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忠 曹晓霞 孙皓
【摘 要】现代学徒制本身是一种有着历史悠久的教育模式,在我国这种模式起源于民间传统的传授技艺。这种模式现在正逐步被高职院校所采纳和运用,它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和含义。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和企业的深度合作,在校园教师和企业师傅的联合培养下,对学生进行以专业技能培养为主的一种现代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进展
2016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鼓励企业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工匠精神”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体现了国家现阶段对于工匠精神培养的迫切需要。
現代学徒制在我国最初是2011年由江西新余部分职业院校与江苏苏州职业技术园区职业学院发起的,由学校统筹安排顶岗实习,校企共同培养毕业作为学徒提升职业技能,从而实现学生与师傅,学校与企业,教育与工作的全面对接。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首次提到:探索“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即“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劳动制度”,这就为开展现代学徒制工作提供了政策基础。2011年9月《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中正式提出开展学徒制试点工作,并将校企联合培养、先招工、后入学作为学徒制的重要特点予以明确。教育部在2012年~2015年的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要“开展和启动”、“全面推进和加快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此外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等重要文件中均提到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当前,在国家层面上专门针对现代学徒制的重要文件有两个,分别是2014年8月教育部的《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和2015年7月人社部及财政部的《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27号)。教育部主张“校企共同培养”、“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教人才培养全过程”,因此“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重在以“产教融合”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而人社部则主张“学徒培养的主体职责由企业承担”,“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重在对企业职工的培训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因此两份文件在实施目的、主要内容与原则、育人主体、培育模式、投入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别。
“现代学徒制”是在传统学徒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学生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两个平台,在理论学习和技术实践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自身的技术以及技能素质,高职教育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教学体系,涉及了教学设计、资源保障、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经过多年的试点探索,我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雏形已基本显现。观察现代学徒制在我国由理论探讨上升为国家意志背后的政策推动发展轨迹,以及总结正在进行实践的探索,有助于从中把握规律性的方向,并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当前,进一步深入推动现代学徒制,在制度层面需要法律保障,在机制层面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在实践层面需要学校在课程、教学模式及指导方面开展更加微观和细化的改革。职业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工匠精神的培养,其实是社会进步、企业生存、学校发展和学生就业等多方的共同需求。
我国的高职教育在“现代学徒制”体系建设以及培养方法途径等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仍有非常大的上升空间,积极探索和完善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对提高技术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力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完善政策支持,推进校企共同育人,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是目前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推广现代学徒制本身也需要工匠精神,培育工匠精神要靠职业技术教育支撑,振兴职业技术教育也要重拾工匠精神,二者有机结合成为提升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加快培育大批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人才,深度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中国制造2025”的实践之中,促进新动能发展和产业升级,带动扩大就业和脱贫攻坚,为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意义和实际战略发展意义。
目前国外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一些发展中或不发达国家,大都对学徒制教育高度重视,并将学徒制作为职业教育的主题模式,他们的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成功或失败经验值得我们研究与学习。如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1998年引入“新学徒制”,它将以前相互隔离的学徒制和培训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将学徒(学生)、培训机构、雇主“三对接”,形成实际操作和层次分明的培训课程一体化的系统。芬兰于1992年专门颁布的《学徒制培训法》规定了学徒制培训的实施过程,为学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瑞士通过加强职业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探索改进和完善学徒培训制度从双元制(学徒的职业培训在企业和职业学校平行进行)模式到三元制(学徒培训由企业、职业学校和培训中心或实训车间三条腿支撑)模式、从封闭结业式到开放深造式的转变。但是无论哪种模式,都无法直接照搬应用到中国特色的职业工匠的培养中来,需要我们职业教育工作者不断结合自身特点和中国国情,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站。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5/19/content_9784.htm
[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38/201008/93704.html
[3] 2016政府工作报告。 http://www.gov.cn/premier/2016-03/17/content_5054901.htm
[4] 张麦秋. 论行业文化对高职教育专业文化建设的导向[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1):53-56。
[5] 姜大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理性追问.教育研究[J].2011(11):70-75.
[6] 吴全全.德国、瑞士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特色及启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27):91-94.
[7] 贾文胜,梁宁森.瑞士现代学徒制“三元”协作运行机制的经验及启示[J].职教论坛,2015(25):38-43.
[8] 贺修炎.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问题与对策[J].高教探索,2008(1):116-118.
[9] 周洪宇,鲍成中.第三次工业革命与人才培养模式变革[J].教育研究,2013(10):4-9.
[10] 于志晶,刘海等.中国制造 2025 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J].职业技术教育,2015(2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