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亚楠
这种事与你的受教育程度、你的年龄、你的环境、施害者的身份甚至是你的性别都没有关系,它无处不在。
“在一艘满是破洞的大船上,所有人都难逃被溺亡的命运,身处一等舱、二等舱还是甲板,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在微博上发起“Ill be your voice”话题标签的常江这样向《方圆》记者阐释性骚扰问题的普遍性。
如果不是自己遭遇了性騷扰,宋明(化名)会以为这种事情只与女性有关。那是4年前的夏天,大学读研的他在某教学楼里上自习,上厕所洗手期间,他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那种动作,起初他以为是哪个手欠的室友搞出来的恶作剧,直到动作变为明显有侵略性和冒犯性的抚摸,他才惊得回过了头。“我第一反应是用手肘推开了那个人;第二反应是看清了那张脸——一张明显与‘校园二字格格不入的30多岁的男性面孔;第三反应是呵斥了他。在我第二次不示弱地呵斥后,那人才快步溜走了。”
因为事发突然,宋明很快就不受此事的影响了,但他始终不敢忘记这次的经历,在一个惬意午后的校园里,他一个大男生,被厕所里的变态恶心了一把。那种内心深处的耻感,让他在这段时期的“Me Too”潮流中更加深刻地体察到众多女性受害者的遭遇和心境。同理心让他明白,身处在不平等的性别结构之下,没有谁是绝对的赢家。
“这种事与你的受教育程度、你的年龄、你的环境、施害者的身份甚至是你的性别都没有关系,它无处不在。”宋明说。
2个月前,微博博主鲸书发文,自己被杭州男子姚某网络侮辱和性骚扰了3年,根据她的叙述,姚某对鲸书的骚扰主要通过社交媒体和电话,以语言辱骂和威胁为主,也包括部分性骚扰语言,比如幻想与鲸书的亲密接触以及与其“生娃”等,且肆意接近鲸书的社交关系,不断对鲸书的生活施加负面的信息影响。
此事对鲸书的困扰是,这中间她清空过微博、豆瓣,发状态从不定位,尽力维护自己的隐私,但可怕的是,还是不能避免姚某找到她拍戏的剧组堵她,到处找鲸书的好友打探她的消息。无奈之下,鲸书决定报警并采取法律行动。
鲸书受性骚扰一事引发了一阵舆论喧哗。在鲸书微博的评论版上,类似事件比比皆是。
“我就遇到过这种神经病,共事一年,骚扰十年。每天跟踪我上下班,一天换无数号码打电话,发各种恶心短信。报警连警察都说没用。换过好多次号码,连带我的朋友都被骚扰。那些年用的最熟练的手机软件就是手机卫士屏蔽软件。想想当年还气得发抖,心疼那个刚毕业才二十几岁的自己。”
“真的很能理解你的遭遇,我大一的时候就碰到过这种事情,对他礼貌的微笑就是喜欢,反感跟他讲话被认成不好意思,骂人被看作撒娇,天天短信轰炸,全是臆想出来的内容,对这种神经病,真的零容忍,支持你。”
这些案例其实已不止于性骚扰,施害者甚至已存在“钟情妄想”的可能性。但即便如此,目前仍旧没有针对这种缠扰行为的专门法律,鲸书本人亦在烦琐维权过程中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且表示,如今自己对姚某本人的恨意已上升到“被疯狂骚扰维权不得这一现象的痛恨”。
但谁都清楚的一个事实是,此种缠绕绝非小事。“女生拒绝求爱,被烧死在路虎车内”“豆瓣女用户被疯狂纠缠,抑郁自杀”等恶性事件表明,如此骚扰行为往往是极端暴力的前奏。
2015年,联合国妇女署发布的《反对针对妇女和女童的网络暴力》的报告曾提及,在全世界使用互联网的女性中,有73%的妇女表示自己曾暴露于网络暴力,其中18岁至24岁大学与职业初期年龄段的青年女性更容易遭受网络性别暴力,包括暴力威胁、缠绕和性骚扰。而就目前来看,这些受害者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只有不作回应、走为上策,因为受害者任何的回应与情绪表达,都会鼓励对方的行为升级。而面对这些摧毁普通用户隐私和安宁的恶行,无论是互联网提供者还是立法、执法部门,都还有很多责任有待履行。
当一位女性在公共场合里被性骚扰,她的穿戴打扮通常会首先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换句话说,穿着暴露与否,早已被人们当成衡量是否会被性骚扰的标准之一。
“Me Too”运动期间,学者刘瑜发表的论辩就曾表示,她不同意“无论女人怎么说怎么做怎么穿,男人没有权利误解她的意图”这一说法,刘瑜认为,“穿得少被强奸”不是男权文化,而是信号机制,“女孩出于自我保护,或许应该思考如何向一个男人准确地传达自己所想传达的信号。如果你穿得袒胸露背去单独和一个男人约会,并且微醺之中靠住一个男人的肩膀,固然,男人这时候依然没有权利对你进行身体冒犯,但是如果对方误解你的意图,或许只是愚蠢而非邪恶。这不是‘荡妇羞辱理论,这是人类常识”。
然其此观点却遭到了法学博士赵丹喵的驳斥,赵丹喵说,“‘穿得少被强奸是社会现实,但这个社会不应该是这样。你穿得少没有错,是社会错了,只能说在社会现实没有被改变之前,保护自己和呼吁社会进步应该双管齐下”。
二人此争论其实已涉及女权主义的一个经典论争:在性侵犯、性骚扰事件中,受害者有没有责任?几年前曾有过一个社会新闻,上海地铁官方微博劝告女士穿着不要太暴露,以免受到坏人的骚扰。后来有两位女孩举牌子到地铁抗议,牌子上写的是,“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
两性学家李银河发文介绍,“在美国,一个强奸犯曾以受害人穿着暴露为由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结果当然是他的指责不能成立。我国刑法中有‘侮辱妇女罪,专门制裁这种犯罪行为,受害者的穿着打扮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也不能为犯罪者减罪”。
最近比利时的一个展览也在网上流传,这个展览展出的是一些女性被性侵犯时的穿着,绝大部分穿着都非常普通,根本谈不上暴露。“如果暴露会成为性犯罪的理由,那海滩和游泳馆岂不是每分钟都要犯罪了?”李银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