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敏
一
关于妖的观念,很早以前就已产生,最早是由巫演变而来。在商代巫术大兴,商周的宗教形式主要表现为巫教,这是人为宗教的早期形式。巫教信仰的最高神是上帝,上帝是主宰天国和人间的至高无上的宇宙大神,日月星辰、风雨雷电、水旱丰荒、兴衰治乱都被认为是上帝意志的表现。巫教大力宣扬神鬼观念,十分看重卜筮、星算、祈祷、祭祀、葬礼等活动,形成一整套繁缛的迷信仪式。殷商时巫的地位极高,是宗教神权的最高代表,巫教最重要最经常的迷信活动是卜筮和祭祀。在此基础上又慢慢变化,逐渐演变为怪、异。怪,《说文》心部释为“异也”;唐释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六云:“凡奇异非常皆曰怪”。怪本是指自然界和社会出现的反常现象。妖的初义和怪相仿,所以常合称为“妖怪”。“群物失性”的怪事称为妖,预示吉凶的歌谣、服饰、梦境等征兆也都是妖。异,刘熙《释名·释天》“异者,异于常也”,它常常和妖、灾相连,也是作为吉凶征兆出现的天地间的反常现象。古代人们往往把生长异常的草木禽兽称为“祆”,也写作“妖”。《史记·封禅书》载殷太戊时,“有桑谷生于廷,一暮大拱,惧。伊陟曰,妖不胜德,太戊修德,桑谷死”。历代《五行志》也多记这类事。“妖”在古代还指“妖祥”。阴阳五行家侈谈妖祥,往往借各种奇异事物来编造祸福治乱的预言。史官也把某些自然现象附会为妖祥,从而给真人真事涂上神秘色彩,形成迷信故事。除此之外,“妖”在古代还指灾异、妖异,比较早的可以追溯到《春秋》、《左传》。《春秋》中已有许多灾异现象,并反映著作者的褒贬倾向,如“大雨震电”、“星陨如雨”、“六鹢退飞”等。荀子认为“星坠木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左传·宣十五年》中记载:“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王充《论衡·纪妖》中曰:“明三十七年,梦与海神战,如人状。是何谓也?曰:皆始皇且死之妖也。”在汉代,妖除了指妖异、灾异之外,兼有美貌之意。“妖女”即是美女,如张衡《定情赋》:“夫何妖女之淑丽,光华艳而秀容。”曹植集《名都篇》:“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这里的妖女都是指美女,但仍重在指女子形貌衣着鲜艳,亮丽,含有奇异、怪异之意。汉代谶纬迷信盛行,晋代更甚之,当时人们相信那些怪异的存在是真实的。
干宝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这是他创作《搜神记》的社会思潮背景。关于《搜神记》的创作,《晋书》本传载:
干宝,性好阴阳术数,留思京房、夏侯胜等传。宝父先有所宠侍婢,母甚妒忌。及父亡,母乃生推婢于墓中。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后十余年,母丧,开墓,而婢伏棺如生;载还,经日乃苏。言其父常取饮食与之,恩情如生。在家中,吉凶辄语之,考校悉验。地中亦不觉为恶,既而嫁之,生子。又宝兄尝病气绝,积日不冷。后遂悟,云见天地问鬼神事,如梦觉,不自知死。宝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
干宝在《搜神记序》中亦自云:“及其著述,亦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也。”干宝本人好阴阳数术,倾心京房、夏侯之学。因此,他的作品中也出现了大量的怪异现象。干宝的《搜神记》写“妖”主要集中在卷六、卷七和卷八。
二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有语云:“少所见,多所怪。”愈是人们不熟悉的甚至没有见过的事物,愈会引起人们的兴趣;而那些反常的事物,就更能激起人们的好奇心。干宝也不例外。比如动物生角本属正常,这也是人类常能观察到的,已经成了常识。《易·大壮》:“触藩,羸其角。”羝羊生角是正常的,它去抵篱笆也是正常的,因为这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见到的。但不该生角的动物而生角,这就成了怪异现象。比如马是不应该生角的,马生角就是异常的,所以引起了干宝的注意。《搜神记》关于马生角的故事计有三处,其中一处是:
马生角:汉文帝十二年,吴地有马生角,在耳前,上向。右角长三寸,左角长二寸,皆大二寸。与此相类的异象也出现在兔和狗,甚至人身上:
商纣之时,大龟生毛,兔生角。
文帝后元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
汉景帝元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余,生角,角有毛。
异于常的怪现象当然不止生角一端,《搜神记》中还记载了很多其他奇闻,其中互化的故事最多,包括人的男女互化,动物的雌雄互化,还有人与动物之间的互化。如男女互化:
女子化为丈夫:魏襄王十三年,有女子化为丈夫。与妻,生子。
男子化女:衰帝建平中,预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
这两则中的男女互化比较彻底,连应有的生育功能都具备了。还有一则互化不彻底的:
安丰女子化男:惠帝元康中,安丰有女子曰周世宁,年八岁,渐化为男,至十七八,而气性成,女体化而不尽,男体成而不彻,畜妻而无子。
人与动植物之间的互化在《搜神记》中大约有五处:人生龙、马生人、豸生人,还有两处是草木生为人形。如:
周烈王六年,林碧阳君之御人产二龙。
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
既然人有天生的好奇心,而魏晋六朝人尤甚,天下又总是有如此多的奇异现象,文人笔下出现这些千奇百怪的记载就在所难免了。明胡应麟曾云:
自汉人驾名东方朔作《神异经》,而魏文《列异传》继之。六朝唐宋,凡小说以‘异’名者甚众。考《太平御览》、《广记》及曾氏、陶氏诸编,有《述异记》二卷,《甄异录》三卷,《广异记》一卷,《旌异记》十五卷,《古异记》三卷……大概近六十家。
看来喜怪异不仅是魏晋人如此,唐宋人亦是如此。事实上,从小说美学的角度来看,以奇、异、怪为美,并不是魏晋六朝才产生的。作为一种古老的审美观念,好奇异的思想产生于人类之初,神话传说无不是人类祖先向奇的产物。胡应麟曾把《山海经》称为“古今语怪之祖”,书中记载了诸多奇异事物,显然不是写实,而是人类的好奇心使然。比如它所记之人有的是“其为人头长,身生羽”,有的是“人面鸟喙,有翼”,有的是“一首而三身”;刑天与帝争神,被帝断其首,竟然“以乳为目,以脐为口”,仍然不屈不服地战斗。《山海经》所记的物就更怪了,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诸如人“食之善走”的怪兽,人“佩之不迷”的异草,都令人感到那样神奇,那样不可思议。虽然人们对《山海经》的成书还存在着疑问,但它记载了诸多奇异的事物,这是人们喜欢它、研究它的理由。当然,相对于前代来说,魏晋人的好奇心确实更强一些,这也正是志怪小说格外发达的思想原因。有这种好奇心的不止是干宝。萧绮在《拾遗记序》中说“王子年乃搜撰异同,而殊怪必举,纪事存朴,爱广向奇”,“爱”“向”,皆含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和自觉意识,不是只停留在对客观之奇的欣赏,而是对未曾存在之奇做主动自觉的追求。如果不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追求,那么多志怪小说的产生是很难令人理解的。
如何理解《搜神记》记载的奇异现象呢?难道这些千奇百怪的记载都是真的吗?这要从两个方面来认识。其一,有些现象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只是当时人们对它们不了解,所以才觉得不可思议。晋郭璞在《山海经》序中有这样一段论述:“世之所谓异,未知其所以异;世之所谓不异,未知其所以不异。何者?物不自异,待我而后异,异果在我,非物异也。故胡人见布而疑黂,越人见罽而骇毳。夫玩所习见而奇其所希闻,此人情之常蔽也。”虽然郭璞认为《山海经》中的一切都是存在的这种观点并不正确,但他对“异”的解释倒是道出了其实质。确实,人们觉得奇异的东西,只是以前没有见过,并不等于它没有。像上面提及的男女雌雄的转化问题,确实是个客观存在的生理现象,也得到了现代医学的承认。如果说一千多年前,人们还不理解,以致将此视为妖异的话,那么对现代人来说,这些都已经成为常识了。马生角、狗生角之类也是如此,也在现代医学上得到了合理的解释。第二个方面是,这些令人好奇的现象确有一部分是某些人编造出来的,或者是以讹传讹而形成的。诸如人生龙、马生人之类当是如此。因为干宝创作《搜神记》的方法是“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也即一是抄缀古籍上的资料,二是在民间搜集类似的故事,所以他坦然承认:“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亦安敢谓无失实者哉!”尤其是那些大量的神鬼故事,就是这样产生的。
三
《搜神记》中的妖异记载固然说明干宝亦有好奇的一面,但实事求是地说,从干宝的总体创作倾向来看,他主要还不是为了好奇,而是为了表现他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如前所说,干宝在自序中公开表白自己编撰《搜神记》是要“发明神道之不诬”,也就是要说明鬼神的真实存在。在妖异故事比较集中的《搜神记》卷六,干宝有如下议论:
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本于五行,通于五事,虽消息升降,化动万端,其于休咎之征,皆可得域而论矣。可以说,书中所载种种怪异现象,在引起人们好奇的同时,最终目的是要为他的创作主旨服务。更具体地说,书中的种种妖异现象是要说明天人感应的道理。前面已经提到过殷商时巫的地位极高,是宗教神权的最高代表,巫教最重要最经常的迷信活动是卜筮和祭祀。春秋战国时的宗教迷信也极为盛行,到了汉代谶纬迷信更加猖獗,天人感应学说甚嚣尘上。阴阳五行、符瑞灾异和命相等方面的观念在汉代极为流行。人们把一些异常现象视为天神、天意,认为上天有惩恶扬善之能力,自然界的种种变化就是天神意志的体现,进而把自然界的反常灾异现象看作天神对人们的谴告,日食、水旱、虎害、虫灾等自然现象,几乎都被说成是天神对君主或官吏的责罚。阴阳说和五行说披上宗教迷信外衣,很容易被改造为“天人感应”的宗教神学,被人们用来解释社会问题,在自然变化和社会治乱间人为地建立起种种神秘联系,由于崇信鬼神祸福,因此各种迷信禁忌多如牛毛,搬家、盖房、祭祀、丧葬、嫁娶、生子、远行甚至沐浴、裁衣等都要择吉日,避忌讳。从《后汉书·方术列传》也可以看出当时的异端邪说充斥着整个社会。到了汉魏六朝时期,迷信禁忌、异端邪说更加猖狂,干宝作为史家,并没有摆脱这些观念的束缚。
按照天人感应之说,《搜神记》对种种妖异现象都做出相应的解释,概括起来大约有如下几类:
一是朝政得失问题。天人感应观念认为,朝政的得失和历史的治乱,都会得到上天的反应,其方式就是布祥降灾。反过来说,人间的任何祥瑞或者灾异现象的出现,都表现了政事的得失。《搜神记》有一些异象的记载,干宝就将之与朝政联系起来。如王莽篡权问题,就有好几类异象与之相对应:
成帝绥和二年二月,大厩马生角,在左耳前,围长各二寸。是时王莽为大司马,害上之萌,自此始矣。
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邮樗树生枝如人头,眉目须皆具,亡发耳。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阳乡有材仆地,生枝如人形,身青黄色,面白,头有髭发,稍长大,凡长六寸一分。据京房《易传》日: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其后有王莽之篡。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日:“阳变为阴,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故后哀帝崩,平帝没,而王莽篡焉。
汉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既棺殓,积七日,出在棺外。自言见夫死父,曰:“年二十七,汝不当死。”太守谭以闻,说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厥妖人死复生。”其后王莽篡位。在正统史家来看,王莽篡权是非法的,是不符合天意的,所以就会有大量异于常的怪异现象出现。这显然是出于维护正统的需要。但对王莽来说,则恰好相反。王莽篡汉后,也拿起天人感应这个武器,颁符命四十二篇于天下,制造“莽当代汉有天下”的舆论。《后汉书·方术传序》记:“王莽矫用符命,及光武尤信谶言,士之赴趣时宜者皆驰骋穿凿争谈之也。……自是习为内学,尚奇文,贵异数,不乏于时矣。”王莽知道自己的行为为舆论所不许,而舆论的根据是圣经贤传。于是他鼓励经学家刘歆搜罗整理旧经,是为古文经,以为他的篡窃事业寻求根据。按中国的规矩,做皇帝一定先要有上帝的预示,此即所谓祥瑞。王莽没有忘记假造祥瑞。据史载,王莽辅政的五年中,各处发现的麟、凤、龟、龙等瑞物一共有七百多件,而这也就是后来篡窃天下者的政治公式。
二是妇人干政问题。男女或雌雄的互化常与这个问题相联系。我们在前文已引用“魏襄王十三年,有女子化为丈夫。与妻,生子。”在此记载后干宝还引用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贼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阳,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女化为男,妇政行也。”因为按照阴阳之说,男阳女阴,女人变成了男人,自然就是“阴昌”了。后一种解释颇有意思,男化为女,是因为“宫刑滥”。这种解释明显是一种肤浅的生理联想。女化为男,是因为“妇政行”,倒是牵扯到古代的性别观念问题。在古代的男权社会里,男子是各个领域里的主宰,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属物,并无独立的权利,在政治上尤其如此。“三从四德”无不是为束缚女性的行为。但在历史上,倒是不乏不甘寂寞的政治女性。汉代的吕后便是一例。高祖即帝位,吕后为皇后。因吕后起于贫贱,多历事故,所以她的生活经验非常丰富。她与高祖左右的诸将领相处既久,对他们有深刻的认识。吕后性情刚毅,多疑好杀。司马迁云:“吕后为人刚毅,佐高祖定天下,所诛大臣多吕后力。”由此可以想见吕后是一个果敢刻毒的妇人。吕后临朝称制,改元大赦。执政凡八年。在这八年中,她的政治方向完全集中于对诸侯王之打击,企图以此而使政权走向中央集权。为了执行这一艰难的政治任务,她大封诸吕及其子弟,并大肆迫害刘姓诸侯王。但也因此,吕后招致后世史家的恶评。
三是战争。
汉景帝元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余,生角,角有毛。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五行志以为人不当生角,犹诸侯不敢举兵以向京师也。其后遂有七国之难.至晋武帝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殆赵王伦篡乱之应也。
汉景帝三年,邯郸有狗与彘交。是时赵王悖乱,遂与六国反,外结匈奴以为援。五行志以为:犬,兵革失众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失听,交于异类,以生害也。京房易传曰:“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兹谓反德,国有兵革。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戌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谋反。乌群斗者,师战之象也。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堕于水者,将死水地。王戍不悟,遂举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为越人所斩,堕泗水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斗于国中。”燕王旦之谋反也,又有一乌一鹊斗于燕宫中池上,乌堕池死。五行志以为楚、燕皆骨肉,藩臣骄恣,而谋不义,俱有乌鹊斗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阴谋未发,独王自杀于宫,故一乌而水色者死;楚炕阳举兵,军师大败于野,故乌众而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颛征劫杀,厥妖乌鹊斗。”
第一则故事把诸侯拥戴天子视作正常,所以“举兵以向京师”就是不正常的,就像人不该生角而生了角一样。这三则记载把三种不同的异兆都与汉时的七国之乱和晋时的八王之乱联系起来,以此来表达其封建正统观念。作者认为,以诸侯的身份反对天子,是犯上作乱的行为,是违反天意的,所以上天要显示出种种异象,向世人提出警诫。其实天人感应说的主要功能就是要人们从自然界的异象中得到启示,从而修正自己的行为,使之更符合“天意”,也就是更符合封建统治者的种种规范,包括政治的、伦理的、道德的……以使其统治更为稳固。
四
如果说《搜神记》中的妖大多是令人好奇但也是丑恶形象的话,有一类妖却是例外,这就是女妖。
女妖是指化成美貌女子来蛊惑害人的精怪。值得注意的是,干宝的《搜神记》中描写的女妖已经带有人的某些特征,而且富有人情味。秦汉以后,妖、怪指的是动植物或无生命的精灵,也就是怪物,如狐妖、狗怪等。精训为精灵、精气,人以外的事物获得灵魂、神力而能兴妖作怪,故而称作精,又称精怪、妖精。在西汉已传狐妖迷惑人的故事,但当时这些妖大多不具备人的特性。而干宝所写的妖,尤其是女妖已经性格丰富了许多,具备了人的特性,代表性的作品如《阿紫》(卷十八)和《毛衣女》(卷十四)。《阿紫》写一漂亮的狐女阿紫引诱士卒灵孝,两人在城外空冢中过了一段幸福的夫妻生活,后阿紫见到猎犬逃去。《毛衣女》写一男子娶一飞鸟变成的姑娘为妻,生了三个女儿,后来终于飞去。这样的妖怪,往往不给人以可怖或可厌的感觉,甚至使人觉得可爱,她们不仅有了人的美好外表,而且富有感情,热爱生活。
到了唐传奇,女妖的形象更加丰满,更具有人情味。代表性的作品是沈既济的《任氏传》,写贫穷落拓、托身于妻族韦崟的郑六,邂逅自称“伶伦”而实为狐精的任氏,娶为外室。韦崟闻知任氏绝色,依仗富贵去调戏她,甚至施以暴力,而任氏终不屈服。韦崟为之感动,从此二人结为不拘形迹的朋友。其中的主要人物任氏作为女妖,她的语言生动形象,心理变化丰富多样,更加细致,更具人情味,更人性化,比干宝《搜神记》中女妖的形象更加丰满。
志怪之说是六朝时期的主流,继承了神话传说和宗教迷信故事。鲁迅先生在谈到六朝鬼神志怪小说的起因时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道,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的确,汉魏六朝之多志怪,实由于这一时期神仙思想、道教思想、佛教思想以及巫鬼思想等同生共处于社会意识形态中,纷繁扰攘,各陈异说,使整个时代坠入了反科学的迷雾之中。此期志怪极为突出地反映着宗教迷信的种种情况。如关于地狱、超生、因果报应的佛教观念,关于尸解羽化、神仙感遇、鬼神变化的道教观念,还有佛道斗争、占筮卜梦、推灾异、辨瑞应等,占据着全部志怪的绝大部分篇章。时人也相信这些是真实的存在。据说,干宝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因而,产生《搜神记》这样的作品是理所当然的。
干宝《搜神记》集前代“妖异”之大成,并且有了较大的发展:记录怪异,附会现实史事加以阐释,主要体现阴阳、谶纬迷信的思想,从中也可看出汉代以来鬼神思想的泛滥;较之前代,女妖的“人化”倾向越来越突出,叙述更为委曲,略具情节,成为“狐妖”小说的先声,为后代这类小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