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振
近日,安徽省农委发布了《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范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规划》重点围绕国家确定实行定点经营的22种限制使用农药,对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地理分布和数量进行科学布局,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实现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
《规划》提出,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种植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的乡(镇)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立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耕地面积低于10万亩的乡(鎮)设定1个点,耕地面积超过10万亩的乡(镇)可设2个点,超过20万亩的乡(镇)可根据需要再增设1个点。
《规划》明确,申报设立经营网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满足相关条件。各地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依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