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慧
(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桂林 541006)
《巨人的陨落》是英国作家肯·福莱特的一部史实巨著。该作品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创作背景,描绘了一战期间来自社会不同阶层人物的经历。该小说长达1168页,打破了以往畅销小说均不超过500页的魔咒。自出版以来《巨人的陨落》受到各国读者的广泛欢迎,一举成为全球每三秒卖出一本,全球读者平均三个通宵看完的畅销读物。 该书自发行以来已被翻译成33种语言,其汉语译本于2016年4月由江苏凤凰文艺出本社出版。《巨人的陨落》一书的中文本译者为于大卫。于大卫曾成功地将肯·福莱特、阿瑟·克拉克、丹尼尔·席尔瓦、毛姆等外国名家的作品翻译成中文,介绍给中国的读者。但迄今为止学者们对译者于大卫所译的作品研究甚少。本文将以莫娜·贝克所提出的对等理论为基础,从语言、文化方面对于大卫所译的《巨人的陨落》进行浅析。
莫娜·贝克对等理论的提出是为了方便译者,而不是因为它有任何的理论地位。莫娜·贝克认为对等(equivalence)可以用来定义翻译本身,同时它也是翻译研究和核心内容。对等(equivalence)与翻译研究中所涉及的其他重要理论概念密切相关。实际上,对等(equivalence)存在的假设是讨论翻译界中大多数其他理论概念的先决条件。(莫娜·贝克,6)。在《换言之》一书中莫娜·贝克从语言的不同层面详细地讨论了对等概念在翻译中的应用,以及解决不同语言互译中可能产生的不对等的具体办法。译者在翻译文学作品时既要考虑到文化、语言差异,又要考虑到作品中的语境与背景,以期实现原著与译本最大程度上的对等,以达到不同语言读者心理感受上的对等与平衡。
在文学翻译中,字对字的完全直译虽然可以保证每个词的正确性,但有时英文原文中所包含的隐藏含义不能够被明确表达出来,这便可能造成原文内涵的缺失。为保留原文特色,同时确保目标读者能够从译文中理解原著作者所要表达的含义,莫娜·贝克提出可以采用直译加注释的方法来弥补源语与目标语之间的不对等。例如:
(1) He was known as Dai Union.A lot of men were called Dai, pronounced‘die’,short for David,or Dafydd in Welsh.
‘他被人称作“戴同盟”。很多男人都叫“戴”,跟“死”字同音。在威尔士,人们把“大卫”和“戴维德”简称为戴。’
在本句中,译者将“die”直译为“死”,对于有一定英文知识背景的目标读者来说,可以从前文中提到的“戴”联想到英语中同音词“die”,即“死”的意思。而对于没有英语知识背景的目标读者来说,若不对译文中提到的“死”加以解释,会使上下文不连贯,也会让目标读者感觉到不知所云。因此译者于大卫在直译“死”一词后,在该词处添加注释。一方面展现出原文作者语言运用之妙,同时也解释清楚了原文所表达的意思。
由于英语使用者与汉语使用者之间存在文化差异,生活环境差异。在英汉表达中,对数量、距离、时间的表达方式也存在差别,这便造成了两种语言词汇表达间的不对等现象。莫娜·贝克在《换言之》一书中提出了8中解决词汇不对等的翻译策略,分别是:上义词取代、中性词取代、文化词替代、借词/借用外来语加注释、使用与原文相关词汇意译、使用与原文不相关词汇意译、省略源语、图解说明。在《巨人的陨落》一书中,译者采用了文化词替代的方式来解决中英文距离表达方式不对等的问题。如:
(2) Ethel lived and worked at Ty Gwyn, the vast home of Earl Fitzherbert, a mile awayup the mountain.
‘艾瑟尔在泰-格温工作,也住在那儿,那是菲茨赫伯特伯爵的大宅,在三里外的山上。’
在原文中“a mile”是指1英里。1英里约等于3.218里。英里为英语国家常用的距离计量单位,而里为国内所常用的距离表达方式。考虑到对大多数目标读者来说,英里的概念较为模糊,译者在这里将一英里转换为大约三里的距离。通过文化词的替代,译文更符合目标读者的视野期待。更容易让读者掌握原著中所构造的空间感。
(3) Some mines were cold but Aberowen was a hot pit, and the men worked in underwear and boots, or in the coarse linen shorts they called bannickers.Everyone wore a padded cap, all the time, because tunnel roofs were low and it was easy to bang your head.
‘有些煤矿很冷,但阿伯罗温的是热井,男人们工作时只穿内衣和靴子,或者粗麻布短裤,大家带棉垫帽子,一直都戴,因为隧道的顶部很低,很容易撞到脑袋。’
原文中的“bannickers”是指一种粗麻布短裤。但这种短裤的专有名称可能只有在阿伯罗温矿井工作的工人们才熟知。在英汉大辞典中(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中没有对应“bannickers”的中文解释。根据上下文语境,目标语读者可以清晰地知道“bannickers”指的是什么。因此没必要刻意地去探求它所对应的名字。在不影响行文流畅、通顺的前提下译者在此处选择了省略的翻译策略。莫娜·贝克在《换言之》一书中也提到如果源语文本中某一特殊词汇的含义在翻译中不会对译文行文流畅性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译者可以避免用冗长的解释来分散读者的注意力。应对该类词汇省略的翻译策略更为有效(莫娜·贝克, 2011: 42)。
在将未标记的源语言搭配翻译成目标语的过程中,译者在保留与源搭配相关的含义的同时,旨在寻找能够与源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等的目标语言中典型的搭配来表达原文含义。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因为翻译过程中译者通常要在典型搭配和准确含义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莫娜·贝克表示,在将源语翻译成目标语的过程者,目标语言中最可接受搭配通常会涉及一些意义上的变化。译者会尽可能将这种意义上的变化降低到最小,但可以说在给定的上下文中这种细微的意义变化不是特别重要(莫娜·贝克,2011:60)。例:
(4) Billy stood up.“Going down the street,”he announced.He left the house by the front door.“Going down the street” was a family euphemism:it meant going to the toilets, which stood halfway down Wellington Row.
‘比利站了起来。“上街。”他宣布说。他从房子的前面出去。“上街”是家里通用的委婉语,意思是上厕所。’
在原文中“going down the street”的直译是“沿着街走”。在原文中,原著作者紧接着解释了这句俚语的实际含义为上厕所的意思。译者于大卫在翻译此短语时,将一个延续性动作“沿着街走”稍作改动,变为一个动作的开始“上街”。这与该委婉语的实际意义“上厕所”更为贴切。都体现出了“上”这个起始动作。同时“上街”在汉语中单独成句比“沿着街走”更为顺畅,更加符合中国读者的语言习惯。
虽然英语和汉语都属于主谓宾结构的语言,但在时态、单复数以及语态等方面的表达上仍存在很大差异。
与汉语不同,在英语语言中,名词和动词有单、复数之分。数量概念属于语法范畴,通常要通过为名词添加后缀来实现,且动词要与主语数量单位保持一致。
(5) Maldwyn Morgan was a tall man in a black suit.There was no coal dust on his cuffs.His pink cheeks were free of stubble, which meant he mustshave every day.
‘马尔德温·摩根个头高大,穿着一身黑色外套,袖口上纤尘不染。他粉红的脸颊上看不出一点胡茬儿,想必他每天都要刮胡子。’
在将一种有单复数之分的语言翻译成另一种不区分单复数的语言时。译者通常有两种选择:一是省略与数字相关信息,二是利用词汇重新编码源语言信息。(莫娜·贝克, 2011:97)。在翻译该段落时,译者于大卫结合了莫娜·贝克所提到的两种翻译策略。前半句中于大卫省略了“a tall man”中的“a”,而添加了汉语数量单位“一身”来表达“in a black suit”。两种策略的结合使译文顺畅而不冗余。若在目标语中同时使用数量词“一个”(高大的男人)和“一身”(黑色外套)则会使译文带有生硬感,不符合目标语读者的语言习惯。在后半句中“cuffs”, “cheeks”均为复数。但译者选择再以文中省略源文本所显示出的数量。这是因为在汉语中“衣袖”,“脸颊”的成对出现是约定俗成的,除非有所特指,无须赘述。
另外,本例句中,源语时态为一般过去时,而译者的译文中则没有表示过去时间的词汇。这是因为英语语言习惯通过改变动词的形式来表示时间信息。然而汉语中的时态通常是通过添加时间状语来表达,而不是改变动词的形式。并且在多数情况下,汉语可以通过上下文语境来推断时间,无需特意指示。 因此,在处理源文本中时间信息的一种方法是省略它。
在翻译文学作品时,理解单词的意义固然重要,但面对不同语言间词义、词语搭配以及语法等方面的不对等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不同的策略来处理翻译实践中的不同问题。在于大卫所译的《巨人的陨落》一书中译者不仅在实现源语与目标语对等上下了功夫,更重要的是他很好地处理了两种语言间的不对等现象,使目标文本更具可读性。好的译文也是《巨人的陨落》一书能够在中国广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