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电子商务的疯狂增长助推了消费金融领域的创新,京东金融为其会员提供信贷促进其提前消费,并将应收账款资产打包出售进行资产证券化。我们研究发现,京东通过资产证券化操作,具有融资门槛低、资产出表等优点,但也存在不足,为此,本文提出应进行投资者清单负面管理和完善风险隔离两方面对京东白条ABS进行优化。
关键词:京东白条;资产证券化;资产出表;风险隔离;
一、资产证券化简介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es),又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即把稳定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剥离出来成立特殊目的实体即SPV,SPV以现金流为担保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发行收入购买证券化资产,最终以资产产生的现金收入偿还投资者。SPV的设置实质是保证SPV与发起人的破产风险隔离,即在发起人破产时,发起人转让给SPV的基础资产组合不被列入其破产资产。
二、京东白条案例简介
(一)京东白条简介
京东白条为用户提供赊购服务,京东会员可享有最长30天的延后付款期或最长24期的分期付款方式。京东白条ABS产品,是用户用白条先购物、后付款,京东再将白条分期债券重新组合后,打包出售给金融机构,从而提前获得流动性。以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二)京东白条ABS特点
首先,京东白条基础资产的分散性良好,非常有利于分散违约及损失风险。其次,为了解决期限错配问题京东白条采用循环交易結构。再次,京东白条采用内部增信方式,就是说京东白条既没有使用第三方信用增进措施,也没有原始权益人提供的差额支付承诺。最后,证券结构实行三级分层,分为优先级、次优级、次级,首先,依次偿付优先级、次优级证券利息;其次,偿付优先级、次优级证券待偿本金;最后,完成所有优先级证券的本息偿付后,将剩余收益分配给次级证券持有人。
(三)京东白条ABS产品结构
京东白条证券化专项计划融资总额为8亿元,根据资产支持证券所具有的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可以将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1级(AAA 评级)、优先2级(AA-评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评级)三种,比例为 75:13:12。优先1级资产证券6亿元和优先2级资产支持证券1.04亿元由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完成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则由京东全部认购,不参与发行流通。
京东白条优先1级、优先2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率分别5.10%和7.30。由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参与发行流通,该类债券没有预期收益率。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为2年,优先级证券的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按季付息,次级证券还本付息方式则为到期获得全部剩余收益。
三、京东白条案例分析
(一)京东白条ABS的优点
1.促进超前消费
应收账款余额由2013年的5.02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4年的24.36亿元人民币,增长近400%。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95.08亿元,是2013年未开展京东白条业务前的19倍。京东白条的推出促进了超前消费的观念。
2.融资门槛低
传统的股权、债权融资对企业的综合资信水平要求较高。资产证券化则是以资产自身预期未来可以获得的收益权为导向的融资方式。其次,对于中小规模的企业来说,通过资产证券化的结构重组和信用增级,可以提高资本市场对证券化资产的认可度,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融资成本具体反映在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上,一般利率越低,融资成本越低,而京东最新一期ABS证券的收益率只有3%。
3.资产出表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以及其他任何未来可以获得现金的权利,都存在最终收不回现金的风险,没有什么比手里握着现金更安心的事情了。因此,相对于债权,企业更愿意将其从财务报表中剔除,转而变为现金,从而实现降低企业风险、优化报表结构的效果。由于将资产池真实出售,只有次级债券10%反应在资产负债表上。
(二)京东白条ABS的缺点
1.流动性不足
京东白条证券化产品面向的是200人以内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交易场所内的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协议转让,这与可公开交易的债权相比,明显流动性不足。
2.专项计划缺乏法律主体地位
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的SPV机构是由计划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但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相比,该专项计划不具备信托法律主体地位,因而无法对基础资产进行所有人的变更登记。就目前企业证券化采用的方法而言,都是计划管理人代替专项计划与原始权益人订立资产买卖合同,基础资产登记于计划管理人名下,无法实现法律意义上的与计划管理人的破产风险隔离,投资者的追索权可能无法得到落实。
(三)优化京东白条ABS的建议
1.适当降低投资者资质要求
一方面加快市场制度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保障现有合格投资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应该适当降低合格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做好投资者的培育工作,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为了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投资者的参与度,对投资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放宽投资者对风险资产化产品的投资限制。
2.完善风险隔离机制
风险隔离是通过构建独立运作的SPV和明确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的规定这两个步骤实现的。第一,明确证券公司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独立法律主体地位:①借用信托原理设立信托计划,即采用特殊目的信托模式;②创新SPV类型,确定独立运作的法律主体地位。第二,在法律层面保证出售人与受让人的资产转移不可逆转,出售人对基础资产无追索权。在会计层面,财政部应该明确规定真实出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与其他附有追索权出售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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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念,出生年月:1995-12-17,性别:女,民族:汉,籍贯(精确到市):河北省唐山市,当前职务:研究生,当前职称:初级,学历:硕士,研究方向: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