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行
摘 要:前段时间刚好看到这样一则对话:“你们语文教学,非得把所有段落都讲到吗?”“我觉得不一定吧。”“你们语文教学每次没有一个确定的目标吗?就这样眉毛胡子一把抓?”“应该不是吧!”“我怎么感到每次听你们的语文课,都是一个样子呢?”“好吧,或许真的是这样!”为什么语文课让人听起来会是这样的呢?究其原因也很多:语文课“太好上”了,讲哪都行;语文课没有固定的知识点,怎么讲可以自定。确实,我们的语文课大多数会采用整体感知,到部分探究,再到整体提升的统一教法去教。难道,语文课就不能换个方式学一学吗?我想还是可以从以下角度尝试一二的。
关键词:小学教学;小学语文
一、从文体的角度学语文
其实,不同文体的课文有着不同的风格和表达特点——散文形散神聚;童话想象丰富;叙事文章,往往充满张力和矛盾冲突;说明文结构清晰,语言精准;小说三要素“情节、人物、环境”贯穿始终;神话想象奇特……各具特点。有了文体意识,目光聚焦于文本表达的特点上,教得必然准确;有了文体意识,往往能抓住核心语文价值,教得必然轻松;有了文体意识,课堂讲求整合,疏密有致,教得必然大气。
以五年级《桥》的教学为例,我曾偶然在一次讲座中听到蒋军晶老师在这篇课文教学时的片段,便尝试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作了整合,大致如下:
(1)从构成小说的三要素入手,作简单介绍;
(2)通读课文后,聚焦环境描写,品读感悟;
(3)引出人物老汉,感悟人物形象;
(4)拓展阅读《“诺曼底”号遇难记》,从“情况危急”“人群恐慌”“英雄出现”三个方面比较着读,发现它们有很多相似之处;
(5)拓展阅读其他小说,在品读中感受小说三要素的特点。
就这样,我们学完了《桥》,后来,我慢慢地发现学生会从三要素入手去品读小说,对小说的阅读期待也变得特别浓厚了,这是我以前教学中从未出现过的。
二、从思辨的角度学语文
这里所谓的思辨,实际上是指教师敢于摒弃教学常态,尝试创设另一种教学情境,给予学生思辨的空间,培养学生阅读与表达的能力。
比如上学期县语文研讨活动中有一篇课文叫《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讲的是明末清初史学家谈迁在困境中两次撰写明史巨著《国榷》的感人故事,表现了谈迁在逆境中不屈不挠,持之以恒的坚强意志。
对于现在五年级的孩子来说,通过抓关键词品词析句的教学手段已经习以为常。因此,换一种学习语文的角度和方式,依据文本特点,将教学的着力点放在谈迁重不重写《国榷》的思辨中,引导学生个性阅读,训练其语言表达。“建立观点”“寻找支撑”“提炼概括”“组织劝说”,学生在不同于常的阅读路径中,品悟文本,培养其提取、概括、重组、运用信息的能力。
环节一:感知课文,建构话题
教师抛出话题“谈迁决定重新编写《国榷》,如果你是他的亲朋好友,你赞成他这样做吗?”从中找到相应的理由支撑观点。
环节二:品读语言,提炼观点
抓住“家境贫寒”“家徒四壁”“体弱多病”“20多年”“6次修改”等词感受谈迁的艰辛,提炼“不写”的理由;抓住“立志编书”“博览群书”“20多年”“6次修改”“流传千古”等词感受谈迁坚定地信念,提炼“写”的理由。
环节三:整合信息,角色对话
将学生引入情境:“不赞成谈迁重编的同学,现在你就是谈迁的亲朋好友,你来劝说他;赞成的同学,现在就是谈迁本人,你来回应亲友。”展开辩论。
环节四:回归课题,升华信念
师生齐读文中原句,深切感悟到谈迁虽然一生贫穷、一路坎坷、一世艰辛,但重写《国榷》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这就是“厄运打不垮的信念”。
本课就从话题延伸出的两种观点——写?不写?学生从文中去找理由,不仅提炼了课文的内容,还为后面的写话提供了素材。
再比如,我们可以寻找生活中的素材,通过播放2014年春晚小品《扶不扶》片段,正好是现实生活中碰瓷情境的翻版。从“如果你就是小品中的郝建,會不会扶这位老太太?”这个话题入手,搭建辩论平台,创设口语交际表达的内在需求。然后,出示部分资料,学生从中整合信息、组织语言、陈述观点,也能培养其提取、概括、重组、运用信息的能力。
其实,语文学习的方式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需要我们不断去发现、不断去实践。
除上述外,我们还可以试着“从人物的角度学语文”。比如学完《小嘎子和胖对儿比赛摔跤》,可以读读描写小嘎子的其他文本,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探求“人物性格的多面向”。
当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引发对学语文的不同方式的思考,从语文课“学表达”“学技能”“学策略”“欣赏与积累”等不同的用途采用不同的教学策略也同样值得探究。语文和数学毕竟是不一样的,但面对独立备课,有很多老师更喜欢就着教案上课,于是会出现“每堂语文课都一样”的现象。
我想,假如一个老师愿意发掘自我的语文个性,他的课堂势必会与每一篇课文碰撞出不一样的火花。
参考文献:
[1]吕立尊.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的实施策略研究[J].华夏教师,2015(11):26-27.
[2]田春龙.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实践和创新策略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5(6):16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