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电影《蜘蛛侠》中,主角彼特(Peter)被赋予超凡能力,飞檐走壁、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他的叔叔本(Ben)在临死前,送了这样一句话给他:“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彼特从此明白了能力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责任。
一个在中国任教了9年的外籍教授,在离开中国时写下这样的体会:中国是一个奇妙的混合体,一方面大家拼搏努力,积极进取;另一方面随处可见买东西不排队、公众场合随意大声说话等无序状态。于是他不无关切地把《蜘蛛侠》中彼特叔叔本的这句话传递给了中国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公共意识)。
如果我们看一下世界五百强的排名,20年前的1998年,中国只有3家企业进入;10年前的2008年,进入500强的中国企业达到35家,其中有3家进入前100强;而到了今年,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增加到120家,其中进入前100强的就有22家,更有3家进入了前10名!
这说明什么?说明中国企业已经整体进入到了世界大公司群体的前列!我们都知道,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商业社会的主角,而大公司无疑就是商业社会的霸主。
当一家公司成为商业社会的霸主时,就提出了一个基本的命题:谁来约束他们?
从国际经验来看,基本的约束方式有两个:第一个叫法律;第二个是新闻监督与道德压力。在西方发达国家,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很多的大公司一旦作恶、做了坏事,就会受到严厉惩罚。比如说大众的尾气门事件。有关调查发现,大众汽车在至少6年时间里,故意为部分车型安装尾气测试作弊软件,以制造出虚假的排放合格数据。大众受到的处罚结果是:同意在美国花费高达250亿美元的金额,用于满足涉事车主、环保监管者、州政府和经销商的索赔要求以及回购大约50万辆涉事车辆。
250亿美元是什么概念?正是因为这样的处罚机制,这些大公司虽然能力很大,但却不敢轻易作恶。
而社会道德和社会舆论监督则会迫使这些公司收敛不当企图,必须顾及自己的品牌,必须对消费者负责。这也就是所谓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中国的一批独角兽正在成为商业社会的主宰,他们能力足够大,可责任却不够大。
从中国公司在世界五百强的排名,足以说明中国已经出现了一批独角兽企业,当他们的规模大到不仅足以垄断某个行业,而且可以左右商业游戏规则的时候,谁来约束他们?
显然,在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法律、新闻监督与道德压力,目前在中国并不能够完全发生作用。这不仅是因为法制本身不够完善,更重要的是一些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也就是说,当这些大企业为当地贡献了大量的就业与税收,荣耀加身,政府会因为地方经济利益而放松对企业的监督与处罚。
最著名案例就是“三鹿奶粉事件”。该事故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检查发现,其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它可以提高蛋白质检测值,但如果长期摄入会导致人体膀胱、肾产生结石,并可诱发膀胱癌。
截至2008年12月2日,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高达29.40万人!这一事件的直接后果是:国产奶粉广泛丧失民众的信任!
第二个案例是“魏则西事件”。年仅21岁的大学生魏则西因身患滑膜肉瘤,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在花光东凑西借的20万元医药费后,最终不治身亡。问题是,这家医院使用的疗法早被医学界淘汰,而它之所以排名第一只是因为投放了广告。
人们之所以对百度感到气愤,是因为百度控制了流量的入口!—“不知道,找百度”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行为。那百度又是怎么做的呢?它利用自己在这个行业中的优势地位,滥用了自己的权利,利用排名赚钱!魏则西就是这样一个权利滥用的直接受害者!
又如今年5月、8月连续发生的两起类似的“滴滴顺风车事件”。滴滴已成为整个网约车的霸主,但为了在顺风车业务上获得更多的用户、占领更多的市场,竟然有意无意地将顺风车营造成了一个“艳遇”的暧昧平台,放松了对司机的管理,导致性质极其恶劣的杀人事件。
上述这些恶性事件背后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当这些公司在该行业获得了霸主地位时、当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特殊的地位去获得利益时,谁来监督他们?这意味着,中国一批行业巨无霸获得了从来没有过的权利,可对他们的责任却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与新闻监督!这才是今天中国社会面临最大的问题。
随着技术革命与时代趋势的变化,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很多行业都会产生一批新的独角兽企业,而创立这些企业的创业者,也被尊称为“创业家”—快速成功的“企业家”,比如当下的拼多多,比如小米,比如滴滴,比如美团等等。
这批独角兽企业所处的环境条件可谓得天独厚,远非20个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的创业者可比,他们拜互联网与中国庞大的新生中产阶层所赐,纷纷快速成功。是的,正是互联网与中产消费层赋予了他们更大的赚钱能力,用他们自己的术语讲:他们是被技术与中产消费者“赋能”。
遗憾的是,他们能力大了,可责任却小了。因为他们掌握了某些特殊技术,所以看起来创业与做企业,仿佛比拼的就是自己的卓越能力,完全是自我奋斗的成功样板。但他们忘记了一点,那就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而这个“水”就是社会。
有一句话讲得好,如果你是为家庭利益呼喊,支撑你的就是家庭成员;如果你是为企业利益呼喊,支持你的就是企业员工;如果你是为行业利益呼喊,支持你的就是行业中的各个企业;如果你为社会利益而呼喊,整个社会都会支持你。
这种“利益—支持”的对等原则,其实讲明了社会责任的源头,那就是一个企业只有为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呼喊与行动的时候,社会成员才会支持你,因为他们支持你就是支持自己,这就是“利益共同体”这个概念的来源。
是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实际上是一种生态的互惠逻辑。遗憾的是,很多企业家把社会责任当成了一种富人对穷人、强者对弱者的施舍善举,忘记了自己本身就是商业生态的一部分,更不知在一个生态中,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的真知。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重温一下一百年前福特公司是如何对待它的员工的,又是如何对待它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的。
1914年1月12日,福特公司一次性把工时从9小时下调到8小时,并向每名员工提供利润分成,22岁及22岁以上的员工每日的最低收入将是五美元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日薪金五美元,除非符合下列条件:
同家人生活在一起的已婚者,并乐意照顾家庭。
如果你是年龄22岁以上的单身,那么,你要为人节俭。
如果你是22岁以下,若有近亲或血亲获得你的帮助,那么你也可以享受。
这不是“作秀式”的规定,福特为此专门成立了一个社会部,去走访调查应聘者的表现与家庭情况。
差不多一百年后,历史学家布林克利(Douglas Brinkley)在总结福特的一生时,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如果没有福特管理层的执着努力与过人才能,工业化民主上的这种双重进步,可能需要数十年才能实现。但福特汽车的积极进取,使革新在短短的一年内就完成了。”
事实上,福特在推行这一政策之前,一直被工人的短缺所困扰。我们都看到了实行日薪金五美元之后,福特获得了什么 人们排队来申请职位!
长时间以来,人们把社会责任与企业赢利看成对立的两个方面,似乎社会责任就像税收一样,要从企业拿出些什么,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同。而福特的日薪金五美元政策,让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待公司的社会责任:当企业家把自己看成社会生态的一部分,你对社会责任的投资,其实就是公司最强大的竞争力,因为全社会的人都会支持你。
正是在这一点上,对比一下百度,对比一下滴滴,甚至我们可以把这个名单扩大到小米、拼多多,我们发现他们更多的是沉湎于如何打败对手,如何赚更多的钱,而忘记了自己的成功本身就是所属生态的一部分,有的独角兽反而去破坏行业生态,更不要说去追求一百年前福特公司的那种远见卓识与创新勇气,这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真正应该忧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