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慈
摘要:近年来我国电视节目对国外电视模式的学习和借鉴方式日渐正规化,模仿抄袭比重的不断降低、购买版权与合作开发比例的不断提高也能够证明这一点,相关研究也因此大量涌现,基于此,本文结合国外经验总结,提出了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创新路径,希望由此能够为相关业内人士带来一定启发。
关键词:电视节目形态;模式创新;国外经验
所谓电视节目形态,指的是电视节目的存在样式和运动状态,本文将其理解为电视节目设计的基本模式,节目需求多样化与节目生产标准化的共同作用属于电视节目形态的源头,而为了更好满足受众需求、推动我国优秀电视节目的大规模标准化生产,正是本文围绕中国电视节目形态模式创新开展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一、国外经验总结
(一)英国
据权威机构调查表明,英国每年创造电视新节目样式始终处于全球前列,英国也因此被称为世界电视创新基地,而之所以英国的电视媒体能够取得如此优秀的成果,主要是由于英国保护、发展创意产业的大环境较为优越,公共电视体制为原创文化精神提供的保障、其电视文化的哲思传统、受众研究的透彻也为其电视节目形态模式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些均值得国内学习[1]。
(二)韩国
韩国的电视娱乐节目多以“明星秀”为基础,《花样青春》、《明星夫妻秀》、《X-man》等均属于其中代表,而深入分析这类电视节目不难发现,单一类型化、聚焦明星资源属于韩国电视节目形态的主要特点,在“各种情境下的明星真人秀”核心卖点下,韩国的“明星秀”节目具备较强的受众吸引力,近年来我国“明星秀”类节目的大量涌现也证明了韩国电视节目形态的价值。
(三)日本
日本虽然并不属于电视模式的出产大国,但其基于龙头电视产品“日本动漫”衍生的“萌产业”,却同样具备较高借鉴价值,由此形成的动漫产业链也使得日本具备较强的文化软实力,这种文化软实力的形成方式同样值得我国学习。
二、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创新路径
(一)营造“内容为王、创新为先”氛围
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创新需要得到“内容为王、创新为先”的氛围支持,近年来我国中央卫视、各省级卫视在电视节目创新中投入的不断提升便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内容为王、创新为先”氛围,2018年以来广受关注且多为国内原创的《相声有新人》、《新舞林大会》、《最炫国剧风》、《神奇伙伴在哪里》等电视节目便属于其中代表,由此不难发现我国中国电视节目形态正处于快速发展状态,而随着新颖的节目形态转化为可观的收视率,我国省级卫视电视节目形态模式创新热情得以点燃。因此,本文建议文化管理部门加强对“内容为王、创新为先”氛围的重视程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抄袭类节目打击与治理,由此即可有效推动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创新。
(二)创新用人机制
为鼓励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创新,各省级卫视、影视集团的用人机制创新具备较高必要性,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引入的竞争机制便属于其中典型,通过地方台公开选聘栏目制片人、参与竞聘者提供竞聘方案、集中答辩与考核,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得以不断拿出新的策划方案,并迅速组织实现方案的团队,而能够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便有可能成为制片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旗下的制片人拥有薪酬分配权和人事组合权,但其电视节目的存货则必须以新栏目按收视率考核决定,如电视节目收视率不达标三个月,电视节目便会进入“等待期”,而“等待期”的长短由节目的影响力和性质决定,而如果“等待期”中节目的收视率仍无起色,该节目便必须下马并由新节目顶上,下马节目的栏目人员也会因此失去收入,这种激烈的竞争制度变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旗下的湖南卫视长期处于省级卫视领头羊位置提供了充足保障,用人机制创新的价值可见一斑[2]。
(三)推进创新程序与国际接轨
随着中国电视节目形态模式创新的不断推进,我国基本上摆脱了“xx节目不错,我们模仿一个”的粗放型原生态“创新”,但仍旧存在的作坊化痕迹不容忽视,栏目初始创意阶段领导盲目提出自身感兴趣的节目形态、栏目停播不完全取决于受众要素等便属于典型的作坊化痕迹,因此本文建议推进创新程序与国际接轨。基于英国电视“节目模式”開展分析不难发现,其节目制作体系流程可概括为:“节目制作方严格创意思考→选择适合内容→完成完整的电视节目流程设计→研发出“节目制作圣经”→生产电视节目→播出前经过观众预审→播出后获得优良收视市场回报”,而其中经受住市场考验且获得优良收视市场回报的电视节目便被称作“节目模式”,“节目制作圣经”则包括灯光、舞美、视频、音频等整个演播室系统。因此可通过购买国外“节目模式”推动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创新,而“节目制作圣经”则能够提供软硬件两方面规定,如话筒位置、摄像机位置、节目的结构方式、细节的精神指向等,相较于我国较为粗放和随意的节目制作方式,英国电视“节目模式”较为“工业化”,而通过购买“节目模式”这种“交学费”、“当学徒”的行为,我国各电视台便能够逐步掌握严密的开发流程,自主栏目开发也将由此更好得到整体研发步骤的支持,这些都将最终推进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创新。
三、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创新具备较高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涉及的营造“内容为王、创新为先”氛围、创新用人机制、推进创新程序与国际接轨等内容,则提供了可行性较高的中国电视节目形态模式创新路径,而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创新,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缺乏鼓励保护创新的深层文化心理、版权保护存在缺陷等现状同样需要得到重视。
参考文献:
[1]刘清艳.中国养生类电视节目的创作现状及模式创新[J].西部广播电视,2018 (14):73-74.
[2]王梅.模式时代文化类电视节目的自主创新[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8 (04):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