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企业放弃简易征收的优劣分析

2018-10-23 08:15涂家钦
财会学习 2018年28期

涂家钦

摘要: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各个行业基本已取消营业税,实行增值税。根据现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政策,除了将以前征收营业税的业务全部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以外,还增加了很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的条款,一般纳税人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则其将以3%的征收率直接计算应上交的增值税,而不会按照以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的差额纳税办法计算应上交的增值税,这种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的政策有一定的优势,但同时也会存在一些对公司不好的地方,所以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放弃使用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的政策,本文就将以混凝土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其放弃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的优势与劣势。

关键词:混凝土企业;简易征收规定;优劣

一、“营改增”在我国推行的背景及原因

“营改增”也即是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税制改革始于2011年,当时经国务院批准,由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方案,并于2012年首先选择在我国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的试点,随后,逐渐扩大试点范围,并最终在2016年5月,完成了营业税改增值税在我国的全面铺开,至此,增值税完全取代了营业税,营业税退出了我国的流转税“大家族”。而我国之所以要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是分不开的。营业税与增值税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值税不会涉及重复征税的问题,但营业税会出现对同一个征税对象进行重复征税的情况,而这将很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迫切需要国家对营业税这一税种进行改革,使其能够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是为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给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而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场税制改革在我国的逐步推进,有大量的事实表明了这场税制改革是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达到了其原本的目的。

二、混凝土企业放弃简易征收办法所带来的好处

“营改增”是一场无法避免的税制改革,我国政府实行这场税制改革的初衷便是减少企业的税负,激发企业的发展活力与动力,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其带给企业的影响应该更多的属于积极方面,从“营改增”的一些条例可以看出,其给企业,尤其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更多的选择权,很多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营的某些业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这无疑是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有更多的税收筹划空间,让企业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税收政策,对于一般纳税人选择或放弃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的决定,其既有利也有弊,下面就将分析混凝土企业放弃简易征收的利。

(一)减轻企业的成本压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混凝土企业放弃简易征收办法的好处之一便是减轻了企业的成本压力,原因在于混凝土企业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则其销售商品征收的增值税将无法予以单独核算,相应的,其为了生产商品所购买的材料等物资的增值税额也无法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只能将其计入材料成本中,这无疑是增加了企业生产车间的成本压力。混凝土企业之间的竞争一直都非常激烈,根据相关企业竞争理论可知,企业若想在竞争中取得胜利,就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企业需要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使消费者能够获得更高的消费满足感,二是企业需要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在与其他企业竞争中能够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当然企业并非需要同时具有这两个条件,根据不同的业务,可以只需要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即可,混凝土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只要产品满足合格标准,其带给消费者的满足感就基本一致,所以混凝土企业很难通过提高自身产品质量的方法获得竞争优势,其只能选择通过降低成本的方法取得竞争的胜利,但是一旦企业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其降低成本的空间会缩小,难度会增加,这会对混凝土企業的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混凝土企业放弃简易征收办法必然会减轻企业的成本压力,从而提高混凝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便于混凝土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开展贸易合作

混凝土企业放弃简易征收办法的另一大好处便是有利于其与其他企业之间开展贸易合作。“营改增”在我国基本已全面推行,几乎所有行业都会涉及缴纳增值税,而且在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中以一般纳税人居多,也即是更多的企业是按照以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的差额纳税办法缴纳增值税,虽然“营改增”的相关条款中有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但是这项规定是存在前提条件,只有处于某一行业或经营某些特殊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才有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的选择权,大部分一般纳税人还是只能按照差额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若混凝土企业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则其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存在一些限制,从而影响其与其他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例如对于两家在商品型号、规格以及价钱都基本一样的混凝土企业而言,若一家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另一家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基本规定纳税,则其他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无疑会选择按照一般纳税人基本规定缴纳增值税的混凝土企业购买商品,因为他们之间可以很方便地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与领取,相比于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的混凝土企业而言,他们之间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过程中会省掉很多程序,节约了交易时间与成本。因此,混凝土企业放弃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其与其他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

三、混凝土企业放弃按照简易征收办法所带来的弊端

(一)使混凝土企业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加大

混凝土企业不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带来的问题之一便是使其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增加,因为混凝土企业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其只需将其应税收入乘以相应的征收率即可,不需要再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等工作,但是混凝土企业若放弃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则其除了需要计算应税收入,还需要做好增值税的抵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将凭证进行仔细的分类管理,因为一旦增值税的抵扣凭证没能保管好,就会给混凝土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使其多交税,所以对于财务部门而言,这无疑是增大了其日常的凭证管理工作。除此之外,混凝土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相比于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而言,其按照差额法缴纳增值税会需要准备更多的资料,申报程序与手续也会更加繁琐与复杂。所以,混凝土企业若放弃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会导致其内部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加大,可能会使混凝土企业需要聘请更多的税务人员处理公司的纳税事项,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会降低公司税务事项处理效率。

(二)增加了混凝土企业的税收管理成本

混凝土企业若放弃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实行差额法计算增值税,则其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增值税开票系统并使其与现存各个板块的系统进行对接。同时对现存的会计系统和业务系统进行适当的优化。毋庸置疑,这些支出都将会增加混凝土企业的费用负担。除此之外,按照差额法缴纳增值税的申报程序又比较麻烦,所以对于混凝土企业来说,其还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对有关财务人员进行增值税申报方面的专业培训,而这无疑是混凝土企业放弃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所带给企业的又一笔成本支出,所以若混凝土企业选择按照一般纳税人的一般纳税规定缴纳增值税,而不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会使混凝土企业承担更多的税务管理成本,增加混凝土企业的日常运营成本。

四、总结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混凝土企业放弃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纳税的决定会给混凝土企业带来双重影响,其中既有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不好的一面,混凝土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仔细衡量与评估放弃简易征收的优势与劣势,然后适当调整自身选择的增值税政策,使其更有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阳.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策略[J].中国商论,2018 (3).

[2]林权,王思琦.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分析[J].金融经济,201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