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 14日,財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
《意见》提出要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主管部门,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准备成熟一批发行一批。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科学安排今年后几个月特别是8、9月发行计划,加快发行进度。今年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券)发行进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