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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在苏格拉底被起诉之后,他与尤息弗罗在法院门口相遇,尤息弗罗来法院是为了告发自己的父亲杀害了自己家的一个雇工。虽然有些人认为尤息弗罗状告自己的父亲这件事是不虔诚的,但是尤息弗罗对自己的做法非常有信心,认为自己懂得什么是虔诚及什么是不虔诚。尤息弗罗给虔诚下了一个定义,他认为被诸神喜爱的事物就是虔诚的,不被诸神喜爱的事物就是不虔诚的。但苏格拉底与他产生分歧,并向他纠正一个神灵喜爱但另一个神灵却不喜爱,一件事情之所以被神灵喜爱是因为本身这件事就是虔诚的,而不是反过来。
苏格拉底因为信仰不虔诚而被控告,他的不虔诚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不信城邦的神,引进新的神灵”。学者布瑞克豪斯和斯密斯认为苏格拉底是哲学的殉道者,柏拉图的一些著作,例如《申辩篇》、《欧绪弗洛篇》等,其中有一些对话可以证明苏格拉底是虔诚的。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可以适当的从神的命令和个人的理性能力两方面理解苏格拉底的虔诚。以他的观点看来,苏格拉底实际上的最终评判标准是理性的神圣命令。在苏格拉底的哲学使命和智慧的密切关联中,重新认识“虔诚”,这对于今天我们重新认识苏格拉底的哲学智慧是有意义的。
对于希腊人来说,神灵的存在高于人,但他们同时也会受到更高价值概念的制约。神性在人性之上且神灵并不能超越命运的控制。在当时,苏格拉底和众人一样相信神的力量是大于自然界力量的。就如他在《斐多篇》里所说的那样:“我的意思是这些梦就像运动场上的观众在鼓励赛跑运动员那样敦促我继续做我已经在做的事,也就是说,实施这些技艺,因为我正在实践的哲学是各种技艺中最伟大的。”苏格拉底本人的“断定”在对神谕真意的理解过程中至关重要。
在西方古代史中,街头演说哲学家苏格拉底被法律判处死刑。他们的死既悲壮又动人。苏格拉底的朋友们并不满意判决结果,他们决定借助苏格拉底越狱却遭到了他的拒绝。苏格拉底认为判决一旦到达便已经生效,他认为他没有权利躲避制裁。他借助雅典法律说:“如果我们(指雅典法律)想要处死你,并坚信这样做是公正的,难道你以为你有特权反对你的国家和法律吗?你以为你可以尽力摧毁你的国家及其法律来作为报复吗?”苏格拉底无法接受逃避刑法,他坚信法律的神圣性,如果不遵守则是法律的叛徒。他继续说:“你将要离开这个世界,但你并不是我们法律的错误的牺牲品,而是你的同胞们的错误的牺牲品;如果你以不光彩的方式逃离这个地方,以冤报冤,以罪还罪,破坏与我们订立的契约,伤害了你最不应伤害的——你自己、你的朋友、你的国家以及我们的法律;—那么,你生前将遭到我们的憎恨,死后当那个世界的法律知道你企图伤害我们——他们的兄弟,他们也就不会友好地对待你。”苏格拉底拒绝朋友们的建议,他捍卫了自己的信仰,他为这种信仰殉情而死。
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当时苏格拉底越狱成功后会怎样?当然,作为一个悲剧性的历史人物,其传奇色彩会大打折扣。但会更让我们明白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使我们从乱象中遵守规律,人人都遵守便能创造出一种和谐。在法律社会中,一个人应为他所做的违反法律的事情得到裁决,这是法律的神圣。这种神圣使苏格拉底与法律产生契约。如我们之前所说的,苏格拉底绝不背叛。而这种法律上的情感和信仰,使苏格拉底走向死亡。
在苏格拉底的理念中,如果城邦的法律不公正,你就不必遵从,但是如果你违反法律则必须接受惩罚。在此理念下苏格拉底也这样做了,他感到有一种义务让他十分自觉接受了死刑,而这种义务正是服从城邦的合法权威和城邦法律。苏格拉底在临终前仍向朋友们讨论哲学问题。在行刑时间到来时,他安详喝下毒酒,饮鸠而亡,并用自己的生命哲学报答了祖国城邦,终年69岁。
苏格拉底是一个讲求个人德性的哲学家,又是一个极具社会责任感的公民。他的肉身虽然消亡,但他的精神却传承了下来。哲学家策勒尔这样赞颂道:“苏格拉底之死是他的事业的伟大的凯歌,是他一生无尚的成功,是哲学和这位哲学家的礼赞。”
在当今社会中,社会秩序的稳定需要我们共同维护。而认同和重视社会主义先进道德观念对于新伦理精神有重大意义。苏格拉底是其中优秀的一员,他用自己的信仰构建了一个新的伦理秩序、一个更强大的精神世界,推动了社会文明的转型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