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非政府组织参与污染防治研究

2018-10-24 03:22张欣刘彩秀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21期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污染防治环境治理

张欣 刘彩秀

[提要] 单一的政府主导性污染防治已经成为过去式,新时代背景下要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就需要将各治理主体形成治理合力,构建治理体系,从而实现治理目标。非政府组织作为近几年表现活跃的治理主体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并在污染防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在吉林省污染防治过程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治理作用,是污染防治的关键因素之一。

关键词:污染防治;非政府组织;环境治理

本文系吉林省委党校青年课题:“吉林省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对策研究”(编号:2018QN004)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8月16日

构建“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公民的福祉,政府不遗余力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就是要为子孙留下绿水青山。因此,全社会共同参与污染防治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而非政府组织作为重要的治理主体,其必将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一、非政府组织在污染防治中的作用

污染防治是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群体活动,从传统单中心(政府)治理到多中心治理的转变体现了环境保护社会化的趋势,更体现了其他治理主体参与程度的日益提升,其中非政府组织作为近几年活跃度较高的治理主体,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并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推进全民共治,发挥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职责、共同发力,从而明确了非政府组织的治理主体地位。

(一)参与环保政策法規制定。凭借非政府组织的灵活性和专业性,使得他们能够获取到最前沿的专业咨询。当政府在制定环保政策、采取污染防治手段时都会征求非政府组织中专家意见,从而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因此,在各种环境大会上,政府代表团中总会出现非政府组织成员的身影,他们会成为代表团的专业顾问,会成为代表团员。总之,他们正以其自身力量影响政府决策,推动污染防治整体进程。

(二)宣传环保知识,培养公民环保意识。污染防治最彻底的手段就是培养公民环保意识,根本上杜绝污染环境行为的产生。因此,非政府环保组织致力于环保教育,他们利用各种途径传播环保理念,例如各个电视台的黄金时间段都会播放环保公益广告,从而在最主流平台上最有效地传播环保知识,而这些公益广告、公益知识中很大一部分出自于非政府组织之手。由此同时,现在的非政府组织会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环保理念,很多非政府组织都已经拥有自己的网站、公众号以及官方微博,而有些非政府组织则会走进基层,与公众近距离接触并传播环保理念,尤其随着公民环保意识的不断加深,非政府组织在宣传环保理念、鼓励环保行动方面更富有成效。

(三)监督环境违法行为。从国际经验来看,非政府组织参与污染防治已经成为主流趋势。这些非政府组织与环境污染更为贴近、与社会公众接触更深入,发现污染现象更及时,从而推动政府污染防治工作更有效地进行。从现实情况看,一些社会反响较大的污染事件最先都是由非政府组织所曝光,而且不同类型的非政府组织关注点不同则会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推动政府做出针对性措施,化解社会矛盾。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吉林省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

近几年,吉林省环境问题虽然得到整治但也面临严峻的现实问题,新旧问题叠加造成污染防治压力巨大。近几年,以吉林省委省政府对各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全面整顿,做到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胜利,非政府组织也积极参与其中,但赢得赞誉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

(一)组织自身力量不足。随着多中心治理理论在污染防治领域的广泛应用,非政府组织作为重要治理主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现阶段,吉林省社会环保组织所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于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参与污染防治、维护公众利益的作用,就需要拥有自我成长的空间,就需要拥有健全、完整的组织架构,从而壮大参与污染防治的力量。现阶段,吉林省内拥有十余家环保组织,有些是本地环保组织,有些是其他环保组织在吉林省的分部,而这些环保组织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例如资金不足、技术支持不足、人员队伍不稳定等,而且由于社会公众对于非政府环保组织的认知不足,并没有将其视为环境治理的主体去看待,从而缺乏群众的信赖感和认同感,也就造成持续发展缺乏动力。

(二)沟通和表达机制不通畅。非政府组织参与污染防治是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实践应用,由于非政府组织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能够提升污染防治有效性。但由于吉林省社会公众观念对于非政府组织认识不足,政府部门也存在传统官僚思维,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接受程度不够,造成非政府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和表达机制不通畅。现阶段,非政府组织所拥有的意见表达渠道并不多,主要集中在互联网、新闻节目和移动媒体,但由于这些渠道的非官方性,使得非政府组织的发声力度不强,很难引起政府注意,从而打击了非政府组织参与污染防治的积极性。

(三)非政府组织参与污染防治深度与广度不足。非政府组织参与污染防治频率越来越高,并在某些污染防治领域成为主导性力量。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非政府组织在国内的发展程度依然有限,尤其在东三省地区影响力仍停留在初级阶段,能够真正发挥影响力的也仅仅有几家大型组织。例如,在长春市伊通河治理过程中有一些非政府组织曾高调宣布参与,但这些组织所开展的活动从前期的轰轰烈烈到中期的偶尔举办到最后的不了了之,甚至有些组织所开展的活动非但没有起到环境治理的效果反而成为乱扔垃圾的元凶。由此可见,在吉林省污染防治过程中非政府组织虽然有参与污染防治之心却缺乏治理之毅力,从而造成事倍功半的结果。

三、改善非政府组织参与吉林省污染防治的对策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经之路,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吉林省环保现状并不容乐观,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显得过于单一,需要借助各治理主体力量,形成治理合理,从而实现治理目的,而非政府组织要想实现自身作用的最大化就需要改善现状。

(一)加强非政府组织自身基础建设。要想在吉林省污染防治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应有之力,加强自身基础建设,增强社会影响力是前提。因此,非政府组织要明确自身定位,要成为政府污染防治的好帮手,要做好公民意见和诉求的传声筒,要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桥梁,要将自身发展与管理内涵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中,从而赢得公众的信赖,才能确保持续性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其中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更根本的是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发展,要明确发展理念、要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要吸引专业性人才、要加强组织文化和理念建设、要提升组织成员的业务素质、要主动参与污染防治过程中,起到表率作用,从而让社会接纳,让公众接纳,让政府接纳。

(二)法律法规保障非政府组织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吉林省的污染防治局面十分严峻,非政府组织作为重要的治理主体,以其技术的先进性、管理的专业性和服务领域的针对性为吉林省政府更好地实现污染防治献计献策,甚至影响政策法律的制定。因此,为了更好地让非政府组织发声,就需要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保障,从治理主体身份上保障与政府地位的平等性,也赋予了非政府组织更大的治理职责,让非政府组织拥有法律武器监督省内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非政府组织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发挥自身效力,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给予完整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权力,造成模糊的法律内容无法支撑非政府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无法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从使得部分违法企业有恃无恐。因此,无论是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还是放宽主体资格审查门槛,亦或是健全操作流流程都是有助于非政府组织更有效地发挥治理主体作用,从而推动政府更好地实现污染防治。

(三)拓宽有效治理参与渠道,构建合理表达机制。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工程,单一的政府力量无法应对所有问题,需要加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需要让非政府组织拥有有效的参与渠道和意见表达路径。一方面要保障其知情权,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非政府组织对于污染防治的知情权,除了网上公布的环境数据、空气质量数据外,还要对吉林省内部分污染严重企业的部分数据透明化公开,从而接受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质询;另一方面要保障其议事权,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就是對政府的污染防治工作具有讨论和决定的权利,只有参与政策决议过程中才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才能真正将公众意志变成法律意志,从而维护公众的根本利益,减轻政府环境治理的压力,激励社会公众为环境保护贡献应有之力。

四、结语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吉林省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也是履行执政为民、构建美丽中国的愿景之一。经过几年努力,吉林省在污染防治领域取得显著效果,但距离最终目标仍有差距,仍需要以政府为主导,结合社会、企业、非政府组织、公众等所有治理主体构形成治理合力,还吉林省青山绿水,实现吉林省永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周五七.中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形成逻辑与困境突破[J].现代经济探讨,2017(24).

[2]李彪.环境污染治理趋向市场化重点行业推第三方治理[J].中国有色金属,2014(24).

[3]方成奇.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7(7).

[4]贺俊,刘啟明,唐述毅.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与环境污染——基于内生增长的理论与实证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

[5]杜建国,赵龙,金帅.基于计算实验的第三方污染治理行为演化研究[J].运筹与管理,2016(5).

猜你喜欢
非政府组织污染防治环境治理
联合国环境治理体制
数字传声:环境治理变中向好
公共管理怎样用好非政府组织
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持久战
从人体内环境治理解读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