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
016年5月,某县的赵某在工作时手指受损,经法院调解,赵某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赵某放弃评残请求,用人单位也依调解书给了赵某相关补偿。现在赵某想反悔,打算评残,赵某能否再就此事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案情释解】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赵某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调解书已经生效并实际履行完毕,应当受到调解书的约束,所以,赵某不能再反悔。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如果赵某有证据证明该份调解书是被迫签署的或者调解书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申请再审。
(法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