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务院第二十四督查组抵达贵州后,接到群众反映,一位参保地在贵州安顺市普定县但在贵阳市住院的患者治疗后没能直接结算,需要回参保地报销,结果因需提供各种奇葩证明,前后跑了6次仍未能报销,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资料显示,贵州省在2015年就统一了全省医保三目录、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既然2015年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为何还会出现省内异地就医“三个人跑了6趟,花了两个月不能报销”的情况?究竟是没有严格落实异地直接结算政策,还是在具体执行当中出现了对接上的问题,这还需要有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但其服务意识上的缺失则不可否认。
在患者回参保地报销的过程中,医保经办机构明显没有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既然报销材料不全,工作人员为何不在第一次的时候就交代清楚?还有,在这起事件中本该由医保经办机构自身核实的证明材料却让患者提供。连国务院第二十四督查组副组长张相国都表示:他让你开医院的三甲等级证明,但医院的等级证明不是国家目录里面应该有的吗?机构为了省事将自己的分内工作推给了患者,却忽略了有些证明的取得远远超出了患者的能力范围。
“六趟未能报销”的背后,不单是“最多跑一次”的办事理念没有在基层得到落实,更是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没能端正态度,缺乏为公众着想的服务意识。在各级部门都在简化行政审批的当下,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却还抱残守缺让患者开具“奇葩”证明,这样的做法显然需要反思。随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成,以后异地就医结算将更加普遍,如何提高服务质量,简化报销手续无疑成为各级医保报销机构所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