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的监管机制研究

2018-10-22 10:42罗慧
商场现代化 2018年13期
关键词:监督管理电子商务发展

摘 要:近年来,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影响下,电子商务模式应运而生,并且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不仅促进和推动了我国整体社会经济的进步,更为我国的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方便和快捷的购物方式。然而,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基于互联网自身虚拟的特性和我国在电子商务方面现有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欠缺,不合法的交易行为在日常的互联网购物过程中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们的购物体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品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以及假冒伪劣问题等都在影响着网络购物的发展。本文将立足于现今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和监管情况的现状,分析其发展的问题,并探讨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促使我国电子商务更加合理有序地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发展;监督管理

一、研究的意义

电子商务的出现是顺应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潮流的,电子商務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然而,如果我国缺少健康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不能对其进行管制和引导,便会很大程度地阻碍其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监管模式与传统的经济模式有着很大的区别,尤其是现阶段,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目前,我们急需加强对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尽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健康科学的互联网商业环境,同时维护好互联网商业经营者和商业消费者的个人权益。

二、我国电子商务事业发展的现状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势头正猛,但是,由于电子商务虚拟、自由、缺少实体条件限制等原因,在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市场中,有大量的假冒伪劣、品质安全有问题、商品质量不过关、虚假交易信息和侵权等情况发生,随后便滋生了维权困难、交易受骗、投诉无门以及市场管制受限等结果。因此,互联网电子商务的生存迫切需要我国工商管理部门的帮助,政府的相关管理机构应该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市场的监管工作,维护虚拟市场的交易秩序,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健康生存与发展。

三、我国电子商务监管机制的现状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多项地方性行政法规,并积极配合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建立工作。由于我国工商管理部门是目前中国电子商务最重要的监管机构,近年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地方工商管理部门加强了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以信息技术配以相应的行政指导为主要监管手段,以规范发展为主要工作目标,不断发展和提升监管技术手段,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有效地推动了网络交易的规范化发展。

四、我国电子商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1.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

法律层面,我国缺少明确针对电子商务而设立的专项法律,使得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运行没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电子商务的法律建设方面明显有所欠缺,只有个别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政策文件和法规撑门面。除此之外,我国的电子商务还有很多关键性的问题,没有在相关的法规中有充分地体现,这些电子商务专项法律法规的不足会严重影响到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我国目前主要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来对我国的电子商务事业做出规定,这些规章制度不是明确的专项法律,其法律效力是明显较低的,严重地缺乏法律的权威性,我们不能只靠国家的政策性文件去建立一系列完整的电子商务政策监管体系。伴随着电子商务事业的蓬勃发展,其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多的问题,电商立法的迫切性一再凸显,然而,就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急需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时,我国却始终没有制定出适用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专项法律,这是导致我国电子商务监管体制存在问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2.相关部门分工不清,参与度不够

我国的电子商务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时涉及到多个部门,但目前,我国地方的相关监管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法规其内容不成体系,关注点分散,还有个别部门对于我国电子商务的了解深度不够,更不要说能够提出确实可行的政策文件和办法。除此之外,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督管理部门的搭配也不合理,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能和具体工作的分工都不够明确,部门之间的管辖治理权划分地也不十分清晰,部门机构的工作常有出现重叠与疏漏的地方。诚然,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能够跨部门进行市场管制的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机制,同时,我国工商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的难度也很大。另一个方面,从认知的角度来讲,我国电子商务的监管工作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政府相关部门的参与程度也不高。

3.违法行为频繁,调查困难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互联网购物模式的风靡,各种各样的电子商务市场违法乱纪的行为也频繁出现,其恶劣程度也在不断加深,主要包括网店经营没有正规手续,商品来路不明,虚假货物的销售以及假冒侵权等类型的事件。这些类型的违法行为对消费群体和被侵权群体都有不同程度的利益侵害,同时也影响了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健康科学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总体发展也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针对这些情况,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却出现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违法乱纪行为的调查缓慢,取证工作进度受限的情况,使得我国的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地不到位,无法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及时的调查处理和惩罚。

4.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困难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从跨境电商的特点分析,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从售前咨询到下单付款、收货、以及售后的部分,这整个过程都是在网上完成。然而,这种交易形式的虚拟化操作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的难度。

五、我国电子商务监管机制的对策

1.加快立法,健全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

我国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需要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有法可依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与前提。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依据的法律文件是我国工商部门行政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办法》,依据该项法律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来制定我国电子商务的具体法律明细,可以更好地指导本地的电子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进行。但是这只是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作用,要想真正规范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只有这一项法律法规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不断充实这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文件。政府部门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立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真实情况,为其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2.积极引导电子商务行业的守法和自律

在政府工商管理机构对电子商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加强教育与宣传,普及网络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明确商业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杜绝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可以采取措施积极宣传和推动电子商务的诚信经营,促使电商的商家承诺守法经营、守法交易、合理维护消费者基本权益,共同致力于网络交易的诚信体系建设,凡经调查有不诚信经营的商户,政府监管部门必将严惩不贷。

3.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

政府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海关监管,提高跨境海关的通关效率,要明确将跨境电子商务的关税制度列入我国的海关监管工作内容中,制定明确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关税税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的备案机制以及个人信息的海关数据系统建设。同时,也要完善跨境电子支付的监管工作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治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的制度体系,要从根本上解决支付领域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

六、结论

我国目前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尚不完善,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起步阶段,我们仍然需要选择科学合理的監督管理方式,并确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强对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机制的设计与建立,不断探索新的出路,用网络科技去监管网络交易,广大互联网群体共同参与监管电商市场。此外,我国的工商行政和管理机关也要积极地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顺应时代发展,努力提升自身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于市场的能力,迎合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参考文献:

[1]王立菲.基于“互联网+”建构电子商务监管机制[D].兰州财经大学,2017.

[2]楚艳艳.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监管制度研究[D].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16.

[3]郑青萍.泉州市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工商监管研究[D].华侨大学,2014.

[4]李康.我国电子商务的监管机制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6.

[5]张纬.当前我国政府电子商务监管对策研究[D].南京大学,2016.

作者简介:罗慧(1986.12- ),女,侗族,贵州省铜仁市人,本科,助教,单位:铜仁学院,研究方向: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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