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我国建设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建筑工程的规模以及复杂程度也在不断的加深,这给整个建筑工程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而在建筑工程开展过程中,招投标作为工程的重点内容,对于工程的风险管理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构建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与手段,降低招投标风险,可以在根本上保障建设工程的有效开展。对此,文章主要对建筑招投标中潜藏的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招投标制度、强化建设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规范招投标流程、创新建筑工程招投标模式等具有实践性意义的处理方式与手段。
关键词:建筑招投标;潜藏;风险隐患;处理对策
1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一逐渐的凸显,可以说建筑招投标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多数的建筑工程项目具有耗费时间长、工程投资较大的特征,在工程内部与外部有着密切的联系,导致建筑招投标中存在一些潜藏的风险因素与问题,加强对这些风险因素的控制会在根本上提升施工质量。
2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潜在的风险
2.1 招标阶段
在建筑工程的招标是整个招投标的重点,一些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中,逃避招标的问题,一些企业少批多建,一些招标代理企业在编制招标文件及预审文件时存在不规范问题,如对有关招投标法规缺乏了解,资格审查流于形式等;同时,一些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流程缺乏规范性,与既定的法律规范不吻合等问题较为严重。同时,在进行招标评审的过程中,缺乏专业的评审成员,成员结构缺乏合理性,评审方式缺乏科学,没有基于既定规定公开评标过程等都直接导致了各种风险因素的出现。
2.2 中标阶段
在中标过程中,评标委员并没有基于既定的要求进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招投标合同缺乏严谨性,中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出现相悖等问题;中标人没有基于既定的合同要求履行合同等问题都会直接导致各种风险问题的出现。
3 建筑招投标风险处理对策
3.1 完善招投标制度
相关工作人员要综合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要求完善招投标制度,保障合同的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要对各项合同要求与内容进行系统的查看与分析,要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要基于《招投标法》以及《合同法》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合同的分析,了解招投标合同是否存在漏洞与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完善,进而保障合同的清晰性以及完整性,要对建设企业的施工资质进行严格检查,避免出现过分压招投标合同报价的问题出现;要对合同的条纹信息内容进行系统审核,对于一些合同标的进行细化分析,完善主要合同的内容以及各种技术手段,通过合同的细节管理,制定完善的供货清单,对于服务产品进行明确标准。
同时,必须要对建筑施工项目中一些阶段性的资金条件进行细化处理,综合具体的工作状况以及内容,合理的选择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制定完善的风险预警措施,明确风险转移地点,通过科学的无权转移方案的制定,降低风险问题。
3.2 强化建设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规范招投标流程
加强对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对于各项管理内容进行细化处理,构建完善的项目合同管理系统,构建科学、完善的工程合同管理模式与制度。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加强对招标流程、采购流程、评标流程、合同淡判流程、合同审查流程、合同会签流程、合同章管理以及各种授权等工作流程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强对合同审查以及会签工作的重视,通过各个部门的整合对合同内容以及条款进行深入分析,规定合同变更、索赔以及合同预警等内容,加強风险控制与管理,保障建筑项目的有效开展。
规范招标流程,要基于具体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要求标准等因素规范招标流程,加强对材料采购等工作的重视,基于既定的法律规定要求依法必招标。要可以科学完善的评标方式与手段,保障中标单位可以基于建筑工程的各项需求全面开展工作;要加强对招标、评标以及定标工作的重视,综合建筑施工项目工程的合同范本开展采购。对于合同范围要进行系统规范,细化工程勘察与设计服务合同、货物采购合同以及建安施工合同的各项规定。要对具体的状况以及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制定完善的跟踪机制与模式,通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完善,进而保障项目工程合同范本的完善性。要将建筑工程的采购纳入到招标以及采购工作之中,要对中标企业供应能力进行系统的管理,加强对中标单位主体资格的审查,保障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要基于标准以及法律规定对供应力的资格证书、组织机构的相关代码、市场工作范围、营业执照证书、商业信誉以及财务报表等相关内容的审查,保障其整体的质保能力,进而为建筑工程的开展奠定基础。
3.3 创新建筑工程招投标模式
创新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模式,就是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合理的应用各种技术手段,通过多元化主体共治的方式,为其提供主体服务技术咨询顾问,为工程主体服务提供基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主体管理可以实现政府、行业以及企业之间的联动管理,进而保障建筑工程招投标整体质量,有效的规避各种风险问题。
在现阶段的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主要有三大主体,主要就是招标主体、技术咨询顾问主体以及工程主体服务的承包商,因此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可以通过主“项目经理代表制”、“资格人士负责制”以及“半EPC模式”等模式开展工作,通过不同的主体系统开展,共同治理,进而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标质量,合理规避各种风险问题。
项目经理代表制就是在建筑企业开展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的内控管理,通过对项目管理以及招投标管理,加强对项目的成本、项目风险、项目施工进度以及项目质量等相关内容的监督管理;通过相关业主指令的发送,指挥生产,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为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资格人士负责制就是通过对相关注册资格的建筑师以及专业工程师负责,对建筑项目招投标的施工、招标以及投标的系统协调,要加强技术审核以及监督管理,在进行项目的招投标表审批过程中,加强对图纸提交、技术协调以及许可申请的重视。半EPC模式就是一种对整个项目中各个利益方进行协调的模式。
4 结束语
在进行建筑招投标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重视,了解在施工中存在的各种潜在的风险问题,通过风险控制,细化建筑工程招投标条款等方式,充分的挖掘在建筑招投标中潜藏的各种风险,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审核,规范流程,加强对合同范本的重视,强化管理,优化合同条文,加强对相关法律固定的重视,保障合同完整性,合理规避风险以及物权转移等问题,通过完善招投标制度、强化建设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规范招投标流程、创新建筑工程招投标模式等方式在根本上优化建筑招投标管理模式,进而为建筑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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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向宁.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风险管理探究[J].建材与装饰, 2015(48).
作者简介:
韦伟(1981年11月),男,江苏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建设工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