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汝虹 方 达
在我国广大农村,随着国家加大对农村经济建设投入的加大,农村网络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日益增多,同时互联网金融也为农业生产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优化了农业融资渠道。我国应通过“互联网+农业”,改造和提升农业产价值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出一条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的新路。
1958年,赫希曼在《经济发展战略》一书中首次阐述了产业价值链的概念。1985年,美国经济学家波特从企业的角度去阐述价值链,认为每一个企业的运作都包括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要将每一个环节都控制好,企业才会盈利[1]。Ghate在价值链的基础上提出农业价值链就是利用合理的生产模式将农业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结合,减少中间流通成本,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增值[2]。Kaplinsky受波特企业价值链理论启发提出了农业价值链模型,他分析阐述了农业价值链的主体活动和辅助活动,认为将农业价值链中的生产、加工、流通与销售等环节合理结合可以提高收益[3]。
国内对农业价值链的研究起步较晚,随着近几年“互联网+”对国内农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国内学者开始对“互联网+”影响下的农业价值链进行研究。刘玉忠与裴小君提出“互联网+农业”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相结合提升农业价值链,从而实现农业信息化和产业化的结合[4-5]。成德林等提出“互联网+农业”不仅是将互联网与农业简单相加,而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对农业价值链进行重组,最终的目的是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收益[6]。李国英提出“互联网+农业”改变了传统的以家庭为主的生产方式,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运用扩展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构建了一种全新的农业价值链[7]。张庆亮认为在“互联网+”的影响下,互联网金融优化了农业价值链融资渠道,为农户贷款提供了更多的便利[8]。寇光涛等归纳总结了“互联网+”农业价值链的几种发展模式,提出未来在“互联网+”影响下农业价值链转型升级的路径[9]。崔春晓、王刚贞认为我国的农业发展经历了家庭承包经营、农业开放入世、农民工大量进城等几个阶段,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基于“互联网+”的农业价值链的构建指导着农业发展方式的改变与创新[10-11]。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截至2016年底,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2.01亿,农村网民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农村网络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这为“互联网+”背景下农业价值链的构建提供了保障。自2015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就强调利用“互联网+”去转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发展朝着规模化、标准化、效益化方向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
“互联网+农业”生产模式在农村的推行,需要国家不断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国家开始扶持“互联网+农业”,不断推动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色互联网平台建设。2017年,国务院制定了推进互联网宽带建设的政策,指出要增加农村网络宽带建设数量,扩大农村网络光纤铺设范围,实现95%以上农村地区通宽带与80%以上的农村实现光纤到村。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村网民数量也在不断增加。《2017年中国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指出,随着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农村网民大幅增长,截至2016年底,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2.01亿,较2015年增加约526万人,占网民总数的27.4%(图1)。从图1还可以得出,农村网民数量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这与城镇化的政策有关,但总体上农村中使用互联网的人数在不断增加,这为互联网在农村的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
图1 2006—2016年城镇和农村网民规模对比
以前,我国农产品销售渠道比较狭窄,农民收益较低。在“互联网+”影响下,农村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减少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缓解了农户销售农产品的后顾之忧。目前,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不断涌现,如绿谷网、农商网等,它们不仅为农产品更快地找到了销售市场,也为商家与消费者提供了公平的交易环境。除此之外,阿里巴巴与京东两大电商平台也为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了广阔的交易市场,改变了原来的农产品销售模式。截至2015年,阿里巴巴网络交易平台上有将近90万个农产品卖家,京东为了能将农产品及时进行销售与配送,在全国建立了600个县级服务中心并在平台推出了农资频道。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尤其是县域电商服务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县域电商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服务体系,县域电商体系围绕人、货、渠道、场地四个方面为广大农村地区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推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
据央行统计,2016年我国的涉农贷款余额超过28.2万亿,同比增长7.1%,占各项贷款中的占比为26.5%。随着农业规模化的发展,其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这也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拓展空间。当前我国的农村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三种——P2P模式、众筹模式以及PPP土地模式,这三种主要金融模式缓解了农业发展过程中贷款难的问题。银行业看到互联网给农业贷款带来的便利,也转变了对农业贷款的方式,建设了融易资、易农贷等互联网贷款平台,同时,支付宝、微信业开始开展农业支付业务,使得农业交易更加便利,减少了农业价值链中的交易成本。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扶持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创新,加强对农村互联网金融业的监督,为农业融资提供良好的环境。除此之外,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金融机构小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收增值税。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日益完善为农业价值链在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1.互联网尤其是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农业价值链生产与销售环节的影响较大。农产品销售是以完善的农村物流体系为基础的,物流业的发展有助于推动农产品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渠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其一,网购带动了快递业的发展,但是农产品的运送保鲜技术要求比较高,因此,在完善农村物流体系的同时,要加大对保鲜技术的研发。其二,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相对不高,对于互联网技术的掌握较为薄弱,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定期为农民进行网上销售的技能培训,向农民宣传农产品电商销售模式。其三,拥有充足的资金与专业人员农产品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网站与数据库,树立企业形象,形成品牌效应,提高电商营销主体的素质。
2.共享经济可以将闲置的资源充分利用,减少产能过剩,提高资源利用率。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冷链共享,可以减少农产品运输的成本与产能过剩;通过建立共享物流APP软件,通过手机定位提前传送农产品运送量等信息给附近的运输者,这可以避免因运输量不达标而造成的运输成本过高或者无人运输的问题;通过互联网技术对物流信息的控制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对农业生产结构起到一定的调整作用,减少资源浪费。
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机构,其是基于公共互联网、运营商宽带、广域网乃至城域网等交互式信息网络向使用者提供互联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为农业价值链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为了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完善农村互联网金融体系,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第一,加强对农村金融体系监管,防止出现欺诈、网上盗窃等行为;第二,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为农户网上贷款提供更多信用保障。第三,在农户中宣传互联网金融知识与法律,让广大农户更深入了解农村互联网金融。
加快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就要从我国农村金融的实际出发。第一,支持大中型涉农企业自建互联网交易平台。企业可在自建的平台上为农户提供互联网融资、理财、投资等增值服务,这样不仅可以使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得到推广,还可以给企业带来机遇。第二,加强对农村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农产品的价格涨跌幅度较大,农业投资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所以,风险控制对互联网金融而言十分重要。第三,研发适合农户需求的互联网软件。互联网软件研发公司应当根据农户需求,设计出适合农户使用的简略终端,这也为农业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
农产品品牌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农民收益的重要途径,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地农业生产特色,因地制宜,打造带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并通过互联网农产品销售平台进行销售。打造农产品品牌与农产品的质量是紧密相连的,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农业生产,如病虫害监测、智能化灌溉等技术的采用显著提高了农产品质量,为打造良好的品牌形象提供了保障。
为了树立良好的互联网营销形象,让广大的消费者接受与信任,首先是要建立起良好的信誉,在网络销售平台上发布的有关农产品的信息要真实可靠,要能够多方面介绍自己农产品的优势,让消费者尽可能多方面的了解,不能欺骗消费者。其次是要及时的将农产品通过物流发送出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让农产品进入到市场或者消费者手中,对农产品要做好包装与冷藏,让购买者收到优质,新鲜的农产品,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也要与购买者及时沟通,取得相互谅解。
本文通过研究“互联网+”背景下农业价值链的构建路径,充分利用互联网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朝着规模化,标准化方向的发展。“互联网+”运用在农业价值链构建中,迎合了国家精准扶贫的战略举措,为农业生产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本文通过以上研究,为我国加快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