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劃,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采取对“黄标车”区域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从7月6日起部分路段开始限行。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候文介绍说:“一辆‘黄标车的单车污染物排放量为国Ⅲ车的14倍,国Ⅳ车的25倍。这些污染物不仅污染空气,对人体也有很大危害。污染物会刺激呼吸道,使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呼吸困难的发病率升高,肺功能下降。”
对此,7月6日起,拉萨市交警将在以下区域限行“黄标车”:八一路(含八一路)以东、藏热路以西、当热路以南、拉萨河南岸沿河路以北。限行时间为长期24小时全天候,若有“黄标车”、冒黑烟车上路行驶,将依法进行查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