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帅
【摘 要】 文章概述了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现状,分析了大学生规则意识欠缺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培育对策:学校要加强规则教育,并且与学科教育相结合;学校与家长要注重隐性教育,潜移默化地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大学生自身要加强规则意识培养。
【关键词】 大学生;规则意识;培育对策
规则是现代社会有序发展的基石,主要是指建立在正当性理念价值上的、在社会生活中规范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法律。[1]规则意识则是当代公民最基本的素质之一,是指个体对规则的认知、认同、服从和自觉遵守的信念。规则意识可以作为一系列有意识的心理活动,其包含知、情、意、行四个内在转化过程:对规则的认知,是形成规则意识的基础,指的是有规可循;规则意识中的情感是在执行具体规则时的态度倾向,是能否认同并遵守规则的“催化剂”;意志在规则意识中起到主导的作用,是指在遵守规则过程中排除各种困难障碍的毅力;而行则是指人们在规则意识地指导下表现出来的长期、稳定的行为倾向,是检验规则意识是否形成的外在标准。总的来说,规则意识就是对规则客观实在的反映。
一、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现状
大学生的规则意识主要是指大学生对法律、道德规范、校规校纪以及班级制度的认知、认同、遵守和信仰。[1]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高校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提升,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随之增加,因而大学生群体的规则意识状况对于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水平有重要影响。在接受了系统的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之后,进入高校的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素养,并且目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不断加强,因此大学生对规则有较清晰的认知和一定的价值认同。但是大学生在遵守规则方面还存在欠缺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不同规则的认知程度和遵守自觉性存在差异
一般来说,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内容讲解是新生入学教育重要内容之一,大学生对于这些内容要求较为熟悉,了解其制定背景、遵守规则和评价标准。但在遵守规则方面,大学生对一般法律法规有较强的遵守意愿,能够较好地遵守;而对于其他规则如校规校纪的遵守就会有选择地对待,依据不同情况做出是否遵守的决定。这显示了目前大学生在遵守不同规则时的意愿、意志及行为倾向存在明显不同,有时会考虑不同规则背后的利益和处罚程度。
2、对规则知行不一甚至知行背离
目前部分大学生对规则的认知水平较高,但是缺乏在实践中的执行能力。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班会教育和讲座等途径,大学生在理论上对于规则有正确的意识和价值判断,普遍承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观点;而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却存在破坏规则和无视、蔑视规则的行为。甚至有学生提出“只要有人违反规则时,我就可以违反”、“实现了自己的利益,偶尔不遵守规则也无妨”的观点。这充分表明,大学生在实践中遵守规则意愿和倾向低于其对规则的认知,如果长此以往,最终不可避免地造成大学生对于规则的践行远远落后于其认知水平,规则意识严重下降。
3、对他人和自己遵守规则的评价出现“双重标准”
大学生在较高的规则认知水平上能够作为旁观者较为客观的评价他人的行为,但是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很难客观地评价其自身的行为。[2]这就表明,当大学生在评价自己和他人是否遵守规则时存在不同的标准:对他人,严格按照规则本身进行评价,并且对于他人违反规则的行为表示担忧和不满;而对自己放宽要求,选择性忽视自己的不当行为,对自己遵守规则的情况比较满意。这种“双重标准”导致大学生无法正确认识到自身规则意识方面的不足,对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造成障碍。
二、大学生规则意识欠缺的成因
目前,大学生规则意识欠缺这一状况在各高校中普遍存在,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人情世故和人治观念的消极影响在当今社会尚有留存,即便是大学生,其对法律意识、契约精神仍没有上升到崇敬的程度。而且与相对固定的乡土社会相比,社会转型期的流动性较大,这又就造成了传统的道德约束力又相对下降。[3]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社会上不守规则行为的种类和数量必然增多,并且有些破坏规则行为的成本较低,又容易满足自身的利益。高校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环境,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就不可避免地受这些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这就直接造成了其主观上对规则价值的判断偏差,影响规则意识的形成。
2、学校和家庭规则教育的缺失
学校和家庭对于学生规则的教育缺失存在于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两个方面。目前入学的大学生在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中主要面临的是学习成绩考核,因而在学校和家庭教育中往往忽视了以规则意识为主要内容的思想素质教育。学生在进入大学后,由于错误观念的影响仍惯性地注重知识技能的学习而轻视思想政治教育。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之高校的思政教育形式和内容相对枯燥、尚需提升,也就不足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显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缺失就导致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缺少必要基础。
当我们在对学生进行规则教育时,主要指的是理论上的指导,这就忽视了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隐性教育。高校中,个别教师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举止不合教师规范等破坏规则的行为;在家庭中,个别家长存在不信守诺言、言行不一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教师和家长作为学生最信赖的人,其破坏规则行为导致的知行背离必然对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造成巨大冲击,隐性教育的缺失会很大程度上破坏学生规则意识形成的基石。
3、大学生自身素质缺陷
社会影响和规则教育仅仅是大学生规则意识形成的外部影响,但内因是影响事物发展的根源,最终决定大学生规则意识程度的主要是大学生自身素质。高等教育正在由精英化向大众化发展,更多的学生能够通过高考进入不同层次的高校,但是高考并不涉及道德品質的考试。个别自身素质不高的学生在大学仍然我行我素,不能自觉提升自身修养,对规则更是无应有的崇敬和信仰。目前高校中的大学生已经是 “90后”,其个性更加突出,有较强的自主意识。而且其中部分学生在家庭中生活娇惯,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缺乏集体意识和责任感。在部分学生更多会认为规则是对他们的束缚,而并未考虑到规则实际的作用和意义。
三、培育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对策
大学生虽然在规则意识方面尚有欠缺,但是大学生主流情况较好。并且其文化素质较高,同时进行了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校规校纪等规则方面的理论学习,这就为进一步培育大学生规则意识奠定了基础。
1、学校要加强规则教育,并且与学科教育相结合
高校要从培养学生学会做人的高度重视规则意识的教育。在入学教育时,辅导员不仅要讲明校规校纪具体内容,更要使学生明白其作用和意义,这样有助于学生主动接受。高校思政部要利用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为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和普及法制教育,也要创新教学方式,通过公选课、道德讲堂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律教育。在学科教育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注重知识与技能的讲授,同时也要将规则意识教育融入到课堂教学中。[4]例如,在工学学科中,各种工程条例规范就是学生参加工作后不可逾越的规则,要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2、学校与家长要注重隐性教育,潜移默化地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
無论自学校还是家庭中,对于规则意识而言隐性教育都是不可或缺的教育形式。在学校中,教师要注意自身素质,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要先成为规则的遵守者和示范者,才能够成为规则意识的教育者。[5]具体而言,任课教师要严格课堂考勤以及时制止旷课和早退的学生;在课堂测评和考试评价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不因其他事情干扰评价的客观性;学生工作人员在制定班级班规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鼓励大家共同参与规则的制定,建立学生对规则的信任感;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不偏袒徇私,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教师榜样。教师遵守规则的行为必将为学生规则意识的培育产生潜在的积极影响。
在家庭生活中,家长不仅要改变过分溺爱孩子的培养方式,更要以身作则做好规则的践行者。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首先家长要做到知行合一,比如要按程序办事,要信守承诺而不背信弃义,要踏实工作而不投机取巧……家长的一言一行都无时无刻影响着孩子,使孩子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规则的重要性,强化其规则意识。
3、大学生自身要加强规则意识培养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而内因才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因此,提升大学生自身的品质素养才是增强其规则意识的关键。社会规则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社会成员间的契约,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的一员,更要注意处理好保持个性特征与遵守社会规则之间的关系,自觉做到在规则允许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意愿,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规则的约束。[6]而且,大学生更要了解各种规则的背景和意义,认识到正是由于规则的存在才能够使社会中的事物有序发展。规则为大学生参与社会竞争提供了一个公正的平台,这样才能使大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因此,作为当代大学生要有责任担当,认识、遵守、崇敬规则,并且通过自身的带动作用,使更多人增强规则意识,为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唐晓阳.当代大学生规则意识培育[D].郑州:郑州大学,2016.
[2] 周晶.大学生规则意识现状及教育对策研究 [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4.
[3][6] 付利凯.大学生规则意识培育研究[J].理论观察,2016(3)134-135.
[4] 贾新华.当代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缺失与培育[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30(3)30-32.
[5] 苟艳.大学生规则意识培育研究策[D].四川:四川师范大学,2014.
【作者简介】
黄 帅(1990.3—)男,河北景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德州学院医药与护理学院辅导员,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