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提出了“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总体要求。全国各省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提出了細化的工作标准,并根据各省实际情况,分省提出了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制订了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个别地方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进度与2018年各地的阶段性目标相比仍有差距。为督促进展较慢地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如期完成基本消除超大班额任务,7月6日,教育部对个别地方进行了约谈。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强调,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消除大班额工作。消除大班额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时代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一项刻不容缓必须完成的艰巨任务,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抓住关键环节。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合理分流学生,尽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全面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努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缓解“城镇挤、乡村弱”矛盾。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就学需要。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教职工编制的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四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要落实省级统筹责任,推动各地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立消除大班额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制度,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教育部网站,2018-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