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议·八佾第三

2018-11-13 15:14评论萧然
赤水源 2018年3期
关键词:论语孔子

评论 萧然

3.1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我们中国人做学问,常常在一些细枝末节上过不去。比如“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他们批评的是孔子在这里维护社会的等级性,振振有词,义愤填膺,仿佛不这样,就不是一个纯粹的马克思主义者。事实上,孔子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他的意思是强调一种社会秩序。没有哪一个社会不向往和谐,但和谐的社会必须有规范的秩序。原始社会有原始社会的秩序,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秩序,资本主义社会有资本主义社会的秩序,社会主义社会也有社会主义社会的秩序。我们不能因为孔子生活在春秋时期,就说孔子具有强烈的阶级意识;我们也要承认,孔子是有阶级观念的。而孔子的思想,自有其精神内核所在,这是超越社会形态而共存于人类的善念之中。“八佾”是礼乐,适用于周天子祭祀祖庙之场合,也因周公功高于天,周文王感念而特许诸侯

鲁君用于祭祀周公。按照规定,诸侯只能使用六佾,卿大夫只能适用四佾。孔子之所以发出“是可忍,孰不可忍也”的愤怒指责,是因为季氏本是卿大夫,却用了天子当用之八佾,这是何等的嚣张狂妄!礼的重要性就在于它能使社会差等有序(哪一种社会没有差等呢?)。礼本于心,心在于诚,心不诚则秩序乱,和谐无所依。我们人类(人类仅只是生物类别的一种),很多时候在乎的是阶级特权和阶级威风,而不把自己置身于人(具有社会价值的高等动物)的行列,所以紧盯着针尖的那一点光芒,不惜刺伤自己,也蜇疼别人,真是可悲。我赞同李炳南教授的告诫,“学儒必须敦伦尽分,始能希圣希贤。否则所学不实,于人于己,皆有害而无益。”

3.2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雍》是古时赞歌之一种,用于天子祭祀完毕撤馔时演唱,其中有一句“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意思是“辅佐祭祀的有诸侯之君主,周天子面容严肃而亲和”。承接上章之意,上下和谐有序,举国安定团结跃入眼前,可以想见彼时一派和乐之状。孔子批评的是,先是季氏一家“八佾舞于庭”,现在已经发展到了“三家者以《雍》彻”,局势无法控制,秩序破坏殆尽,礼仪荡然无存。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大夫称家)把持朝政,三家乱则全国乱,孔子既忧且怒。忧者,心目中完美的周朝社会制度竟然被践踏到了如此的地步;怒者,三家不过大夫,却无视礼仪肆意妄为,全然没有半点当政者的责任。我们可以还原孔子当时的景状:他深沉地指着虚空中,说“三家真是不像话了,举行家祭凭什么要以《雍》这首天子用的曲子来结尾呢!”言之浅,责之深,这是不安分子无法体会到的。唯恐天下不乱者,或者企图从乱中获得利益者,一定要拿等级说事,当向上的途径是有通道可行的,我不知道等级有什么坏处,其一;其二,稳定的结构,有利于大家提升幸福感,此之幸福,难道仅是天子可得的吗?后学者,不要从电视剧中获取伪常识,以为古时候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其实千百年来,唯有真诚心对百姓的,百姓才会紧紧跟随,而此,周之时蔚为可观,其中,主要依靠周公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礼仪制度,作为周公的封地,鲁国自然保有并长存周公之遗风。事实上,三家之乱,既乱其祖,也乱其心,更乱于民。有的人用“否定之否定规律”来批评孔子,“子张问十世可知也”章,孔子曾说过“其或继周者”,“继周”说明孔子没有咬紧牙巴骨维护周朝的意思,只不过不想看到刻意的人为的特别是出于私心的破坏而已。

3.3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孔子说,一个人内心没有仁德,有礼又能怎样呢?一个人内心没有仁德,有乐又能怎样呢?孔子的千古拷问,到如今也没有几个人能答得上来。因为我们见得最多的是,一个人寡廉鲜耻,照样正襟危坐,照样谦谦君子。这就让我对古人为什么看不起唱戏的豁然释怀了,——做戏,哪里需要内心的真诚呢?孔子在这里两次提到“人而不仁”,我们可以想象孔先生呼天抢地般的悲痛已经绝望到了什么程度!分别提到“如礼何”“如乐何”,可见当时礼乐不过是作秀的手段罢了。礼,是仁的基础;乐,是辅仁的工具。礼乐的背后,是巍巍乎高哉的仁。什么是仁?我觉得台湾学者傅佩荣的解释最为精当,仁就是内心的真诚。扪心自问,打躬作揖,我们有内心的真诚吗?孔子问过,“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反对形式主义了。今日的教育,言必要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待人接物要彬彬有礼,我们忽视了仁心的养成而只注重手段的培养,尤其是一些民办机构,把基础教育、素质教育办成表演学习,而以表演获得别人的称赞,我想这只不过是营销策略、商业手段。真正内心的真诚是一种沉稳和沉稳之下的触点,是一种看不见的感动而我们又能感知它,是一种没有鲜花和掌声的赏心悦目,是一种微微笑时闪动着的泪花。孔子一生都在追求,可它是人类的终极目标,过去、现在和未来,它就在我们左右,我们没有抓住它。

3.4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礼是一种社会规范,其目的是让社会群体有依可循,不至于一片纷乱毫无头绪。但说白了,礼只是一种载体,一种形式,既然是形式,那就可以做出繁多花样,流于表面了。一切载体,所载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称之为“本”。鲁人林放问礼之本,朱熹认为林放“见世之为礼者,专事繁文,则疑其本之不在是也,故以为问。”(《论语集注》)钱穆说,“礼本于人心之仁。”(《论语新解》)仁是一个理想的抽象概念,体现在什么地方,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说到“礼”,孔子答之以“与其奢也,宁俭”。“奢”就是繁文缛节太过,这是做给活人看的;“俭”就是礼节不足,但内心真诚朴实。孔子之意,乃“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论语·雍也》),迫不得已而取其次,孔子取“野”,“野”毕竟是真实的。孔子进一步说,“丧,与其易也,宁戚。”丧礼是礼中的大礼,如何办好丧礼,孔子说“与其整治完备,不如内心哀戚”。“易”,因其意义众多,故注解纷纭。但我取“整治”的意思,重点在治,就是完备,也表现为礼数周到无缺。李炳南译之为“和易”,即和顺而有条理,勉强可取;李零译之为“平淡处之,不当回事”,不对;最不可取的翻译是赵又春的,他说“必是指心情轻松、愉快”,这不合常理,也不是当时的常态。孔子说“本”,按人之常情,丧礼当哀,“戚”才是丧礼之本。因为整治完备,也还是形式上的,形式服务于本质,内心哀伤才是真诚的表现。真诚才有仁,有仁才有礼。孔子的思想,万事惟诚。诚是本质中的本质,核心中的核心。如果“诚”是锦,则“礼”是花,有诚之礼,才是锦上添花。不然,惟诚而已。

3.5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一、夷狄虽处四方,无礼乐教化,但尊重君长;不似华夏诸国,犯上作乱,目无君长。二、孔子曾有打算“乘桴浮于海”而“居九夷”,可见自无排外之意,若以“夷狄之有君,反不及诸夏之无君”来看,是不妥的。三、礼乐伦常应该是社会之本,而非来自教化之功,无父无君犯上作乱者,舍本逐末,偏离正道,谈何仁政?这三个理由,可窥见孔子感叹时世,礼崩乐坏,伤怀不已。“道不行,已知之矣。”

3.6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鲁国承继周公礼仪传统,按理说,更应该拥有文明的光环,然而,鲁国僭礼的行为一再发生,不得不令孔子愤怒而又无奈。季氏这回高调到要朝祭泰山去了。由内向外张扬,居心何在?“旅”,祭名。泰山,山名。古时天子可祭天下名山,诸侯可祭封域内的名山。泰山,周天子可祭,鲁君和齐君可祭,而季氏,不过一卿大夫,按规矩,无祭祀名山大川之资格。但季氏却这样做了。时冉有为季氏家臣,应该可以谏阻季氏的非礼行为。孔子之所问,冉有之所答,说明冉有可以“救”而不能“救”的原因,乃季氏僭礼已成常态。当习惯成自然,倘若是好的,可喜可贺;倘若不好,走得越远,回头越难,迷失的可能性越大,最后的结局不言而明。但这不是我关心的。我关心的是,孔子此举深意何在?也就是通过此之“一隅”,我们能举哪“三隅反”呢?一是告诉冉有,为人首先要知礼,为臣也要会谏政。二是批评季氏肆意破坏社会规矩,其心不诚,非为天下苍生,到了“弗能救”的地步,危险之境地已经不远了。三是以己心推人心,以人事言鬼神之道,说明僭礼行为乃人神共愤;向不可知推进,加重警告的意味,希望加深敬畏的效果。读李炳南教授解,“孔子感叹之后,不说季氏,而说泰山。圣人言语如此温和。”(《论语讲要》)避开当权者不谈,其实孔子是在保全自己;批评一个不知礼的人,言语一定要小心,——季氏连天子都不放在眼里,哪里会怕一个无权无势的孔子呢。

3.7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连续说了鲁国三家的几种僭礼行为之后,紧接着指出几种僭礼行为的本质在“争”,争权夺利而已。在孔子看来,真正的君子是无所争的,一是内心平淡冲和,二是自己本身就是光。倘若一定要说“争”,那也是竞技,目的无非相互切磋共同提高,使之趋于完善。“子曰:君子无所争,”以“君子”作为主语,反衬季氏之所为,非君子的行为,季氏即非君子。“君子无所争”是孔子的文化理想,但无“争”不成现实,孔子的意思是,即使有所争,也应该有良好的目的和恰当的行为。“必也射乎!”《论语》中的“必也”句式,是迫不得已、一定要这样、退而求其次的意思;一定要争,那就比赛射箭吧!我们理解《论语》,不妨作些扩张解释,“射”除了基本的射箭之外,我们引申一下,就是做一件事,一定要有明确的目的、蓄势待发的张力和勇往直前的坚决。回到文本中,射是手段,交流学习才是目的,礼是必不可少的表现形式。礼在射箭比赛中是什么?就是“揖让而升,下而饮”。“揖让而升”是尊重对手,“下而饮”是切磋之后的愉悦。可以套用曾子的一句话,这叫“以争会友,以友辅仁”。我欣赏孔子这种“不争之长进”“争而不失礼”的态度。“不争”是因为不刻意为之争也要努力上进,此之谓“为己”;“争”是为了找出自己的不足、发现别人的长处进而取长补短,此之也谓“为己”。“为己”是先安自己的心,再定天下的扰。在孔子的“理想国”中,上下国泰民安,社会和谐稳定,纵有之“争”,“其争也君子”。我想,这是孔子的原则。有原则就有例外,就有“以不变应万变”的准备。原则用之于常态;“以不变应万变”就是要警惕一种思想,即宋襄公之仁,自己滥用而使“礼”不得当;做好一种准备,就是“秀才遇到兵”,对不讲理者礼无用,无用即不用礼,不礼之教更胜于礼。

3.8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上章言“争而不失礼”,这是君子的行为。那么,礼有什么作用呢?子夏问诗起目,继之以礼,深得孔子之意,礼之用便在其中。子夏所问“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见于《诗经·卫风·硕人》,而“素以为绚兮”不见经传,故以为逸诗。我赞同赵又春的观点,他以为“素以为绚兮”是他人对“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理解,而子夏不知这评论是什么意思,所以才问“何谓也”。我赞同的理由是:从句式上看,“素以为绚兮”明显不同于“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从语义上看,“素以为绚兮”下承“绘事后素”。“绘事后素”的理解,一是先彩绘后以白色勾边,一是在白色的底子上绘画,我取后者,“素”就是打底的白色,这符合生活习惯,古代也不会舍简驭繁。本章之重点在子夏之悟“礼后乎”。既然有“后”,必有所“先”。我们读《论语》,就是要把这些没有说出的地方给它不足完整,方能形成清晰的印象。朱熹认为,“礼必以忠信为质,犹绘事必以粉素为先。”(《论语集注》)“先”即“质”,这是对的;不恰当的是“以忠信为质”,就显得狭隘了些,我想,只要是良善的品质,就是好底子。孔子的意思,用今天的一个成语来概括,就是“锦上添花”。良善的品质犹“锦”,礼仪行为如“花”,这是好中又好,使一个人更像一个人的意思。我想,这是人类自觉剥离于其他动物的责任担当。反观我们今天的社会,我们却用动物性、本性来做理由,甚至不惜为某事开托。本性有好坏,即使是好的本性,完善它也是人之为人所应该的。子夏曰“礼后乎”,符合孔子“举一隅能以三隅反”的教学期望,因此孔子给予子夏“起予者商也”的最高奖励肯定,而“始可与言诗已矣”的“诗”,代表了文化,就是后天之修饰,如前所说之“礼”、之“绘事”、之“美目”、之“巧笑”。

3.9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礼”这个东西,在古时候,特别是先秦以前,是和“法”不分家的。即使后来分了家,以礼入法,寓法于礼,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今日亦然。所以孔子之礼,重在规范社会秩序,这不是法律的功能吗?所以以西方的标准来说中国古代没有法治观念,实在是大错而特错了。礼法属于人文的范畴,中国人进行文化的时候,西方还是一片一片的蒙昧。我这样说的意思,并不是要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恰恰相反,是要进行深刻的反思。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加上周,三代之礼,孔子能一一言说出来,而“礼”的祭祀国,则把它弄丢了,至于亡国之事,只能“恨其不幸怒其不争”了。当然,孔子之所以“能言之”,是因为“所损益可知也”。古代社会发展缓慢,“损益”变化不大,且有迹可循,“能言之”于孔子这样的有心人来说,不足为奇。但是今天,发展飞速,即使有足够多的“文献”,但鱼目混珠,杂乱无章,所“征之”者何?何况“拿来”之后,对于像“礼”这种古老的东西,已“弃之如敝履”了。中国文化讲“兼容并蓄”,曾经一度令我们自豪,但是今日所兼所容所并所蓄,都是些什么呀!我们不妨睁大了眼睛看看!

3.10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要理解这一章,需要弄清楚两个问题:何为“禘”?为什么孔子“不欲观之矣”?钱穆认为“禘”分两种,一是“旧天子之丧,新天子奉其神主入庙,必先大祭于太庙”;一是“每五年一大祭,为常祭中之大者”,“然则此章之祭,乃之五年之禘祭。”(《论语新解》)不论是哪种“禘”,用李零的话说,“这些仪节都不合于礼”,孔子则曰“非礼勿视”。不合于礼的原因也有两方面,一是杨伯峻认为,禘祭之礼“只有天子才能举行。不过周成王曾因为周公旦对周朝有过莫大的功勋,特许他举行禘祭。以后鲁国之君都沿此惯例,‘僭’用这一禘礼。”一是李炳南引皇、刑二《疏》,“(鲁)僖公与闵公皆是庄公之子。僖为庶子而年长,闵嫡而幼。庄公薨,闵立为君,僖为臣。闵薨,僖立为君。至僖公薨,列神主时,鲁之宗人夏父弗忌,佞僖公之子文公,将僖公神主升在闵公神主之上,是为逆祀。”两种行为都是“非礼”之举。那么孔子为什么又要到“自既灌而往者”才“不欲观之矣”呢?“灌”就是第一次敬酒,“而往者”即自此以后。赵又春的猜测有其合理性,“他是应邀参加的,为了表示不满,甚或抗议,就中途退场。”怎么来理解呢?正如“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 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论语·八佾》)来是一种尊重,是一种礼节的表现;也正如孔子在《春秋》中讥“逆祀”之微言大义一样,孔子之退,乃微行大节,用行动表明态度。有时候我在想,都说中国人的气节是由中国的文化人保存的,其实不然,文化人太宽泛了,不如缩小为“儒者”。气节是一种有尊严地活着的表现,而不是后来乱七八糟的“贞烈牌坊”等等。有人之所以批判传统文化,乃是以矛头指向后来的错误进而全盘否定。实际上,中国文化的源头在先秦诸子百家,你读过吗?

3.11 或问禘之说。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

孔子说“不知也”,总让我想起鲁迅说“从来如此”“原来如此”的话,既有不满,也有愤恨,更是无可奈何。面对三家之乱,孔子内心里压抑着一股无名怒火。“不欲观”之后,有人求教“禘之说”,孔子答之“不知也”,通解有二,一则不想回答,源于对三家之乱的不满;一则不愿回答,源于对逆祀之忌讳。但孔子还是说出了至关重要的一句:“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承上章之意,说明禘礼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性:禘礼乃天子之祭礼;禘礼乃治国之核心。礼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关键在于让人心服。成王特许可用禘祭祭周公,鲁国可婉拒,而鲁国非但没拒绝,还承袭僭礼享用,如何让人心服?诸侯如此,卿大夫更是肆无忌惮,“八佾舞于庭”“旅泰山”,只求一己私欲而置礼不顾,社会何来稳定?“之于天下也”是治其国的意思,古往今来,善治国者无非国泰民安,何其难也哉?但孔子说,懂得禘礼,就能治国,治国之思路犹如掌上之纹路清晰明白,治国之手段犹如掌握之容易。虽嫌夸张,但我们要明白孔子之指向,正如朱熹之所说,“先王报本追远之意,莫深于禘。”(《论语集注》)用时下的话说,“报本”乃不忘初心,“追远”才方得始终。一个人说话做事,一要站得住,二要站得起。我想,孔子说“禘”说“之于天下也”,大抵是这个意思。

3.12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在古代,祭祀既是一种宗教仪式,更是一种政治活动,用以维持国家的延续,也用以凝聚人心的团结。因此,祭祀既讲究形式,更讲究内在本质,即内心的诚敬。对本章,常规的理解是,把“祭如在”译为“祭祀祖先如同祖先就在眼前”,也有译为“鬼”的,古语中的“鬼”,就是死去的先人。朱熹、钱穆、杨伯峻等人,皆是如此理解。但这样理解,似乎也不对。一般说“祭”,若非特指,自然指祭祀祖先,其实孔子也是这个意思,至少字面如此。但字面之下,还有另一层意思,那才是孔子要表达的意思。李零解读本章时说,“我理解,‘祭如在’是泛言祭什么就好像什么在眼前,并不确指是神是鬼,下文递进,才强调‘祭神如神在’。”(《丧家狗》)李零说到了边上,但没说到点子上。我认为,“泛言”是对的,但孔子的重点是“如在”,很显然,若非特指,自然指祭祀者本人“在”,这是从祭祀主体的角度上讲的。有主体就有客体。“祭神如神在”便是站在祭祀客体的角度讲了。祭祀时,我们所祭的对象虽然不存在于现实中,但也要当如真实存在一般。何以要如此感知?李炳南教授用了一个很恰当的词:“竭诚”。孔子少言鬼神。但不可知的并不一定不存在,既然它在我们不可知的地方存在着,那么形式上的祭祀又欺骗谁呢?只有当主体的“我”和祭祀对象的“鬼神”都“如在”,心意才能有效地交流,缺一都无法沟通。赵又春说得好,祭祀,“是人与自己的心灵的对话”(《论语真义》)。因此孔子才会说“吾不与祭如不祭”。关于这最后一句,我也赞同赵又春的理解,“‘我不与’的‘与’字是‘赞同’的意思,但它的宾语不是单个‘祭’字,而是‘祭如不祭’。”根据上文的客观记述,“与”便应该是孔子所要表达的一种态度。“祭如不祭”说的就是强调内心的真诚,反对形式上的虚假。这样,记述者的记述,和孔子的言说,才是统一一致的。

3.13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在这一章,孔子把非礼的祭祀说成是“媚”,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借周之后人、卫国大夫,一个叫贾的人所问:“‘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您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奥”是正屋之西南角,主神之位;“灶”是厨房,灶神之位。这句话的意思是,与其向主神献媚,不如讨好灶神。这是当时的俗话,王孙贾不是不知这句话的言下之意,他故意向孔子提问,通说有两解,一是告诉孔子,接近卫灵公,不如接近卫灵公之夫人南子;一是接近南子,不如接近我“王孙贾”本人。“宁”的用意,不管是“媚”于谁,自然是后者能给孔子带来好处。历史真相,无法还原,会意即可。我们要在乎的是孔子的回答。“不然”的“然”,指“媚于奥”或“媚于灶”,前面加个“不”字,即否定“媚”这一手段,又否定“奥”“灶”这一对象。在孔子看来,一个正直的人,一定会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哪里用得着媚俗于世。“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媚”是人事的手段,“天”是内心的所指,是超越人事的存在。日本汉学家伊藤仁斋说,“天之道,直而已矣。”所谓直,就是我的本性、使用的手段和预期的目的是相一致的,朱熹谓之“天理”。一个人不走正道,而处处耍机心,得逞于一时,能得逞于一世吗?孔子说“无所祷也”,再一个“无”字,连卑下的“祷”也否定了,就是到那时即使求救于上天,上天也帮不上你,日本人称之为“天谴论”。南怀瑾说,“自助天助,神是建立在自己的心中。”(《论语别裁》)心外求物,必为物所累。一个人想要什么、欲做什么,一定要心中先有尊崇和敬畏,以“天谴”斥“媚”之不当,具有现实的警醒意义。

3.14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面对礼坏乐崩的局面,孔子在指斥的同时,也在思考着解决的办法。未来怎么发展,因素太多,不好说出个所以然,但历史一定有可以借鉴的地方。周公当年制礼成乐,不就是吸收夏、商之礼乐成果,择其善者、改其不善者而集大成的吗?因此,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郁郁乎”是繁盛兴旺状,“文”是礼乐文明的光彩。这是周朝初期的盛况,春秋时代也还是周朝一统天下,但诸侯争霸,早就不把天子放在眼里了。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谁不把谁放在眼里似乎是无所谓的,这叫个体的觉醒,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进步;但于一个国家而言,不放在眼里就意味着局面的混乱,百姓生活的不安定,这是孔子不愿意见到的。孔子希望见到的是,虞芮争地,见周谦让有礼而退这样的事实,也即《大学》所谓“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很不幸,孔子所见者,乃“一人贪戾,一国作乱”。礼,已经不是遮羞布了;羞,已经赤裸裸暴露于人前。赤裸裸暴露还显得理所当然。这样的国之风尚,只会把百姓引入水深火热之中。对于“敏而好古”的孔子,回望周初,无疑于在黑暗中发现了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所以发出了“吾从周”的呼唤。“吾从周”从什么?首先是“郁郁乎文哉”的完备的礼乐制度。李炳南说,“郁郁二字自然包含礼的本质与条文,两者兼备,而相平衡”(《论语讲要》),因此其次是自上而下的礼仪谦让精神,和由此形成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至于一些人把孔子称之为复古主义者,我想这是别有用心的。复古不复古,关键看能否把社会带到一条正规上来。

3.15 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周公制礼定乐,为周朝的国家规范奠定了基础。作为鲁国的始封君,周公之庙一定备藏一套相对于别国而言完整的礼仪示范。作为“知礼”的孔子,所知来自于所学,是否如此,尚需印证。印证平日所学之礼的地方,莫过于“太庙”。然而以“知礼”闻名的孔子,“每事问”却招来了“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的责难。“或人”的质疑,也符合人之常情,出名之人,自然要承受更多的期望,当别人的期望与自己的表现有差距的时候,应当有容人的雅量,毕竟要让一个人真正地完全了解一个人,那是绝对做不到的。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做过鄹邑的大夫,孔子即被呼为“鄹人之子”,语含鄙视。其时,后来的注解家们认为是孔子初仕鲁之时,权且如此。新手入职,有名望,无威望,受到老同事的打压也是常有的事。关键在于孔子的处理,不温不火而言之曰:“是礼也。”“是”指代“入太庙,每事问”。按钱穆的理解,“也”是“邪”之通假,全句是反问语气,表示对鲁国上下僭礼的讥刺,用以警醒时人有所省悟。按照《论语》的编排逻辑,上文言“吾从周”,之下应该有所表示,此又反问,语气逆转,似乎不妥。但是按照朱熹的解释,“孔子言是礼者,敬慎之至,乃所以为礼也。”(《论语集注》)回首孔子言礼之损益,和“与其奢也,宁俭”(3.4)之“礼之本”,似也没有必要如此繁复,而且违反“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2.17)的态度。那么,此处之“是礼也”是什么意思呢?我想,这是孔子表达对周朝礼乐文化的尊重,倘若所学不对,即行即改。其实讥刺也好,敬慎也罢,在编排者的眼中,不过是为了回应上文的“吾从周”而已。对孔子来说,“吾从周”者,就是遵从和坚守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而正好,“太庙”即周公庙。一语和两意(孔子之心意和编者之执意),不亦是天意么!

3.16 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战国之前,战争以车战为主,武器以弓箭为主。战争中的射箭,不仅要射中敌人,还要贯穿皮革,使之丧失作战能力,以取得压倒性胜利。周朝建立之后,战争的可能性一段时期将趋于无,据《乐记》载:“武王克商,散军郊射,而贯革之射息。”意思就是,天下已经太平了,用不着杀伤力那么大的射法。每一个朝代建立之初,社会都是缓和稳定的,但随着时间的推进,矛盾自然会慢慢产生,于是争战又变成了一种可能。孔子时代,人心紊乱,机心重重,置礼仪不顾,以武力说话,君不君,臣不臣,局面一片混乱。崇尚西周礼乐制度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的孔子,以“铁肩担道义”的责任扛起重振社会风气的大旗。但是,重剂起沉疴,儒家的慢火熬不出猛药,孔子也只能“知其不可而为之”。孔子说“射不主皮”,言下之意就是射中靶心即可,这是偃武的倾向。把具有杀伐功能的射箭化为礼仪演习的活动,其目的就是要国泰民安。孔子说“为力不同科”,以人力不同来解释“射不主皮”的原因。人力有大小,力大则势猛劲透,射中靶心且贯穿皮革也无不可,但力小者只求射中靶心则行,这是普遍都能接受的衡量标准。而孔子的深意当然不在于此。他在乎的是,当社会需要正义之师时,当用“贯革”的武力解决,但武力解决问题,必然有流血牺牲,受苦的还是底层百姓;若非逼不得已,还是以温和的礼仪维护社会稳定为好。“不同”者,时势的不同而已。孔子认为,眼下还不到“主皮”的地步。孔子说“古之道也”,即周之“贯革之射息”,这也是“吾从周”的一个明证。

3.17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子贡是孔子的弟子中善经商者,现实面前难免会让礼于利。利不一定是既得或将得之实在好处,也指避免不必要的亏损。“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就是不想造成无谓的浪费。“告朔”,是天子于每年冬季的第三个月向诸侯颁布第二年的历书,以确定来年的农事安排。诸侯取得历书后藏之于祖庙,于每月初一以羊作祭,取而按之开展农功。“饩羊”,就是作祭之杀而未烹之生羊。其时,天下政事废弛,各国诸侯争战,颁布历书等重要君王治国活动早已忘诸脑后,农耕时代,最大的失礼莫过于此。而鲁国作为周公的封地,周公之后,风纪虽乱,风气尚存。存,就是“告朔”虽然没有了,但“饩羊”犹供于庙。以子贡的眼光来看,既然本质已经缺失,又何必做点表面文章呢?表面文章,无非费时费力又费物。子贡的考虑,也不能说没有一定的道理,但这现实层面的考量,仅能保证生命的延续,物种的永存,达不到精神的提升。基于这样的价值取舍,孔子告诉子贡,“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子贡姓端木名赐。一些人认为这是孔子驳斥子贡,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孔子一方面肯定了子贡“爱其羊”的现实主义精神,一方面又告诉子贡现实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精神世界。精神世界的作用就在于它能引导现实世界向文明方面进化。我也不同意“羊在礼未丢,羊去礼已失”的传统理解,把羊说成是其后考据复礼的引线。很明显,子贡之羊和孔子之礼,在这里都有以点带面的象征意味。“羊”是现实、是物质、是利益,而“礼”是精神、是文明、是进步。只有“礼”重于“羊”,才有“羊”成群、马嘶鸣,才有炊烟袅袅,和笑语欢声!

3.18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

当社会风气以不正之风为常态的时候,正,就会为病态的人们所不齿。病态者看人的眼光自然是倾斜的,所以正入了病态者的眼,那就成了怪胎。礼崩乐坏的年代,谁在依礼而行,谁就是另类、异端,为礼崩乐坏的既得利益者们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孔子从了周以后,妄想占有、取代周的诸侯们、士大夫们,以及时不时露露头的小丑们,打击一下孔子,并以此消遣、取乐,自成一番景象。“事君尽礼”,于文明而言,这是正当和应为,但时人“以为谗也”。“君”,当它是一个国家符号,自有其端正的面孔,“尽礼”是端正之下的必然行为。但是周围多有无礼之事,且“三家强,公室弱,人皆附三家”(钱穆:《论语新解》),处此环境,孔子怎么不会感到“做人处世的艰难”(南怀瑾:《论语别裁》)呢。但是我们要看到,孔子只是对社会风气和自我感受发乎感慨,“人以为”在外,而内指之心又如何呢?孔子没有说。其实不是孔子没有说,或许是被编者裁剪掉了,因为“吾从周”“我爱其礼”已经申明无遗,又何须再一次坚定孔子内心的信念呢。一个人,只要内心真诚不虚,外在的风雨飘摇,不过侵蚀一下肌体而已。我想说的不是我们不爱护自己的身体,更不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当我们与外界沟通不畅的时候,唯有审视我们自己是否是握住真理的少数。

3.19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上下级关系如何相处,这是人类面临的难题之一。千百年来尽管以民主自居的西方,都无法解开这一魔咒。作为一方诸侯,鲁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只要我们还生活在阶级存在的社会里,就不会忘记,“使”之呼风唤雨的模样,和“事”之卑躬屈膝的表情。这是一对对立的无解的矛盾。很多人把“如之何”理解为“该怎么做呢”,字面意思是对的,但语气语境就变了。鲁定公所处的环境,上下已经失礼了,好像鲁定公此时此刻突然礼贤下士起来,向孔子咨询政事一样。失礼的缘由,“为上不尊为下不敬”是一种。纵然鲁定公真心想问,我猜也不过时为挽回已经失去的高高在上的姿态而已。因此,我宁愿把“如之何”翻译成“怎么样”。这样,一副大腹便便、刚愎自用、志得意满、理所当然的无聊君主形象便矗立在孔子眼前。孔子当然很恶心,但鲁国是自己的父母之邦,是自己心仪的周公的封地,从内心深处,孔子肯定希望鲁国发扬周公的光荣传统,重振周王朝的雄风。所以孔子告之以“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本章记录,纯粹记言,不带感情。我在想,倘若鲁定公真心询问,应该有孔子欣然对答的表现,但是所记全为干货。既然对话是完整的,我们不妨来对比一下,鲁定公之“使”和“事”,野蛮、粗鲁、直接;而孔子之“礼”和“忠”,好像加了一层润滑剂,相互保护、彼此舒服,君臣之间关系不那么生硬了,显得文明起来。事实上,“以”在这里是依据、遵循的意思,孔子想强调的是,礼是君之本,忠是臣之质。君臣之间需要各依本分,方得始终。这对启示、缓和从古至今的上下级之间的矛盾不无裨益。

3.20 子曰:“《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诗经》是孔子删减裁定的一部古代诗歌总集,《关雎》是《诗经》的第一首诗歌。它描写的是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的追求及结合的过程。以戏剧的眼光来看,它是一出喜剧。但孔子是士,是儒,孔子一生追求的是仁政。因此,孔子排《关雎》为首,绝不是讴歌爱情这一人伦的开始。

我们看孔子的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意思我们暂且不说,但我们能明显地感知,它体现的是孔子的“中庸”思想。孔子的“中庸”的思想,在《论语》中表现得最多的,是对政事的参与,“无可无不可”,“用之则行,舍之则藏”;也有对君子与小人的比较,“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等等。而孔子的君子小人之分,大多是依据阶级而来,说白了,分界线还是从政与否。结合孔子一生的经历来看,欲为统治正者用,欲推行仁政的思想,而现实却是不被所用,或遭人排挤,仁政如画饼充饥,始终在纸上。虽然美好,但终究无用武之地。

怀抱美玉的孔子,能甘心吗?不能甘心又能怎样呢?人在无可奈何的时候往往都是折其中以宽慰自己。因此我想,孔子要表达的意思是,美好的东西,能被所用,不过分高兴,不被所用,也不过分悲伤。这相当于孔子在编辑《诗经》时,首先表明的一个态度。但是我们要学习孔子的,不仅仅是这个表态,而是有了这个态度之后我们还做什么?很多时候,我们的姿态很高,但上不沾天下不着地,临空蹈虚,既没有内在的诚,也没有外在的信,不过是欺天而已。

3.21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易经》讲究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绝对的白和绝对的黑。在孔子的意识中,周公制礼作乐,几近于完美,但周朝落实起来,也有缺陷。“哀公问社于宰我”牵出的公案,说的就是这一事情。中国自古是农业社会,“社”是土地神。朱熹《论语集注》曰:“古者立社,各树其土之所宜木以为主也。”钱穆《论语新解》则曰,“夏居河东,其野宜松。殷居亳,其野宜柏。周居酆镐,其野宜栗。此皆苍老坚久之材,故树以为社。然特指三代之都言,不谓天下皆以此三树为社。”南怀瑾认为,“有如现在的国花,是国家的标志。”以我的阅读,梳理顺当且比较恰当的理解,应该是这样的。本来朝代更替,各树其主,其深远意义在于预示将来兴旺发达、国运隆昌。但一个朝代的建立,虽有清醒之士,但也有骄傲之兵。周以武力代殷而立,在树社这件事上,却有人另外附加负面的意义,“曰使民战栗。”周朝虽然以武建国,但立国之本在礼。“使民战栗”之事与周之宗旨相悖。孔子对宰我所说的事实虽然没有予以批评,但对周之附加意义心怀芥蒂。孔子连用了三个否定式的句式,“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三个“不”字,既表明自己的态度,有释放心中的不满。之前我一直纠结于何为“成事”,何为“遂事”,何为“不说”,何为“不谏”,其实是自己想多了,孔子只是心中愤慨,重复加强而已。但“既往不咎”,与我们现在还在使用的古语“下不为例”有逻辑上的递进性,它暗含着在深刻反省的基础上继往开来的意思。我想,孔子之所以没有批评,是因为有周公的礼仪制度存在,周朝的大环境毕竟是好的,小范围的差错,改进完善就可以了。

3.22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八佾》篇谈违礼行为。违礼是春秋时代司空见惯的普遍的心理和行为。上至王孙公侯,下至平民百姓;大到国家交往,小如平常日用。真是人生无处不违礼。孔子有感于周公之道的坠落,连管仲这样的人都未能把控得住。管仲是齐国的大夫,帮助齐桓公称霸诸侯者;早于孔子,是孔子心目中的“如其仁”者。然而,孔子说,“管仲之器小哉!”此之“器”也,比喻而已,是说管仲心中存有私利。既是仁者,对天下百姓自有公心,而对自己的生活呢?于管仲而言,孔子找到了两大“污点”。一是不俭。理由之一,“管氏有三归”,“三归”即三处房屋。管仲之时,无有炒房的经济观念,“三归”就是多占。之二,“官事不摄”,“摄”即兼职,“不摄”即不兼职,一事一岗,一岗一人,事多也是他,事少也是他,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二是“不知礼”。表现之一,“树塞门”。“塞门”者别内外,是威仪的象征。表现之二,“置反坫”。“反坫”者利外交,是外事行为的规范。这些本是国君应有,管仲只是辅佐大夫,现在反次为主,倨傲不恭。这两种表现都说明管仲为人自私,没有大局意识,以功高而震主,有炫功的嫌疑。如此,格局有限,器量自然狭小。在后文中,我们看到孔子称赞管仲,不过是称赞他的功劳而已,说他的功劳具有仁者的效用,也即前之“如其仁”。赵又春先生不认为本章是孔子贬斥管仲“器小”,而是驳斥“别人对观众持此种看法”(《论语真义》),是反诘句。这是没有把本章放在本篇中来研判,而是孤立地看问题。倘若丢掉《论语》的系统性来解读,想怎么说都是对的,但是我们不能这样糟蹋先贤的智慧。

3.23 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

谈“礼崩”,与之而来的自然要谈“乐坏”。“乐坏”到什么程度,《论语》中有“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阳货篇》)一句。按照儒家的观点,音乐的功能主要不在于悦耳,而在于教化;倘若一味追求感官享受,那就成了“靡靡之音”了。当然,陶冶情操,需要两者的结合。内容的教化,有“诗”为之助。声音的颐养如何呢?孔子在本章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按照《论语》的记述,“子语鲁大师乐”之后没有“鲁大师”的意见,那就说明孔子说的是正确的。且看孔子如何正确法。“乐其可知也”,这是孔子的自信。孔子的自信来自于对一首尽善尽美的乐曲的理解。孔子认为,“始作,翕如也”,刚开始的声音,就像花苞的绽放,渐次绽开,芳香随之溢出。紧接着,“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纯如也”是花开大半,色泽鲜艳,芳香扑来;“皦如也”是完全绽放,花事热烈,芳香满园;“绎如也”是虽呈凋谢之式,自有风韵犹存,更得花香未散。处此之时,犹如花朵还在,纵然不见,也有花香弥漫空中。朱熹说,“时音乐废缺,故孔子教之。”(《论语集注》),孔子所教,教在原则。他追求的是一种自然的和谐,无需人工雕饰。即使渐进佳境,也如李炳南教授所说,“宫商角徵羽和谐如一也”“钟鼓笙瑟等无相夺伦也”(《论语讲要》),讲的也是一种秩序,各自发声,彼此映衬,而成旋律。孔子要说的是,如果人人都乱了规矩,人间也就成了地狱。孔子最后说“以成”,“以”,是凭借、依据,也就是做到以上这些,就完美无缺了。“成”不是乐曲到此为止,而是完美之后的舒心,一种内心的获得感,乐音与精神终于达到合一的境地。至于今日之音乐,南怀瑾先生在《论语别裁》中早就有了告诫:“轻薄有余,温柔敦厚不足,实在可叹。”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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