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瑶/东北石油大学
党风廉政责任”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口的领导成员和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已有的划分方式和方法,其所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理性、道义、法律、社会、角色、能力等类别。作为我们研究对象所涉及的"党风廉政责任"则主要是是属于角色责任和法律责任的范畴。
“机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通常指的是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后来,人们将它引入政治、法律、管理等领域。其根本目的是解释一个工作系统中,各要素之间为实现工作系统这一功能,产生的相互联系及相互作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方式也包含在其中。“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就是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各相关责任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工作方式。“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概念不同于“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相关要素是相对静止,只有通过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立,它们之间才能发生关系,实现互动。同时,党风廉政责任制度是党风廉政责任机制运行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内容。对于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又必然细化为具体的制度安排。
“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即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各相关责任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工作方式。从静态的角度去理解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内在逻辑关系,即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结构。它是指存在于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各主体的相互关系。任何党风廉政责任主体都不是独立的个体,任何党风廉政责任主体要履行其职责都离不开其他党风廉政责任主体的支持和配合。没有分工与协调,任何主体的责任都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
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程序不能用单纯孤立、片面的角度去观察,从运行过程来看,应从动态的角度理解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内在逻辑,并逐步认识到其内部机制存在的逻辑关系。这就是指,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各主体之间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使得责任的健全、履行、监督直至追究环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循环环系统。这个系统的有效运作可有效保障廉洁政治,并能够切实落实追惩机制。
首先,党风廉政建设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支柱,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今天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风险”。作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加强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建设是强化党的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完善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建设有利于净化党员队伍,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其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之间相互联系且相互作用。这种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产生的功能并非将各主体的功能进行简单相加,而是经过优化整合后,作为统一各构成要素的有机系统的整体功能而发挥出来。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强调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的关注,旨在通过理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关系,探索调动各责任主体共同参与且相互配合的可能,以建立起各个相关责任主体之间的有效配合的具有灵活性的长效机制。因此,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立对优化国家治理结构,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着中华民族的未来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当今时代,政府作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主导力量,任何公民的生活都不可避免的要与政府打交道,加强廉政建设,营造公正廉明的政治氛围,建立廉洁高效的政治、法律制度,培养廉洁奉公的政府官员是党和政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前提。可以说,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建设的根本目标。加强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设,根本上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
“供应链治理”是以协调供应链成员目标冲突,维护供应链持续、稳定运行为目的,在治理环境的影响下,通过经济契约的联结与社会关系的嵌入所构成的供应链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制度安排,并借由一系列治理机制的设计实现供应链成员之间关系安排的持续互动过程。学术界关于供应链治理的研究基本上是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的。一是从交易特征的角度,强调不同的交易特征对供应链治理模式的影响。二是从主体要素的角度。这些研究强调供应链成员所持有的资源与能力对供应链治理结构选择的影响。三是从环境和结构的角度,这些研究强调对供应链所处的社会环境和供应链结构特征的关注。他们认为核心企业的中心性和供应链的密度是影响供应链治理的重要因素。
供应链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用户联结起来,其最终目的在于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是供应链治理的根本目标。但是,供应链松散性特征和决策者的有限理性使得供应链各个参与主体之间会产生目标冲突和机会主义行为,进而影响供应链的稳定和产出。因此,为了实现为用户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治理目标就必须协调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供应链成员的利益诉求,提升供应链的整体价值是供应链进行治理的首要目标。供应链是一种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供应链成员之间不存在行政关系,因此,不考虑成员个体利益的合作是不存在的。供应链治理必须要考虑到供应链成员的个体利益,尤其是核心成员的利益诉求。维护供应链成员作为个体合理的利益,提升供应链成员尤其是核心成员的竞争力又是供应链治理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是供应链治理的又一重要目标。
实施供应链治理措施的的一个首要环节便是对于供应链治理结构的选择。供应链成员之间的连接方式及形态有所区别,供应链结构便也可划分为单链、树杈、多链、和网络这四种基本形式。所谓单链式,就是在这一供应环节中,资源自身自上而下顺序流动,在供应链上的企业及客户之间形成了一个单链的顺序环节。树杈式便是资源集于一点,又一个供应商流转向下游企业和客户的供应方式。至于多链式和网络式,便是多个供应商,多个企业,多个下游客户,互相交错,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形成的较为复杂的供应网络。但在多链式供应链中往往有一个企业居于核心地位。
党风廉政责任机制”是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各相关责任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工作方式。党风廉政责任机制与以协调成员目标冲突,维护供应链持续、稳定运行为目的的供应链治理在理念上具有趋同性,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立就是要协调党风廉政建设的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党风廉政建设各责任主体实现良性互动。首先,从主体构成的角度看,二者都强调多元主体协同的理念。供应链成员之间由于资源与能力互补,因此可以通过信息、技术、资金、人员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产生协同效应。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各相关主体之间也是责任共担,相互配合的关系。其次,从作用方式的角度看,二者都把“协调”作为核心理念。供应链治理不是供应链管理,它是通过协调的方式以获得供应链成员间利益的调和与均衡。党风廉政责任机制也并非党政系统内部的层级责任下派,而是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合作。此外,从研究视角看,二者都强调对主体结构的构成,主体间的交易行为和外部环境的关注。交易、结构和环境这三个属性是二者研究和分析的共同关注点。
实施供应链治理措施的的一个首要环节便是对于供应链治理结构的选择。供应链成员之间的连接方式及形态有所区别,供应链结构便也可划分为单链、树杈、多链、和网络这四种基本形式。首先,从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程序角度看,包括明确和健全责任、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追究四个环节在内的党风廉政责任机制构成了一个单链式的循环系统,与产品、服务、资金和信息在往上游和下游的流动过程中,由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组成的单一链条式供应链治理结构十分相似。其次,从明确和健全责任到责任履行的环节看,明确和健全责任往往需要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需要来自各个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汇集一点形成完整的制度和政策,向下传导,逐级落实。这与多个供应商供应一个节点的同时,沿着供应链的供应方向,供应物流最终集约到一个节点形成的树杈式供应链治理结构具有相似性。责任监督到责任追究的过程也是如此,责任监督往往是来自党内,社会组织,公民多方面的。这些监督通过举报,舆论等方式反映给党或行政、司法系统,进行责任追究。再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的各项事业建设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设也不例外。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设切不可忽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静态结构与由一家核心企业,及上下游诸多不同规模、等级的关联组织形成的多链式供应链治理结构异曲同工。
供应链治理与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建设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首先,从根本目标上看,供应链作为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联结在一起的网链模式,其最终是对用户负责的。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是供应链治理的根本目标。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设最终也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切实为人民群众负责是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建设的根本目标所在。其次,从首要目标上看,供应链进行治理的首要目标在于协调供应链成员的利益诉求,提升供应链的整体价值。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设就是为了协调党风廉政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调动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的积极性,以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落实。最后,维护供应链成员作为个体合理的利益,提升供应链成员尤其是核心成员的竞争力又是供应链治理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是供应链治理的重要目标。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设也是中国共产党面对“四大考验”,抵御“四大风险”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渴望通过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建设来促进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以增强执政能力。所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目标。供应链治理与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建设在根本目标上都保持着为“用户”的取向;都把协调相关主体关系作为首要目标;都将提升成员尤其是核心成员的竞争力作为重要的目标追求。因此,可以说供应链治理与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建设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参考文献:
[1]李维安,李勇建,石丹.供应链治理理论研究:概念、内涵与规范性分析框架[J].南开管理评论,2016(01).
[2]王影,张纯.供应链治理模式及其演化[J].中国流通经济,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