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孟渊
《居延竹简》
秦亡汉兴,继李斯之后,以书名世,垂之青史的便络绎不绝。中国书法史严格来说,应该由汉开端。秦亡于公元前207年,汉于公元220年亡于曹魏,两汉共400余年。在这400余年中,中国书法经过了一个分蘖期,由篆书而分出了隶书、章草、楷书和今草四种字体,使中国书法的体势趋于完备。因此说,汉代是中国书法史上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历史时期。
汉代继承了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风气,在思想上为书法体势的分蘖及审美取向提供了一定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汉武帝时期,为适应中央集权,在学术思想上“独尊儒术”,尤其是和阴阳五行学说密切结合的董仲舒一派儒家思想受到汉武帝的重视,从而成为官学,奠定了儒家的正统地位。同时,其他各种思想流派也在不断地发展。与董仲舒同时期的淮安王刘安,好道家方士之术,编有《淮南子》一书,集道家学说之大成,兼采儒、墨、名、法、阴阳、神仙各家学说,提出“无为观”。刘、董之后,杨雄以“玄”立学,认为“玄”为宇宙本性,为万物生长之原动力。人之善恶,只有用“无过无不及”的中庸之道来教化,才能修成至善之人。东汉初年,王充《论衡》名世,认为“气”为宇宙万物的根本。以上尽管学说不同,但无不以“道”、“天”、“气”、“阴”、“阳”来构建自己的体系框架。这种思想,上承战国末邹衍的学说,下启魏晋学说,对于书法艺术影响很大。这种哲学思维模式,确定了书法艺术的审视角度,且影响久远,尤其魏晋“玄”学的发展,为书圣王羲之等的书法审美构建了哲学思想基础。
秦统一文字,事实上统一的是官方礼仪方面的正统文字,而社会应用则是另一回事。《说文·序》载:“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说明秦时已为汉代出现的各种书体埋下了伏笔。尤其“是时始建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也”(见《汉书·艺文志》)。隶书不同于篆,主要书写快速、简省,如变圆为方,变弧线为直线。而这一改变,为书法打开了一个新天地。因为秦代过短,隶书中还加杂不少篆书成份,真正完善臻美则在汉代。而真正确立隶书官方地位的,便是以书取士,从而成为官方通用的文字。
隶书《礼器碑》局部
索靖章草《月仪帖》
隶书在审美上还有个与篆书截然不同的特点,即笔势走向。篆书多全对称结构,笔势多向下垂,而隶书则蚕头雁尾,笔势多向右横挑。一个纵势,一个横势,九十度的取向改变,为后来出现楷体打开了书写的取向空间。
为了“解隶体之细微,散隶体之委曲”,解决书写急用问题,从而产生了以隶书为基础的草书,因为多用草书写章奏,所以又称“章草”(图二)。而书写篇章,法令的规范隶书,被称为“章程书”。
在章草产生的同时,楷书也应运而生。据《晋书·卫桓传》所载,汉灵帝(公元168——184)时,“上谷王次仲始作楷书”。目前所能见到的楷书范本,最早的当属汉末钟繇的了。楷书出现之后,又以楷书为基础产生了新的草书“今草”,也即后人说的“狂草”,张旭是这方面的大家。从出土的二万多片西汉初年的居延简书、银雀山简书来看,篆、隶、楷、行、草诸体皆备,说明各种书体产生到成熟,都是经过数百年社会实践应用,相互影响,增减补删,渐渐形成独立个性,从而成为成熟书体。
钟瑶《宣示表》局部
张旭狂草《冠军帖》局部
至此,中国书法的各种书体已产生完备,为后世书法家们打造了艺术舞台,且等他们尽情发挥了。
因为在汉时书法还没有真正从艺术角度得到审视,而只是从应用的角度出发,所以,对于书家的注重不够,碑刻多无书者姓名。因此传世名碑甚多而作者甚少。
书法理论方面,东汉末年蔡邕的《笔论》《九势》颇为著名,高唱“自然”,主张“散怀抱”以为书。尤其《九势》,主谈结体与笔法的法则。他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几乎是将老庄学理、易学精神移用到书法中来,其创作论是建立在道家及《易经》的哲学基础上的。
其次,赵壹的《非草书》,则是非议当时的草书热书法现象,言辞颇为激烈。主旨是反对书法艺术化,而只讲实用。以为无助于圣道,无助于经世治国荣身。
反观秦汉我国文字这个大变革时代,的确是“人民创造历史”。由于社会的推动,中国书法得到了历史性的跨越。民间的简牍,“虽无意于书”,在笔法及结体上,拓展了新境界,乍密乍疏,乍敛乍纵的大胆意匠,与士大夫的“雅书”,迥然异趣。汉代碑石上承秦风,大盛于东汉,随民俗时尚的流传而遍及四海。教育制度,取士制度及帝王的偏爱,推动了书法热潮,我国重书法的传统由此奠定。
(本文图片由李孟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