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曦
一
别墅的装修相当用心,尤其是地下室,最花功夫,什么动静应该都传不到楼上的主卧,但咏梅在偌大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听到丈夫胡雷和他朋友们的声音,呼噜噜胡牌的声音,说笑的声音,也许不能算是声音,只是一些气浪,不安静的气浪翻腾起来,从旋转楼梯直卷到整幢楼。小区边上孤零零的这幢楼在夜色里不安了。房子是胡雷选的,靠河、独栋,光花园就有好几百平,请了两个朋友的装修队捣鼓了大半年才装修好,乍看像个世外桃源。但咏梅第一眼看到房子却心里一紧:这像被发配到了天边!小区绿化太好,三层的小楼都掩映在高大的绿树之中,也看不到其他房子和人的痕迹。河水不算小,白浪汤汤的,简直不知会被这水冲到哪里去。她定定神,笑着对胡雷说,不是说门前靠河不好吗?你倒是又选了这个!胡雷却胸有成竹地说,这个早请人看过了,这是环形河,你看正好围着我们这幢楼,叫做玉带缠腰,倒是聚财得很呢。她又说这么偏,太冷清了不?胡雷没吱声,她自己也沉默了: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人闻。以胡雷的个性,还怕冷清?
果然,他们一家三口住进来后,家里的人一天天多起来,当然首先是保姆;然后为了脋饬二百多平米的花园和屋顶花园,又专门请了花匠,倒是不住在家里,但也几乎整天都待着,除了花草树木,还得侍弄他养的鹦鹉八哥、热带鱼和一只雪橇犬。胡雷能折腾,原来的宝马还八成新,又买了辆劳斯莱斯幻影,有了豪车要加盖车库,又请了工人。工人一进来便一发而不可收,这里加个凉亭,那里干脆搭了一套房子,连卫生间都有……亲戚、老乡、生意上的伙伴,来了住得不亦乐乎,家里整日川流不息的都是人。她算是明白胡雷房子买在这里的缘由了:关起门来,这就是他的小小王国,他就是王!这也就算了,现在他竟然迷上了打牌,天天带几个牌友玩到深更半夜,输赢不算小,应该说就是赌了。她一晚上分成了两半,先睡一觉,再起来给他们做夜宵———倒是主妇比保姆还要好使一点,保姆可是不加夜班的——也就半年时间。他怎么可以赌起来。她说过几次,见胡雷不爱听,也只有算了:现在好歹在家里,都是朋友,她要是说多了,他一翻脸大可以去外面玩,那就更麻烦了。
睡不着,干脆起来到厨房烧夜宵。今天特别没心思。她把小米和泡好的海参胡乱煮在电饭煲里,按下煮粥键——因为家里总是人多,所有的炊具都是大号,用一会儿,胳膊都酸了。这个还好,比前几天的百合猪肚汤省心。她最后巡视一遍,就回到房间里想抓紧时间再睡一觉。可今天不知怎么了,就是睡不着。
说起来,咏梅三十年前就恋上胡雷了。他们是大学同学,胡雷是中师保送生,年龄比他们都大上几岁,性情也很周到开朗,自然就做了班长;咏梅是人群中不容易被发现的那种乖乖女,可她父亲也算当地一个书法家,她幼承家训,写得一手好颜体。胡雷发现这个特长便邀她参加了学校的书法协会,又邀她给自己主编的级刊题名。他微笑着看她为每一篇文章写下娟秀雍容的名字,轻轻赞叹,一双秀气狭长的眼睛看着她,秋水般明净,却有宠溺之意。级刊出得勤,他经常来找她,不由得耳鬓厮磨;时间长了,咏梅便疑心班长是不是喜欢自己,这样一想,觉得自己亦是喜欢他的。这感情在少女封闭的心里渐渐变得强烈,变成朝思暮念。胡雷天生待人友善大度,对她的一言一笑,全成了爱的表述。她虔诚在爱情的感觉里,守口如瓶,只觉得世界变得不同,一切都被爱的光圈笼罩,向她倾吐大有深意的呢喃。
不想胡雷下学期就有了女友,是典型的南方女子,大概只有一米五出头,微黑的皮肤,瓜子脸,微微上翘的眼角和鼻子,飘逸的长发,细细的腰肢,妩媚中透出干练。高大的胡雷和小鸟依人的女友自然得到了大家的羡慕和祝福,除了咏梅。得知消息的那一天她好像一直在做梦,深一脚浅一脚的,晚上终于回到宿舍,就着那面立镜看看自己一米六五的标准身材,恍然大悟班长喜欢小巧的女孩,心中不觉一阵刺痛。再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不大不小的眼睛,不高不矮的鼻梁,不方不圆的脸庞,不黄不白的皮肤,没有瑕疵,但也没有特色———就是长一粒痣、几个雀斑、笑起来嘴角稍微歪一点也好啊。可自己啥也没有,就一味的端庄,着实少了几分风情。咏梅的梦终于醒了,对自己起了轻贱之心,再不觉得自己的美有任何价值。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接下来的日子,咏梅始终默默关注着班长——当然,不关注也不行的,即使她绕开班长走,他那些事情都是同学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总要传到她耳朵里来。大二他就要跟女友分手,没想到这瘦小的女子却抵死不肯,他心软,倒也就此作罢,但似乎也是发现了自己的在女性方面的某种特殊能力,便忍不住时时施展一下,他长得又帅,又有些才气,性格又好,无往而不利。这样几年下来,不光在咏梅的心里形象一落千丈,老师谈起来也只让人摇头。到了毕业,胡雷没能留校而是回了原来的中师,当老师没多久就跟女生恋爱。他女友立马前去棒打鸳鸯,催着胡雷跟她结婚。然而师生恋的影响太坏,他呆不下去了,两人只好一起辞职来到上海。
他们在上海活得很艰难,胡雷尝试了很多职业都没什么起色,但他在女人那一面始终很成功,哪怕是上海这样现实的城市,他依然不乏女孩子的喜欢与追逐。他妻子要应付生活的压力,要为胡雷的风流韵事善后,还要几乎是独自抚养孩子。她和胡雷,像缚在一起的仇人,不能饶恕,不能分开,在时间的流逝里,默默体味复仇的快意。
终于,结婚十年,精疲力竭的胡太跟丈夫提出离婚,胡雷自觉地选择了净身出户,拎着简单的行囊黯然离开。这是太晚的离开。他们之间早已根深叶茂,离开便是一次死亡。他第一次感到悔恨和蹉跎,开始借酒消愁,那也正是咏梅再次见到班长的样子,形销骨立,愁更愁。
而这时,咏梅也离婚不久。相比胡雷,她的故事平淡无奇:毕业后留在本地做了中学老师,住回父母身边,由父母安排相亲认识了后来的丈夫,是独子,家境不错,人也很好,就像他的容貌,正大光明。他们顺顺当当结婚了,丈夫的事业蒸蒸日上,公婆也很欢喜这个知书达理的贤惠媳妇。但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嫌她的生活太圆满,硬是给了她一个致命的缺陷:婚后她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到医院检查是她的缘故,她不孕。
她心里有鬼,原来大学时谈过一次恋爱,稀里糊涂的,居然怀孕了,她听了同寝室女生的介绍去诊所药流———那女生大学四年倒谈了四次恋爱,打了五次胎——可人家打几次都没事,婚后照样生了个健康的儿子。偏偏她打一次便苦不堪言,只是打了一部分,没流干净还得清宫,受了两茬罪。又不敢回家,怕父母发现异样,没事人一样在学校该上课上课,该体育体育,该用冷水用冷水。现在检查输卵管不通、宫寒,她便怀疑是以前造的孽,也不敢说,只是到处求医问药的医治。几年下来却没甚效果,公婆的脸色渐渐开始不好看,丈夫也显得焦虑,有一次为了一件小事竟跟她恩断义绝般大吵了一回。她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也承认这是自己的不是,痛哭了一回,原来不论读多少书,有多少感情,女人的婚姻还是系在子嗣身上。她哭够了也想透了,平平静静跟丈夫协议离婚。几个月后就听说他再婚了,婚礼上新娘已经迫不及待地挺着孕肚。她在老家实在气闷,偶然打听到上海在全国招聘中学教师,便跑去应聘,面试官一看材料就很中意,上了一堂课更是立马拍板要了她。她在父母和熟人同情的眼光下辞职、卖房,自己却感到很快意,生命中第一次自己做主,奔异地、投异路,虽怀着凄怆的心情,却多少已呼吸到了不一样的空气。
上海的同学本来就没几个,大多忙于自己的家庭和事业,也受这城市人情淡漠风气的影响,在老家那种一周小聚一月大聚的场景绝无可能。他们在她刚来的时候聚了一下,接下来几乎就没有什么活动。她不清楚胡雷的情况,反正仍是他张罗着约过几次,但不是这个没时间,就是那个的孩子病了,要加班了……唯一见面的一次,胡雷穿着白衬衫,扎在牛仔裤里,那腰细得真是盈盈一握。他虽然还是那么热情,仍带着标志性的潇洒微笑,可他的眉眼间是憔悴的。酒一上桌他就不停地举杯邀约,好像很兴奋,他一直喝着说着,妙语如珠,仍像读书时一样,只要有胡雷在的地方就永远不会冷场。麻了,麻了,几杯之后他喃喃地道,好像就等着这个点。这时候他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眼神也重新变得清澈,看起来很快乐。她看着他,这个人一度已经淡出她的生命里,现在却再次让她感到心酸——只有酒能让他快乐!胡雷,你好吗?你很不好吗?她没有问出声。她也偷偷喝了不少,头晕晕的,心里那惘惘的疼痛也消失了,感到很快乐。酒真的让人快乐。她笑起来。胡雷带着醉意跟她碰杯,说,想不到你也会喝酒,你是能喝的,你看你喝了这么多,脸都没红。下次咱们继续!我看你什么时候会脸红,呵,我还真没看过你脸红的样子呢……他总是这样,说着说着就带歪了。她傻笑着迎着他的脸,他促狭地看着她,带着醉意,又浮现出久违的宠溺之意。她心里一阵暖热,避开了他的眼睛。不过,没有下次了,接下来大家联系不多,她课排得紧,还要适应全新的上海课标,忙乱着,一学期就这么混过去了。
二
恍恍惚惚想着,咏梅睡了过去。忽然醒来,房子好像彻底安静了。那气旋走了,她想,他们打完了?那么人呢?她撑起身体披好外衣下楼来,房子里静悄悄地,厨房里没有动静。她站在楼梯转角的水晶吊灯下,有点发怔。水晶吊灯是胡雷不嫌麻烦从捷克买来的,从顶楼一直垂到地下室,有十几米长。打开的时候犹如家里游动着一条流光溢彩的巨龙,又仿佛山间飞流直下的一条绚丽的瀑布,奢华得很。来家里的客人首先被这个镇住,啧啧赞叹。胡雷笑眯眯的,很享受大家的赞美和追捧,只有咏梅觉得有点好笑,也有点难过。这样的时候胡雷总是不愿看她,因为只有她记得他曾何等的潦倒,也只有她记得他曾何等的清澈,他在享受演戏的感觉,咏梅却总在无声地提醒他,她站在那里就是一种戳破。
她靠在温润的柚木转角上,楼上楼下,阒寂无声。这难得清净的一刻,她有点走神,想起还在大学时候,有一次他们去江边野餐,大家都挽了裤腿拎着鞋子去江边浪,就她一个人在那里准备午餐,将面包片上涂好黄油,夹上番茄、火腿片、生菜,淋上沙拉,两片一合,就是一个招牌的咏梅三明治。她又要切,又要装,有点忙乱。只有胡雷注意到她了,过来帮忙,默契地帮她切开番茄和火腿,又在合适的时候递给她。他们几乎没有说话,就是一起默默地做事,却觉得比起不远处的喧闹更加美妙。她忽然有一点害怕,难道胡雷懂得自己的那点心思?但是胡雷的态度很安详,咏梅也放心下来,觉得自己是被接纳了。她渐渐地变得很快乐。做好的三明治很快就被吃得差不多了,有些剩下的就被扔到了垃圾袋里,也像她的感情。她转眼不去看那些东西的命运。回去的时候,胡雷似乎无意地走在她身边,她不停地说,说了很多,像是在倾诉,做某种无望的努力。这不是她的风格,她一向是得体、内敛的,可那天,就在江边去学校,不远的一条路,躲避着时时嵌进脚趾缝里的砂石,吹着黄昏的风,落日的余晖就在前头,染红了灰灰的天空。她向胡雷说了很多,像梦呓,什么实质性的话都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她的灵魂在胡雷前面袒露无遗。胡雷在旁边默默地走,什么也没言语。她想他懂她的意思,却小心翼翼保留着这一切的完好。终于走到学校,她有点轻微的眩晕,不知道欢喜还是忧伤。后来她看到一段文字,说是恋爱中的男人才会有很多话,而他只是在倾听。他到底不曾爱过她。她很难过,觉得自己因为这样可笑的感情,整个的变地卑微起来。
她终于觉得应该自救,便试着接受别的男孩子,开始谈恋爱。这学校偏文科,美女如云,偏偏看得过去的男孩没几个。她的恋爱谈得并不如意,但她毕业时到底不再是一个处女了,好像又有些许的成就感。想想年轻时真的很可笑,老是给人生画了很多道道,大学毕业是一种结束,结婚是一种结束……总觉得人生从此就没戏了,进入无聊等死的阶段。其实哪里是这样,比如,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离婚,会离开家乡,更没想到毕业好些年后竟然会和胡雷结婚。
胡雷去哪里了?她下意识地拿出电话拨号,手机屏幕上出现的仍是班长。音频扩散,班长在哪里呢?您拨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空旷的房子里只有服务小姐甜美单调的声音回荡开来。她疲惫地揿掉电话,也不多想了,转身上楼睡觉。
经过二楼,门缝下面还透出一丝微光。这是女儿依依的房间。还没睡?她有点头痛,这孩子几次被她发现晚上玩手机。她要胡雷收缴,胡雷总说孩子这么大了,缴了不方便,其实是他陪孩子的时间少,怕得罪她。她轻轻推开门,依依的头垂得很低,头发几乎盖住了整个脸庞,感觉到她的出现,惊吓地抬起头来,不高兴地看着她。她叹了口气,尽量温和地说,胡俊依,这么晚了,该睡了。来,手机给我。她一般叫她依依,只有表示特别希望她听从的时候才会叫她大名胡俊依。依依不耐烦地说,一分钟,等我一分钟,然后就又埋下头去。咏梅只好这么站在她身边,等。这一分钟够长,她麻木地站在那里,任几个一分钟过去,也没有催促。依依自己挂不住了,带着不满将手机交给她,她拿了手机,帮她掖了掖被子,依依说,我爸呢?出去了。哪里去了?不知道。你别操心了,晚点会回来的。她说着,依依咕哝了一句什么,一扭身裹着被子睡了。她走出房间,觉得心异样的疲惫。
门轻轻关上了。双脚无声地踏过厚厚的羊毛地毯,猛然觉得身后有什么跟着,扭头一看原来是家里的猫咪,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瞬不瞬地注视着她。她心里一热,蹲下身来轻轻抚摸她的小小的头,一边跟她轻声说话。艾米很享受,喉咙里发出咕噜噜的声音,眼睛也闭上了,轻轻晃着脖子配合着主人的抚摸。她将艾米抱起来进了卧室,巨大的主卧空荡荡的,墙头的一幅丝绒绣画倒是繁复绚丽,更衬得两米的双人床冷冷清清。她抱着艾米上了床,艾米的身体圆滚滚毛绒绒热烫烫的,躺在她的腋窝下,好像知道她在看自己,也睁开了晶莹的蓝绿色眼睛看向她,幼童一般清澈的眼睛,表情却永远很悲伤。她抚摸她的头、脖子,艾米渐渐放松下来,却忽然一扭头咬了咏梅一口,并没用力,只是趁咏梅缩回手的当儿跳下床,前爪灵巧的顶开虚掩的房门,出去了。门外有光,她的小小的身影消失在光里。咏梅轻轻骂了声畜生,索性坐在床边打开手机,同学群里显示有不少未读信息,这么晚了,这帮夜猫子还不睡?她点开一看,发现了胡雷的头像,还发现了久未露面的陈一鸣,她爬楼浏览了一下,发现是老同学陈一鸣深夜抵沪,在群里呼叫同学们聚会喝酒。胡雷自然去了。现在他们正在水城路的一个日本料理店,陈一鸣发来了几人围坐榻榻米上的照片,除了几个中年发福的同学,还有两位年轻的美女,不知是陈一鸣的手下还是胡雷的,松开两个纽扣的白衬衫,紧裹臀部的西服裙,散挽着发丝的制服美女,别有一番风味。世绘屏风的背景、大盘刺身、酒,看脸孔个个红彤彤的,应该喝了不少了。而胡雷照例一喝醉就大甩红包,沉甸甸的红包像鱼食投进平静的水底,沉睡的鱼儿都惊醒了,一涌而来,抢到红包的全都在媚笑、磕头、献花……没抢到的则在撒娇、纠缠、再来一个……她有点想不通,女生们都知道她在群里,可对她丈夫的殷勤一点不少,好像从大学时就默认了胡雷是属于大家的?谁嫁了他也改不了这规矩。
又一个红包来了,是陈一鸣发的。她下意识地点开,抢了一个,居然有18.7元。这么大包。她心里微微快乐了一下,合上手机,不看了。她从床头柜里摸出一瓶红酒,是那种可以塞进衣服口袋的小瓶酒,只有75毫升。她一气喝完,趁着那点甜美眩晕的劲蜷缩进薄薄的被子里,睡了。
三
她再次见到胡雷是一个意外,那是学校的百年校庆,没想到胡雷作为沪上一家著名美容时尚杂志的编辑也出席了——他们杂志的主编就毕业于这所老名校。他们在会场上见面,很是惊喜,但各人都有任务,也来不及说什么,只好约了会议结束找个地方聊聊。很晚了,他们才在会场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坐下来。不大的空间里壅塞着咖啡的浓香,还有刚烘焙好的糕点的奶香。灯光的光源不知在哪里,非常暗淡。手工咖啡机一直响着,发出低频而粗糙的声音,令人昏昏欲睡。咏梅看着小圆桌子对面的胡雷,忽然觉得很伤感:她跟他认识这么多年了,竟是第一次这样单独相对。
店里也供应低度酒。胡雷要了酒,怂恿咏梅也要酒:这么晚了,喝咖啡会睡不着。咏梅随口问道,班长最近睡眠不好吗?胡雷微微笑了,带着点苦味:岂止是睡不好,有时简直是整夜整夜不能入眠。咏梅注意地看了他一眼,他是憔悴了,可更让人怜惜。脑海里浮现出他妻子娇小的身影,同学们一直传言他们夫妻关系很不好。随口道:你和晓霞……你们还好吗?胡雷却端正身子,道,事实是,我跟晓霞,几个月前就离婚了。
啊?咏梅大吃一惊,胡雷看着她惊讶的脸色道,你跟大家也不怎么联系,其他好些同学都知道了。他微微苦笑着,饮下一大口朗姆酒,然后,像许多离婚男人一样,和咏梅谈起不堪的婚姻,还好他倒没有指责晓霞什么,只是表达了自己在婚姻里和结束婚姻后依然不能摆脱的无望之感。你看到我的脸了吗?我现在不愿意看自己,只有每天早晨刮胡子的时候不能不面对它,这张脸,把自己交给一个严苛不公的世界,正在每一天都落入缓慢、无望的衰落之中。我没有信仰可以来抵抗这样的衰败,也没有更多的心境来面对孤独,我只有醉下去。他忽然笑起来,带几分邪气的眼光掠过咏梅低低的领口、她的锁骨和浅浅的乳沟,像是一种抚摸,眼神却奇异的清澈,就像第一次看见她持毛笔在淡黄宣纸上写出娟秀中正的颜体,生出宠溺之意。干杯。他向咏梅举起手中的杯子。他们碰得有点重,菲薄的玻璃发出哐啷一声锐响。你应该庆祝我获得自由,虽然晚了一点,毕竟又是自由身。胡雷一口将剩下的酒全喝了,咏梅的酒到了唇边却喝不下去,嘴唇干干的。她看见胡雷的喉结深深地滚动了一下,忽然觉得欲望已经堵塞到喉咙,她什么都喝不下去。胡雷却已经又举起杯子:也该庆祝你获得自由。多好,你看现在我们好像又回到大学时候,刚见面的时候,我们都是自由的。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这多好。他说着,自顾自又干了。你今天怎么这么美,咏梅,你这么白,这么高,穿紫色的衣服真是华美。他们出去的时候,胡雷已经有点醉了,也许借酒佯醉?他手臂轻轻搭在咏梅肩上,在她耳边轻语。你喜欢我,对吗?可我想说的是,你不知道,你一直就是我心中的女神。真的吗?咏梅傻傻地道,我一直以为你喜欢小巧的女孩。不,他大笑起来,伸手抚弄她的头发,我一直喜欢你这样的女孩。
这是真的吗?咏梅费力地看向他,醉后的话能当真吗?可是她是如此愿意相信,她已经信了。
他执意要送咏梅回学校。这里离学校不远,也就两站路,他们就一直走着回去。互吐衷肠,竟嫌学校出现得太快,太不识趣。咏梅站在门口,担心地看着胡雷,你回去还有十多公里呢,小心点。没事,没那么严重,我打个车就行。可他好像真的醉得更厉害了,根本站不起身,几辆出租车停下发现是醉汉都又开走了。你别走了,就在旁边的旅馆住下吧。咏梅看不下去了,忽然开口。她带着他去开房。胡雷扶着头坐在一边的沙发上。拿身份证,填表,交押金,都是咏梅,她有条不紊地做着,不清楚这些动作的意义,心里却很安宁。拿到房卡,和胡雷一起站在狭小的电梯里,这时胡雷好像清醒了过来,身姿笔挺,目光炯炯,笑意盈盈。她感受到他那烫人的目光,忽然明白,不禁大笑起来,你是装的,装的,你根本没有那么醉,你太坏了……胡雷一把抱住她,舌头灵巧地探进了她的口中,仿佛将她所有的话语都吸进去。这是我喜欢的男人,一直喜欢的,现在我要和他在一起了。他靠不靠谱,无所谓;我就是要跟他在一起,此时,此刻……那一个长吻让电梯里的明灯都失去了色彩,所有的欢笑和泪水都融进了这几秒的沉醉。她脑子里一片混沌,又好像天地初开,出奇的天朗气清。他们相拥着走过长长的铺满地毯的走廊,那全然封闭的走廊是如此低矮、幽暗、静谧,简直像一段时间隧道,他们穿越隧道,走回青春时光,走上迎新路上招摇的旗幡,那第一次的相见。那日日相见、笑意相对的所有蹉跎时光都在此时如同他们的肉身一样复活了、叠加了,他们用力地追问着想要得到那个真实:原来你是这样的,原来你就在这里啊!原来造化弄人,世事兜兜转转,竟是为了这一刻。
一周后他们就去领证结婚了。啥也没准备,就是手拉手带着几包喜糖到了民政局。咏梅还记得她的第一次婚姻,那是何等盛大,花车就有几十辆,桌席更是上百。前夫的姐姐把一嘟噜一嘟噜的黄金饰品往她身上戴,千叮万嘱……可那又有什么用,她不能为他三代单传的家族生出一男半女……她不再想下去了,胡雷倒是说的很清楚,你愿意要,我们就要;你不要,就不要。我是只要有你就行了。当然,他已经有女儿了,可以这样豁达,这就是天作之合了。
那时咏梅已经买了房。她手上有离婚时的一笔款子,首付了一套老式公房。胡雷是没有什么钱的,本来是净身出户,现在还要每个月负担孩子的生活费。但房子过户时咏梅很自然地写上了胡雷的名字———他们本已经是一个人,还分什么你我?胡雷很感动,他对咏梅说,我不会一直这样的,我们会好起来的。咏梅,你老公不是一个无能的人。相信我,香车豪宅,令人羡慕的一切,我都会给你,你会令所有女人羡慕。说这话的胡雷正在小小的厨房烧菜,系着围裙,很潇洒地颠动锅子,一只手里夹着香烟,一边还转过头来跟她说着话,一边菜便出锅了。他们把桌子放在小小的天井里,边吃边谈,四目相对,笑语盈盈。咏梅忽然发现他有几根白发,放下筷子,忍不住轻轻抚摸过去,道,其实,现在这样在一起就很好,真的,每天下班就能看到你,这样就很好。
只是这样的两人世界,对于胡雷却是最大的奢望。他是慷慨的,但是唯独不愿奉上的便是他自己。
四
睡得不踏实,还做了个梦。梦中这幢房子塌了,一点点压在她身上,是的,很奇怪,不是轰然坍塌,而是一点一点软软地、粘粘地塌下来,将她封得严严实实,她还能呼吸,还能看到无边无际的黑暗,但是无法动弹。坚硬的钢筋水泥像棉花糖围困了她,她觉得很多事都耽误了,来不及了,可是动不了。甚至就在这样的无力感中,她在梦中又睡着了。保姆刘姐的敲门声终于让她醒过来。看看床边的小钟,已经快7点了,该送依依去校车点了。咏梅在衣帽间胡乱找了件长上衣换上,也来不及洗脸,就到楼下车库发动车子,开到门前。后视镜里看到依依上了车,关好门,她打好转向灯,车子稳稳地开了出去。
晓霞是在他们结婚好几年后才把依依送回来的。那时胡雷的美容培训已经做得有声有色。事实上他一直没有放弃过,只是遇到咏梅他才真的定下心来做了。而在美容杂志待了这些年,他更是认定了美容业才是这个城市长盛不衰的行业。但杂志上的了解和实际操作有天壤之别,他一开始是做美容店,代理美容产品,生意却很冷清,钱没赚到还欠了一屁股债。但他也有了具体的发现,美容院的门槛都非常低,老板和美容师的文化程度低,产品服务也都很原始,更谈不上美容理念、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建构。而这恰恰是他的擅长。他开始钻研、琢磨,慢慢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思路,他免费去美容院讲课,当老板和店长们的胃口被吊起来时便不失时机地推销自己的课程。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他的名气响亮起来,开始了疯狂的培训,虽然培训内容在咏梅看来简直就是洗脑:对顾客来说,美和其他一切技能一样,不能靠先天而是靠长期不懈的努力坚持,多少付出,多少收获;对美容院来说,和其他一切行业一样,需要不断推陈出新、升级换代,顾客已有的需求要满足,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帮助顾客发现她们的缺陷、煽动她们的需求并予以满足,哪怕只是精神上的满足……当然这一切的目的是赚钱,如何从各个方面以各种方式提升顾客忠诚度,打感情牌,研究目标顾客,抓住软肋,要宠她们,就是要让她们在这里有不一样的体验,然后不失时机地为她们量身定做整套人生方案……总而言之,美容不仅是美容,而是一种人生信仰。从店长到美容师到顾客的欲望都要被最大程度地调动起来,从最感性的心理感觉到最严密的体制建设,从最基本的皮肤护理到各种微整形。他最近两年甚至开始做美容界的行业认证,并渐渐得到认可。他自己的课程更调动了可以调动的所有因素,从会场的布置,课程的安排,各种项目的穿插,对每一位听课者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设定……姑娘们花了10万元参加他三日的培训,总是欲罢不能地再参加30万元的高端培训,常常说自己的人生已经被改变,课程让她们脱离了过去的轨道,变得野心勃勃、激情满满,开启了人生的新航程……她们追捧他,对他的话坚信不疑,简直奉若教旨——关键是,照着胡雷的话去做,她们真的发财了,成功了。
外地的同学们来了,常常会去他们的豪宅,例行参观完了,忍不住开咏梅的玩笑,说她真是有运气,胡雷跟她结婚后绯闻没了,钱却迅速多起来,让人羡慕嫉妒。咏梅矜持地笑笑,其实呢,胡雷还是混在女人堆里,还是依仗了他对女人天生的了解。只是现在他感兴趣的不是她们的感情和身体,而是钱,是精神的操控。她冷眼旁观,常常觉得这一切就像一场幻术……去掉几个斑就改变了人生?拉掉一条皱纹就是爱惜自己?腰围减少两公分就有了职场胜算?乳房从A到C就获得了爱情?用玻尿酸、肉毒素、超声刀就可以永远留住青春?……但是他们推出的理念到项目总是有人买单,还真的有不少人在美容院里一年砸进去几十万,就为了梦想中的完美人生,其实成本只占一点零头。这也是时势,颜即正义。在这城市,美容院绝对比饭馆还多。胡雷一开始还笑她:你不懂,做什么都一样,不让人失去理性,他们怎么会掏钱呢?后来就懒得跟她谈自己的工作,倒是对手下的女员工更亲,她们生个病,一定嘘寒问暖,联系医院……而上次咏梅生病,前前后后只有司机和阿姨陪着。咏梅不免想起以前大家都说的,宁做班长的同学,不做班长的女朋友……她止住了思绪,笑吟吟地招呼大家喝茶吃点心,扮演人们心目中的人生赢家。
晓霞是在胡雷结束了为期几年的各地培训、终于在上海成立公司安定下来后找上门来的。原来她决定回老家,但心疼孩子的上海学籍,所以想要变更抚养权,让孩子跟着胡雷他们。咏梅和胡雷婚后虽然也很想要个孩子,也到处找医生看过,奈何咏梅的身体本来就有问题,胡雷又东奔西走,一直没有怀上。年龄也一年大似一年,渐渐也就死了这条心。所以晓霞此来,咏梅便看出胡雷相当的愿意,她自然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晓霞临走时特别对咏梅说,亏得是你,要是别人嫁给胡雷,我是怎么也不敢把孩子送回来的。这孩子怪可怜的,拜托你了!
慢慢地咏梅才明白晓霞这话的意思,依依虽然是个已很独立的半大孩子,但却无孔不入地渗透进他们的二人世界。胡雷不自觉的全然倒向孩子,他们俨然才是一体,而她则像个多余人。也真亏了她性子好,又因为自己生不出孩子,对孩子倒有几分敬畏,能不管的就不管,只是提供必要的照顾。这对正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倒是合适。如此这般,孩子和她之间的紧张才渐渐缓和下来。
这条马路太熟了,闭着眼也能开过去。咏梅是一辆QQ两厢车,适合小马路上腾挪躲闪,开起来灵活快捷,她自己挺喜欢。可依依并不爱坐她的车,咏梅知道,是嫌自己的车不上档次,不像爸爸,幻影劳斯莱斯,平常点也是宝马7,一上马路得收获多少瞩目和艳羡。但这个车是结婚时胡雷送她的,那阵子他是拿出了全部的积蓄给她买了这辆车,小小的,在她学校附近的小马路上好开。她很爱惜,开了这么些年,好像自己身体的一个部分那么自然熟悉。胡雷早就要她扔掉这车子,重新买一辆送她,可她觉得自己开车也就买个菜送个孩子,就这个很好了。没想到她还是想得太简单了,车不仅仅是车,就像房子也不仅仅是房子一样,胡雷每次坐她的车都很嫌弃——他习惯了人们面对劳斯莱斯的景仰崇拜的目光,那种君王般的礼遇,自然受不了势利的保安门卫对于小QQ的蔑视和轻慢。依依也是受了父亲的影响,一坐进这车都爱搭不理的。这倒激起了她的某种固执的情绪,偏就要让他们不舒服,不但一直开着,还随时保养顾惜,这么些年了车还跟新的一样。他们也只能接受。
马路对面的校车点到了,她瞅准对面没有来车,灵活地一个掉头,稳稳地停在街沿。多好的车,再大一点,就掉不过来了,得倒上一把。
钱来得太容易了,又不是自己挣的,她有点害怕——一开始胡雷做得太难,她在学校也刚好遇到些糟心事,就干脆辞了职两人一起做,后来公司渐渐上了正轨,可她觉得他越走越远,两人常常意见不合——她想的是做技术,可胡雷想的是如何让人们像着了魔似的心甘情愿交出钱来。矛盾着,家里又添了孩子,胡雷就让她回家专职做太太了,别再插手公司的事。可钱不是她挣的,也不在她手上,她心里还是没底,好像活在幻觉里,生怕哪一天发现自己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买衣服上了一千她就要心疼,更别说那些奢侈品了。到现在偌大的更衣室还是一半空着,几件名牌的珠宝、包包,大多是别人送的。一件宝蓝色的缎子礼服、一件大红色真丝旗袍,还有一条黑色绣花欧根纱长裙,都是为了跟胡雷一起参加美容界活动买的。那些地方她去过几次就不乐意去了,胡雷看出她的勉强,也不再叫她——他需要的是一个兴兴头头帮他张罗招呼乐在其中的助手。这样的人多的是。
她不可能没有疑心。如果胡雷有了更合适的伴侣呢?她已经越来越跟不上他了。她跟胡雷提过,胡雷只是疲倦地说,你就好好跟我过日子,不要多想了,行吗?他是累的,近年来身体的很多指标其实都很不好,也许她就该这么忍着,直到他把生命和热情一天天挥霍殆尽,到了真的折腾不了的那一天,也许,那会儿一个沧桑衰老的他可以完全属于自己。也许,死亡可以提供一个更坚实的承诺。
五
她看着依依上了校车,便松开刹车,轻点油门,往前开。手机叮咚一声响了,她瞥了一眼,是胡雷发来的:我陪小明看房子,他说今晚请你一起来聚聚。晚上就住在这边。你过来吧。接着发了一个定位。
她有些轻微的紧张。小明——他们对陈一鸣的戏称,不见他已经快三十年了——毕业后就没有再见过!她脑海里立即浮现出陈一鸣那黝黑的脸上腼腆而沉稳的神气。他来自特别偏远贫困的一个山区,是那里几十年来唯一考上重点大学的学生。他在大学四年一直和胡雷搭档做团支书,个性却反一反,非常内敛,默默为大家服务做了很多事,最后被老家一个著名企业看中,做了集团秘书。这么多年,以他的个性,想必会一直兢兢业业,坐上副总的位置。
她看了定位,是在太湖边的一个什么地方,挺远的。胡雷发了信息:到时让司机送你过来吧。
司机请假了。她回过去。那你开他的车来。明天我跟你一起回。她看着信息,没有回过去,知道胡雷是不愿意看到她开自己的车过来。摆什么谱啊,都是老同学,谁还不知道谁。她在心里笑笑,直行,右转,回家的路太熟悉了,她几乎可以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回家。
但胡雷的这条信息还是对她产生了一种不好的影响,这一天的大部分时候,她都想告诉他们自己不去了——她跟不上这些成功人士的节奏,只是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最后是陈一鸣亲自打了电话过来,还是熟悉的声音,只是热烈了不少,全没有原来腼腆的味道:出发了没有?就等你了!胡雷可不能金屋藏娇,来嘛咏梅,我们三十年不见了!
好吧。她轻声说。
要不要我让人来接你,路有点远哦。
不用,我用导航,没问题。
她挂了电话,在衣橱里找了身衣服,米色风衣,牛仔裤。是前几年买的,样式有点过时,但还算合身。头发梳了一下,在脑后扎了个马尾。干净、朴素,不引人注目,这是她喜欢的样式。
在车库门口犹豫了一下,还是发动了自己那辆QQ,到底是开惯了的,更安全妥帖。她打开导航,虽然远,但毕竟是郊区,一路畅通。大半个小时她就摸到了地方。湖边的一处精致庭院,曲水流觞、绿树掩映中有几座错落的小白楼。她跟门口的保安一报出陈一鸣的名字,他就恭恭敬敬引她停在车位上,带她去了其中的一幢小楼。里面华丽丽几座屏风分割了空间,除了笑容可掬的服务员,一个闲人也没。
最后进到一个厅堂,才看到胡雷、陈一鸣等几人正在打牌。见到她,陈一鸣懒洋洋地笑道,咏梅来了。你怎么一点变化都没有?怎么可以还这么年轻!我说你家雷雷好厉害,我都输得要脱裤子了。她想要说话,一旁的女孩子笑盈盈殷勤地迎上来,给她拿包、让座,又倒上茶、送上点心。她跟她客气了几句,抬头时发现四个男人重新投入鏖战。牌局正酣。来不及搭理她。她觉得很失望,虽然本来也对同学会没报什么希望,只是陈一鸣变化太大了。曾经少年清秀的脸腻着油光,身材也发福了,尤其是那懒洋洋却不怒自威、多少有点高高在上的口气,让她感到陌生。相比之下,胡雷更保留了年轻人的模样,在几个人中身姿挺拔、黑发浓密。她带着爱意的眼光停留在他的脸上———这张脸聚精会神在面前的牌上,却正被贪欲所占据。她像忽然认错人一般心中一阵空,将眼光转向了手中的茶杯上。
正在她无聊时,一个身影旋风般扑进来。原来是另一个女同学萧丽娟,跟着的是一串活泼的大笑:你们四个大男人打麻将,太搞笑了哦……
萧丽娟走进来才发现咏梅,欢喜地拉着她的手站起来,咏梅你也来了,太好了,我好些年不见你了!你还跟读书时一模一样呢!
面对面站着,她看出萧丽娟是精心准备而来的,浓浓的假睫毛把一双原本不大的眼睛变得又黑又大又有神。大学时满脸的青春痘不见了,一张瓜子脸洁净无瑕。头发也精心打理过,一头莹润的亚麻色卷发瀑布样垂下。这天气了,还穿着一件活力四射的橘色羊绒短恤,下面是牛仔短裤,露着两条修直的大长腿,蹬着时髦的三叶草小白鞋。咏梅端详着她,不禁笑道,你变了!我要认不出你来了!
陈一鸣停止了打牌,笑道,萧太后驾到,赶紧接驾。
萧丽娟笑骂道:我有这么老吗,就太后了!你倒是给我找个皇子呢?
胡雷也笑道,什么太后,分明是公主。小明,你不会说话,待会自己罚酒一杯吧。
陈一鸣看了一眼咏梅,笑嘻嘻地道,你家公主在这呢,当心回去跪搓衣板哈。他们嘻嘻哈哈了一阵,陈一鸣,道,人都齐了,我们吃饭吧。
这里哪有饭桌,咏梅正想着,一旁的服务员带领他们沿着门边的一个楼梯上了楼,楼上别有洞天,整个空间就一张圆台面,早已摆好全套餐具,亮铮铮的,几个白衣黑裤的服务员肃立四角,而厨房就在一边宽大的玻璃房子里。见陈一鸣到了,厨师走出来跟他见面握手,陈一鸣互相介绍了一下,大家分宾主坐下。咏梅自然地坐在胡雷身边,陈一鸣却不依了,说,你们夫妻天天见,现在必须把你们拆散。又笑嘻嘻问,老胡,行不行。结果是陈一鸣坐了首席,咏梅在他旁边,右手是陈一鸣手下一个分部经理,那边陈一鸣左手是萧丽娟,再是胡雷,胡雷边上一个似曾相识的制服美女。下面便是陈一鸣几个男女手下陪坐。
酒杯有小杯,大杯,里面盛着白酒和红酒。陈一鸣捧着红酒,介绍说这是自己亲手整出来的品牌,大家好好品尝,说着亲手给咏梅倒上半杯,竟让咏梅有点受宠若惊。菜一道道上桌了,陈一鸣的几个手下专尽劝酒职责,很快一桌人就觥筹交错,酒酣耳热。
咏梅没想到是这种场面,陈一鸣的手下个个向她敬酒,说的话句句让人无法推辞。她只好每一杯敬来的酒都喝了——人家干了整杯,笑眯眯地看着你,半杯总要喝吧。很快大家都嗨了,丽娟脸颊变成了桃红,更加活跃了,她取笑起自己的领导,借着酒劲,妙语如珠。胡雷和陈一鸣在一旁给她帮腔,丽娟越说越起劲——读书时她就有点二,现在喝了酒,说……还有更好玩的呢。原来是上次采访一位政界名人,跟他的后代有点交集,这人竟追到编辑室来,口口声声要丽娟嫁给他,还说要去见她老公,给他一百万让他走。丽娟道,我老公是没钱,我对我老公也没啥感情,但好歹是个正常人,他这样的神经病哪敢碰呢。陈一鸣道,你对你老公没感情,那你对我有感情不?丽娟白了他一眼,我倒是想对你有感情,有用吗?有用,有用。陈一鸣连声道,跟她又碰了一大杯。
丽娟早早结婚生子,孩子丢给父母老公,自己潇洒起来。她原本也是在老家教书,后来跳槽到一家报社,报社关闭又到了新媒体,这两年来到上海,一直活跃在时尚前沿。她正是胡雷的忠实拥趸,一年有一半的收入花在美容院和健身会所,不是微整就是拉皮,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另一半则花在穿着衣饰,不是限量款就是时尚色。可能正因如此,一直觉得钱不够花。这下便跟陈一鸣道……不如联系一下到我们那里做广告吧,老同学,你反正要做广告的,我们可是上海头牌哦,影响力绝对大……那陈一鸣久经沙场,笑眯眯地道,广告这一块不归我管呢,你要是喝酒来找我,保证够你喝的。丽娟碰了个软钉子,也笑道,酒有什么好喝的,除非你陪我喝。陈一鸣便又跟她碰了一杯,满满的一饮而尽。
胡雷不知对丽娟说了什么,两人捂着嘴哈哈笑起来。陈一鸣侧过脸来,举起杯子跟咏梅碰杯,低声说,还是你好,还那么安安静静的,丽娟一到,一晚上别人就不要说话了。他声音压得很低,就显得亲密。
胡雷还在跟丽娟聊着———他们原先就是一个学习小组的,比一般同学要熟悉,现在长久不见,自然话多。陈一鸣则握着酒杯,不紧不慢地跟她体己说了些念书时的事情,又问了几句家里的情况。咏梅简直有点感谢他,让她不致难堪。这沉静的几分钟忽而结束了,丽娟谈起她健身时遇到的一个男子,竟是个有名的网红主播。她谈他的可笑、自以为是,说着看看胡雷,又看看陈一鸣,道,小明你要好好锻炼了,看看胡总的身材多好。你这个肚子要变成肌肉才行呢!胡总你也送他一张年卡吧,让人天天打电话催他锻炼去。她是有几分醉了,伸手摸了摸他的肚子,叫道,太软了太软了,你得锻炼了,这样不行的哈。陈一鸣仍然握着酒杯,笃悠悠地道,这里软一点有什么关系,该硬的地方我可一点不含糊。丽娟道,你想哪里去了。陈一鸣反问道,你想哪里去了?他们开起玩笑来。咏梅无话,便安静地吃着面前雪白瓷盅里的燕窝丝,心里却想着丽娟那个“也”字,难道胡雷送了她年卡?依胡雷的个性,完全有可能。年卡有很多种,多的几十万,少的几千。她不是心疼钱,只是不喜欢有人分享自己的丈夫,哪怕是钱。可这年头,越是成功的男人越是会被分享,想想刚才丽娟看他那眼神。她胡乱夹了几筷子厨师隆重介绍的特色菜,也没觉得有啥特别的滋味。
酒喝得差不多了,陈一鸣说,都给大家安排好了住宿,今天就痛痛快快地玩一玩,旁边一幢小楼里就可以K歌。咏梅心里一阵失望,她最怕的就是K歌了——光是那震耳欲聋的音响就让人受不了。她求助地看着胡雷,胡雷的眼睛迷离着,肯定是想去玩的,也许刚才碍着她,好多话都没法说呢……她轻声道,我有点头晕,要不我先去休息,你们玩。胡雷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道,你哪里不舒服吗?还是酒喝多了?不行你先去睡。我待会儿就回来。暗淡的路灯光下,他的眼珠子浮在一片银白色里,像假的。
陈一鸣夸张地表达了一番关怀和失望,也没有勉强她,说了一句给她送点醒酒汤来,就叫人带她去房间。她有点轻微地失望,连丽娟都只是客套了一下,没有真挽留她。是啊,有她在,大家多少都有点拘束。她心里苦笑着,让服务员带到了房间。
她看了一会儿电视就睡了。因为有心事,睡得也不踏实,两小时后就醒了过来,酒倒是全醒了,精神得很。胡雷还在玩啊?也该玩够了吧。她打电话过去,胡雷接了,含含糊糊地说,就来,就来。你要不要过来玩一会儿?不过来?那你先睡嘛。背景里听见女声颤颤微微的,胡总来唱歌嘛,还打啥子电话……
她闭上眼睛又睡了一会儿,不行,睡不着,她有点烦躁,于是又想给胡雷打电话,电话通了但这次没人接,铃声好像沉入了深深的大海,被无声无息的地心接收了,反射回来的只是平滑如镜的水面。她有点偏执地打了一遍又一遍,捏着手机,忽然怀疑它是坏了。又倏忽醒过神来,觉得自己有点可笑,她大可以出去把胡雷叫回来——但那样的场面太美了,一定会成为同学会永远的笑柄……这么一想,她忽然觉得自己并不想见到他,她甚至不想再回到他们的家里。
离开吧。一个念头忽然幽幽地冒出来。她一阵松快,这念头暗暗地在她心里扑腾了好久,终于成型了。她来来回回走了几分钟,好像下定决心一般穿好衣服,来到门口停车的地方,开动车子便绝尘而去,好像生怕有人来拦住她。
没有人拦阻,保安只是殷勤起身弓腰,开门让她出去。她朝灯火寥落的暗处开去。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吧。车灯雪亮地在眼前照出两条笔直的通道来,而在那之外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她全神贯注地驾驶,仿佛溺水的人,奋力要游出这暗黑的水域。渐渐地,她在朦胧的原野上认出一棵树、一闪湖光。它们一望无际,在熹微的晨光中一点点显示出来,好像藏着忘却的过去、隐约的将来。但也就在这时,她看到胡雷的来电。一个接着一个,电话声连绵不断地响起,好像刚才被大海吸收进去的铃声终于释放出来,在平静的海面上掀起浪花,越来越高,越来越强烈。她没有接电话,车子却慢慢地停了下来,她在封闭的车里像海浪里的孤岛,终究要被那汹涌的海水完全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