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凯峰
在世界艺术史上,“建筑”与“雕塑”似乎就有着难以分辨和割离的渊缘关系。著名的“埃菲尔铁塔”就是典型的一例:1885年,法国政府计划在四年后的“庆祝法国革命胜利100周年”时举行一个盛大的博览会,并拟为此建造一个可以代表法国荣誉的“纪念碑”,这就是当时建设方所给出的建造功能意向;次年5月,政府向公众宣布了一个举办设计大赛的公告,为拟建的一座可筹资的临时构筑物来征集方案,于是,“埃菲尔铁塔”(见图31-1左)在众多的应征方案中脱颖而出,埃菲尔铁塔是建筑师“埃菲尔”的一个“A”字型的雕塑作品。无独有偶,佛教标志性建筑“Stupa”也是一样。南亚佛教形成于公元前五六世纪,并创构了“Stupa”为其宗教崇拜的标志物,而后随佛教在东亚及东南亚等地区的传播,“Stupa”有了许多不同的演变现象及造型,其存置“舍离”的功能空间构成只是一个骨架,至今遗存可见的“Stupa”似乎就是一个众多雕塑品的聚合体(参见图31-1右),或者准确地说,是由雕塑师们创作完成的“Stupa”。
图31-1 空间艺术的“雕塑”与“建筑”概念例图
可见,“建筑”与“雕塑”就像是文化艺术领域里的同胞兄弟,有着不可分割的亲缘关系。那么,若从建筑的角度来看,这种亲缘关系又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内在因素?这种因素是自然属性、还是人类文化的特性?对人居而言,意义又是什么呢?
“空间”是大自然的基本存在,人类也是大自然物种进化的生命体,只是大自然演进形成的这一生命物种却有机改变了自然空间,并自称是一种“创造”——文化性的空间创造。所“创造”的空间,就是“人居”空间。人类文化便是以这一空间为生存环境,文化的诸要素无不由此或于此而形成和存在,并得到日益繁盛的发展,形成为大自然生态中的一个以“文化”为基本标识的特殊空间,或许亦可称之为地球的“文化空间”。不过,文化空间所构成的诸要素并非只是各自的生存,还应有其产生和存在的功能作用,包括艺术以及空间艺术也一样,在文化空间里都承负着被创造的功能或职能的作用,使文化空间及诸多构成要素有了“和而不同”的同生共存的必要性。这就是地球特殊空间的“人居”,也是人类“文化”被创造的本质成因。那么,在这一“空间”里的“艺术”的具体功能或职能是什么?又有哪些具体的空间艺术形式?其职能与形式所确立的逻辑关系是什么?
图31-2 地表“空间艺术”例图(左:“人为”空间艺术;右:“自然”空间艺术)
图31-3 “空间艺术”社会职能例图(左:中国“太和殿”;右:美国“五角大楼”)
图31-4 人居“建筑”与“雕塑”空间构成例图(左:“建筑”空间;右:“雕塑”空间)
首先,以生存条件论,人居为空间艺术提供了产生和存在的必要前提。毫无疑问,空间艺术的首要特征就是现代科学概念的三维数轴构成的“空间”,并以地球的地表为展现场所,该“艺术”就形成和存在于这一地表上(当然,也许还会有太空艺术等的出现)。而且,空间艺术的创作主体是人类(如经人类加工修凿所成的江西“龟峰卧佛”的图31-2左),也同时需要感受体的人类的存在,没有感受体的空间艺术显然是没有创作意义的。即便是天然所成的“空间艺术”(如未经任何人工做作的泉州“海边卧佛”的图31-2右),也应有、或只有人类才能感受其艺术形体存在,否则就仅仅是一种“空间”自然的存在,而没有“艺术”的效应和认知。故而,“人居”及所居之“人”,是空间艺术产生和存在的必要前提,也是基本条件。
其次,以人居功能论,空间艺术同样职能于人类生活需求。人居空间形成后,人类社会由此逐渐形成和发展,区别于其它生命物种的文化诸要素在发展的人类社会中亦逐渐产生,政治、经济乃至高度发展后的人类文明的教育、科学等都成为社会结构的基本组成部分,这些文化要素已是社会性的人类所不可或缺的生存内容。与此相似,人居“空间”,也同时有“艺术”的功能需求,社会构成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等似乎都离不开“空间艺术”的居存满足。如中国传统时期的政治决策功能空间的皇城,有至高无上的空间形体需求,面宽十一开间的重檐庑殿顶的“金銮殿”便是最好的例证(见图31-3左)。又如当代世界最强大国的军事决策中心,能离开“五角大楼”这一功能空间吗?(参见图31-3右)显然,文化既赋予了其形体的空间艺术,空间艺术也代表了文化的社会职能。
第三,以人居构成论,建筑与雕塑都是人类空间艺术创作的表现形式。以人居发展至今的构成内容看来,人类空间艺术创作的最主要的静态形式就是“建筑”和“雕塑”,两者撑出了人居的空间骨架。建筑提供了人类生存、生活的实用性需求,人类日常就基本上是在“建筑”所给出的这一空间里生活起居、工作劳动或劳作等的活动,其“建筑”就是人居生存生活的基本空间(参见图31-4左);雕塑则满足了人类休闲、怡情的修养性需求,人类在工作或劳作之余同样需要有情绪、思维、意识等的调节的环境空间,其“雕塑”就是人居颐神养性的配置空间(参见图31-4右)。建筑与雕塑所给出的艺术性空间,是不可或缺的。
然后,以功能性质论,不同空间艺术实际上都同归于善美“人居”。人类的文化创造通常都是有动机和目的性的,不同的创造动机和目的也就决定了创造后的不同的功能性质,空间艺术的“建筑”与“雕塑”的功能性质就产生或形成于人类的这一创造机制,并以“善美”人居为创造的基本宗旨,既完善了人类物质生活需求的空间(参见图31-5左),也美化了人类精神生活需求的空间(参见图31-5右),是“善”与“美”的空间的有机归结。
无论是什么空间艺术,都具有最基本的“人居”性质,人类创造了这一艺术,其生存群体或社会总体在主客观上也都需要这一艺术。
图31-5 空间艺术“善美”人居示意例图
图31-6 古罗马“人居”空间示意例图
从人类建筑的形成发展史上看,“建筑”创造于人类生存的空间需求,并由此而从大自然中窃取了一部分空间据为己有,形成为一个以“文化”为基本标识的空间体,这就是“人居”。显然,人类据为己有的这一空间有很明确的功能目的,这便是生存的“居用”。而这一居用空间在现代建筑学理论看来,实际上包含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建筑墙板及屋盖所围合的空间(称室内空间),另一部分是由建筑群构成的大致也是围合的空间(称室外空间),人类所居用的就是建筑的这内外两部分的空间体。当然,在古代建筑学理论里也大致同样是明确的,不仅欧洲大陆在文明后有“城邦”空间的出现及城区建筑的分布构成(古罗马《建筑十书·第一书》载,并参见图31-6左),而且人居的大公共建筑通常也都有外部“广场”的规划设计(《建筑十书·第五书》载,并参见图31-6右),建筑外部空间已成为人居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显然,对地表的这一人居空间来说,“建筑”也是区分自然空间与人类空间的基本标识物,建筑所围合或给出的空间轮廓就大致是人类居存生活的范围。那么,“建筑”当然就是该空间的基本骨架,人类便在这一骨架所撑起的空间里生存、生活,也在此演绎人类这一非常有机的生命物种的文化发展史。
生命存活及延续是所有物种的本能,因此就有蜂窝、鸟巢、虎穴、鼠洞等乃至物种间弱肉强食等等现象在大自然中的出现和存在;人类创造生存空间的人居同样是基于这一生存本能,只是人类还有非本能的存在,于是就有了空间创造,创造出有别于其它物种的生存空间,这就是人类特有的“建筑”、特有的“人居”。人类的生命物种的延续,也就有了同样是特有的生命过程,也包括非本能的文化创造及生活活动的过程。其中,尤以非本能意识的演绎过程最具人类特性,也由此改变了人类创造建筑及人居空间的发展过程。
无止境的不满足应该是人类非本能意识的典型特征,“欲壑难填”的“欲”便是指非本能欲求。当人类从栖身的原始洞穴走出来,窃取自然空间而创造了“建筑”,并也带出了曾创作的洞穴“画刻”,雕刻就成为建筑的一种装饰方式(参见图31-7左),欧洲古典建筑有之,中国传统建筑亦有之(参见图31-3左、5左);然而,人类并不满足于“雕刻”在建筑上的装饰感受,也许这只是二维墙面的感观效果,人类进而让“雕饰”的内容或人物再次走出建筑饰构的画面,成为独立的“雕塑”(参见图31-7右),使人居的“空间艺术”有了新的成员,也让人居空间增加了仅具观赏性的纯艺术的空间艺术作品,并有了新的空间骨架形式,这似乎也是人类非本能欲求的一种现象。
在人类科学看来,人类非本能意识同样是生理性的,也有一定的生物基础或根源,这大致就是现代人们通常所述称的缘于某种对象物的“情愫”或“情结”。在中华文明的传统医学的概念里,脏腑并不只是具有物质的吸纳、运化、疏泄等的生理功能,还当是神情意志之源的器官的认识:“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内经·素问》载语,参见图31-8左)。也就是说,人类的有机生命体是精神、意识的生理基础或前提,只要人类是本原进化形成的有机体,其精神魂魄、意识性志等思想内容,便都是必然会有的生理性产物。那么,缘于某种对象物的“情愫”或“情结”的“空间艺术”的追觅演绎,大致便是人类社会生活活动发展的相应的必然产物,而这一现象似乎也就在人类文化演进发展的情理之中了。
图31-7 由建筑“雕饰”到人居“雕塑”演绎示意图
在中国传统医学看来,精神魂魄、意识性志乃有机人体的“五脏所藏”(《内经·素问》载语),这应该也是地球物种中人类所独有的生物机能,人类非本能的意识形态现象均源于此“五脏所藏”,是“五脏”的生物功能的存在,才有“所藏”的“(心)神”、“(肺)魄”、“(脾)意”等的非本能意识或心理状态的产生(参见图31-8左)。
在中国传统医学里,人体“脏腑”是与“五行”相关的,脏腑之间的关系与“五行”的生克关系是相似的。以“生”的关系来看,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五行”相生轮回演变(参见图31-8右)。对人体来说,其生命基于两大能源的补充,一是“水谷”,一是“清气”,前者在脾胃中“运化”后,在后者的驱动下再给以“宣降”,这就是人体生存本能的物质需求的满足机理;满足了物质需求后,人体不仅有了非本能意识的萌发,也有了其意识动能的“魄(力)”,使非本能意识的能动思维产生了一定的(肾水)志向、(肝木)灵魂乃至(心火)精神(参见图31-8),而后由此便支配着人类的创造性行为活动,这就是非本能的文化性创造的产生原理。在生存空间上,当人类的生存本能得到功能空间的满足以后,空间享受的非本能意识之“欲”便随之出现,且欲壑渐深、渐大而似乎有些难以满足或无法满足的演化趋势,人居建筑的“雕饰”就产生于这一本能后的能动意识取向,并相似的有了随“欲”增隆而膨胀的发展趋势,满足的方式便随之改变而演绎出了独立于建筑之外的另一种空间艺术形式的“雕塑”。而这一艺术形式演变出现的生物性基础的存在,也是显而易见的。
图31-8 人体“五脏”与“五行”关系示意图
可见,人居的空间艺术形式就不再只是实用性的“建筑”,还当有观赏性的“雕塑”,人类所创造的独立的生存生活空间的发展后“人居”,就是由这二者共同撑起的。
图31-9 “传统”与“现代”雕塑性建筑比较图
不过,人类的这一发展后“人居”同样不满足于实用性的“建筑”与观赏性的“雕塑”的简单需求,空间享受之“欲”似乎又在酝酿新的创造方式,实用与观赏兼具大致便成为建筑师或艺术家们的新取向,并也成为不同时期的不同的创作作品。在人类文明后的不断发展中,世界各主要文明区相继形成了各自成熟的“传统文化”,各文化构成要素也都按秩序找到了自己相宜的生存空间,人居的社会结构相对趋于稳定,功能空间也就形成了同样稳定而被延续的创构方式,“传统建筑”也就形成了,其实用性与观赏性均在这一建筑中得到体现。如中国传统建筑,在成熟的人居传统社会中形成,也同时兼有了建筑功能的实用与观赏的“双重性”,即有四面竖墙围合的功能空间的实用满足,也有两坡反曲屋宇的“如翚斯飞”(《诗经》语)的观赏满足(参见图31-9左),则具有雕塑性意义的建筑显然已经出现。
而近代以来的西方文化的席卷全球,似乎阻截了传统建筑的延续发展,特别是随后的“现代文化”在整个世界的传播态势,更是取代了传统建筑的营造发展,所代之的便几乎是清一色的“盒子(或容器)式”现代建筑,建筑的观赏性似已被抛弃。当然,或许人类也发现了这一建筑现象的迷失,并感觉到了建筑“双重性”被割裂的谬误,故而再次整合建筑的这两个功能性质的意识又被重新唤起。于是,紧接着的“现代”后,在“现代建筑”基础上的“雕塑化建筑”出现了(参见图31-9右),也似乎便成为新文化思潮的一种建筑艺术创作方式。只是这一建筑创作的“雕塑化”显然有点过了,功能空间的实用性已好象并不在主导地位,让人感觉到的却是一种建筑功能对雕塑的依附,或者准确地说,是一种建筑的“雕塑”(参见图31-1左),而偏离了人类建筑的创造本质,这似乎就不应该成为建筑艺术的发展主流了。
也由此可见,“传统”与“现代”都有雕塑性建筑,但两个时期的创作意向及方式显然是不同的,更象是循环升级后的一种轮回(参见图31-9)。只是以现今的这一发展状况看来,人居建筑的雕塑性意义是存在的,对人类生活空间来说也是有必要的,而关键在于其应有理性的发展态势的确实具备,决不能喧宾夺主而丢失或抛弃了人类创造建筑的本性。
因此,建筑是文化的、也是艺术的,非本能空间功能需求是其内涵的一方面而居主导地位,美感艺术需求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而居次要地位,这是由物种进化所成的人类的本性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