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生
摘要: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浴火重生,在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锻造重塑,在理论创新、制度建设和实践拓展中焕发蓬勃生机,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成为推进人类政治文明的中国路径和中国贡献。
关键词:改革开放;实事求是;理论创新;制度建设;实践拓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确立的,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基本方针的提出,奠定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随后出现的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特别是“十年文革”,我国政党制度遭到严重挫折和冲击,虽然多党合作得以维持,但制度效能未能充分发挥出来。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国政党制度浴火重生,在总结中升华,在坚持中开拓,在创新中发展,在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锻造重塑,从而焕发出蓬勃生机,彰显了制度效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和独特优势,成为推进人类政治文明的中国路径、中国智慧和中国贡献。
一、理论创新:构建中国多党合作的理论体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由封建专制到人民民主的历史跨越中形成的。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把与中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作为党的一项基本战略,作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方面,明确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的政治原则、政治基础、政治方向、基本方针和民主党派的性质、作用和自身建设,探索了多党合作的领域、内容和方式,构筑了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和工作机制,奠定了中国多党合作的坚实基础。由于党在指导思想上犯了“左”的错误,多党合作出现了曲折和挫折,在“十年文革”中几乎陷于瘫痪。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拨乱反正,适应中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国际政治格局的重大变化,着眼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坚持、完善和发展进行理论创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理论观点和政策原则,基本形成了中国多党合作的理论体系。
(一)明确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民主党派是中国多党合作的主体,其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界定,是确立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中基本定位、明确基本政策、发挥职能作用、进行自身建设的重要依据,也决定着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性质、政治基础和发展目标。民主党派大多产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其性质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联盟。在多党合作中,随着民主党派的历史性进步,其性质也发生相应变化。特别是1956年社會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作为民主党派阶级基础的资产阶级已经不复存在,“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后来由于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犯了“左”的错误,民主党派又被作为“资产阶级性”的政党。
改革开放后拨乱反正,首先对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了新的表述: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下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明确我国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随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出现并成为民主党派的重要来源,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形成了新的完整论述:“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问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首次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进一步揭示了中国民主党派的社会主义政党性质,标志着我国多党合作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二)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还要不要继续存在?应本着什么原则和精神进行合作?1956年,毛泽东深刻总结前苏联搞一党制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956年9月,中共八大正式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社会主义时期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的提出,突破了前苏联一党制的模式,确立了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从弘扬多党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着眼,在党的十二大上把这一方针进一步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强调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不仅要长期合作,而且要同呼吸、共命运,做挚友诤友,并以此作为处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原则。
(三)多党合作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中国为什么没有仿效西方国家实现两党制、多党制,也没有仿效前苏联搞一党制,而是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政党制度理论必须回答的一个基本问题。改革开放后,针对一些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模糊认识,邓小平明确指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是由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1905年建立了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党——中国同盟会,掀开了中国民主革命新的一页,并开始了对中国政党制度、政治制度的艰辛探索。1911年辛亥革命后,仿效西方国家搞议会制、多党制,由于不符合国情,很快就被袁世凯封建帝制复辟踏碎了,中国政治陷入严重动乱局面。1927年后,国民党蒋介石建立了一党专政的政治模式,疯狂迫害中国共产党、第三党及其他党派,搞得天怒人怨,最终落了一个被赶出大陆、落荒海岛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先后两次与中国国民党进行国共合作,抗日战争期间,又与作为中间势力的由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组成的各民主党派建立了团结合作关系。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面临两个前途、两种命运的大决战,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结成统一战线,共同进行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特别是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提出“召开新政协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等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热烈响应,他们从全国各地奔赴解放区,与中国共产党一道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共同纲领》,建立了新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以上充分说明,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不是凭主观意志建立起来的,也不是从别国移植过来的,而是在深刻总结仿效西方多党制和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历史教训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伟大政治创造,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四)多党合作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从1832年左右现代政党在英国建立,到1884年美国两党制形成,政党政治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并形成了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等基本制度模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属于什么制度类型?自身有哪些特点优势?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后进行了深入探索。
2000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用“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概括了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2018年3月,习近平在全国政协联组会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黨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它的特色和优势就在于,“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深刻揭示了我国多党合作的本质特点:它既不同于两党制、多党制,也不同于一党制,而是一党领导与多党合作的完美结合,集中统一与广泛民主的相辅相成,有序发展与富有活力的有机统一,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性质的一个新的政党制度类型。
(五)确立政党制度的衡量标准。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政党制度,是正确评价中国政党制度、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不断完善其功能和机制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一些人总是向往西方国家的多党竞争、轮流执政制度,而对中国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缺乏自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模式奉为圭臬,甚至当作普世价值,并以此作为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标准。
根据毛泽东、邓小平的有关论述和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江泽民在2000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指出,“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体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衡量标准,以国情为根本基础,以实践为唯一标准,从生产力、民主、稳定、利益四个方面提供了衡量标尺,既为正确认识我国政党制度、澄清模糊认识提供了科学的判断依据,也为更好地坚持、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
(六)多党合作的价值和功能。不同的政党制度具有不同的价值与功能。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什么价值和功能,是中国多党合作理论中必须回答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政党制度必须解决的一个实践问题。改革开放中,中国共产党结合多党合作实践进行了总结、探索和概括。
邓小平指出,多党合作“是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江泽民指出,多党合作“有利于维护国家政局稳定、增进人民团结,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胡锦涛指出,多党合作“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指出,多党合作“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我国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这些都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政党制度价值和功能的探索。2007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政党的制度》(白皮书),指出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以其独特的结构功能和运行机制,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并从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五个方面对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作了概括。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价值和主要功能,是我国政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也为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提供了重要依据。
(七)实现政党关系长期和谐。现代政党政治中,政党关系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主要是由不同国家实行不同政党制度决定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多党竞争,不同政党为取得执政权而激烈争斗、彼此倾轧,从而使竞争成为其政党关系的本质特征。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同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和参政党,从而使和谐成为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不同角度对我国和谐政党关系的性质作了总结概括。邓小平指出,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我国人民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崇高理想,即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能够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江泽民指出,我国和谐政党关系主要在于,“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与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胡锦涛指出,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
和谐政党关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方向、奋斗目标和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执政党和参政党既能在平时工作中协调配合,又能在关键时刻凝心聚力。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政治保证。
(八)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独有的一个政治群体和政治力量,也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党派人士主要指在反帝反封建的民主运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追求民主为政治目标、具有党派I生的民主人士,新中国成立前后称无党派民主人士或社会贤达。从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正式形成之日起,无党派人士就作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成员,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后,针对无党派人士的来源、构成和特点发生的新变化,《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把无党派人士界定为:“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明确“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强调“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求“积极稳妥地培养、选拔和安排新一代无党派代表人士”。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无党派人士的概念作了丰富发展,明确“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强调“完善联系无党派人士的机制,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这对于我国社会多样性发展条件下,广泛利用政治资源,扩大政治参与,增强多党合作的广泛性和包容性,具有深遠意义。
二、制度建设:推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制度问题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政党制度是现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具有的长期性和全方位特点,更需要制度来保障。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虽然在新中国成立时就确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随后发生的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和文化大革命,导致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尚未完全走上正轨,虽然有一个基本框架,但没有形成全面的制度规范。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通过提出修改宪法建议,制定政策性文件和纪要,使多党合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中国的多党合作既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成为完善国家政治体制和推进国家政治发展的重要动力,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对相关内容进行法律、政治和政策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制度效能大幅提升。
(一)明确中国政党制度是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多党合作主要是从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的角度来推进,尚未从国家制度建设上来谋划。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明确指出,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993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国家意志。1997年,多党合作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写入中共十五大确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
把多党合作纳入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江泽民提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胡锦涛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闭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
明确多党合作制度是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深刻揭示了中国政党制度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赋予我国政党制度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重要使命和责任,对于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二)确立多党合作的政治准则。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多党合作是长期合作,“中国共产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的重视程度的改变而改变。这就要求多党合作不仅要有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而且要有坚实的政治基础和共同遵循的政治准则,否则就会出现曲折和挫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以《共同纲领》为政治基础,但实际工作中则缺乏相应的政治规范。1956年中国共产党请各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帮助整风,一些人却乘机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发起猖狂进攻,中国共产党进行反击又导致了反右派斗争扩大化。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中专门对此作了总结,提出社会主义条件下分辨是非的六条标准,并指出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这两条。毛泽东还强调,“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相互之间所提的意见,所作的批评,也只有在合乎我们在前面所说的六条政治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够发挥互相监督的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鲜明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把它作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1997年,着眼实现民主党派新老交替基础上的政治交接,江泽民提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多党合作等四条准则。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总结半个世纪以来多党合作历史经验和中共领导人的探索成果,概括了多党合作六条政治准则: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这些政治准则,明确了我国多党合作的指导思想、根本要求、政治基础、基本方针、重要原则和根本保障,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半个多世纪合作中形成的最重要的政治共识,也是多党合作最基本的政治规范,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多党合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基本遵循。
(三)规范多党合作的基本内容。中国的多党合作主要体现在政治协商、互相监督和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党作用上。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提高多党合作制度效能关键是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履行职能作用。因此,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政治协商的性质、内涵、方式进行规范,就成为改革开放后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更好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内在要求。
政治协商是多党合作的基本形式。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有关文件首次明确,“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强调“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政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政治协商“主要采取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同时,“民主党派中央可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建议”。中共十八大后,着眼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对政党协商的指导思想、内容形式、基本程序和保障机制等都作了明确规范。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内在要求,也是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范围和程度不断拓展,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先进文化、维护社会和谐、维护祖国统一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等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作了全面规范。指出,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中占有适当比例,在各级人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适当数量。县以上地方政府要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担任领导职务,各级法院、检察院要逐步选配符合任职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领导职务。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政府参事的聘任应以民主党派成员为主体。健全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省级民主党派主委、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主席,可以进入同级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党外代表人士可以担任政府(单位)行政正职”。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是我国多党合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率的新路。互相监督也包括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监督,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在建立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同时,不断加强和推进民主监督。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提出,“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对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方式和机制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首次明确开展民主监督的10种具体形式。《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指出,要“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
(四)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多党合作是以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多党合作整体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水平。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提高制度效能的重要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主要是帮助民主党派巩固和发展组织,倡导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有關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首先是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发扬自我教育传统,加强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进一步提出“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针对新一代成员已经成为民主党派的主体,结合民主党派换届,提出在组织新老交替基础上实现政治交接,明确“政治交接的核心,是把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老一辈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一代一代传下去,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坚持和发展”。进入新世纪后突出强调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商调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后进一步指出,“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这既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也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进一步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内在要求。
三、实践拓展: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和整体作用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初心和使命。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归根到底是推进共同事业的发展,本质是一种政治社会实践。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最终都要落实到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个初心和使命的社会实践之中,中国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也要通过社会实践效果体现出来。新中国成立后,多党合作积极服务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十年文革”中受到严重冲击。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适应国内国际社会环境和形势任务的深刻变化,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在实践中探索开拓,形成了发挥民主党派特色优势、体现多党合作整体合力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多党合作的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彰显。
(一)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展示特色。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工作重点实现战略转移,由过去的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适应这一战略转变,服务经济建设成为多党合作的第一要务,也成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鲜明特色。“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成千上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城市计划经济体系无法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对社会稳定局面构成了严峻挑战。民建和工商联联名提出“广开就业门路,培育就业能力”的提案,并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相对缺失的城镇青年进行职业技能的培训。1990年4月,费孝通、钱伟长等民盟中央领导人联名提出《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经济协作开发区的设想》建议书,得到中共中央领导同志重视和肯定。1991年6月,费孝通又赴大西南山区考察,写出《关于建立攀西开发区重建南方丝绸之路开发大西南的设想》,中共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各民主党派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在各地举办了各类业余补习学校和专业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从1978到1988年,民革、民盟、民进、九三学社、农工党等民主党派共兴办和联合举办大、中专院校和各类业余学校1740所,各类培训班9234个,结业学生总数达78万人,在校学员超过20万人,为社会培训各类人才302万人。[蚓
(二)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中体现价值。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最基本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科学民主决策,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议政,最大的价值取向就是促进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和减少决策失误。改革开放以来,多党合作通过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的人才智力优势,以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为价值取向的建言献策成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显著特色。
完善协商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从2015年12月开始,中共中央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实施《政党协商(会议协商)年度计划》,全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组织召开或委托中央统战部组织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共计20场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4次,分别就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半年度经济工作、中央全会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文件等内容,与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协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座谈会1次、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主持召开2次。地方党委也参照中央的做法,研究制定各自的实施意见和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对协商议题、协商时间、主持人和参加人员等作出具体安排。从而保证了政党协商有计划、有重点、有秩序地展开。
开展“大调研”,提升建言献策质量。“大调研”主要指中共中央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联合或单独开展的考察调研活动,是提升政党协商质量的一项基础性、重点性工作。“大调研”始于1993年,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等组成考察团,就三峡工程进行联合考察调研,开创了民主党派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联合考察和决策实施过程中进行协商建言的先例。此后,在青藏铁路及沿线建设、北京城建和奥运场馆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中,都组织民主党派中央进行考察调研,并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做法:主要是中共中央委托,由中央统战部牵头组织,各民主党派中央参加,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助配合,调研形成的意见建议由各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并在专题协商会或调研协商会上协商建言。
设置“直通车”,书面协商更加高效。书面协商是各民主党派以文字材料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与中共中央领导同志进行互动的一种协商方式。书面协商不受时间、场合、地点、氛围的影响,意见建议表达和论述更清晰、系统、充分。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民主党派中央每年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从而为民主党派政党协商和建言献策开了“直通车”。仅201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抓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各类意见和建议111件,都通过“直通车”送达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得到习近平、李克强等重要批示89件,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和施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在协力攻坚中发挥整体作用。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不同历史时期都会遇到一些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同心协力、攻坚克难,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充分展现出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多党合作发挥整体作用的着力点。中共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后,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等200多人,用两个多月时间对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察,就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进民族团结等关系西部开发全局的重点工作,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到沿海7个省市就推动两岸政治谈判、经济合作和“三通”问题进行考察,开辟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新领域。
消除贫困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任务,也是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党中央和国务院向全国发出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号召后,各民主黨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响应,协力攻坚。在进行智力扶贫、经济咨询服务、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的基础上,各党派联合行动,直接投身扶贫第一线。贵州毕节市是多民族的贫困地区,人多地少、生产力水平低下、自然环境恶劣,全市有五个国家级贫困县,一个省级贫困县。1988年,“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成立后,中共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协同一致,以发挥各自优势为特点,以智力支持为重点,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五大“同心工程”为载体,倾力帮扶毕节发展。近30年来,组织5390人次的专家学者、企业家赴毕节参与建设,实施“助推发展”项目160个,投入资金138.1亿元;实施“智力支持”工程279个,投入资金1.27亿元,培训教师、医务人员等20多万人次;实施“改善民生”项目258个,投入资金250.47亿元;实施“示范带动”项目84个,投入资金3.7亿元;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投入资金36.94亿元,“长防”工程、飞播造林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得以实施。毕节面貌发生了巨变:全区财政收入由1.98亿无增加到336.86亿元,农民人均收入由182元增加到5645元,森林覆盖率由14.94%扩大到44.06%,毕节也成为“多党合作示范区”。
(四)在专项监督中拓展民主监督的新路。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重要职能,也是助力中国共产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重要实践。改革开放后,民主监督的新路越走越宽。特别是2016年7月,习近平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请各民主党派与8个省份对接,“深入所对口地方一线调查研究,通过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脱贫攻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经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充分沟通,中央统战部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贵州、河南、广西、湖南、云南、四川、陕西、甘肃8个全国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中西部省区,监督内容主要是聚焦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实的重大问题,即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贫困县摘帽情况;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各民主党派分别成立了由中央主席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副主席负责的工作小组,建立了监督专家组、顾问组,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工作队伍,把开展扶贫攻坚专项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开展工作。仅201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带队的调研共166次,涉及240个县(市、自治州)、542个村,举办协商、座谈、培训、答复反馈等会议193次,解决了当地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一批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既不同于过去一般的相互监督,也不同于国家有关部门监督和第三方监督,具有专题性、委托性、建设性、参与性、全能性的鲜明特色和优势,是“彰显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优势的新实践,是对民主监督的新探索,也是展示和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