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琼娜
摘要:会计核算中心把原来各个单位分别核算的账务集中统一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提高了账务核算的规范性,但在集中核算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监督职能效能低、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财务资产脱节、报账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鉴于此,本文针对目前教育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为其提出有效地优化措施。
关键词:财务集中核算;教育系统;财务管理
财务集中核算是我国在会计核算的方式上的改进,是一种新型财务管理模式,它集会计服务、管理和监督为一体,既规范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审批、财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又可以更好的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同时对促进和规范不同经济活动主体的会计活动和业务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财务集中核算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职能缺乏主动性
各核算单位会计人员按“证(审)票-支付-制单-审单-帐-表”顺序记录单位内的经济活动过程。但现有的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由于专业的核算人员少、工作量大,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制单环节中数据的采集和应付日常的财务核算事务上,无法腾出更多时间进行财务监督与管理工作,从而弱化了对其他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失去了核算中心在财务监督与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1]。
(二)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第一,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是保证核算中心会计集中核算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但目前会计核算工作对于相关制度建立的重视程度不足,很多制度建立都不健全,有的单位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第二,领导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由于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学校的会计管理核算交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大部分的学校领导都没有充分认识到会计主体的重要性,加上又不具有和内部控制有关的专业知识的基础,对于健全会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的问题并不了解,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第三,财务控制不合理,预算执行不规范。学校领导缺乏预算管理意识,预算资金项目不详细,对全年的教育教学计划、设备、材料等没有前瞻性预测和规划,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而财政部门并不是依据各学校的预算来制定下拨经费,加之不同学校在实际支出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同,从而易造成下拨后的专项预算资金与实际使用资金不一致。
(三)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相互脱节
会计核算在教育局核算中心,但是财产仍有原学校進行管理。核算中心只负责固定资产账,不进行具体的实物使用的管理。目前,教育部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人员和场地往往独立于各教育报账单位,平时工作上的往来一般通过电话或票据收集等方式开展工作。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通常要负责多家单位账务,但由于会计工作人员每天忙于报账等核算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和掌握各报账单位的具体业务和事项,而只是协助记账、编制报表、办理转账业务,往往只能就凭证的规范性进行审查,不易查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对资产存续期间的状况并不知情和关心,缺乏对账实核对,加上学校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登记不及时或对于一些毁坏、报废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到核算中心进行财务处理,最终容易在客观上发生无法实现实物管理与资金管理相一致,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报账会计人员参差不齐,易造成信息不对称
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报账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足,无意中降低了财务人员的配备,造成报账会计人员参差不齐,专业水平不高,有些是非在编人员或从教师转岗而来,缺乏会计专业知识,加上缺乏健全的财务人员培训体系和报账会计人员在学校地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造成会计人员职业化建设进度缓慢,从而出现财务政策理解偏差、财务信息不对称等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财务管理。
二、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下加强教育系统内部财务监督与管理的优化措施
(一)明确教育核算中心会计的职责,强化核算中心会计的监督职能
核算中心与报账单位在财务监督工作中应明确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报账单位是财务监督的主要责任主体,应重点监督好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单位票据管理、财务管理、收支审批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代管款项和往来款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中心是财务监督的协同主体,主要负责对报账单位实行统一开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统一办理各单位的财务收支业务,重点监督各报账单位经费报销审批程序是否规范,财产物资及往来款项等资金结算,票据的管理符合性,从而确保会计核算业务的规范性。会计核算中心应确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分析和会计服务”四位一体的功能定位,形成以报账单位的收支规模,设置会计账目,进行会计核算为基础,以配合协助报告单位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监督控制资金使用为手段,并以加强与报告单位的会计服务为目的,从而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中心的主体功能,提升会计核算中心的主体地位和财务管理职能;同时,应强化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转变观念,从财务核算向财务管理转变,深入报账单位了解各项业务事项,有效行使监督职责。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其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建设计划,不断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建设程序,简化控制流程,提高控制效率,同时也可完善交叉互审、网络监控等控制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学习与培训制度,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的学习,完善和提升单位人员的内控意识,明确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等人员在内控制度中的职责分工与要求,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会计核算中心应定期对报账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加强事后控制,更要重视事前和事中控制并将内控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三)建立行之有效地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监督机制
监督方法除事后监督外,更多的应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由业务后台向操作前台延伸,通过日常业务监督,密切关注一线核算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把监督重点放在对业务真实性的审查上,把好资金出口关。主要表现为:第一,对报账单位的基建、大型维修、固定资产采购等大额支出款项采取事前报告制度。单位根据支付业务量的大小,提出支出金额,经会计核算中心业务人员对该支出的合理性、程序规范性、支出的必要性、真实性的审核,从而可事前监督报账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第二,加强日常业务的事中监督。主要是加强对原始凭证、备用金以及往来款项的收支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第三,建立事后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核对单位财产物资等实物管理情况、财务票据与实物的一致性,同时通过对学校教职员工来了解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情况,从而通过多途径来实现对财务的事后监督。
(四)多层次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首先,要通过短期、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业务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的培训,不断提升其综合业务素质,规范其业务行为,提高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规避由不当操作等原因所致的业务差错。其次,要强化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报账员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报账员职业道德水平的关键。积极倡导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并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剖析、报账人员的表彰与激励以及以榜样效应推动报账员整体职业道德素养的提升。再次,要制定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和制度,加大会计人才的培养,避免非专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降低岗位风险。并且要建立适应岗位职责地业绩考核体系,建立报账员地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对业务能力强、工作出色地报账员,建议所在报账单位在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给予一定的倾斜或与一线任课教师同等待遇,扭转报账员作为后勤管理人员地不恰当地工资待遇,提高其工作热情[2]。
参考文献:
[1]王元元.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地财务监督与管理的策略[J].财会学习,2018 (13):85
[2]罗忠.会计核算中心模式下如何提高报账员工作积极性[J].财经界(学术版),2017 (0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