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校闹”何时休?

2018-11-01 05:44/
新校长 2018年4期
关键词:治校依法家长

文 / 综 合

近年来,“校闹”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不理智的家长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仅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甚至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

“校闹”之烈不亚于“医闹”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曾透露,上海外滩踩踏事故中,该校一名学生不幸遇难。事后,遇难学生家长找学校要说法。校方解释,事发当日已放假,学校没有责任,但家长质问学校:为什么孩子去了上海而学校没有干预?为什么学校在出事那天不安排课程?学校为了息事宁人,最终向其支付了一笔抚慰金了事。

现在,“校闹”也跟“医闹”一样,不再满足于打打横幅一类的“原始手段”,而是花样百出、各逞其能,有的甚至还呈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2013年12月,成都郊县某民办学校一女生深夜想出去见网友,结果从宿舍楼二楼翻越时坠下造成骨折。事后,学生家长不仅向学校索要治疗费用,还索要家长在医院的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七八名家长住在学校不走,每间办公室去搜找校长,见老师就骂,学校被折腾得筋疲力尽,秩序全无。

江西师范大学正大研究院院长王东林更是表示,如今除了专业“医闹”,还有专业“校闹”。一旦发生学生自杀等情况,甚至有专门的“公司”,可以帮人组织“全班人马、全部道具”到学校闹事,包括“场面的布置”都有讲究,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恶化了学生在校的学习环境。

那这些“校闹”又是如何引起的呢?

“校闹”起因不仅仅在学校

引起“校闹”的原因比较复杂,需要深入分析。

有些“校闹”起因于教师的不当行为。

比如,教师体罚学生;或是学生不遵守纪律、不按时完成作业,班主任不让上课;或是学生旷课老师没有及时通知家长;或是老师不给不好好学习的学生批改作业;或是有的学生调皮老师要求调班……

这些现象究其根源,主要是传统教育和现代教育理念的冲突,传统教育赋予了教师崇高的地位,而现代教育强调对教育对象个体地位的尊重。

有些“校闹”起因于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家长对解决结果不满意。

比如,学生逃课后发生意外情况、学生与他人打架致伤、在上体育课时受伤、在学校被施工现场饲养的狗咬伤、组织校外活动时致伤……

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当,也容易产生“校闹”。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教师“性侵”“猥亵”行为,更容易引起“校闹”。

有些“校闹”起因于家长的无理取闹。

有的学生在家自杀,在没有确定事情发生的原因之前,家长就大闹学校;更有甚者指责老师管得太严,要求不要安排孩子值日、做作业,等等。家长的错误认识,消解了学校和教师权威,也弱化了家长的责任意识。

因“校闹”的特殊性,所以需要政府和社会、学校多管齐下进行治理。但是遇到“校闹”,学校应当怎样做才能维护其自身的权益呢?

面对“校闹”,学校能做什么

1.学校要积极主动

作为学校,在“校闹”发生之后,要积极主动地站出来,全方位调查清楚事件的原委。如果是教师的错误,除对涉事教师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协调。如果是学生家长的错误,就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理直气壮地为教师说话,坚决不让任何损害教师权益的事情发生。

2.联络媒体公开真相

学校应积极主动联络媒体,向媒体公开相关信息,取得媒体的支持,进行公平公正的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避免舆论因不明真相而对教师进行人身攻击,伤害教师。同时,应向全体家长公开相关信息,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3.要保护好教师

在“校闹”发生之后,学校不应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因为,虽然“校闹”可以被“摆平”,但教师受伤的心却无法抚平。学校表现出的态度并非仅仅影响一个受伤害的教师,而是全体教师。

遏制“校闹”的泛滥和蔓延,学校不能“胳膊肘向外拐”,甚至对教师“过河拆桥”,应切实维护教师的正当权益,最大限度地关爱和保护教师,成为教师坚强的依靠和后盾。尤其对于那些无理取闹的家长,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敢于理直气壮、义正词严地说“不”,让闹事者在校园“无理寸步难行”。

4.强化依法治校

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强化依法治校,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管理方式要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的民主化管理转化。

2.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3.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

4.积极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对外当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寻求法律保护,捍卫法律尊严,严惩不法之徒。对内,明确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方的行为,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5.加强法制教育,消除“校闹”

要想真正实行依法治校,关键在于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素质的养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制教育。因此,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普法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

许多事件的起因可能是教师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学生爱之深、恨之切的结果。当教师懂法之后,在发火或者冲动之时,就会联想到法律,可能态度会相对温和许多,由此“校闹”也就不会发生了。

6.运用法律武器,杜绝“校闹”

一方面,地方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理清学校、教师、家长三方在学生教育中的职责界限,推动“校闹”治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加快引入独立于学校、教师、家长的家校矛盾纠纷第三方处置机制,成立由教育、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组成的“家校纠纷调处中心”,构筑多方治理体系,统筹协调处置“校闹”问题,将“校闹”从校园内移出。

另一方面,各级各类学校须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推进依法治校,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和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同时,依托家长委员会平台,及时主动地做好与家长的交流沟通,争取家长对教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消除他们内心的不满情绪,建立民主、和谐的家校关系。

当然,杜绝“校闹”,学校还应关口前移,强化教师管理和师德建设,规范教学行为,有效避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发生,变“校闹”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筑起一道规避“校闹”发生的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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