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丽芳
摘 要:近几年来,基层文物执法的执法内容、程序等均成为我国比较热门的话题。为此,本文先详细阐述了基层文物执法的重要性,后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基层文物执法的一些问题,最后详细探讨了我国基层文物执法的具体策略。以期为研究基层文物执法的相关工作者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文物执法;政策法规;预警制度
文物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直接关系着民族的精神、意识、气节和底蕴,它可以增强民族凝聚力,推进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做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既是国家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符合我国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强文物执法是有效保护文物的重要手段和必要措施。然而有些地方,特别是在基层县市仅市级设立有文物局,工作人员的文物专业知识严重弱化,甚至有些区县没有设立专门的文物执法部门,更没有专业的文物执法人员,文物保护在基层任重道远。
1 基层文物执法的必要性
第一,强化基层文物执法有助于强化文物行政部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逐步成为和谐社会构建的组成部分。文物保护相关的执法队伍是否具有高水准的法律认识及执法能力,不仅与文物及文化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同时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等密切相关,借助法律来管理文物意义非凡。
第二,强化基层文物执法有助于扩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的影响力。文物行政部门只有将《文物保护法》中的行政执法职责落到实处,文物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保护。有了一定的作为才会在社会上更具地位,有了一定的地位才有可能更有作为,文物行政部门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好的形象,勇于面对和处理文物保护过程中的任何棘手问题。在执法的过程中,文物行政部门应该牢牢坚持职权法定意识,根据法定程序办事。
第三,强化基层文物执法有助于提高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文物行政部门代表了国家及政府,来依法对文物进行管理和保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工作者的法制意识的高低、法律能力的强弱都与文物保护事业关系重大,这也是文物部门进行自身建设的关键性内容。站在广义的角度来分析,文物行政管理者即为文物执法者。对文物保护法规能够熟练掌握,对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程序非常了解,能够让行政权力落到实处并行之有效,真正不滥用权利的同时也不缺位等,是文物执法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对文物保护执法队伍进行检验的关键标准,同时也是强化行政管理能力的主要途径。
2 基层文物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目前我国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极其繁重,且人手普遍不够,行政执法及处罚工作在各种工作中显得比较被动。文物行政执法的专职机构非常不完善,没有将执法责任明确下来。也有一些地方的文物行政执法缺乏一定的信心,一部分人是程序不太熟练,一部分人是方法不正确,所以造成不敢执法或执法不力的现象产生。一些地方出现以权压法、情大于法、文物执法困难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有一些地方及单位不根据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报批程序行事,根据自己意愿对文物进行修葺,也有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在自身保护的区域中违建乱搭,不根据法律要求进行各种工程建设,最终破坏了文物周边的环境。
以韩城文物行政执法为例,韩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遍布全市各地,且等级品味较高,为本市创造了大量的旅游资源,文物保护任务相当艰巨。但是文物行政执法相对起步比较晚,文物执法人员缺乏经验,人手严重不够且没有经费保障,也缺乏专业的用于执法的交通工具,而执法任务又极其艰巨和繁重。经过几年的摸索,韩城文物部门按照省市文物局专项督查的要求进行执法后,一些问题在某些程度上得到解决,但依然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存在,比如缺乏文物的安全保护机制;文物保护的规章制度不完善;一些单位存在文物安全隐患,经过整改依然没有到位;一些古民居存在私自修整、装修等。
3 基层文物执法对策
3.1 認真学习文物相关政策法规
基层文物执法相关部门一定要对文物执法相关程序和内容了如指掌,熟练掌握执法过程中的每一步要求,以此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进行提高,在此基础上来逐步提升他们的执法能力。执法人员在经过仔细研究以后,应该首先清楚地了解文物执法主体应该涵盖的执法内容及重点,同时了解现阶段的执法人员需要完善的部分内容。让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信心及决心更加坚定,让他们更有积极性和自觉心来同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除此之外,执法人员应该经常总结执法经验并提出问题,更多地请示、交流及汇报,以此获得本级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3.2 强化《文物法》宣传力度
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宣传《文物法》,让更多的群众及社会各界的人们都能够有更加强烈的文物保护意识。基层文物行政部门应该同新闻媒体部门、教育部门等之间互相配合进行宣传,比如可以用新闻报道的模式进行宣传,可以印发传单、制作海报进行宣传,可以借助演讲、辩论、有奖知识竞赛等更种方法来宣传和普及《文物法》。也可以借助物资交流会、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形式将《文物法》在更大范围的群众中推广和传播。尤其要重视农村、基层、学校、文物所在地等地方的文物宣传工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科学地将《文物法》纳入区域法律条例中,也可以适当地加入到当地小学或中学的教材中,使用一切能够使用的方法将《文物法》进行普及和传播。
3.3 建立并健全文物月报制度及文物行政执法检查预警制度
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来合理建立并完善文物安全月报制度及文物行政执法检查预警制度。将上级部门关于文物安全的各种指示精神进行认真学习和执行。将区、乡、村等文物保护网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层一层地签订文物执法保护确认书,文物所在的相关村落应该在不同的文物点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看护,对他们实行奖励和惩罚的制度。各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政府都应该把文物安全工作归纳进重要日程中,领导应该亲自监督文物保护工作。文物执法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各个文物点,对检查方案进行精心策划,制定过程应该精益求精,将检查的内容详细列举出来,明确指出检查目的及实际要求。文物执法人员应该根据执法程序进行实地检查,将检查记录及执法表认真完成,同时对野外文物的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相关部门经过检查后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及时间限制。对于相关单位有条件整改而长期不执行整改程序的情况,执法部门可以采取司法手段对其进行督促,最后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依法查处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条例的建设项目,尤其是那些在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的行为,更应严惩不贷。
4 结论
强化基层文物执法有助于强化文物行政部门法制建设,有助于扩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的影响力,有助于提高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而在基层文物执法过程中,任务重、人手少、缺乏文物安全保护机制,缺乏文物保护规章制度等等问题长期存在,使我国基层文物执法面临了更多的困境。为此,基层文物执法相关部门及人员应认真学习文物相关政策法规,让任何一项工作的形式都有法可依;强化《文物法》宣传力度;建立并健全文物月报制度及文物行政执法检查预警制度,让基层文物执法工作井然有序。以此推进我国基层文物执法工作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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