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 菲 刘婉莹 董晓瑞 李佳鑫
共享经济是中国为解决产能过剩而采取的强有力措施。在当今社会,供给侧改革的提出,则是中国解决产能过剩与经济结构不相协调的手段之一。从这个角度分析,共享经济可以合理地完善资源的有效配置,引领中国从“以买为主”到“以租为主”的转变。同时,共享经济将闲置的资源集中起来并加以合理地利用,这也是中国经济模式的新改变。[1]
供给侧改革,其核心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种发展方式,体现在现在的中国就是共享经济的发展。其中,共享经济包括着两种意思,一种是将闲置的资源整合起来并加以运用,不浪费社会的闲散资源。另一种是通过经济共享,将实现共享的“门槛”,即共享的押金整合起来,这种方式也叫融资。然后进行投资或者押金的再利用,使原本闲置的资金也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供给侧改革的提出,解放了生产力,旨在解决产能过剩与经济结构不相协调的问题,落后的中小企业将退出历史舞台,促使其转型,找到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共享经济的出现则是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力量。在顺从供给侧改革的大方向下,经济模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此共享经济应运而生。我国对共享经济以及供给侧改革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相比于国外,国内的研究方面单一,国家还未给大力的政策支持,我国确实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任何市场经济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监管体制的维护与约束,共享经济的发展自然也需要一定的监管体制。然而当前共享时代的监管体制并不健全,存在一定的漏洞,政府、社会、企业、公众对其认识不足、认知偏差,最终导致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资源分配不均衡、行业恶性竞争、信息数据安全、权益保护等问题。[2]因此,健全监管体制是解决共享经济市场问题的关键所在。
共享经济初期发展事态呈现出一种扩张性、盲目性、无序性以及抢占性,归其原因是行业中存在一定的恶性竞争、盲目扩张,盲目以争抢市场份额为目的,不顾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不顾资源交通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这一问题出现导致的受害者必然是社会,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环境资源等问题。同时,在资金筹集方面,存在借共享经济之名进行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比如借助网贷、共筹而暗地实施诈骗等,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公正安全。
共享经济作为大数据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壮大注入了新鲜的血液。然而在初入市场时期,许多企业对共享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充分了解,依旧选择自己所熟悉的传统经营方式,对共享经济的重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其发展壮大。企业在重视程度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对共享经济产生一定的认知偏差,甚至可能会对整体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
共享经济转变了传统经济的经营发展理念,从线下做到线上,开拓了共享经济新时代。但共享经济在探索初期仍会存在许多弊端,给我们日常生活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数据安全与权益保护问题仍应引发重视。虚拟线上交易存在的弊端就是对交易方不能有清楚的了解,从而带来一定的交易信用风险,公众权益不能及时受到相应保护。同时存在保护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只能一定程度降低风险,而不能根治。
对于共享经济的监管,我国目前仍然坚持传统行业的管理理念,还没有根据现如今时代的变化发展衍生和创新出新的监管制度。在共享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新模式的整合,突破了传统的细分式管理模式,如果仍旧使用过时的监管理念,效果不仅可能会相差甚远,甚至可能直接制约共享经济的时代发展。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征信评级都是共享经济时代的“硬通货”,市场的供求双方必须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才会促使共享贸易的发生。由于我国目前的征信体系不健全,造成金融征信与行政管理征信难以与平台企业实现有效的对接,导致共享经济存在风险与隐患并存,影响其安全。
共享经济是互联网与物联网相互交织形态下的新型产物,其需求广泛存在于城市以及乡村之间。但我国的互联网普及以及相关网络建设仍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这会直接或者间接的阻碍共享经济的良性较快发展。
我国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法律监管方面较为薄弱。由于缺乏明确的指标来衡量共享经济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和利润水平,所以融资的方式和金额数量非常有限,导致很多新兴企业因为缺少资金的支持而无法扩大其自身的发展规模,促进产业的竞争力,就长远来说,易导致共享经济发展疲软的局面。
共享经济作为大数据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在初入市场时期,许多企业对共享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充分了解,依旧选择坚持自己所熟悉的传统经营方式,对共享经济的重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其发展壮大。企业在关注度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对共享经济产生一定的认知偏差,甚至可能会对整体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
鉴于目前共享经济表现形式多元化、国家经济类别划分和现有统计指标的数量不完全匹配的状况。新型统计监测和评估系统一方面能够很全面地监督和预测多种共同经济体的规模水平、发展速度和趋势,另一方面能够更加科学地对不同共享经济在营运环节不常用资源的转移与新型资源的使用之间的联系进行评估,再者可以增加更多就业机会在提升经济营运效率且推动经济构架重组的效果,对相关部门切实可行地提供理论依据和信息支持。
共享经济具体各行业内相关部门落实监管工作,及时研究总结具体业内共享经济构架的监管方法和具体实施。一方面提高共享经济的监管标准和目标,使共享经济在业内市场竞争规范化、积极化,完善共享经济基本框架,使其更具实际性、可行性,对城市建设产生分担作用,进一步满足公众对于共享经济的期望;另一方面也需要从行业自身进行规范,鼓励行业产生自我约束的责任意识。
由于一些共享经济体的形态恰恰处于法律的三不管地带,这将会威胁到具体产业的未来发展,因此应该努力去探索制度的改革。在一方面,可以为共享经济体的良好发展提供一个相对完美的制度环境,更能鼓励创新,使得共享经济得到长足的进展,以此免除法规制度不明确不全面而使得市场发生不正常的选择所造成的损害;在另一方面,利用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来消除一些共享经济企业利用一些制度的漏洞来进行违规的套利现象也是很有必要的,以此使市场处于良性循环,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首先要为共享经济各领域之间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防止寡头垄断,以及由于行业不同而带来的不公平竞争,要提倡竞争的适度和适量,促进共享经济各领域之间和谐发展。然后应该对共享经济各领域内的集体和个人数据的保护力度进行提高,务必使共享经济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得到保护。最后,应该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合理配置共享经济的资源,使得共享经济向一些相对不发达的地区进行转移和发展,从而使得共享经济更加符合自己的理念,也能使共享经济获得更加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