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300387
狄仁杰是我国唐朝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大家对于狄仁杰的了解更多是通过影视剧,而真实历史上的狄仁杰的确在担任大理丞时执法不阿,处理了大量案件。但这只是他政治生涯中短暂的一个剪影,狄仁杰在将近五十年的政治生涯里起起伏伏,可谓是李唐与武周时代交替的见证者和亲历者。
通过狄仁杰仕途官职的变换,我们也可以发现初唐时期政治制度的一些特点。唐朝在政治制度上承袭了隋代的三省六部制,并且将其不断完善,在地方行政系统上也有所发展。笔者旨在通过对于狄仁杰履历的分析,来浅析唐玄宗以前初唐的官制制度以及行政体制上的特点。
狄仁杰出生于贞观四年的一个官宦世家。“祖孝绪,贞观中尚书左丞;父知逊,夔州长吏。”少时的狄仁杰随父亲宦游四方,积累了不少知识。在27岁那年,狄仁杰通过明经考试,任汴州判佐,他也迈出了步入官场的第一步。判佐又称判司,是从七品以下的官吏。是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等曹参军事的统称,分掌本州各种具体行政事务,是个较为低阶的官吏。
然而,狄仁杰步入官场还没有多久,就遭到了他人的诬告。不过恰逢当时的工部尚书阎立本十分赏识狄仁杰,称赞他为“海曲之明珠,东南之遗宝”,推荐他成为了并州都督府法曹。法曹参军隶属于六曹参军之一,位属正七品上,唐制法曹参军设置两员,掌管司法刑狱。狄仁杰在并州任上执法严明,政平讼理,他经手的案子从不积压,因此他也受到了同僚和百姓的赞誉,当时的并州长史蔺仁基赞其曰;“狄公之贤,北斗以南,一人而已。”
从狄仁杰初入官场的经历我们不难看出,唐代非常重视地方政治的发展,行政、司法事务都设置了专门的人员。对于官员的遴选也是十分谨慎,通常都是通过科举选拔。当时地方行政体系十分完备,这也为日后我国地方政治体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上元二年,狄仁杰因为政绩优异,进京担任大理丞。这是他首次充任京官,也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大理寺是当时国家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虽然大理寺丞地位不高,仅为从六品上,但是却是十分重要的职位。按照唐制,大理寺共设“正、丞、主簿、狱丞、司直、评事、监”七职。狄仁杰在这一职位上做出了骄人的成就,“周岁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无冤诉者。”
后来,当时的武卫大将军权善才误伐了太宗昭陵的树木,获罪当斩。但是狄仁杰却当面上表反对,据理力争,不仅使权善才免除了死罪,还使得高宗对狄仁杰大为赏识,授予狄仁杰侍御史之职。侍御史隶属于御史台,在唐代负责监察官员是否有受贿、渎职的行为,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弹劾官员。在狄仁杰上任之后,他接连弹劾倒了当朝的权贵司农卿韦弘机与左司郎中王本立。此事震动朝野,人们对狄仁杰再一次刮目相看。
狄仁杰初入京师为官主要是在大理寺与御史台进行司法、监察工作,这也是让狄仁杰家喻户晓的原因。唐代沿袭了隋代的司法体制,在中央设立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作为司法机构,其下再设立部门进行审判、监察,这也为后代的司法体系奠定基础。
在狄仁杰担任侍御史期间,唐朝与吐蕃发生了大规模的战争,由于战略失误,唐朝大败而归。此时的关中各州由于战事,情况极为不稳定,于是高宗派遣狄仁杰巡视岐州。狄仁杰到任后,安抚百姓,顺利的完成了使命。因此在返京后不久,高宗就将其升为度支郎中。度支郎中,是户部度支司之长官。度支司是国家的最高财政主管机构,掌管政府的预算开支,地位十分重要。
然而在狄仁杰担任度支郎中期间,唐朝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弘道元年,高宗病故,此时真正的大权早已掌握在武则天手中。在武则天掌权后,狄仁杰被外派地方,任宁州刺史,虽然刺史的品秩比度支郎中高,权任却轻。在当地,狄仁杰妥善处理了不同民族的纠纷问题,采取了“抚和戎夏”的政策,“人得欢心”。于是在当时巡查陇右的监察御史郭翰的推荐下,狄仁杰再度被征召入京,任冬官侍郎。
冬官是当时工部的别称,光宅元年由武则天改名为冬官。冬官侍郎从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但是狄仁杰在入京仅一年光景后,再次外派地方,于垂拱四年二月前往山东赈济灾民。六月,任江南道巡抚大使,前往江南巡视。返回洛阳后,升为文昌右丞。文昌右丞也是武则天所改名,原为尚书右丞,狄仁杰的官位再度提升。仅仅三个月后,狄仁杰第三次调离中央,任豫州刺史。后来因为反对官军统帅张光辅滥杀无辜而被诬告以下犯上,贬为复州刺史。
虽然被贬,但是狄仁杰的才干并不会被中央所忽视。一年过后,狄仁杰出任洛州司马,为下一步复出返回中央做铺垫。唐代司马官阶很低,基本属于闲职,大多都是被贬的京官担任。
在狄仁杰还在洛州担任司马时,武则天已经掌握了实际大权,在废掉睿宗后正式登基,成为了前无古人的女皇帝。在称帝后,武则天诛杀了一批朝中不满自己的官员。为了充实中枢决策机构的力量,武则天于天授二年提升狄仁杰为地官侍郎、判尚书、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地官即原先的户部,地官侍郎掌管稽核版籍、赋役征收等会计、统计工作。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周时将中书省改为凤阁、门下省改为鸾台,负责朝中大事。狄仁杰也第一次拜为宰相,与李昭德等人共为丞相。
然而武周时期大兴酷吏政治,好景不长,狄仁杰即被当时的酷吏来俊臣诬构下狱。入狱后狄仁杰之子狄光远替父申诉,使狄仁杰免于一死。但是出狱后的狄仁杰也被贬为彭泽县令。在彭泽期间狄仁杰为官兢兢业业,深得当地百姓爱戴,“邑人为其置生词”。
万岁通天元年,契丹叛乱,攻陷冀州,狄仁杰受命出任魏州刺史,到任后阻止了契丹的进犯。转年六月,调任河北安抚使,安抚使是唐代派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的大臣。狄仁杰与楼师德、武懿宗分赴各地抚慰百姓。不久,狄仁杰就调任幽州都督,负责当地生产军备事宜。同年十月,狄仁杰再登相位,此时的狄仁杰已经68岁,已步入政治生涯末期,在转年再次出任河北道安抚大使,稳定了当时的局势。久视元年,71岁的狄仁杰病故于洛阳。武则天“为之举哀,废朝三日”,由此可见狄仁杰在当时朝堂作用之大。
狄仁杰两次拜相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他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在崇尚酷吏统治的武周时期,狄仁杰刚正不阿,史书记载”仁杰好面引廷争,太后每屈意从之”。正是由于狄仁杰秉公执法才少了许多冤假错案,他的行为也缓和了较为激烈的武氏集团与李唐集团的矛盾。可以说,狄仁杰是武则天时期难得的贤良之相。
从狄仁杰两次拜相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唐朝的丞相制度有许多特点。首先,当时实行“多宰相制”,不设宰相之名,由三省长官即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共掌宰相之权。当时与狄仁杰共为宰相的有楼师德、张柬之、武承嗣等人。其次,狄仁杰所担任的“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中“平章”意为评议辨别,引申为断决处理。受此衔者,是唐代非中书令,门下侍中而又实际担任宰相者。在唐后期,以“同平章事”命名的几乎就是执行宰相之权了。
狄仁杰在其将近五十年的为官生涯中可谓是起起伏伏,既在地方担任小吏又在中央担任过宰相,既任职过大理寺、御史台这样的司法监察机构,也曾供职于六部。可以说狄仁杰的政治生命十分多彩,也反映了初唐政治制度的一些特点。
首先,从狄仁杰担任大理寺、御史台官员并接连弹劾当朝大臣我们可以看出,初唐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监督、监察机制及相应的政策,推进君臣、大臣之间相互谏诤,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这种监察体制也为后代所沿用。其次,狄仁杰在地方担任官员的经历说明了初唐时期十分重视地方官员的选拔和任用,正是由于地方吏治较为清明,保障百姓生活安康,才使得边疆四周相应安宁,这也缓和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最后,就是上文笔者所提到的宰相制度,这种制度为初唐时期国力得到极大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君臣一心共同治国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笔者认为,初唐的政治体制是十分成功的,相对于中国历史上王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不断斗争,矛盾不断激化的历史规律,初唐的体制无论是官职制度还是行政体系都有着先进之处。这种体制不仅为当时唐朝社会、经济以及文化走向鼎盛时期提供了政治上的保障,也对日后历朝历代的政治制度有所影响,为日后我国政治体制不断完善打下了基础,可谓是影响深远。
注释
1、【五代】刘昫等 《旧唐书》卷八十九《狄仁杰传》 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2、【五代】刘昫等 《旧唐书》卷八十九《狄仁杰传》 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3、【宋】欧阳修等 《新唐书.》卷一一五《狄仁杰传》 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4、【唐】杜佑《通典》卷第十五《选举三》 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
5、【唐】杜佑:《通典》卷第十九《职官志一》, 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
6、【五代】刘昫等 :《旧唐书》卷八十九《狄仁杰传》 ,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7、叶哲明: 《唐初治国特色及中西海洋海交开拓》,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8、【五代】刘昫等 :《旧唐书》卷八十九 《狄仁杰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9、【宋】欧阳修等 :《新唐书.》卷五十一 志三十六《百官一》, 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10、【宋】欧阳修等 《新唐书.》卷一一五《狄仁杰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11、【五代】刘昫等 《旧唐书》卷八十九 《狄仁杰传》 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12、【宋】司马光等 《资治通鉴》卷二零八 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版
13、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14、【英】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第24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