讼边破坏”。此外,为了让“绿色判决”不落空,法庭还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如今,贵阳的多个县市区均与环保组织签订了合同,购买第三方监督服务。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环保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顺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努力为留住贵阳的绿水青山提供坚强的司法后盾与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贵阳市中院院长唐宏说。
生态保护法庭的设立,真正实现解决污染问题用法,监督污染治理靠法的良性法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