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羽
2018年6月5日,正值第四十七个世界环境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京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判决被告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彩公司)在证明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继续生产符合环境保护标准之前,禁止涉案生产基地从事涉及喷漆、焊接等产生漆雾和有机废气的钢结构加工生产行为,赔偿因钢结构喷漆加工生产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89万余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据了解,上述赔偿款将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
喷漆造成大气污染
构成生态环境侵权
据《北京晨报》报道,本案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即北京市检第四分院诉称,多彩公司在从事钢结构加工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法律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漆作业,亦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致使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外排大气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统计,2016年7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多彩公司累计使用油漆39750.5公斤,稀料8779.5公斤,共计48530公斤。
北京市检四分院向北京市四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多彩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因违法排放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89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四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上多彩公司对于其污染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众表示了歉意。
6月5日,北京市四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多彩公司污染环境的行为违法,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具有危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构成生态环境侵权。
法院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对具有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行为作出预防性裁判,判决多彩公司在证明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继续生产符合环境保护标准之前,禁止在其加工生产基地从事涉及喷漆、焊接等产生漆雾和有机废气的钢结构加工生产行为。
与此同时,法院根据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依据鉴定意见中采用的虚拟治理成本法评估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判定由多彩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89万余元,赔偿款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对于多彩公司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并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道歉。
宣判后,法院还向多彩公司发送了司法建议书,从完善配套设施、重视环境保护标准、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等三方面提出了司法建议。
联合执法发现污染线索
提起公益诉讼打击违法行为
北京市检察院介绍,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审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线索95件,履行诉前程序9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主张被告承担修复环境的费用近1000万元。先后办理了全市首例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及全市首例土壤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根据正义网的报道,这起案件的线索源于2016年12月9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和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的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发现,多彩公司在从事钢结构制造过程中,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喷漆行为,喷漆场地未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大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大兴区环保局作出扣押决定书,对多彩公司喷漆、焊接电源开关箱予以查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多彩公司20万元罚款的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大兴区检察院发现线索后,将该案移送到四分检。在大兴区检察院、大兴区环保局及北臧村镇政府的支持下,我们立即前往多彩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北京四分检民行部主任刘晨霞指出,经过调查,多彩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5条的规定,造成了环境污染,该公司应当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据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底出台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控制挥发性有机物。2013年,“雾霾”成为年度关键词。2014年1月4日,国家减灾办、民政部首次将危害健康的雾霾天气纳入2013年自然灾情进行通报。而在造成雾霾这种大气污染状态的因素中,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然而,查封、罚款的处罚决定,并没有阻挡多彩公司违法的步伐。2017年3月30日,当检察官一行再次前往现场查看时,吃惊地发现该工厂又偷偷摸摸地开工了。工人们仍在从事钢结构加工、喷漆等作业,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仍在持续进行中。
“当时,工厂现场有十来个工人在工作,明显有所防备,我们刚进去工厂,里面工人立即四散开来,但现场正在开工的证据很明显,用木棍在钢结构喷漆面上轻轻一划,发现刚喷的漆都没有干,肯定在开工。”刘晨霞说,检察官通过录像、摄像和照相将证据固定,并找相关责任人谈话。对方经理解釋称,被环保局处罚后就停了机器,但正好春节前要赶工就偷偷开工了。
“之前我院也处理过水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接触过水污染的治理,但大气不像重金属污水,它有流动性和挥发性,不好固定,也没有造成对人体的明显危害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虚拟治理成本来确定赔偿金额。”刘晨霞介绍说。 “最后我们在起诉时认定,多彩公司需要赔偿各类费用共计92万余元。”
对环境污染首次采取行为保全
肯定虚拟治理成本法科学性
这起案件是北京法院民事公益诉讼的首个判决。
据了解,北京四中院在案件受理后,依职权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禁止在该生产加工基地从事涉及喷漆、焊接及废气排放的生产行为,防止损害扩大。在最终的判决中,法院再次作出禁止生产的预防性判决,为可能发生或已经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予以防范,满足对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最大保护。同时,判决肯定了虚拟治理成本法进行大气污染损害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据新华社报道,北京四中院在庭审后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介绍,自2015年以来,北京市四中院共计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16件,其中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13件,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3件。
法院表示,从案件审理过程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理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首先是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案件包括了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校园环境污染、生产排放气体污染等各类纠纷,除这些传统污染纠纷外,还有一些新类型案件涉及保护领域更加广泛,诉讼内容涉及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产品生产、制造、销售、网络交易平台、线下服务等诸多环节。
据介绍,目前,环境鉴定已经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理的关键环节。新类型案件的出现相应增加了生态环境鉴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据了解,目前环境鉴定主要涉及对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事实的鉴定、对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后果及赔偿的鉴定、对生态环境的修复方案或者替代性修复方案的鉴定三方面专业内容。鉴定过程复杂,审判中仅一起案件就涉及地质、土壤、植被、水文、野生生物、湿地、重金属浓度、洪水调蓄功能等内容,鉴定机构还需在不同季节,数次到现场采样、勘察、分析,参与鉴定的专家曾表示鉴定难度超出预想。
对此,北京四中院根据生态环境特点研究确定鉴定内容和委托事项,对综合性污染做到全覆盖,对发现的新生态环境污染情况及时提出,针对污染类型和可修复特点进行责任分析和修复赔偿鉴定。同时,突出生态环境的现场勘验,每一起环境案件法官到现场观察勘验,主持鉴定机构鉴定取样。保证鉴定依据的合法性,同时增强法官对环境损害程度“眼见为实”的直观判断。此外,还加强了环境鉴定的专业对接与鉴定要求沟通,保证了生态环境评估专业和司法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从而保证环境鉴定意见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首例案件示范效应明显
打击犯罪还需各方联动
本案判决后,社会反响强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接受媒体采访指出,法院判决被告企业公开道歉,可以向社会传递出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正义得到伸张的积极信号。
《法制晚报》的评论文章指出,媒体之所以对这一首例案件特别关注,是案情带来的示范效应往往超过案件本身。小到饭馆排放的油烟,大到某些企业对水、空气、土壤造成的污染,受伤害最严重的是周边居民。而通过诉讼进行维权,普通居民不专业,无从下手,即使有打官司的想法,面对高昂的诉讼成本最终还是会知难而退。人们往往互相观望,寄希望于他人出头自己搭顺风车。况且,企业对大气等方面造成的污染,具體到对某一个人的侵害程度,如何计量也是难题,索赔的诉讼请求难以被法院支持。
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与个人诉讼的视角不同,着眼于公共利益,从企业的污染对大气的影响搜集证据。用了多少油漆、稀料,它们挥发会排放多少有害气体能够计算得出,使得企业的排污被量化,提出的89万索赔额有根有据,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在情理之中。不过,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不是单打独斗,也需要群众支持。在手机拍照、摄像已成为人们的爱好的今天,如何让有图有影有真相的证据顺畅地提供给检察机关,同样是新课题。
为了更好地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有专家提出要加强环境主管部门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单位领导问责,要变事后问责为日常问责;变人治型问责为法治型问责。真正做到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单位,有责必究、有责能究、有人去究。 建议环保主管部门要与政法单位联手打击环境违法案件,有效解决环境违法取证难、鉴定难的问题。造成污染违法者不敢污染环境,畏惧依法治理环境的氛围。
为了更好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还有专家指出,需要建立与当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适时介入,共同配合执法,固定证据。同时,应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公益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打好保卫蓝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