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榕
(福州理工学院 福建福州 350000)
随机选取福州理工学院2016级114名学生为研究对象,在开展实验对比研究之前进行体测。将运动技巧及能力差异性较高的学生分配至3个学习小组,使小组平均运动能力相仿。同时保证以每组的学生人数接近,性别比例相同,平均体重和运动技能接近组内成员的基本条件。A组为集体契约实验班,共计36名同学,其中男女学生各18人。B组为自我契约实验班,共计38名学生,其中男女学生各19人。C组为传统教学的对照组,其组内成员共计40名学生,男女学生各20人。3组学生性别比例、年龄、运动技能、身体素质等一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C组学生为对照组仅开展常规体育教学流程,不附加契约训练计划。A、B两组学生均为自愿参与契约训练计划,其中并未出现强行契约签订的干扰因素,具体契约签订方法为:
(1)A组采取组内所有成员的班集体契约形式,在完成体测后由教师制定完整的训练计划和目标,强调整体班级在本学期内达成目标的完成度,进而作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的条件。即小组内成员的训练成绩由整体完成度而定,个人训练成绩进步突出并不作为最终评分的考察条件,只有当所有学生完成了训练计划,才能作为物质奖励的契约履行条件。在提出契约之后,由组内成员共同商议是否可以完成,在36名学生中有15名学生认为训练难度过高,并未达成组内契约一致性。此时,教师降低了训练难度,但是对于训练目标的完成度提高了考核比例,必须全员达标才能给予物质奖励。全组32名学生赞同契约履行条件,通过率88.89%。在设定了训练目标及相应计划之后,所有学生能够积极参与体育训练计划,并保持了较高的主动性。
(2)B组为组内成员的个人契约签订方式,由体育教师分析学生的个人运动技能、身体素质来设定针对性更强的训练计划。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的协议均以学生个人完成度为标准,即便其他同学并未完成训练计划,也并不影响该名同学的训练成绩。在签署训练计划契约之前,进行体测详细收录和研究了学生能够完成的训练目标。以个人训练强度的最大目标为契约范本,38名学生中仅与21名学生达成契约,另17名学生在下调了训练强度要求之后签署了训练契约。但是在物质奖励方面也同时缩减了50%的奖励,因此先前达成契约的同学并无异议。
(3)C组作为对照组并无签订契约,但是承诺学生成绩突出可以给予物质奖励,但前提是训练成绩超过A组和B组的实验班普遍平均成绩。由于C组学生的训练目标并不明确,均为常规训练方法,而对于学生的要求也并不高,因此在后期训练中学生表现出的积极性也弱于实验班学生。但是C组学生作为参照对象,能够激励实验班学生的目标感,进而达成普遍契约精神的激励效果。
采用BMI身体质量指数、基础运动能力、以及体育技能得分等3项指标为评估量化标准。采集考评分数,并录入SPSS 19.0统计软件进行数理分析与统计,积分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
考察学生的BMI身体质量指数的训练效果。BMI身体质量指数的核算公式为体重kg/身高m,以世界卫生组织WTO对亚洲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健康程度所设定的理想体重为训练目标,其理想体重(Kg)=(18.5-23.9)×身高的平方,进而作为A组和B组两个实验班训练目标完成度的第一考察指标。学生签署契约之前的BMI值设为B0,训练之后的BMI值为Bn,(Bn-B0)≥0作为正常积分项,(Bn-B0)≤0作为减分项。BIM值的考评采分区间为(-50至50)分,BIM考评分数的量化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BIM考评分数的量化标准
考察学生的基础运动能力的训练效果。以立定跳远(m)、肺活量(mL)、握力(kg)、仰卧起坐(n/min)为考察单元。每项得分为25分,低于契约前得分则不计入采分项,也不记入减分项。①立定跳远中每增加0.1m为5分,增加0.5m及以上均为满分记录。②肺活量每升高10mL记做5分,上升50mL及以上满分记录。③握力以1kg为1分,上升25kg及以上满分记录。④仰卧起坐以每个为1分,增加25个及以上满分记录。各项基础运动能力的评分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基础运动能力的考评得分条件及比例
体育技能是不断练习之后的训练结果,客观技术的表现往往存在肌肉记忆的量化指标与刺激效果。在常规训练中,学生很难将训练目标量化,从而造成了自我感知良好的非客观印象,这种印象也是体育教学中极难克服的学生心理误区。为了验证契约学习法的积极效果,该研究将篮球训练中的投篮技巧作为主要考察方向,以学生初次投篮命中率,及契约训练完成后的投篮命中率为对比,考察契约学习法对于学生训练坚持度的刺激作用。命中率=进球个数/投篮次数。命中率总得分为100分,记分比例及采分项如表3所示。
表3 关于运动技能的采分项及其得分比例
在完成契约训练计划之后,A组学生的普遍BMI身体质量指数有所下降,平均得分较高优于其他两组学生。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A组女生较男生的进步幅度更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B组学生的男女进步幅度较为相似,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C组学生的进步幅度并不突出,且弱于A、B两组学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三组学生在训练后的BMI身体质量指数考评成绩对比如表4所示。
表4 三组学生BMI身体质量指数改善效果对比结果
三组女生的基础运动能力均有所提升,A、B两组女生均优于C组,但A组学生的提升效果更为显著,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三组女生的基础运动能力提升效果对比
3组男生的基础运动能力均有所增强,但B组的进步幅度最明显,其各项考核指标得分均高于其他两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6。
表6 三组(男)同学的基础运动能力提升效果对比
三组女生的训练成绩对比发现,训练周期内的运动技能均有所提升,但是A、B两组提升幅度更高,且A组的提升幅度高于B组,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7。
表7 三组女生的运动技能提升幅度考评得分对比
三组男生运动技能均有不同幅度的提升,但是A、B两组提升幅度较大,且B组的提升幅度高于A组,组间比较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8。
表8 三组男生的运动技能提升幅度考评得分对比
研究发现,契约学习法对于所有学生都产生了刺激作用,能够激励学生拼搏进取的运动精神。A、B两组学生在三项考评中均表现出了较高的提升幅度,是契约精神得以突出表现的真实反馈信息。在训练过程中能够克服自身的惰性,以集体荣誉和个人成长为目标,加强训练计划的清晰度,以及训练目标的达成率。基于此,可以证实契约精神对于训练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作用。
虽然契约学习法对于男女学生的激励作用均一定作用,但因运用方式的不同,也会产生一定的差异。在BMI身体质量指数的考评分数中,A组女生的进步幅度较高,说明集体荣誉感对于女生的激励效果更为明显,集体契约精神支持了女生不断加强训练频次和努力程度。而在基础运动能力、以及体育技能得分方面,A组女生的提升幅度也明显高于B组,进一步证实集体契约的学习方法更加适用于女学生。
集体契约学习模式对于男生的激励相对有限,但是在自我契约的学习模式中,男生的训练效果更为显著。说明了男生的自我意识更为突出,更加信服于自我能力的提升。因此,这种主观意识的鲜明度,也是体育教师可以利用的教学支点。如果能够充分调动男生的自主意识,通过建立契约学习模式,便可以提高所有男生的参与热情和竞争意识,进而转化为最原始的训练动机,加强男同学对于体育训练的主观能动性。
研究表明,集体契约的学习模式更加适合女生,而自我契约的方案更加适合男生。在日常体育教学活动中,体育教师可以利用此规律,为男女生制定完全不同的契约学习模式规划。一方面,为女生提供集体契约训练方案,以整体训练计划完成度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的考评条件,激发所有女生的训练参与热情,规避以往时期女生对于体育课程的主观排斥现象,加强体育训练计划的激励效果。另一方面,可以为男生制定自我契约的训练计划,将个体训练行为视为阶段性训练的特定指标,调动每位男同学的训练参与热情,并给予个人表现突出者物质奖励,给进步幅度较小者以精神奖励。
综上所述,综合运用契约学习法,需要掌握男女学生的不同心理变化与规律,在能够提供相应体育教学环境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开展男女生的差异化训练模式。女生可以开展集体契约的学习方案,以集体荣誉为开发方向,激励女生对于体育训练内容的参与热情。对于男生则更加适合自我契约的教学方案,以个人训练的突出表现作为激励模式,通过契约精神的履行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于加强男生的训练目标达成具有积极作用。因此,综合运用契约学习法是加强体育训练成绩,乃至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值得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积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