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金华
2008年雪灾期间及2009年盛夏,笔者曾两次深入到云南省镇雄县以古镇小米多村进行民族传统文化田野调查,在调查中有一现象一直在我脑海中记忆犹新,即当地给我们表演彝族丧祭舞蹈《喀红呗》的四名舞者基本上都是村委会的干部。其中有村总支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李会员,男,彝族,43岁,党员,初中文化;村总支委员陆金平,男,彝族,53岁,党员,高小文化;村电管员张友明,男,彝族,40岁,高小文化;本村村民及毕摩传人文全德,男,彝族,52岁,初小文化。在场的村领导还有村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陆绍国,男,彝族,36岁,党员,初中文化;村计划生育宣传员罗传奇,男,彝族,32岁,预备党员,初中文化;村总支委员、会计兼宣传员刘世林,男,汉族,50岁,党员;以及文全德的儿子文发财,男,彝族,22岁,镇雄县民族中学毕业,2009年考上昆明理工大学,是本村第二个大学生等等。观看他们表演和访谈完毕,我们还去到村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陆绍国家里,看望了他的父亲和母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彝族毕摩陆金华老人与王子香老人。陆金华老人61岁,王子香老人58岁,都是当地能写会画、能歌善舞的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我们还欣赏到了陆金华老人用彝族文字书写的春联和王子香老人用彝族语言表演的《酒礼歌》。我们深深感触到这是一个彝族传统文化非常浓厚的生态村,特别是整个村的领导班子把彝族传统文化看作他们的生命之根而倍加珍视,他们这种热爱民族、热爱故土、热爱传统、热爱文化的精神强烈地震撼着我们,感染着我们。他们希望我们能够把古老的彝族传统文化遗产介绍传播出去,从他们一双双期盼的眼里我们感受到了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根性力量的重要意义。
一
云南省镇雄县以古镇小米多村位于云贵两省交界的乌蒙山区,距县城60公里,距镇政府30公里。与本镇麦车村、安尔村及贵州省赫章县财神镇接壤。这里的彝族同胞至今还遗存着许多古老的民族传统文化习俗。
镇雄县以古镇小米多村的彝族,每逢长者亡故,首先须告知亲友。临葬前夕,母舅和姑妈家分别带上祭品到死者家里祭奠。母舅家带一活竹置于门前,用竹叶蘸酒蘸水洒于地上,继而由“喀约”(歌舞班子)从左边顺时针方向围房绕三圈,口中念念有词,吟唱有声,边唱边跳《喀红呗》(意为跳舞除邪,安定魂灵。当地汉语也称这种歌舞形式为《跩脚》《拐脚》《跳脚》)。尔后入屋内绕棺木于左边继续唱跳。姑妈家带的“喀约”则与其相反,逆时针方向围房绕三圈,进屋后绕棺木三转,然后集中于棺木右边跳《喀红呗》。如此循环往复,两家轮流进行,从傍晚跳至清晨。
死者葬后,用青竹削成人形,捆上羊毛,扎上红绿线,放入约四寸长的竹管内,又在管内放入米和茶叶,然后再置于一圆桶内,此桶名曰“鬼桶”或“灵桶”(彝语称“租哦”),随后又将“鬼桶”供入“灵房”(彝语称“阿皮卡”)。“灵房”一般设在长子家人迹罕至的屋后,如长子绝嗣,则要供于幺房(小儿)家。每至彝族年(农历十二月十二日)祭祖时,均要在“灵房”前跳《喀红呗》。
《喀红呗》由很多舞段组成,但每一舞段只有一个特殊技巧动作,如羊角碰角、猴子爬树、老鹰展翅、老鹰抓鸡、毛狗(狐狸)钻洞、四马追羊、野鸡钻篱笆、猴子翻跟斗、猴子搬桩等,主要为模拟禽兽的各种技巧动作或造型。它有十几种基本舞步,如跩脚步、甩铃步、左右甩铃步、行进甩铃步、斜伸手甩铃步、吸腿步、跳脚步等,其中跩脚步为核心舞步,贯穿整个舞蹈始终。
从表演形式上看,《喀红呗》上身动作多变,幅度较大,用小臂带动大臂甩铃,沿弧线上下左右来回划动。舞蹈时,第一人为领舞者,左手持铃,右手持白色孝布,其余三人正好相反。马铃铛为不可缺少的道具和伴奏响器,整个舞蹈始终伴随着清脆悦耳的铃声,节奏鲜明,铿锵有力。孝布随手舞动,翻飞飘逸,对舞姿起到了美化作用。
从表演效果上看,上年纪的人步伐稳健沉着,动作含蓄凝重,内蕴回波旋浪之力;年纪轻的人步伐刚劲洒脱,动作舒展豪放,势如披荆斩棘,模拟禽兽动作更是惟妙惟肖,尤显豁达、勇猛之志。彝族耿直、豪爽、粗犷、强悍的性格,溢漫于整个舞蹈之中。
二
从上述彝族丧祭舞蹈《喀红呗》的礼仪习俗中,可以看出原始宗教信仰和古老歌舞艺术在彝族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宗教和艺术都同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它们既有共同之点,也有不同之处。共同之点主要表现为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又反作用于客观存在;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历史的继承性。不同之处则表现为它们都以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客观世界并为其服务。二者之间并不是孤立地发展,而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和互相影响的。
乌蒙山区彝族的丧祭礼俗,是在父母灵魂不死观念基础上产生的,是祖先崇拜意识的产物,是较为古老的带有浓厚原始宗教神秘色彩的早期仪式的一种特殊类型。这种仪式和历史上的鬼巫信仰与“鬼主”制度分不开。据樊绰《蛮书》记述,唐代云南东北部阿芋、阿猛、夔山、暴蛮、卢鹿蛮、磨弥蛮等乌蛮六部落崇尚鬼巫,部落首领即称之为“鬼主”,“大部落有大鬼主,百家二百家小部落亦有小鬼主,一切信奉鬼巫,用相服制”,利用鬼巫信仰进行统治。《宋史·黎州诸蛮》中也说:“夷俗尚鬼,谓主祭曰鬼主,故其酋长号部鬼主。”古代彝族挚信鬼巫,曾有过部落酋长与鬼主同为一人的类似政教合一的制度。鬼巫信仰的一大特点是视人的灵魂为鬼魂,对人的死亡十分看重,认为灵魂未能安得其所会给活着的人带来极大的祸害,因而人死后必须举行隆重仪式包括歌舞活动进行祭祷。这种原始的信仰与祭祀形式,在滇东北彝族地区早就盛行了。昭通出土的东晋霍承嗣墓有一幅反映“夷汉部曲”及祭祀墓主的壁画,在墓主人前左右有几排头上留有“天菩萨”(英雄髻)、身着“察尔瓦”(披毡)的彝族先民形象。这些形象明显地在参加某种仪式,很可能是参加墓主的葬礼。因为据墓上款识所言,此墓是霍承嗣的余魂来归墓即招魂墓,所以墓主面前这些“夷汉部曲”形象可能就是参加招魂仪式的场面写照。其中的彝族先民形象,也可能反映了当时彝族丧祭歌舞的实际场景。由此而知,彝族丧葬礼俗及丧祭歌舞由来已久,而且一直流传未已。
清代,这种彝族丧祭歌舞礼俗其端倪仍可窥见。清乾隆《镇雄州志》载:人死“往吊者族姓,则用鸡一只,谓同笼生长也。姻戚则邀亲好,率仆属,步骑成群,绕灵呼吁,哭声震地,名曰‘打鬼’”。这里所说的“打鬼”,其实就是送丧驱鬼之舞。又说:“其祀先三代以上,则祧之。祧者,以金银为片,剪作人形,藏诸木桶,按次世奉于极险峻之山洞,令人守之,曰‘鬼桶岩’。……此皆黑白倮倮旧俗也,今亦袭……”“鬼桶”即祭祀时用的一种器具,同时也是歌舞时供奉的道具。另外,从文献记载和传说中所反映的情况来看,这种祭祀活动中还杂有对竹、鸡、马、猴等动植物崇拜的习俗。祖先崇拜与自然崇拜交融,体现于丧葬礼俗,形成了彝族原始宗教信仰的“复合体”,使产生于灵魂不死观念之上的祖先崇拜和产生于万物有灵观念基础上的自然崇拜,成为彝族丧祭歌舞的意识中枢,更增强了丧祭歌舞浓厚的原始神秘色彩。
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它具有明显的再现生活、总结经验、传授知识、获取美感等作用。由于原始宗教的渗入,在彝族等一些民族中,舞蹈艺术在特定的时期内曾变成一种具有宗教性质的、功利性很强的表现形式载体,使其具有淳朴生产生活气息的艺术被神秘的宗教气氛所笼罩,原来赞美劳动的诗歌,变成了对神灵的祷词和唱诵;原来表现生产生活的舞蹈动作,变成了宗教仪式的组成部分和传承工具。因而,宗教把舞蹈艺术对生产生活的真实、积极的表现,变成虚幻、神秘的反映,变成了对彼岸世界的幻想魔法。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宗教对于舞蹈的产生和发展并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艺术最终要还其本来面目,要从宗教迷雾中剥离出来。从镇雄县以古镇小米多村彝族丧祭舞蹈《喀红呗》中,我们可以看出它所反映的内容,大量的都是源于原始先民们的狩猎和游牧生活。如羊角碰角、四马追羊、猴子爬树、老鹰展翅、老鹰抓鸡、毛狗钻洞、野鸡钻篱笆等,形象地再现了彝族先民们早期的原始生产生活风貌,以及折射出他们的原始图腾崇拜等情况。
三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先生多次提出的一个概念,“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坚守传统’。自知之明是为了增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为适应新环境、新时代而进行文化选择时的自主地位。”
镇雄县小米多村彝族丧祭舞蹈《喀红呗》对本民族生产生活中的客观事物采用模拟、象征、会意、叙事等手法,构成相应的舞蹈动作,因而具有舞蹈形成的原初性特征。它的舞具及响器仅用舞者手中的马铃铛与孝布,其伴奏声清脆有力,舞姿灵动翻飞飘逸,具有象征性特征。它的舞蹈动作形式单一衔接紧凑,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具有简约性特征。《喀红呗》作为承载着彝族一代代人的文化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动地反映出本民族的民俗、宗教文化内涵,具有很深的学术研究价值。整个舞蹈兼容了叙事性、抒情性、趣味性和技巧性,因而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蔓延,随着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不断冲击,彝族丧祭舞蹈《喀红呗》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已发生了变革,使这种传统民俗活动在民间日益淡化。加之新时期殡葬制度改革带来的丧事从简,要求在新的时代注入新的文化内涵,因此其主要活动范围已逐渐缩小,该舞蹈越来越成为人们的一种民族传统文化记忆。
为了使中华文化一脉相承,并在传统文化的基石上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我们必须珍视、继承祖先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遗产。增强民族文化的“自我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鉴于上述情况,镇雄县文化主管部门已在普查的基础上对会跳《喀红呗》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为了使这一濒危传统文化遗产得以传承,调动他们热爱民族民间歌舞的积极性,当地政府领导对他们进行了慰问,小米多村总支委及村委会对其舞蹈人员的生活上给予了帮助。当地文化主管部门还拟定了保护计划和保护措施,投入相应资金,以带动和促进当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如今,为了不断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当地欲建立小米多彝族文化生态保护村,对《喀红呗》舞者实行重点保护,让更多的彝族青少年参与其中,发展壮大舞蹈表演队伍,从根本上解决传承中遇到的难题,已于2013年举办了数十人的彝族传统歌舞培训班。笔者认为,小米多村全体村干部以身作则、立足本土、继承传统、挖掘特色,带头保护、传承和发展彝族传统文化的这些行为举措,就是模范践行文化自觉意识较好的案例,它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在原生态舞蹈田野调查中有益的启示。
综上所述,云南省镇雄县以古镇小米多村彝族丧祭舞蹈《喀红呗》伴随着历史的进程,在特殊的封闭、半封闭的自然、社会环境中得以衍生滋长,成为当地彝族藉以超度亡灵、告慰子孙、祈求寿福、企望安康的一大祭祀礼俗活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学的进步,今天已失去了它以往极大的内聚力和影响力。但是,这种宗教与艺术杂糅相生的特殊观念形态的传统文化遗产,为我们探究这一地区彝族的历史源流、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心理素质、文化习俗、艺术风貌等诸多人类学、民俗学、宗教学、艺术学现象,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民族传统文化“活化石”。镇雄县以古镇小米多村各位村干部率先垂范,带领大家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文化自觉意识和行为举措,更值得我们大力褒扬和引起思考。我们由衷期待着在国际国内高度重视和发展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背景下,使这一深藏在乌蒙山区的彝族民间瑰宝走出大山,走向人们更加广阔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