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洪首峰
(陕西省汉中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汉中 723000)
相关统计显示,截止2017年年底,陕西省汉中市生猪存栏256.95万头,出栏404.16万头;牛存栏29.78万头,出栏11.01万头;羊存栏34.11万只,出栏26.55万只;家禽存栏1 124.76万只,出栏1 436.99万只;肉类总产量达到32.64万t,禽蛋产量7.47万t,奶产量1.34万t,畜牧业产值占全市农牧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2.18%[1]。
汉中市以生猪为主的现代畜牧业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形成了平川县区以生猪为主、浅山丘陵山区以牛羊为主、旅游周边以家禽为主的产业布局。据调查统计,截止2017年年底,全市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户为4 309户,牛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户为855户,羊存栏50只以上的养殖户为861户,家禽存栏2 000只以上的养殖户为589户。生猪存栏以西乡、镇巴、洋县为主,牛、羊主要集中在镇巴、西乡、洋县,家禽主要集中在汉台、勉县和城固。
笔者调查涉及汉中市146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其中猪场108个、牛场12个、羊场11个、蛋鸡场10个、肉鸡场5个)。调查对象分布及规模见表1。
汉中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主要有干粪贮存池、沉淀池、沼气池、氧化塘和人工湿地等。在对146个规模场调查中发现,养殖场几乎全部采用干清粪方式清理粪便,牛羊场和养鸡场全部采用、养猪场97.2%采用干清粪方式,表明汉中市养殖场比较重视清粪环节。水冲清粪方式虽然可以减少清粪的工作量,但致使污水量大大增加,不仅极大地浪费了水资源,也增大了污水处理的难度和治理成本[2]。表2为养殖粪污清理方式统计表。
表1 调查对象分布及规模
汉中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水处理利用方式主要以种养结合、综合利用为主。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入沼气池生产沼气,或经过隔渣、沉淀、曝气等处理后再进入人工湿地等进行处理。经调查,在146个规模场中,处理后的污水回用或用于农田灌溉的养殖场有119家,占总数的81.5%;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有15家,占比10.3%;污水经过第三方(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养殖场有4家,占比2.7%;约5.5%的养殖场粪水未经处理或简单处理后直接外排,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详细情况见表3。
表2 养殖粪污清理方式统计表
表3 污水处理利用方式统计表
规模养殖场产生的粪尿基本上采用干湿分离的方法处理,多采取人工清粪然后再水冲方式,粪尿和圈舍冲洗污水通过场内粪沟排放到场外的贮粪池(沉淀池)。大部分养殖场干粪经过堆积发酵后施入农田园或卖给农民作为有机肥料还田,而用于生产有机肥的养殖场有16家(其中猪场13家,鸡场3家),占调查总数的11%。详细情况见表4。
经调查统计,在146个规模场中,配套土地的猪场有87个,占猪场总数的80.6%;牛、羊场全部配套有土地;鸡场有10个,占鸡场总数的66.7%。其中配套土地面积1.33 hm2以上的养殖场共有83个。建设沼气工程的养殖场有77个,占养殖场总数的52.7%,其中猪场68个、牛场2个、羊场1个、鸡场6个。详细情况见表5。
经调查,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主要通过化尸和深埋处理。其中经化尸处理的养殖场有117个,占总数的80.1%;深埋处理的有23个,占比15.8%;焚烧处理的有2个,占比1.4%;以其他(生物降解)方式处理的养殖场有4个,占比2.7%。详细情况见表6。
表4 粪便处理利用方式统计表
表5 配套土地和沼气工程情况统计表
表6 病死畜禽处理方式统计表
随着汉中市畜牧产业的快速发展,养殖规模和密度大大增加,传统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方式已落后于当前的发展形势,产生、排放的养殖废弃物造成了极大的环境压力。另外,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养殖场(小区)已处在城市的划分区域内或近郊,致使农牧分离,种养严重脱节,畜禽粪便作为宝贵的农业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3]。再加上化肥工业化生产逐年发展,畜禽粪便作为有机肥源失去了原有的应用途径。
汉中市畜禽养殖规模化比重较低,适度规模及散养户仍占很大比例,泔水养殖户仍然存在。这部分养殖群体环保意识较差,同时争取不到粪污治理有关项目,绝大多数没有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土地供其消纳,乱排现象依然严峻,此部分污染治理成为难点。
畜牧产业发展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即布局不合理,缺乏规划。从汉中市当前畜禽养殖布局情况来看,养殖点的建设呈随意、散在分布,且早期发展起来的畜禽养殖场还多建于禁养区或限养区。早期因片面考虑畜牧业经济发展,对很多养殖场的新建、改建、扩建要求不严,没有考虑到畜禽养殖规划、动物防疫条件、污染治理等应基于畜禽养殖业规模来设计等问题,因此造成污染治理成本高、难度大等一系列难题[4]。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解决粪污环境污染的根本出路,急需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和国家政策的支持、扶持。目前,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不能有效地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另外,由于主管部门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对先进的畜禽粪污处理技术和设施推广示范不够,环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缺乏规划和监督,造成治理工作滞后不前。
现有的粪污污染治理工艺还不够合理、成熟,运行成本较高,且存在很多缺陷,比如污水排放量大、运行成本高和处理效果差等。需进一步探索研究实用性强、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适用范围广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和模式。
当前汉中市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财政扶持力度还不够,在信贷、用地、用电、建设有机肥生产线等方面缺乏相应的鼓励政策和补偿机制。对养殖企业来说,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一次性投资较大,运行成本较高,往往采取回避措施,致使畜禽粪污处理整体效果不理想[5]。
从畜牧业产业规划布局、环境准入、饲养过程和粪便贮存利用等环节预防畜禽养殖污染的发生,通过政策、技术等措施因地制宜开展污染防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结合汉中市当前畜牧产业发展实际,构建适合当地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体系,综合解决畜禽粪污污染问题。
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禁养区以外区域的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化水平,并将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种养平衡;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违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禁养区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发展迅猛,养殖场滥建乱建、疫苗兽药乱用、疫病防控不到位、粪污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将越来越严重。为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必须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才能实现畜牧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等生产目标。
产业化是实现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畜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6]。要想把汉中市打造成西北地区的养殖基地,实现畜牧大市的目标,必须要结合实际,构建适合汉中市养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和运转机制。一是大力推广“猪—沼—茶、猪—沼—粮(果蔬)、猪—沼—鱼”等农业生态循环模式,对生物资源及养殖废弃物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开发利用,降低畜禽粪污污染,提高生产效益。二是推广“养殖龙头企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户”的经营模式,加强合作社与农户、合作社与基地、合作社与产业的有效对接,构建产、购、销服务网络,健全产业服务链条,促进产业良性循环发展。三是对于大型养猪场,可基于物联网建设一整套覆盖养殖生产活动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利用GPS、无线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对猪舍内温度、湿度、H2S、CO2和NH3浓度等进行适时监控,同时结合污染监测、疫病防治、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场务管理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建立猪场“互联网+”和物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对降低养殖粪污污染、生产投入成本,提高养殖综合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汉中市当前财政扶持力度不够,覆盖面小,倾向于先建场后补贴,加上行业准入门槛低,导致很多不符合规范的养殖场出现,不但耗财耗力,也没有有效解决疫病防控、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大畜牧业财政扶持力度和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一方面,政府可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不断增加财政对畜牧科技的投入,建立工业反哺畜牧业的长效机制,在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研及科技推广专项经费。另一方面,政府应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补贴制度。对建有沼气发酵工程和有机肥生产设施等的养殖场或企业予以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鼓励养殖从业者加大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力度,提高畜禽养殖综合效益。
以源头削减和综合利用为重点,鼓励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研发,政府部门应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技术研发予以支持。另外,应以污染防治技术的经济适用性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筛选和评估,积极探索和总结适用于当地范围内或某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实用技术模式,并选取典型区域,集成示范一批低建设成本、低运行费用和易于管理维护的实用技术模式,为大范围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7]。
由于畜禽养殖场(户)多分布于广大农村地区,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养殖从业者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
总之,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应结合当前畜禽养殖和污染治理现状,以消除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以畜禽粪便循环利用为立足点,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适用、廉价为原则,合理规划、防治结合、强化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产生。同时,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大污染治理先进技术、设施设备的引进和推广力度,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