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凯
很久以前,在一个熊孩子的熊时代,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我认识了一个非常捣蛋的熊孩子。他捣蛋的程度,借用当时村子里对付熊孩子的一句口头禅就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那个熊时代,对于曾经和正在做孩子的人来说,既熟悉又陌生,而我与那个熊孩子的传奇故事,真实,新鲜,有趣,惊险,当然还有神秘……
即将要步入老年的我,虽然与那个熊孩子相隔了童年、少年、青年和壮年,但在漫长的文学人生旅途上,我以一部个人的诗歌史收藏了熊孩子许多珍贵的童年时光,而那一行行曲曲折折分行排列的诗句,恰似通往一个童话世界的台阶,至今仍然在我的脚下不断地延伸着呢。
那个叫高小宝的熊孩子,出没在古老神奇的陇东黄土高原上,这里是地球上黄土最厚的地方。陇东黄土高原是黄土高原的腹地,黄土积淀最厚的地方董志塬黄土厚达200多米,堪称世界之最,有“天下黄土第一塬”之誉。很久很久以前,这里还是天地苍黄、沃野千里,但因为季风和雨水的长久侵蚀,今天已是残塬起伏,沟壑纵横,包括塬和沟,什么川、谷、梁、畔、峁、岭和峦等等一些独具特色的黄土地形地貌,犹如一个连绵不绝、浑厚壮美的黄土地质文化博物馆,给世人展示着自己无限的沧桑。熊孩子高小宝就是在这片黄土地上度过了一个艰难而又快乐的熊时代。
嘿嘿,其实这个熊孩子高小宝就是我,高小宝是我在熊时代用过的一个名字。
我出生在董志塬的延伸部分西华池塬塬畔的一窟窑洞里。那么,这就让今天的孩子有点惊奇了:怎么,你这个熊孩子真的像一只熊一样出生在洞穴里吗?是的,我这个熊孩子的确出生在洞穴之中,不过这洞穴不是自然形成的洞穴,而是一种人工洞穴。人类自洞穴中来。洞穴是窑洞的前身,但借穴而栖是原始社会的事,凿穴栖居则是文明社会的事。
窑洞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种民居。若要在黄土中凿窑洞,必须先修一个院子,也就是庄子。窑洞所依附的庄子形态大致有明暗两种类型。所谓暗庄,就是在塬的中央垂直挖下去,四面都是塬,四面都可以凿窑,站在远处很难看见:所谓明庄,就是在塬边上平行挖进去,靠着塬的一面凿窑,朝着沟的一面当然敞开着,一眼就能看见。不论哪种庄子的窑洞,都很接地气,冬暖夏凉,十分宜于居住。我家的庄子就是明庄子,坐西朝东,迎着日出,站在沟对面的塬上远远看去,那几窟黑黑的窑洞就像几孔不知瞌睡的眼窝似的,一直给人睁着呢。一开始,因为父亲和伯父在一起生活,我家共有五窟窑洞,到我懂事后父亲和伯父分了家,一个庄子就被一堵墙一分为二,我家分到了三窟窑洞,我就出生在其中的一窟窑洞里,但究竟是哪一窟,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有一窟是生了我的。我记不得了,那窟窑洞肯定是给我记着的。
住人的窑洞并不深,最深的也就两三丈,开进去一辆当时的解放牌大卡车也绰绰有余,最浅的只能放下一辆老牛车。但是,被我写进诗歌里的窑洞却是很深很深的,我这半辈子也没有走到最深的地方。请跟着我的一首题为《窑洞》的诗走进古老而幽深的窑洞吧:
跟着我往里走
或一丈二或两丈二或三丈二
走到外面的光亮够不到的地方
走到最黑最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尽头
还不是窑洞的最深
窑洞里还有深深的炕洞
还有深深的麦囤还有深深的
燕子窝和深深的老鼠洞
还有深深的醋坛子菜坛子和油坛子
还有深深的碗和深深的酒盅子
和深深的黑眼睛
在这深深的窑洞里
拐弯抹角还有深深的心事
和深深的光阴
跟着我一直往里走
走一千里走两千里走三千里
甚至一直朝里走下去
走下去在这些黑黑的深处
如果走不进一个深深的伤口
就不算走到窑洞的最深
在这首《窑洞》里,“深深的伤口”,暗指窑洞人世世代代的苦难。熊孩子高小宝就诞生在这样一个幽深的洞穴里。不过,在我们的童年里,像我们那种孩子,不叫熊孩子,而是叫调皮蛋或捣蛋鬼,那时候“熊孩子”这个词还没有创造出来哩。其实,人和动物在小时候都是很可爱的,不仅是小孩,小牛、小马、小狗、小猪、小羊、小鸡、小鸭、小猫和小熊等等都是如此,大家都小小的、憨憨的、傻傻的、笨笨的、纯纯的和乖乖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萌萌的。今天,人们把那些调皮孩子叫作熊孩子挺好的,虽然不是熊生的孩子,但小熊一样的孩子或孩子一样的小熊,听上去都十分可爱。因为来自熊孩子,所以我特喜欢小熊!
深邃的窯洞犹如一个时空隧道。一个人的童年是一个人一生之中最宝贵的时光。我的童年是短暂的,但因为路途遥远又非常漫长,就像地图上一个芝麻大的地方,要走近它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如果说我的诗歌《窑洞》是通往一个童年的时光隧道,那么下面这首《老人与孩子》就是一个老人与一个孩子在窑洞两头穿越时空的童心对话:
老人: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我就叫孩子
老人:你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孩子:童年的六月一日
老人:我已经忘记现在是哪一年了
孩子:今年就是童年
老人:那明年是什么年
孩子:少年
老人:后年是什么年
孩子:青年
老人:大后年呢
孩子:中年
老人:然后呢
孩子:壮年
老人:再然后呢
孩子:老年
老人:再往后呢
孩子:让我想想……
孩子:其实我的童年就是你的老年
老人:人一老就糊涂了
孩子:请把你的手给我
老人:我的手已经干枯
孩子:我拉住你了
老人:我抓住你了
孩子:我看见一道闪电
老人:我看见一架彩虹
在这首以人物对话的方式构成的诗歌之中,一个很老的老人和一个孩子在一个童年不期相遇,老人不认识孩子,不知道今夕是何年,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去往何处,于是那个孩子告诉了他一切,并拉住了他干枯的手,让他看见了未来。当然,孩子还通过来自苍老的“一道闪电”看见了自己的未来——苍老。老人与孩子都是虚构的人物,他们的对话当然也纯属虚构。这一亦真亦幻的对话犹如天籁之声,不仅揭开了一个轮回往复的生命规律,还揭示了在这个规律中代际之间的人生大爱。诗中的孩子是一个让人倍感温暖的阳光之子,他的爱应该是超越时空的。他先是告诉老人“其实我的童年就是你的老年”,然后深情地说“请把你的手给我”,从而给老人搭起了一架通往未来的时光彩虹桥。
人类生生不息,人类的童年就会茁壮成长。我的童年已经过去很久了,我的孩子的童年也早已经消失,而孩子的孩子的童年又开始了,我们这些童年时光的记录者又得为孩子的孩子的童年书写。经历童年是快乐的,阅读童年是快乐的,书写童年同样也是快乐的,如果把一代又一代孩子的童年书写成优美的文字,就是一部记录成长的大书。也许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有意义。
童年是一个人一生珍贵的精神财富。童年不仅是我的一个写作源泉,还是我人生大书的开篇序言。这部以诗歌链接起来的童年史,是我写给曾经经历童年、正在经历童年和即将经历童年的三代孩子看的童年书,甚至未来走进童年的人也是开卷有益。
我们这一代人美好的童年记忆,正在被无情的光阴之手撕碎,幸亏我把自己的童年写成了一首首的童诗,否则我就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自己。因为这样的精神眷顾,我才有了一个安放童心的精神之所。
如此,我必须讲好自己的“熊故事”,晒出那个高小宝真实的童年。
在生命的时光隧道里,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童年,一群人有一群人的童年,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童年,即使是一个母亲生一个家里长的孩子,童年可能也不一样。
“我是从哪里来的”,似乎是每一个孩子启蒙之后的第一个疑问。孩子与母亲的生命关系是我在有记忆力后才知道的事情,但孩子是母亲怎么生的却是我少年时代结束后才明白的奥秘。童年之末,我曾经不厌其烦地问母亲“我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母亲支支吾吾,语焉不详,要么说我是从墙缝里跑出来的,要么说我是在路上捡的,但当我进入少年后发现墙缝和路上不可能生出孩子之后,我又追问母亲是怎么生的我,母亲终于改了口,笑着说我是从她的裤裆里掉下来的。有了羞耻感的我肯定是打破砂锅问到底:那我又是怎么钻进去的呢?这时候,母亲就不说了,给我搪塞而过:去,去,玩去吧,长大后你就会知道。当时,看着母亲的大裤裆我百思不得其解,和父亲一样常年“老虎下山一张皮”的母亲,冷天穿着一个棉大裆裤子,热天穿着一个单大裆裤子,裤裆因为拥挤着一堆褶皱看上去总是鼓鼓的,那里塞的啥东西我是知道的,但怎么塞也塞不下一个孩子呀,我怎么会从那里钻进去又掉下来呢,而我为什么又要钻进去呢?哈哈,长大知道了生育之谜后,我才发现母亲当初的回答是多么的率真、朴素和巧妙。
多子多福是上一辈人的老观念。生于20世纪20年代初的父亲母亲,一生一口气生了10个孩子,令人惊奇和敬仰。不幸的是,其中两个孩子出生不久就夭折了,只剩下我们四男四女“八大金刚”。在这八人中,我已经是正数老七而倒数老二了。根据父母的年龄推算,小父亲一岁的母亲16岁就嫁给父亲并开始生育,到生最后一个妹妹时母亲已经是一个43岁的壮年妇女,而这时我们姊妹中的老大老二都有了孩子,“生机勃勃”的母亲还在“生生不息”地生孩子,堪称—个英雄母亲。
我出生在新中国的童年里,就是说祖国的童年陪伴了我的童年。那时候,诞生于苦难的新中国,筚路蓝缕,百废待兴,国家一穷二白,人民群众虽然在政治上得到了翻身解放,但生活还十分艰苦,尤其是我们边远的西北地区。60后的孩子是幸运的,在我们出生之前国家刚刚摆脱一场大饥饿,我们应该是在父母吃饱肚子后出生的孩子。我们的生活水平虽然不高,但因为生在和平年代长在红旗下,童年还是充满了快乐和幸福。我们就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喷薄而出,成为父母乃至祖国无限的希望。
生日是一个人不可能忘记的日子。我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1963年农历二月二,公历的生日是哪一天,我不但从来没有用心去记,反而还有意把它给淡忘了。有一年的农历二月二,我像穿越一个时光隧道一样翻开了一本万年历,当我在那些密密麻麻过往的日子里发现1963年农历二月二的公历那天与我查询的那天的公历不是同一天时,我就不再以公历铭记自己的生日。我想,如果以公历计算我的生日,我就会失去一个“龙抬头”的好生日。而且,我进一步又想,生在一个农业国度里,父母都是农民出身,以农历过日子心里踏实。对生日的这一态度,当然是长大以后的认识,但它却来自于我对自己童年的无限怀想。
这个世界差点没有我这个人,高小宝差点失去这个世界。在父母已年老而我成人之后,母亲背着父亲偷偷地告诉了我刚出生时的一件事情,听得我无比伤心而又无比温暖。我出生不久患了百日咳,每天从早到晚都不停地咳嗽,奄奄一息,很是可怜。一家人觉得我命不久矣,加上家里贫困,口粮紧缺,一家之长父亲就决定将我埋了。但是,当父亲将我放入院子一棵树下的土坑中时,我却开始号啕大哭起来,似乎自己知道了自己的悲惨,非常的不情愿。父亲见我命还大呢,心生怜惜和恻隐,只好又将我抱了出来。就这样,我才幸运地来到了人世上,成了父母十分疼爱的一个“老生娃”。一个关于儿子死里逃生的事儿,被母亲那样气定神闲地讲述出来,不但没有一点悲伤的感情色彩,倒是多了一些浓重的传奇味道。我的这一身世,虽然发生在我的记忆之前,但我一直记忆犹新。母亲之所以背着父亲给我说这一件事,是害怕我记恨父亲,其实哪里会呢,我心里想到的只是父母的再生功德。伟大的父母无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试想,后来的精心养育不说,当时父母从最初的生我到后来的绝望绝决,再到重新将我救起,一个短暂的过程不知经受了多么大的精神煎熬呀。在我后来开始记事的记忆中,那个年代殇一个孩子是很平常的事,所以听了母亲的故事,我并未感到自己的身世多么悲催,反倒感到十分的幸福。一次生我,父母是偉大的,一次救死,父母更是伟大。
出生的那一天,我肯定是记不得了,但我还是想象着写了一首《我出生的那一天》:
塬畔
终于又冒出来一股子炊烟
村子长长地吐出来一口气
大门口的老槐树上
一只喜鹊和另一只喜鹊
合伙赶走了一群乌鸦
空腹的窑洞
一阵剧痛之后更为空洞
嘈杂的回声不绝于耳
漫长的黑里
一粒光忽而熄了忽而亮了
魂一样由远而近
一睁眼
外面的世界吓了我一大跳
我哇的一声哭了
读了这首诗,就不难理解我出生后那一悲催的遭际。可能是看见了眼前的苦难,出生后我就哇的一声哭了。
高小宝个人记忆史之前的事情对于我弥足珍贵。再说一个来自父母的间接记忆。几个姐姐也说过,在我一周岁的时候,我身上发生了一件让一家人非常高兴的事情。千百年来,在我国大多数民间地区都有一个类似于过生日的“抓周”习俗,即在一个孩子一周岁的时候,家里的大人要准备几样代表不同人生前途的东西任凭孩子去抓,以此来预测孩子的未来,孩子抓到啥东西就说明孩子长大是个干啥的人。一周岁那天,父母在我的面前放了三样东西让我去抓:一个煮熟的鸡蛋、一把镰刀和一支钢笔。奇迹发生了,当大家把这三样东西摆在土炕中央的时候,还只是会爬的我看也没看鸡蛋和镰刀一眼,就直奔那一支钢笔,最后拿起那支钢笔直往自己嘴里塞哩。在这三样东西之中,当然是钢笔所代表的未来最为人们期望了。我的选择令一家人惊喜不已,特别是已经年届不惑的父母。当时的这一“抓周”的情景,虽然是母亲和几个姐姐讲述的,但后来却像是我亲眼看见的一样记得真切。
那时候,最珍贵的是鸡蛋,我怎么没有抓鸡蛋呢?在我后来的记忆里,我最贪的还是鸡蛋,年年除了盼着过年就是盼着过生日,因为每次过生日时母亲会塞给我两个宝贝一样的煮鸡蛋,过年就更不用说了。我分析,“抓周”时我之所以没有抓鸡蛋,是因为那时候在母亲的乳汁哺育下我没有饿着肚子,而且出生后可能见过鸡蛋,对它已经熟悉了;之所以没有抓镰刀,是因为它暴露出了刀锋的凶光,对于一个只有周岁的人来说还是太可怕了:之所以直接抓了那支还不知是何物的黑色钢笔,是因为还没有见过,它太新奇了而已。当然,这都是牵强附会,我可能无力破解一个流传了几千年的“抓周”习俗之谜。
“抓周”的神奇出现在后来。一支钢笔在我的懵懂之年早早到来,然后把一个本来在一张人生白纸上胡乱涂鸦的熊孩子带入了一个奇妙的诗歌天地,从而让他拥有了一个富有诗意的文学人生。
难道我天生就是一个读书的人或是会写诗的人吗?肯定不是。我也经常思忖,这支钢笔可能给了我一种暗示:你有一种书写的天赋,后来我的表现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当时我甚至还不知道它是一种书写工具,的确是父母将它放在了我的面前,但我又是怎么明白它的暗示的呢?无论如何说,这支钢笔与我后来的命运高度契合是我怎么也想不通的,而且我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抓了那支钢笔。
“抓周”这一件事,让我在冥冥之中感到了一种命运的眷顾。“相信未来”的人不会不相信命运。不过,在我的人生奋斗之中,“与命运抗争”和“被命运安排”两种情况都是存在的。我自小喜欢画画,但因文化课成绩差,高中毕业后报考美术学院没有考上,就“投笔从农”了,甚至结婚生子。当时,国家已经开始改革开放,我家户口虽然还在农村,但家却安在县城,日子已经不像过去那样艰难了,农忙时我在家里干农活,农闲时我出外打工挣钱。但是,两年下来,我就撑不住了,还是太苦了,我不甘心做一个“拿镰刀的人”。在这样的苦闷之中,我扔下“镰刀”又拿起了“钢笔”,开始做一个与笔有关的梦想,并因为写诗而就业,然后才上了大学,最后成为一个专业作家。
当初恐怕只是“瞎雀碰上了谷穗子”。我是幸运的,但一个大我六七岁的堂哥就不幸运了。据说,堂哥一周岁“抓周”时,大人放的三样东西和我的一样,但我的堂哥没有抓鸡蛋也没有抓钢笔而是抓了镰刀。这个曾经和我分享过半个童年的堂哥,如今已经是60多岁的人了,但还在到处打工做苦力。每次回老家见到堂哥,我都有一个苦涩的想法:幸亏当初没有抓镰刀呀!
其实,那支钢笔成了我文学人生的一个信仰。
第一个出现在诗歌时光里的大人物是高小宝的父亲。
冥冥之中,我可能抓到了周岁“抓周”时抓到的那一支钢笔。高中毕业之后,我就做起了一个诗人梦,所写的诗歌除了当时的青春苦闷就是刚刚过去的童年。真正属于我自己的童年记忆,似乎是从六七岁才开始的,所记虽然没有连续性,都是一些模糊的碎片,但都被我刻写在了后来的诗歌之中。我的第一首诗歌《放羊的孩子》写的就是我上小学前放羊的快乐,但因为写得不好,投给一家刊物后被退了回来,一直没有发表。但是,不久我终于写出了一首与放羊有关的诗。
儿时,家里养了一只奶羊,专为一个父母在省城工作而寄养在家里的侄子提供羊奶。其时,四个大一点的姐姐和哥哥都在外面奔前程,在家里的我们几个姊妹,大一点的已经上了小学,或要跟着父亲参加生产队的劳动,或要帮助母亲做家务活儿,一个小妹妹还不能当劳力用,而即将上学的我,已经成了家里的一个人物,不大不小正好适合放羊,所以我就成了那一只奶羊的主要羊倌。
放羊多在我家院子下面的深沟里。那时候天很旱,加上養羊的人家多,塬上和深沟似乎已经没有多少羊愿意吃的青草了。地上没有草,只好去树上找树叶子,但我家的奶羊不会上树,只能由我这个羊倌爬到树上去折树枝。初夏的一天,我和已经上学的最小的姐姐小花去沟里放羊,当我爬上一棵柳树后,折了一些树枝刚要下来时,脚下突然咔嚓一声,右脚所踩的一根枯树枝断了,我从三四米高的树上摔在了地上,因为屁股疼,我躺了很久才爬起来。当时,我还没有想到后果,只是想自己可能被那棵柳树报复了,折下了它那么多的枝枝儿,它才把我狠狠地摔了一下。但是,当发现我的小腿被一截指头粗的枯树枝戳破一个窟窿之后,我和姐姐就彻彻底底吓坏啦:家里穷,又要花钱看病了。闯下这么大的祸,我们当然不敢给父母说,姐姐扶着我从深沟挣扎着爬回家之后,我们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到了第二天,我的小腿开始钻心地疼痛,走路也不自然了,一瘸一拐的,看瞒不过了,我和姐姐才如实给母亲和父亲说了事情的经过。父亲看了看伤口,见伤口已经开始化脓,立即用自行车驮着我去看医生。到了离家二三里的医院后,医生见还有一截枯树枝钻到了肌肉深处,当即给我打了麻药,并用刀子从另外一端割开才取了出来。
受伤以后的几天时间,我没有再去放羊,而是每天去县医院打针。开始几天不能走路时,我被父亲用自行车驮着去的医院,后来的几天就是独自去了。但是,我并没有真正去打针,而是将那些青霉素偷偷地埋在了路边的一棵树下。而我没有去打针的理由是因为一个女医生——见了她害羞。手术是一个男医生做的,但打针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医生,这让我十分不情愿,因为我感到在一个女医生面前光着屁股打针是一件羞耻的事。所幸的是,我的伤情很快好了。但是,几天之后因为埋药的事暴露我被父亲狠狠揍了一顿。
因为刻骨铭心,所以我写出了关于这次放羊受伤后打针的《药的故事》——
小时我得了病
我害怕打针
——害羞
——那女医生
我一人去打针
将那青霉素
一瓶一瓶
偷偷埋在了墙根
一天两天
我的病全好了
全好了
我暗暗高兴
可是父亲
却知道了我的秘密
将我揍了一顿
揍得很疼很疼
“药是钱买的!”
他领我从头打针
医生说药已失灵
他差点儿又揍我一顿
我逃了
直到青青的谷地
隐藏了我的身影
隐藏了世界的惊恐……
我至今都记得埋青霉素地方的样子、父亲打我的情景和我逃跑时的那种悲伤。这次负伤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当时还傻着,不知道后果,后来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如果当时不及时把那截枯树枝取出来,我的那条腿就有可能会因为耽搁治疗而被截掉,我一辈子就可能成为一个残疾人。这次创伤给我的身体上留下了永远的记忆,我的右腿上至今都留着两块紧紧挨在一起的伤疤,一块是那截枯树枝戳进去时留下的人口,一块是动手术时刀子取它出来时留下的出口。这两块姊妹伤疤,是截至目前我身体上唯一的一个创伤,虽然早已经愈合,但却像身体上一块补丁似的。
《放羊的孩子》写的是放羊的快乐,而《药的故事》写的是放羊的悲伤。这首《药的故事》是我的处女作,是组诗《在田野上》中的一首,发表在1983年第一期《飞天》杂志上。这组诗后来还获得了《飞天》年度优秀文学奖。公布评奖结果时,一个评委在评介这首诗时说,《药的故事》很深刻,批评了一种陈旧的“治病”观念。这一白纸黑字的权威定论,真是把我的父亲批得“一针见血”。对此,我很高兴,因为终于有人给我说了公道话。记得,拿到那期《飞天》后,我还有意翻给父亲看过那一首《药的故事》呢!父亲当时的态度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父亲肯定是既尴尬又高兴。
从小到大我们把父亲都叫爸爸。老实巴交的爸爸,在我的诗歌里是一个很可爱的人。而我热爱爸爸是从热爱爸爸的一双鞋子开始的。那时候,为一个个日子操心的爸爸整日背着手勾着头,大步大步走路,稳当,踏实,因为沉默寡言还有点神秘,而我就是希望当个爸爸那样的人。所以,偷着穿爸爸的鞋是我最爱干的事,只要爸爸在炕上,我就会偷偷地穿走他的鞋子,在院子里学爸爸的模样大步大步走路,而当爸爸下炕要出门却找不到鞋的时候,便会喊我的名字,他知道又是我偷走了他的鞋。因为亦步亦趋学爸爸走路,我就成了爸爸的一个尾巴。我有一首《爸爸的大尾巴》,写的就是我和爸爸的亲密关系:
小时候爸爸走到哪儿
屁股后面都跟着我这个尾巴
没有爸爸我就是一棵狗尾巴草
弱不禁风肯定不会长大
爸爸到死都没有甩掉自己的尾巴
而我至今都尾巴似的追随着爸爸
马尾巴有马尾巴的功能
牛尾巴有牛尾巴的作用
而爸爸身后的尾巴必须是一个
能拖住爸爸后腿的大尾巴
狡猾的爸爸狐狸一样的爸爸
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傻傻的我不但以做爸爸的尾巴为荣
一直为爸爸摇着骄傲的尾巴
而且一想起完美无缺的爸爸时
爸爸的臭屁都是香的啦
小时候,渺小的父亲在我的眼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人物。父亲比母亲运气好,还念过几天书,能粗粗地读书看报。父亲年轻的时候,参加过一场为穷人谋幸福的革命,往返于陇东和延安之间,从事秘密的地下工作,新中国成立后还先后当过县政府的科长和乡长呢。但是,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到了我懂事的时候,父亲已经是一个农民和兼职匠人了,什么土匠、泥瓦匠、铁匠和编织的活儿他都会干。作为一个工匠,父亲是个细心人,即使是修庄挖窑那样的泥土粗活,他也有一种绣花的本事。记得,父亲带着我们最后一次整修窑洞时,他除用镢头在庄面子上刻画了许多好看的纹样而外,还很有花样地给每个窑口贴了一圈子砖头,让本来土里土氣的窑洞一下美观了起来。我对铁匠的父亲最熟悉最佩服,曾经为此写过两首立意相同而角度各异的诗呢,一首叫《从小看父亲打铁》,另外一首是《我是一个铁匠打造的》。在后一首诗里我十分自豪地直抒胸臆:
告诉你
我是一个铁匠打造的
我父亲是一个匠心独运的铁匠
因为打铁
父亲也被风打雨打霜打雪打
因为被打父亲和铁铿锵作响
日子暗淡但炉火通红
父亲周身火花四溅
而我心花怒放
打铁还需自身硬
有意在我的童年打铁的父亲
像铁打的一样
恨铁不成钢呀
父亲抡起的每一锤都打在
该打的地方
其实父亲打的是我而不是铁
望子成龙我虽然从小看父亲打铁
但却没有成为一个铁匠
在父亲眼里
铁匠的儿子就是一块淬火的好钢
将来必须用在刀刃上
从小看父亲打铁,我却没有成为一个铁匠,而父亲恐怕也不希望我步他的后尘。我敬重父亲,但我不希望成为一个铁匠。真实的情况是,小小的我从心里就看不起一个打铁的人,看着父亲打铁,除看到了一种力量和创造之美外,我更多地感到了一种艰辛和卑贱。说实话,那时候我虽然内心怯懦但已经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铁匠的那种劳累我可不想去经受。或许,这就是我的命运,我周岁“抓周”时抓在手里的可不是镰刀。
对于父亲,我只有深深的崇敬和沉重的怜惜。从写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药的故事》开始,我给父亲也写了不少诗。其中,小时候父亲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细节是疲惫不堪的父亲在打麦场上一次幸福的酣睡。在这首题为《打麦场上》的诗中,我这样写了那一刻的父亲:
那一刻
连一袋烟的工夫都没有
父亲一躺在麦堆上就睡着了
睡得很香
第二天第三天
甚至到了第二年第三年
甚至抬腿跨过半个世纪到了今日
我仍在揣想一頂草帽下
父亲的梦乡
我一直以为那一刻
天底下最幸福的人是我的父亲
巴掌一样展开的打麦场上
晾晒着一家人的安详
我也幸福地怀念着那一年
究竞聚集了多少粒精神饱满的麦子
小山丘一样在打麦场上拔地而起
让一个疲惫不堪的农夫
横卧在自己身上
草帽下酣睡的父亲,很是让我们好奇,我和妹妹还捡了一根狗尾巴草,用那毛茸茸的“狗尾巴”痒他的鼻孔也没有反应。那一年那一天的那一刻,父亲究竟沉浸在一个什么样的梦境里,我一直不知道,但那时候已经有了粮食,尽管大家都十分劳累,因填饱肚子而心满意足的父亲肯定是无比幸福了。
高小宝近似于一个残疾人的小脚母亲,是出现在诗歌时光里的第二个关键人物。
自从知道了“抓周”的事后,我一直为自己懵懂之年的那一次“人生抉择”而感到欣慰和自豪。在我出生之前,我家是住在离县城二三十里以外的深山里的,那里没有学校,为了让几个哥哥姐姐念书,父母才拼着命把家搬到了县城,据说起决定作用的就是我的母亲。所以,当时我所抓的那支钢笔,我自己肯定不知其为何物,但肯定让父亲母亲乐坏了,尤其是没有读过一天书没有握过一次钢笔但却无比向往读书写字的母亲。如果说那支钢笔是我的信仰,那也是母亲给的。
我有一首《老爱指桑骂槐的母亲》,写的就是那时候整天指桑骂槐的母亲对我们几个已经上学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急切期望。全诗如下:
上小学四年级时
我知道了一个指桑骂槐的成语
就发现不识字的母亲
老爱指桑骂槐
比如喂猪的时候母亲
经常指着一窝子猪骂:吃吃
光知道吃光知道睡吃了睡睡了吃
都是些没出息的东西
我知道母亲真正在骂谁个
因为在母亲骂猪的时候父亲
和我们姊妹几个刚刚吃完饭
一个个正在打盹
而当父亲拖着身子又去干活
当我们姊妹又装模作样看书
或者写字仍在喂猪的母亲
就会马上闭口不语
而当父亲干得热火朝天
当我们姊妹都热火朝天地看书写字
母亲又高兴地对一窝猪唠叨个不停——
乖乖们好好吃都给我好好吃
母亲在指桑骂槐,但母亲并不知道这个成语,因为母亲没有上过一天学,一个字也不认识,在文字面前是个睁眼瞎。本以为,这首土得掉渣渣的诗只是写了我那黄土高原上的母亲,没有想到它还写出了天下许多人的母亲。去年,在我写出这首《老爱指桑骂槐的母亲》的十年之后,我在上海与几位诗友聚餐,席问初次见面的一位小我几岁的当地女诗人突然打开手机找到这首诗朗诵了起来,让我很是感动。她说,之所以喜欢这首诗,是因为她的母亲也曾经是那样的母亲。看来,我们那一个时代天下的母亲都有共同之处。但是,我的母亲肯定还是和这位诗人的母亲不一样,因为我的小脚母亲遭受了更多的人生苦难。
关于母亲,我写了许多诗,汇总起来能够单独出一本诗集了。但是,让我真正满意的并不多,我总觉得还没有把母亲完全写出来,已逝的母亲就像一部博大精深的命运之书,让我还没有读完没有读懂。
包括上面这首诗歌在内,写母亲的代表作还有一首《飞奔的小脚母亲》,这个真实版的“老鹰抓小鸡”游戏,是母亲生命中的一个重要细节。现将其展示出来,让读者认识一下我那平凡而又伟大的母亲:
田间小路上
我的母亲在飞奔
我的快六十岁的母亲在飞奔
平时连走路也艰难的母亲
为了追赶抓走一只小鸡的老鹰
在飞奔惊天动地呀
我的母亲和一只老鹰一样凶猛
在老鹰即将飞离大地的一刹那
我的母亲竞然也像一只母鸡一样
奇迹般地飞到了半空
毫无疑问我和我的兄弟姊妹
一个个平安地长大成人全是因为
我们有一个生死关头会飞奔的母亲
而且是一个小脚母亲
这首诗来自于童年一些真实的记忆。母亲虽然自小缠了小脚,和一个残疾人一样,但一些足不出户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还是干着的,比如做饭、洗衣和饲养。饲养虽然不是母亲的专职,但母亲是一个勤劳而又称职的饲养员。在饲养方面,喂猪是首要的,一年喂一头猪,过年时杀掉,卖掉一些,吃掉一些,犹如家里的一个“银行”:养鸡是其次,一年养一窝鸡,培育鸡种,制造鸡蛋和鸡肉,以备平时食用,像在积攒零花钱。尤其是鸡蛋,积蓄着一家人基本的营养和力气。为此,我曾经借俗语“鸡蛋碰不过石头”之意写过一首《鸡蛋之歌》,只有七行:
十只公鸡是十个兄弟
十只母鸡是十个姊妹
十只小鸡是十个孩子
十个鸡蛋是十个宝贝
春暖花开半篮子鸡蛋
轻易地碰飞了一块拦路的石头
十个鸡蛋十个都有骨头
鸡蛋里是没有骨头的,但那个时候鸡蛋里似乎都有骨头。碰不过石头的鸡蛋,在困苦的生活中质地坚硬,壳子似乎比石头还要顽强。说是养鸡,其实是鸡养鸡,即让鸡自己负责把自己喂饱,然后无私地把鸡肉或鸡蛋贡献给我们。作为饲养员,母亲和我们要做的就是把鸡保护好,早上把它们从窝里放出来,晚上把它们关进窝里。鸡的敌人,除了心安理得的我们那一家人,还有来自地上的狐狸和来自天上的老鹰。狐狸狡猾,只是在我们一家人睡熟时半夜偷袭,只要养一只狗给鸡站岗放哨基本就可以防备,所以“偷鸡摸狗”不是狐狸都敢做的事,狐狸只敢“偷鸡”,不敢“摸狗”。但是,如果出现既敢偷鸡又敢摸狗的盗贼,那可就是防不胜防了,不但鸡族要遭殃,我们也要蒙受损失。在动物世界里,鸡的天敌其实是老鹰。在那些高高在上的老鹰眼里,我家的一窝鸡就是它们寄养的一窝家禽,是我们给它们准备的美食。老鹰的可怕之处在于,老鹰比狐狸胆儿大,不会像狐狸那样进行偷窃,而是光天化日之下一种明目张胆的抢劫。所以,每每有鹰在天空盘旋,我们一家人都要进入“防空”备战状态,接下来虽然没有战火硝烟,但也是棍棒敲击声和喊杀声响成一片。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当一架战斗机一样的老鹰俯冲而下,直奔一群在院内觅食的鸡群……就在那一关键时刻,不是父亲就是母亲,总是能够挺身而出,呼啸着赶走老鹰,保护了鸡群。在整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父亲的勇猛,但我更感到了平时连走路都艰难的母亲的悲壮。的确有那么一次,小脚母亲为了抢救一只被老鹰抓走的小鸡,突然腾空而起,飞了起来似的。那一幕,被我用眼睛拍了下来,并像在脑海里放电影一样一直播放着,片名就是《飞奔的小脚母亲》。在这首诗中,我表达了这样一个寓意:母亲的一辈子,不但守护了一窝小鸡,还守护了一窝孩子,小脚母亲是我们的守护神。
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母亲已经是一个白发初现的50多岁的老太婆式的人物了,但母亲年轻时的照片我却是见过的:一个遥远而又端庄典雅的旧社会乡村小女子,除了那一双丑陋的“三寸金莲”小脚显得头重脚轻之外,相貌堪称一个民国时期的美人,虽然与我隔着近一个世纪,但却仍然可见其年轻时的美丽。
很久很久以前,女人的小脚,美其名日“三寸金莲”,一个看似富有诗意的名字,却掩藏着一段始于宋朝止于民国几千年残害女人的丑恶历史。为自己身后的儿女们扛走了全部苦难的母亲,可能是最后一个走出历史的小脚女人。母亲比父亲走得早,但她和父亲一样,一直浮现在我的诗歌时光里,永远定格在一个孩子的地平线上。
我们是父母看着长大的。从那些间接的记忆开始,我对父亲和母亲的记忆是完整的。母亲去世后不久,我在家里的一个桌子抽屉里发现了母亲的一件遗物——老花镜。那一刻,我突然发现那副眼镜就像母亲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而且,每次看见它,都无法回避,就像看见了母亲本人。于是,我写了这首《我被一副眼镜看了很久》:
总感觉有一对明亮的目光
悄然把我打量
我的目光
和一副眼镜的目光
碰在一起那是十多年前
母亲走时的遗物啊
一副老花镜竞然
深含着一种慈祥
母亲目不识丁
但因為鼻梁上常年压着一副眼镜
看生活
比我们八个读书人
哪一个看得都深
都远
缝缝补补的母亲
两眼昏花但身后那些
密密麻麻的针脚
比八个儿女哪一个的作业
都要整洁
走了这么久母亲
还时常这样不放心似的回过头来
一副老花镜目不转睛
瞅得我很久抬不起头
我这个老七已经很老了
胡子巴茬的老但是
在一副老花镜深情的注视下
我居然控制不住自己
哇的一声
哭成了一个孩子
一副老花镜让我很是奇怪,母亲人走了很久很久,怎么唯独留下来那一副眼镜,仍然在另一个世界里这样深情地看着我们?
在我和爷爷奶奶之间,虽然不存在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那样一次穿越时空的对话,但我还是写到了爷爷和奶奶。包括外爷外奶在内的爷爷奶奶,是爸爸妈妈的父亲母亲,爸爸妈妈的生命从他们而来,我当然应该给他们写诗。不过,童年我没有见过爷爷,唯一写爷爷的一首诗《爷爷的河》也是凭借一幅油画想象来的。那个爷爷不是我的爷爷,但却是我梦里的爷爷。诗中用长句子这样深沉地写道:土黄色的河上有一条土黄色的船,土黄色的船上有一个土黄色的老爷爷:老爷爷最会的是划船,划船时最会讲很久很久以前……老爷爷还会停了船站在岸上,向远方出神地望呀望着,望着时还会唱几句让很多孩子都淌眼泪珠珠的信天游:老爷爷知道河水流去了还要流回来,就像他的船划过去还要划过来那样:老爷爷还有你怎么摇也不动也不会说话的时候,不会说话的时候他就卷一筒大拇指头粗的老旱烟吧嗒着,一个人悄悄等远远的河上奔来的流水
土黄色的河当然说的是黄河。我出生在黄河流域的陇东黄土高原上,土地是黄色的,人当然也是黄色的:我的皮肤是土黄色的,爸爸的皮肤也是土黄色的,所以爸爸的爸爸的皮肤肯定也是土黄色的。从没有见过的爷爷被我赋予的土黄色,既是我的童年底色,也是我的诗歌本色,甚至我的整个诗歌时光也以黄色的格调为主,除了土地的土黄,还有鹅黄、米黄、深黄,甚至还有太阳的金黄。
奶奶小时候我是见过的,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也不在一个家里生活,像打了一个照面一样,但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记忆。所以,我给奶奶也写了好几首诗。比如,在《奶奶的牙齿》中,因为怜惜掉完了牙齿的奶奶,我将放羊时在深沟里拾到的一颗动物的牙齿送给奶奶,奶奶捧着那颗牙齿呵呵地笑了。在诗中,我坚信那颗无名的动物牙齿就是奶奶丢失的,因为奶奶说她很小就在那个深沟里爬上爬下,最后我写道:“一颗像泥土黄的而又坚硬的牙齿,啃得黄土沟沟洼洼。”而在《想起奶奶》中,我说奶奶之所以被叫作奶奶,是因为奶奶的奶汁多,记得奶奶也不止一次说过:一个人一定要记住自己是吃谁的奶长大的。
我当然是吃妈妈的奶长大的,即使是放那只奶羊的时候,我也没有吃上一口羊奶。因为爸爸妈妈,我经常想起奶奶,甚至想起奶奶的奶奶的奶奶的奶奶……
一串甘甜的奶汁,像一个人绵长的思念。
童年真正的主人是孩子,大人们只是配角。
在我诗歌的时光里,始终有一个孩子和一群孩子自己的世界。不论世界多么险要多么凶猛多么苦涩,孩子们总是天真无邪、活泼烂漫甚至是愚昧无知的。我们虽然与大人们朝夕相处,但大人们并不知道我们所有的事情,我们因此而有许多只属于自己的秘密。
我去上学,与其说是我的梦想,不如说是母亲的梦想。我有一首题为《八岁的时候》的诗,写的是八岁那年,我用一把小刀在一棵小树上刻了一个八字,而那个八字后来在树上长成了一个嘴巴,向世界诉说我儿时调皮的事。八岁那一年是否做过那么一回事,今天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既然有很久以前的一首诗为证,恐怕就确有其事。那时候很调皮,在树上和墙上胡乱刻画恐怕是经常的事儿。在我幼小的心里,那一把小刀其实就是一支钢笔,我用它在小树上刻那个八字当然有一个美好的心愿:小树在长,我也在长,我要和小树一起成长。
我是八岁直接上的小学,因为那时候小县城还没有幼儿园。那所小学也是县城唯一的一所小学,紧挨着县城唯一的中学,而中学的后墙又紧挨着我家的庄子。我家的庄子修在塬畔,站在庄子上面就能看见一小一大两所学校的后墙,从家里到两个学校,一个来回也不到五里路。我先后在这条路上走了11年,上小学天天走的是这条路,上中学天天走的也是这条路。这条免去了许多风雨的幸福之路,让那些从几十里外来县城上学的孩子羡慕不已。这当然都是父母给我们创造的优越条件。
我有一首人见人爱的诗歌《村小:生字课》,自2000年10月在《诗刊》发表以来,20年问先后被近百家选刊、选本、典籍和大学教材选载。此外,这首诗还获得了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被中央电视台拍成同名诗剧,被我的家乡收入市志。而让我感到最温暖的是,重庆永川区汇龙小学一见钟情,干脆将其据为己有,把这首诗刻上石碑立在校园的围墙边。意外听说之后,我心里乐开了花,还利用一次在重庆出差的机会前去看过呢。《文艺报》的微信公众号曾经在2017年11月的《今日播报》邀请我朗诵了这首《村小:生字课》。那么,这里我再亲自朗诵一下它吧:
蛋蛋鸡蛋的蛋
调皮蛋的蛋乖蛋蛋的蛋
红脸蛋蛋的蛋
张狗蛋的蛋
马铁蛋的蛋
花花花骨朵的花
桃花的花杏花的花
花蝴蝶的花花衫衫的花
王梅花的花
曹爱花的花
黑黑黑白的黑
黑板的黑黑毛笔的黑
黑手手的黑
黑窑洞的黑
黑眼睛的黑
外外外面的外
窗外的外山外的外外国的外
谁还在门外喊报到的外
外外——
外就是那个外
飞飞飞上天的飞
飞机的飞宇宙飞船的飞
想飞的飞抬膀膀飞的飞
笨鸟先飞的飛
飞呀飞的飞……
书声琅琅的《村小:生字课》写了一群课堂里的孩子。这首只有五节二十五行的诗歌,呈现了很多的画面,传递了很多的声音,讲述了很多的故事。
犹如天籁之音的《村小:生字课》是童年赐予我的最高诗歌奖赏。这首诗的写作似有天助。那一年,《诗刊》新开了一个重要栏目“每月诗星”,编辑约我当一次10月的“诗星”,需要一大组诗、一张作者漫画像、一个作者简介、一个创作谈,再加一个编辑的短评,可谓诗坛的“五星级”待遇了。这个待遇令我兴奋不已,我埋头一个月,潜心创作了包括后来成为我的代表作的《村小:生字课》在内的一大组重要诗作。其中,《村小:生字课》的写作令我自己也兴奋不已。当时,我还在《飞天》当编辑,这首几乎是一口气写成的诗,一定稿,我就嚷嚷着给编辑部的同事们念呢。作品发出来后,首先被甘肃山丹县一个乡村小学的《希望》小报在头条转载,然后……然后……然后……反正是直至今日一路红了起来。而到了2018年,这首诗还走进了北京大学,又被该校元宵节诗歌春晚朗诵了一次呢。今天,我甚至很嫉妒这首老少咸宜的诗,因为许多人只知道《村小:生字课》而不知道我这个作者。
来自于一个时空隧道的《村小:生字课》,让我回到了远去的童年,见到了久违的小伙伴们。此诗从写成到发表,我都在这首诗中寻找着我自己。在那些鸡蛋一样的男孩子里,我觉得哪一个都像我,有时候我是那个乖蛋蛋,有时候我是那个调皮蛋,都长着一对红脸蛋蛋和一双黑黑的脏手。
《村小:生字课》的创作灵感来自儿时那些奶声奶气的小名。一个人的小名就是一个人的奶名,意思是吃奶的时候叫的名字。在农村,看似很不讲究的奶名,其实是很讲究的。据说,大人给孩子起那些难听的奶名,是为了给孩子辟邪。男孩子以狗字起名的最多,前面提到的那个堂哥奶名就叫蛮狗,村子里还有一个大狗、一个二狗和一个碎狗,后面我还要说一个干脆就叫狗的孩子呢。叫蛋的孩子就更多了,比如《村小:生字课》里就有一个铁蛋和一个狗蛋,还有一个没有写进去后面我要说的丑蛋。女孩子则以丑字居多,村里有两个女子,一个叫丑娃,一个叫丑花,都是很好看的大女人了,名字还那么丑。小时候,我有一个婶子,不知她的小名叫什么,但我们都叫她丑妈。也有男孩子叫女孩子名字呢,我有一个乡下舅舅从小就叫丑女,人长得特黑,像个非洲黑人,冲着人微笑时,脸上那黝黑的笑容含着一口雪白的牙齿,再配上一个“丑女”奶名,真是憨态可掬。那个丑女舅舅幸亏当时已经是个大人了,如果还是一个孩子,用今天的话说那就是萌翻了!
在我的“村小”年代,鸡蛋仍然是最稀罕的东西,但父母并没有给我起一个带蛋字的名字,而是起了一个和几个哥哥的小名相似的宝贝名字——宝娃。上学那一天,我还没有一个大名,负责报名的老师一听我的小名,说是太俗气,就随口给我起了一个高小宝。没有想到,这个名字成了我的熊时代的一个符号。不过,这个名字也只是在小学那段时光使用,上了中学以后我就叫现在这个名字了。现在这个寓意“高奏凯歌”的名字是家里学历最高的大哥起的。
奶名是一个人排解乡愁的密码。我长大远行之后,奶名宝娃没有远行也没有长大,一直留在小山村。到了省城以后,因为挥之不去的乡愁,有几次我站在高处大声地喊自己的奶名,那个生长炊烟的小山村似乎就有了回声,那一群捉迷藏的小伙伴就有了回声,那些洋芋蛋蛋石头蛋蛋似的孩子就有了回声,那些和花朵同名的孩子就有了回声。而且,因为每一个孩子的奶名都是妈妈给的,喊着自己的奶名,比小山村还要深的那几窟窑洞以及窑洞里的妈妈就会不停地答应。我于是发现,妈妈给我留下了一个大秘密——打开童年记忆宝库的密码原来就是我的奶名。
爸爸的奶名叫长社,但爸爸的这个奶名对我们一直是保密的。爸爸因为守护着这个秘密,才一直保持着一副做爸爸的威严。我还以为爸爸没有奶名呢。记得,那一年当我知道了爸爸的这个奶名后,惊讶地叫出了声,叫得爸爸竟然平生第一次像个孩子嘿嘿地笑了。那一刻,爸爸虽然不像个爸爸,但我觉得只有那一刻爸爸和我离得最近。
妈妈的奶名只有一个字——香,一个多么好听的女孩子名字呀,它应该是一个来自母亲她们那一代乡村女性的名字符号,有着国色天香的古典色彩。但母亲的童年肯定是不香的,因为她几岁时就被缠了小脚,根本没有享受到一个蹦蹦跳跳快乐的童年。
有了《村小:生字课》,我觉得自己这半辈子已经无愧于周岁“抓周”时抓到的那支钢笔了。
说到名字,这里我得说一件至今都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怪事情。作为一张童诗的名片,《村小:生字课》还给我这个熊孩子获得过一次正式命名呢。2007年初,因为《村小:生字课》让我在儿童文学界产生了一些影响,我被推荐到鲁迅文学院首届儿童文学作家高级研修班学习。走进这个陌生的童话世界以后,我不但当上了班长,还在第一次课外活动时得到了一个让我喜出望外而又惊奇不已的昵称——“凯迪熊”。这个名字,是一个来自东北的女诗人临时给我起的,她是学习委员,负责活动的筹备事宜,起草活动方案时,因为大家都有昵称,她就自作主张在班长职务之后把我写成了“凯迪熊”,让我在几个月的学习时间里似乎又回到了熊时代。我后来一直很惊奇:难道这个女同学知道高小宝曾经是一个熊孩子,难道高小宝的那些“熊故事”已经传到东北去了,难道高小宝和这个此前并不相识的女同学小时候就认识吗,难道……
绝对不可能的,这次绝对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