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光炜
莫言2017年在《人民文学》《收获》上发表了一批短篇小说,这是他2012年获诺奖后的“归来之作”。我读后,感觉作家的手感非常好,于是便猜想,是不是这五年他都在偷偷写,只是没拿出来让读者惊喜罢了。
然而,多年不读他的中短篇小说,一看这批作品,脑中马上会浮现出《透明的红萝卜》《白狗秋千架》《枯河》《球形闪电》《金发男儿》《拇指扣》等小说来,情不自禁要拿它们做比较,这是人一般都会有的心理。我想说,当一个大作家真难啊,当一个获诺贝尔奖的世界级作家就更难了。批评家老喜欢给作家压力,换你来当作家试试,就知道其中难言的苦衷了。
我对这批作品最突出的印象是回到本乡本土。一般来说,大多数作家的创作都是“回乡之作”。作家离开故乡之后,会对它产生陌生化的距离和想象。《透明的红萝卜》是回忆童年在桥闸下打铁的经历,《白狗秋千架》写当年的劳作之苦,《红高粱》写故乡人民的尚武之风。这些回乡之作中有一股先锋小说的观念、手法和意图。莫言这次发表的《地主的眼神》《斗士》《左镰》《天下太平》等短篇,先锋小说气味明显减弱,原汁原味的本乡本土的气氛挺浓厚,故事性很强,运用的是中国传统小说的白描手段,读起来很舒服,像就着花生米,慢慢地品茅台,不像读先锋小说那么紧张,还怕自己有落伍之嫌。这可能跟作者的年龄有关,或可叫赛义德意义上的“晚期风格”?当然,我觉得还是先锋小说退场多年之后,在诺奖轰动效应逐渐沉寂之后,作者看天下大事的眼光变了,也可能跟他小说写作观念的变化有关。这个变化,就是作者裸身回到了“本乡本土”。
你看莫言写《地主的眼神》就像是一个本地农民。作品中的“我”割麦子这个细节,取自作者童年时的经历,而老地主都是割麦高手,这些材料,他都在《莫言王尧对话录》这本书里谈过。“我”年幼手笨,跟始终与自己一步距离的老地主漂亮的农活一比,不仅被村里人嘲笑,在家里也被当作笑柄。于是,就在作文里报复他。这个故事可能是虚构的。小说第二节写去年麦收时,自己坐在老地主孙子孙来雨的金牛牌收割机的驾驶室里体验生活,“回乡视角”就出来了,但感觉与柳青、浩然的下乡不同,与鲁迅沈从文的回乡也不同。因为他是本地人,与老地主、老地主儿子媳妇于红霞(小说还写到两人不存在的一段绯闻)、儿子和孙子都是熟人,街坊邻居一般,彼此性格脾性相互都了如指掌。你读《红高粱》,虽然宣称是“我爷爷”“我奶奶”,但感觉是崩着的。《地主的眼神》的叙述却很松弛。因为莫言没再把自己当成是先锋小说家,只觉得自己是当地的乡里乡亲。这个叙述的调子和风格,我很喜欢。今天看来,鲁迅沈从文小说虽好,但都算不上原汁原味的乡土小说家。
《斗士》里的“狠”,像是回到了《红高粱》,尤其是《檀香刑》里。例如老村支书方明德对爷爷说:“你可以当顺民,我不能,我要战斗!”这当然是典型游戏文章的讽刺笔法。还有,《左镰》里被爹剁掉右手的田奎,一群孩子欺负傻子,爷爷拿凳子砸我和哥哥等等。当然,最狠的还是武功跟人斗一辈子的描写。说明莫言在回乡之作中还保留着一些过去小说的观念和手法。这种狠,今天来看,可以称作戏剧性罢。戏剧性,是莫言过去很多小说成功的技巧。可称之为莫言的笔调。这回看武功这个人物,我以为是一个本地作家看乡里人的视角,跟现代文学中鲁迅沈从文包括那些乡土小说家都不同。他对武功的愚蠢、可笑、顽固、狭隘和凶残有取笑,也有同情,是贴着这个人物的心理逻辑写的。它不是什么“还原”,而是老老实实地回到本乡本土。这种小说,在明清小说,甚至以前的宋元话本里都有。但它与前者相比还是不同。比如这个情节:武功被打的几天后,拄着拐杖出现在王魁门口,破口大骂。王魁将铁锹刀刃逼近他的咽喉,“我先毁了你这杂种!”武功反倒平静地笑了,说:你力大无比,我打不过你。但你女儿三岁,儿子两岁,老婆肚子里还怀着孩子,他们总都斗不过我罢。你就等着收尸罢。这段描写虽狠,但有当地生活的实感,没在当地生活过,不对“回到本乡本土”的创作经验有深切了解的作家,写不出这么逼真的场景来。由此,也可以看出当地一向尚武的乡风民俗。我所谓回到本乡本土,是指写出本地人性格,活生生地塑造出作品主人公性格的那种乡土小说,所以说它与带着太多社会责任的现代文学不同。
《左镰》也很好看。一伙走村串户的打铁匠,串出了田奎右手被爹剁掉,只能用右手割草,一群孩子打傻子和他妹妹欢子,我爹拿凳子砸我们兄弟,以及欢子先后嫁过老铁匠儿子小韩、老三,最后都把他们克掉(克夫),袁春花又把带着孩子的她,介绍给田奎的众多故事。这些故事相互串连,衔接很紧,又前后跳跃,浑成一体,把这个回到本乡本土的村里人故事,讲得有滋有味。作者虽然也不避讳“许多年过去了,我还是经常梦到在村头的大柳树下看打铁的情景”这种典型的“童年视角”,或“作家回乡视角”,然而,他讲的这些故事,究竟与当地老汉讲的那些乡下人故事有什么不同?你一点不觉得它们有什么差异。差异只在作家讲故事时多多少少带了点叙述的技法。比如,刘老三的独子傻子喜子走过来,一群孩子将一团泥巴打在喜子胸膛上,又打在他很大很黑的生殖器上,赤身裸体的喜子还跟着大家一起笑。提着哥哥衣服裤子,一边用身体挡住哥哥的欢子被气哭了,她也被打了几团泥巴,气愤地说:“你们这些坏种,欺负一个傻瓜。”这段描写,尽管作者用的“回乡视角”,但他把这视角打磨得非常自然,几乎不留痕迹。我认为他磨去的是“作家的视角”。想让小说更自然一些,更贴近当地的生活一些,所以我才说这是一批“回到本乡本土”的作家新作。那篇《天下太平》也很精彩,例如孩子盯着鱼的眼睛看的细节,让人想起《透明的红萝卜》。作品浑身上下的泥土味,是憨态可掬的,跟我在高密聂庄曾经看见的泥塑很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