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曼丽,沈丽凤,谈树萍
(江苏盛泽医院乐龄护理院,江苏 苏州 215228)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吞咽障碍问题表现明显,为了维持的患者的营养状态,需要对吞咽障碍患者进行留置鼻胃管完成肠内营养[1]。有资料指出,肠内营养患者无医学禁忌的情况下建议鼻饲抬高床头30-45°[2]。实际工作开展期间,标准性抬高30-45°无法有效达到,一般都是凭借经验抬高床头。有资料指出,在床旁设置参照物利于床头合理抬高,达到30-45°要求[3]。基于此,本文就我院鼻饲患者为例,进行经验性抬高床头、参考参照物抬高床头在患者体位管理方面的价值进行实验研究。
实验对象均为鼻饲患者,病例选自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总计30例。患者基本情况:意识障碍8例,意识清楚22例。脑梗死患者25例,继发性癫痫患者5例。纳入标准:留置鼻胃管>1周且无床头抬高禁忌症。排除标准:肺部感染且生命体征不稳定、有特殊体位要求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30例鼻饲患者分为两组,实验组和对照组各15例患者。实验组:15例患者中,男性9例,女性6例;年龄65-90岁,均值(78.43±12.57)岁;胃管留置深度均值(58.90±2.50)cm;胃管留置时间均值(215.50±88.50)h。对照组:15例患者中,男性8例,女性7例;年龄32-80岁,均值(66.50±16.20)岁;胃管留置深度均值(58.95±2.30)cm;胃管留置时间均值(216.30±89.20)h。实验组、对照组鼻饲患者一般资料差异不显著,P>0.05。
实验对象均进行鼻胃管肠内营养支持方法,选择匀浆膳或鼻饲液
,初始剂量为20-50ml/h,综合患者具体耐受表现增加至80-100ml/h,控制输注速度以及温度。
对照组——经验性抬高床头。
实验组——床边床头柜作参照组抬高床头。床高、床头柜高、床头柜侧边毛巾架距地面高、床头能摇起部长分别为50cm、100cm、86cm、76cm。
记录并对比两组床头抬高有效性、误吸(体温升高且经肺部CT检查有吸入性肺炎)问题。
1.4.1 床头抬高30-45°标准[4]
抬高抬高至30°时,床头最高点高于毛巾架,而45°时则高于床头柜水平。
1.4.1 床头抬高角度有效性标准[5]
责任护士以不锈钢电子量角器测量,30-45°为有效,反之为无效。
使用SPSS20.0进行鼻饲患者实验数据计算。床头抬高有效率、误吸率均以以%形式展开,进行卡方检验。P<0.05,指标统计学意义。
实验组、对照组鼻饲患者床头抬高结果见表1。经统计学计算,实验组鼻饲患者床头抬高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
表1 两组鼻饲患者床头抬高效果对比 [n(%)]
实验组15例鼻饲患者中误吸患者1例(6.66%),对照组15例鼻饲患者中误吸患者1例(6.66%)。组间误吸占比差异不明显,经统计学计算X2=0.0000,P=1。
对于需要进行肠内营养的患者,反流、误吸等情况相对明显,一般需要床头抬高30-45°,但是基于人本身的误差无法完全符合要求。另外,患者自身对床头高度的主诉要求,家属对床头抬高知识认知的不足,不利于患者体位管理。而设置参照物,可以建立患者、陪护人员、护理人员的床头抬高形象概念,利于床头抬高操作。床头柜是医院病房的固定物品,具有参照物本身实用、易行、方便操作的特点。另外,误吸因素还包括插管深度不够、胃管选择不当、患者年龄情况等。
此次实验结果显示:实验组鼻饲患者床头抬高有效率为63%、误吸发生率为6.66%,对照组鼻饲患者床头抬高有效率为10%、误吸发生率为6.66%。组间床头抬高有效率差异显著,P<0.05实验组鼻饲患者优势明显。
综上所述,选择参照物进行鼻饲患者床头抬高体位管理优势显著,可以更好的达到30-45°的规范要求,但对误吸情况无明显影响,除体位管理外,还需要做好患者鼻饲期间的护理干预,降低误吸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