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
【摘要】冷战时期,欧共体国家在一体化框架之外开展了一系列安全与防务合作,包括早期建立防务共同体计划的尝试与失败,欧洲政治合作机制( EPC)以及20世纪80年代西欧联盟的复活等,但在防务合作方面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从严格意义上讲,它们不属于欧盟安全防务一体化的概念范畴,最多可被称为其早期探索阶段。
【关键词】欧共体;安全合作;防务合作
推动安全防务领域的一体化是欧洲一体化的重要方面。欧盟成立后,随着CFSP的建立,特别是ESDP的建立,欧洲安全防务一体化才正式开启。但在此前,西欧国家已经就推动欧洲安全防务一体化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此后欧盟安全防务一体化的顺利展开,积累了经验。
一、早期防务共同体计划
二战后初期,出于对德国的恐惧且为了防范德国军国主义的复活,英法决定延续战时的合作关系,继续发展两国在安全与防务领域的合作,并于1947年3月签订了《敦刻尔克条约》。之后,双方进一步扩大安全合作的范围,逐渐将更多的西欧国家纳入由其主导的西欧安全与防务合作机制,致力于建立一个多边的安全与防务合作框架。1948年初,英国外交大臣贝文提出,为了加强西欧国家之间的合作,预防来自德国的侵略,西欧国家应当建立一个多边安全机构。1948年3月,英国、比利时、法国、卢森堡和荷兰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随后成立了布鲁塞尔条约组织。这是战后西欧国家成立的第一个多边安全机构。签约国致力于加强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合作,增强集体自卫能力。签约国的主要动机在于确保战后欧洲的稳定,预防来自德国的再次侵略。“采取这样的步骤,当德国的侵略政策复活时将是必要的。”这一点意义重大,表明二战后西欧安全合作的起源主要是针对德国的。
然而,与英法将德国作为安全防范对象不同,美国出于称霸全球的战略考虑,对德国的政策要相对宽容。二战结束不久,美国从其全球战略出发,便提出了重新武装德国的想法。1947年莫斯科外长会议后,美国开始将对德政策纳入其对苏遏制的战略轨道。但考虑到英法特别是法国的忧虑,此时美国重新武装德国的步伐较慢。1949年苏联原子弹爆炸成功和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提出“前沿防御战略”,决定将军事线东移至联邦德国,并开始着手重新武装联邦德国以便将其武装力量作为对抗苏联的一线核心防御力量。
美国为了增强对抗苏联的力量,力主重新武装联邦德国。但此时法国依旧奉行尽最大可能弱化联邦德国的政策,反对联邦德国重新武装。为了解决美国的要求和重新武装联邦德国将给法国安全带来威胁之间的矛盾,法国总理普利文于1950年10月建议,将联邦德国武装纳入到一个由法国占主导地位的、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军事共同体中,以实现“武装德国人而不是德国的目的”,这就是著名的“普利文计划”。“普利文计划”是二战后法国对美国重新武装联邦德国的要求做出的妥协。该计划的核心内容是由西欧各国提供军队组成“欧洲军”,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来自联邦德国的武装力量将加入欧洲军,但不得单独行动,不参加北约,不得设立国防部、国防军和参谋本部。法国的用意在于借重新武装联邦德国的机会将联邦德国纳入到刚刚开始的欧洲一体化进程中。
1951年1月15日,西欧国家就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一事开始谈判。1952年5月27日,法国、联邦德國、比利时、意大利、卢森堡和荷兰签订《欧洲防务共同体条约》。六国此举的目的是“在它们中间建立一个具有超国家主义特征的,包括共同机制、共同武装力量和共同预算的欧洲防务共同体”,以形成真正的共同防务能力,并将联邦德国的军事力量包括在共同武装力量之中。西欧六国间这一具有超国家性质的防务合作计划的范围之广和程度之深都是空前的。它反映了西欧国家试图将战争工具汇聚在一个超国家机构中以避免相互间爆发战争的政治愿望。
防务共同体的提议来自法国,但随后的事实证明其在具体实施中的最大阻力也主要来自法国。条约签订之后进入了各国议会表决阶段。1954年8月20日,法国国民议会否决了该条约,主要原因是法国不愿意在国家防务领域分享主权,对将德国包括在一个欧洲防务结构中也存有忧虑。联邦德国和美国也对该条约表示不满。尽管联邦德国对普利文计划基本持肯定态度,但仍对计划中对其施加的诸多限制表示不满。美国则认为该计划对联邦德国限制过严,有碍于其对苏遏制战略的实施,因此对普利文计划也表示不满,并利用法国正处于印度支那战争的困境向法国施压。因此,尽管建立西欧防务共同体的计划和设想充满了诱惑力,相关各国政府也愿意为此努力,但当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特别是在安全与防务领域的利益时各国政府仍旧表示出了极大的国家主义倾向。需要指出的是,该条约在联邦德国能够顺利获批这一事实表明,对1949年之后的联邦德国来说,重回欧洲大家庭已经成为其最重要的外交目标。
对欧洲防务合作来说,防务共同体截止目前仍然是程度最深、走的最远的一次尝试。与此对应的是,2007年欧盟确立的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只是明确了在低层次的危机管理行动中进行合作,而不是像防务共同体中提出的建立集体防务。普利文计划的失败使得承担西欧防务的重任落到了北约头上,从此确立了北约在西欧防务中的优势地位,并从事实上确立了联邦德国的基本防务框架。随着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计划的失败和联邦德国将其军事指挥系统纳入北约的一体化架构,联邦德国将其防务完全寄托在北约上,并接受了美国在西欧防务上的主导地位。这一系列事件不仅对联邦德国的安全与防务政策,同时也对欧共体以及欧盟的防务合作产生了深远影响。20世纪70年代建立的欧洲政治合作机制也不过是在不破坏冷战期间欧洲脆弱的战略平衡基础上塑造欧共体外交政策轮廓的尝试。
美国坚持重新武装联邦德国的政策,而普利文计划又被法国否决,英法只得重新寻求解决办法。英国于1954年提出了“艾登计划”,建议以政府间合作的形式建立一个不具有超国家性质的政治安全同盟。西欧国家接受了这一计划。1954年10月23日,六国对《布鲁塞尔条约》进行修订,决定吸收德国和意大利加入其中,将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改称西欧联盟。次年5月6日,西欧联盟正式成立。
欧洲防务共同体的受挫使西欧国家明白,在冷战的环境中,要想实现防务一体化是不可能的,这也促使欧共体国家开始尝试另外的安全合作模式。
二、欧洲政治合作机制( EPC)的建立
20世纪60年代末,在全球格局中出现了东西缓和的势头。1967年12月,比利时前外交大臣皮雷·哈默尔( Pierre Harmel)提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新任务的报告(简称“哈默尔报告”)。报告针对东西方关系和欧洲形势发生的新变化,提出了北约今后的任务,指出北约在维持足够的防御性军事力量的同时,准备与东方(指苏联)进行谈判,求得政治缓和。
与国际格局上述变化相对应的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放慢。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蓬皮杜当选法国总统后,提出要重启欧洲一体化进程,以防止德国实力的急剧增强而危害法国的利益。与此同时,德国的欧洲一体化政策也随着勃兰特的上台而表现的更加积极。1969年10月21日,勃兰特当选德国新总理。勃兰特上台后明确表示,德国要在推进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勃兰特此举是因为他始终将推进欧洲联合与实施新东方政策联系在一起。为此,德国“需要一个强大的共同体和对西欧一项积极主动的外交政策来平衡和提高德国目前在东方的行动。……政治上的考虑压倒了经济因素”。
1969年12月初,欧共体成员国海牙峰会召开。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讨论如何进一步推进欧洲一体化进程,政治合作问题是其两大主题之一。这是欧共体国家在“富歇计划”失败后第一次正式讨论政治合作问题。此次峰会上,欧共体国家达成协议,决定在继续推进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加强成员国间的政治合作,并决定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就欧共体国家的政治合作问题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
1970年5月,负责对欧共体国家政治合作问题进行评估的达维农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又称“达维农报告”。报告建议,在政治合作中,各国首先应该在外交政策上以政府间的方式进行合作。“这不只达到交换政治观点的目的,而是要更加公开实现共同体的政治目标,即在欧洲外部政策中,欧共体应达成一致立场,以便向整个世界表明,欧洲现在有一个共同的政治使命。”10月,欧共体国家批准了该报告,并在政治合作的有关问题上形成共识,提出政治合作的目的是协调成员国的外交政策,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共同行动。欧共体国家同时决定建立“欧洲政治合作机制”。这一决定表明欧共体国家间的政治合作开始走向制度化,同时也标志着欧洲政治合作机制的初步建立。
欧洲政治合作机制建立之后的实际效果不能令人满意。20世纪70年代初期,东方政策( Ostpolitik)为刚刚诞生的欧洲政治合作机制形成共识提供了一个机会,但是欧共体国家最终没能形成一个集体的东方政策。威廉·华莱士( WilliamWallace)曾就此谈到:“在1974至1978年之间,欧洲政治合作机制的讨论范围越来越大,几乎涵盖了世界大部分地区,但是尽管经历了共同努力,仍没能形成共同立场或共同行动。”
为了在政治合作上有所突破,欧共体于1975年12月出台了廷德曼斯( Tindemans)报告,对欧洲政治合作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主张结束欧共体和欧洲政治合作机制之间的分裂局面,并提出建立共同外交政策的建议。该报告建议将欧洲政治合作机制融合到欧共体中,这将意味着共同体事务和欧洲政治合作机制事务的重叠。这一点令许多欧盟国家感到难以接受。多数欧共體国家仍然希望区分它们自己的对外政策和EPC框架内的外交政策合作,希望保留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中的优先权。最终,将共同外交政策引进欧洲政治合作机制的努力没有取得成功。
总的来看,欧洲政治合作机制并不是欧共体的组成部分,它只是“作为在欧共体成员国之间交换情报、互相咨询、协调观点、统一立场和采取联合行动的工具被建立起来的”。它更大的意义在于表明了成员国试图在外交政策领域寻求深度合作的意向。欧洲政治合作机制致力于使欧共体在东西方冲突之间扮演一个更加重要的外交角色,主要关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安全,而不是军事安全。依此,欧洲政治合作机制明确了它在国际体系中的定位,即不寻求在“硬”安全领域与NATO的竞争(这是不可能的也是欧共体不愿意的),而是努力在谈判中采取积极的立场,为缓解东西方之间的紧张局面贡献力量。在外交政策领域,欧洲政治合作机制没有建立起新的合作机制,只是试图在现有的交流框架中进行合作。由于没有有关欧洲政治合作机制涵盖范围的正式文件,欧共体国家无法在重大政策领域的合作上实现突破,只不过是尽力在相关具体事务上达成一致。
三、西欧联盟重新启动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由于苏联咄咄逼人的进攻态势和美国随后进行的反击,特别是里根上台后采取的对苏强硬政策,美苏关系重新进入了一种紧张对峙的状态。两国核军备竞赛加剧,相继在西欧部署了大量的中程导弹,此前进行的裁军谈判全面破裂,西欧的安全环境恶化。西欧国家感到自己已经成为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核人质。为了摆脱这种不利的处境,以及对美国信任感的下降,欧共体国家越来越认识到发展自己独立防务力量的重要性,于是重振西欧联盟,加强在安全与防务问题上的合作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982年10月,法德两国领导人举行了会谈,中心议题就是西欧的安全与防务问题。在此次会晤中,法德两国领导人就西欧的安全与防务合作问题达成了共识,确立了国防部长会晤制度,成立了专门协调防务政策的“安全与防务委员会”。1984年5月,法国总统密特朗在斯特拉斯堡发表讲话,希望西欧各国在经济合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在政治和防务领域的合作。6月,在巴黎举行的西欧联盟外长会议决定恢复西欧联盟的活动,以使它获得新生,并成为“北约组织内的主要欧洲国家间在防务方面加强合作的一个论坛”。10月,西欧联盟于罗马举行外长和防长联席会议,并发表了《罗马宣言》。会议决定加强西欧的共同防务,取消《西欧联盟条约》中有关禁止德国生产常规武器的条款,协调联盟各国有关武器生产和控制的政策,积极发挥欧洲在北约中的作用。同时,西欧联盟海牙会议还通过了欧洲安全纲领,英法德三国也于随后组建了协调战略的三边常设小组。英法两国还逾越了历来不能涉及的独立核力量的禁区,探索在核潜艇问题上进行合作的可能,并决定共同研制一种空地短程导弹。这一系列事件标志着西欧国家加强了在安全与防务领域的合作。
参考文献
[1] AlisterMiskimmon,Germany and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inon-Between Europeanisation and National Adaptation,p.25.
[2] Haig Simonina,The Partnership-Franco-German Relations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1969-1984,Clarendon Press,1985,p.82.
[3] AlisterMiskimmon,Germany and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inon-Between Europeanisation and National Adaptation,p.25.
[4] AlisterMiskimmon,Germany and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inon-Between Europeanisation and National Adaptation,p.26.
[5] Haig Simonina,The Partnership-Franco-German Relations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1969-1984,p.87.
[6] AlisterMiskimmon,Germany and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ofthe European Uinon-Between Europeanisation and National Adaptation,p.29
[7] AlisterMiskimmon,Germany and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inon-Between Europeanisation and National Adaptation,p.28.
[8]李世安,劉丽云.欧洲一体化史,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