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伪北平邮政工作评析

2018-10-10 02:23王星晨
关键词:日籍邮政北平

王星晨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350)

近代邮政始于海关,在民国时期获得了快速发展,是国营事业中发展较好的一个行业,对加强民众沟通与区域经济联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全国最早创办近代邮政的城市之一,北平地区的邮政事业在清末和民国一直发展迅速。“七七事变”后,华北沦陷,北平邮政管理局被日伪接管。1945年抗战胜利,国民政府派员对全国日伪控制下的军事、交通、经济、教育等进行了接收。作为平津区交通事业的一部分,北平邮政也被顺利接收。对北平邮政接收工作进行探讨是深化国民政府接收工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也能为理解与把握战后平津地区其他相关问题提供借鉴和思路。

关于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北平地区的接收工作,目前学界的研究成果仍很不足。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专著仅有林桶法的《从接收到沦陷:战后平津地区接收工作之检讨》[1],该书在交通事业部分对接收北平邮政有简单论述。专门研究方面,主要侧重于对经济与教育领域的接收,如吕书额、吴子明的《试述战后国民党当局对北平敌产的争夺》[2],张福运的《战后收复区高校接收:干预与维护力量的对抗——以北大、清华为例》[3]等。而关于邮政接收的系统研究还未出现,诸多问题仍有深入探讨的空间。本文拟依据档案资料,对战后国民政府接收伪北平邮政的史实进行梳理,并对接收的相关问题进行评析。

一、接收前的准备工作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邮政总局考虑到若将沦陷区邮政机构及人员全部撤退至后方,不仅无法妥善安置,而且会加重经济负担;同时也为了将来接收方便,所以沦陷区的各邮政机关和员工都奉命原地留守[4]。1938年3月后,日军完全接管北平邮政,原隶属北平邮区管辖的平绥铁路沿线各局被划到伪蒙疆政府。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国民政府的复员工作进入实施阶段,按照日伪在沦陷区的管理情形,交通部将全国分为京沪、平津、武汉、广州、东北、台湾等六区,每区设特派员一人,主持该区交通事业的接收事宜。特派员下面设若干接收委员,分别接管路、电、邮、航各部门[5]47。1945年8月30日,石志仁被任命为平津区交通特派员,9月11日,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发布训令,派其率接收委员前往北平,负责华北地区铁路、电信、邮政、公路、航运各相关机构及事业的接收工作,接收委员李质君负责接收北平地区的邮政机构及邮务事业[6]1。

(一)接收法令的制定与机构设置

国民政府的接收与复员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为接收、复员法令的制定,二为接收、复员机构的成立,三为接收、复员工作的开展。这些工作没有绝对的先后顺序,依照实际情况来决定。接收伪北平邮政则基本上是依照上面的顺序,经历了制定法令、设立机构与进行接收三个步骤。

国民政府的复员准备工作不是从抗战结束才启动的,而是始于抗战后期。1944年7月31日,中央设计局拟定的《复员计划纲要》由国防最高委员会通过。纲要共分为内政、外交、军事、交通等16个部门,要求各负责机关分别拟具复员计划,再交由中央设计局综合审核,编成复员总计划,以便指导战后复员工作的开展[7]351。 1945年3月1日,交通部交通复员准备委员会成立,主要负责拟定交通复员方针、审定复员方案、筹划交通复员所需工具器材及资费、督导各项交通事业的复员准备工作等[8]。 就在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开展的时候,日本于8月15日宣布投降。当年8月26日,邮政总局发布局业通字第74号训令,抄发了用来指导邮政接收工作的四项法令,即《收复沦陷区邮政紧急措施办法》《接收收复区及光复区邮政办法》《恢复收复区及光复区与后方邮运办法》及《接收沦陷区邮政补充办法》[9]。

概括而言,上述四项法令的内容主要有几方面。第一,北平、南京、东三省及台湾的日伪邮政总局于接收后暂改为邮政总局驻各该地办事处,其主任由各该地管理局局长兼任。第二,恢复邮政总局驻沪办事处[注]邮政总局驻沪办事处于1939年2月设立,时任上海邮政管理局局长法国人乍配林(A.M.Chapelain)代理该处主任。抗战爆发后,沦陷区邮政奉命原地留守,但随着抗战进程的推进,常有部分沦陷区的邮政管理局与后方无法取得联系。该办事处成立后,遇长江以南各沦陷邮区若与邮政总局无法取得联系,或因时间关系来不及向邮政总局请示时,可以直接向该办事处请示办理。1943年,该办事处被汪伪政权强行接管。1945年9月17日,国民政府交通部接管汪伪控制的邮政总局驻沪办事处。1946年3月7日,撤销设置。(参见《上海邮电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88页)职权,在交通未恢复前指导各收复区及光复区的接收工作。第三,各地邮局的日籍人员中除主管外,所有中下级人员均予保留。第四,各收复区及光复区在邮政接收后应一面维持业务,一面立即与后方恢复通讯。第五,邮政资费应依照中央规定征收国币,但中央如规定暂时允许伪币流通时,应依据规定的国币折合价率收取伪币。第六,在新版邮票未就位前,使用伪票时须加盖“中华民国”四字,并须先行呈请邮政总局核准,并将伪票面值折合为国币。

上述各点主要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对邮政主权的宣示,二是对邮政业务的维持。对于主权的宣示是接收工作的首要目标,上述第一、三、五、六各点均为此意;而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转亦是接收工作的重要内容,上述第二、三、四、五、六各点均为此意。可以发现,在上述第三、五、六点中,邮政总局同时有宣示主权与维持业务之意,这两方面的工作自然也成为整个邮政接收工作的主要内容。这四项法令,大致规定了战后邮政接收的基本原则,成为各区邮政接收的指导文件。相比较于宣示主权,维持业务更加急迫。到1945年抗战胜利时,沦陷区邮政普遍陷入困顿,业务难以正常开展,北平邮政也是如此。所以,尽快恢复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显然是邮政总局关注的重点。

根据《行政院各部会署局派遣收复区接收人员办法》,各部会署局派往各区特派员的办公地址应以各区受降军事长官驻在地为原则,并要设置办公处,于接收完毕时撤销[7]10。所以,交通部设在平津地区的接收机构为交通部平津区特派员办公处(以下简称特派员办公处),该处于1945年9月20日正式开始办公,设于北平欧美同学会内。

按照《交通部各收复区特派员办公处组织规程》,特派员办公处设特派员一人,承接部长各项命令,领导并监督各委员,综理区内一切接管事宜。同时设接收委员若干人,分别办理接管交通各部门机关及事务。特派员办公处下设总务组,负责掌文书、出纳、庶务及不属于其他各组的事务;路政组,负责铁路、公路机关事业之接管事务;航政组,负责水运、空运机关事业之接管事务;邮电组,负责邮电机关事业之接管事务[5]5。 石志仁为该处特派员,陈舜耕、谢宗周、吴士恩、林凤歧、杨毅、聂传儒、陈銮、李质君、王良骏、梅贻璠、陈林、吕莲渠、俞国成、李景枞、周肇西、宋希尚十六人为接收委员[7]17。其中,李质君为邮电组长,此外还有几名从北平邮政管理局借调的邮务员负责文电工作。特派员办公处成立后,各接收委员相继迁入,集体办公。1946年6月,平津地区交通事业的接收工作基本结束,特派员办公处随即撤销。

(二)准备工作的开展

1945年9月13日,平津区交通特派员石志仁率领部分接收委员抵达北平。此时北平尚未举行受降仪式,军事接收正在进行,其他各项接收工作均未展开。为了保证接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石志仁拟定了五项办法:第一,每日与第十一战区北平前进指挥所[注]第十一战区前进指挥所:1945年8月26日,国民政府将全国划分为十六个受降区,平津地区由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为受降主官,负责接收北平、天津、河北等地区。8月27日,孙连仲在北平成立前进指挥所,副参谋长吕文贞为主任。前进指挥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第十一战区受降主官命令,协调日军投降等事宜。(参见林桶法:《从接收到沦陷——战后平津地区接收工作之检讨》,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7年版,第71-73页)切得联系;第二,暗中指示、督促交通从业员工,尽量维持业务,维护资材;第三,择定办公处地点,于9月18日[注]根据接收委员李质君回忆,交通部平津区特派员办公处于1945年9月20日开始办公。(参见《北平邮管局局长李质君关于接收邮政情形报告和交通部邮政总局造送报告事项的函及交通部平津区接收报告等》,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10- 001- 01040)起办公;第四,调查日伪路、电、邮政各部门之组织、人事与近况;第五,依据所得材料,斟酌当地情况,分别研究接收各项交通事业的技术问题,并确定接收方法与步骤[6]2。 与此同时,石志仁请第十一战区前进指挥所通知平津地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注]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总联络部:1945年抗战结束后,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奉令改称为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总联络部。该机构于1945年9月10日起开始工作,主要负责执行和传达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的命令,并处理日军投降后的一切善后事务,但不得自行发布任何命令。原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改称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总联络部长官,全国按地域共分为16个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其中平津地区联络部由根本博担任部长,负责平津地区日军投降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参见王捷、杨玉文、杨玉生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大词典》,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133页)部长根本博中将,指定路、电、邮、航原主管人员负责各项移交工作。

负责接收伪北平邮政的李质君于1912年参加邮政工作,抗战结束时任陕西邮政管理局局长。1945年9月14日,李质君由南京飞抵北平,入住六国饭店。为了便于开展接收工作,李质君通过私人关系与伪北平邮政管理局取得联系。同年9月18日,由北平邮政管理局调用邮务员一名,协助处理文书及电文工作。当时,李质君并无办公场所,只得暂于六国饭店住处办公[10]。同年9月20日,交通部平津区特派员办公处成立,李质君及其他接收委员迁入办公,又从北平邮政管理局调用两名邮务员协助处理日常工作。据李质君回忆,特派员办公处仅有两间房,办公空间极为狭小。办公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周末照常办公,仅周日下午休息,工作非常繁忙,下午常加班到7时至8时[10]。

这一时期,李质君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与重庆邮政总局及驻沪办事处随时请示接收事宜;二是与伪华北邮政总局局长吴鸥取得联系,嘱咐其严守岗位,继续维持业务,并派员暗中监视敌伪人员行动,维护邮政资产;三是派人搜集日伪邮政的各项资料并详为规划,拟定接收办法与步骤[10]。

1945年9月28日,石志仁率李质君、梅贻璠、王良骏等在第十一战区前线指挥所与伪华北邮政总局局长吴鸥及日籍副局长村井修一举行会谈。日方列席者包括军部邮便局长斋藤国光及参谋田野,双方就邮政接收的具体办法达成一致。石志仁强调,原相关负责人应遵守何应钦总司令命令,在接收以前对于各项业务及资产,分别负责维持和保管;并指示由李质君负责日伪北平邮政的接收工作,王良骏和梅贻璠分别负责河北和山东两省日伪邮政的接收工作[10]。

抗战爆发前,察哈尔和绥远两省邮务也由北平邮区管辖。沦陷后,日军在张家口成立伪蒙古自治邦政府,统辖察绥两省一切事务,邮政及电信则由该伪政府之交通部邮电科管辖。1945年10月1日,李质君和电信接收委员聂传儒召集伪蒙古自治邦政府交通部事务官马场定、蒙疆电气通信设备株式会社常务理事坂田义夫等,在特派员办公处举行电信及邮政正式会谈。由于该伪邮电科设置较为简陋,且抗战结束后从张家口撤退时又未能带出所有文件,所以会谈成果非常有限。

二、接收工作的展开

沦陷期间,日伪曾在北平设有两处邮政机关,分别为伪华北邮政总局和伪北平邮政管理局。伪华北邮政总局成立于1938年8月,是管理北平、山东、山西、河南、山东五省邮务的最高机关。因为两处机关均处于北平,所以一并由李质君负责接收。

(一)接收伪华北邮政总局

1945年10月10日,第十一战区受降典礼于北平举行。10月11日,石志仁率各交通接收委员先后对伪华北交通公司、伪华北邮政总局及伪华北电信公司进行接收。是日上午11时,接收伪华北邮政总局仪式举行,由石志仁主持。接收方面,由李质君及从北平邮政管理局调来的三名员工组成;移交方面,为伪华北邮政总局局长吴鸥、副局长村井修一及全体职员。双方人员先后入席后,全体肃立,由特派员默念总理遗嘱。接下来,由伪华北邮政总局局长吴鸥向特派员报告移交人员职位及姓名,继由特派员介绍接收人员职位及姓名。然后吴鸥呈递各项移交清册,接着由特派员训话。训话大意为伪华北邮政总局将由李质君委员负责接收,并于即日起取消伪邮政总局组织,改为交通部邮政总局北平办事处,李质君任主任。训话结束后,全体人员到院中举行升旗仪式,接收仪式结束[10]。

同日,特派员办公处发出布告,宣布废除伪华北交通公司、伪华北邮政总局及伪华北电信公司。邮政方面成立交通部邮政总局北平办事处,并对各交通机构员工提出四点要求。第一,所有员工,无论路电邮航、内勤外勤,一体振作精神,各就岗位,奋勉自新,不可妄怀疑虑,怠忽职守。第二,各机构应爱护交通资材,一切财产、公文、物品、钱款等,应由主管人加意保管,不得靡费损失。若有监守自盗或故意损坏之事,一经查实,定加严惩。第三,有唯利是图、不法行为之员工,要洗心革面、痛改前非。若仍不知悔改,怙恶不悛,定当严查法办,决不宽贷。第四,各员工应恪遵蒋主席之训示,对于日籍员工之未离职者,和平相待[5]16。 按照邮政总局的规定,新成立的邮政总局北平办事处下设四科十三课,原有邮政人员暂充课长,但只负档案保管责任,受邮政总局驻沪办事处指挥[11]。

伪华北邮政总局是原华北五省的邮政管理机关,其自身并不开展业务,所以接收事项较为简单,主要为职员名册及账务、房产、物资清册等。职员方面,伪华北邮政总局在接收时共有各级职员315人,其中有中方员工273人,日籍员工42人[6]181,中方员工远多于日籍员工。需要注意的是,中方员工中属于管理人员的仅局长、邮务长及副邮务长几人,其他均为普通邮员。而日籍员工一般都担任管理职务,主要负责储汇、保险、计核等与资金相关的业务,这体现了日军对于邮局经济管理权的控制。

物资上面,由于伪华北邮政总局原为北平、河北、山西、山东、河南五邮区的最高管理机构,所以大量物资都集中在北平。伪华北邮政总局共有24处库房,其中北平22处,天津及青岛邮局各1处。北平的22处由特派员办公处派员点收,天津、青岛两处分别委托河北邮政管理局及青岛一等邮局代为点收。这些库存物资主要包括文具、单册、空白汇票、杂品、服装、车辆、垫购物品、纸张、封装器材、家具、燃油、寄存物品、邮票等类。接收完毕后,除邮票类归由白纸坊邮票课负责保管外,其他所有库存物品则交由邮政总局北平办事处计核科负责保管。此项物资的清点及接收工作从1945年10月11日一直持续到29日[12]。

(二)接收伪北平邮政管理局

1945年10月17日,李质君致信伪北平邮政管理局局长黄家德,向其通报了接收时间,并令其准备好各项单据清册[9]。 10月22日,接收伪北平邮政管理局仪式举行,由李质君主持。与接收伪华北邮政总局相比,接收伪北平邮政管理局的仪式相对简单。沦陷期间,伪北平邮政管理局对原机构、人事及业务的改动不大。其所辖局所、等级等基本没有变化,工作人员除添派的日籍副局长及日籍高级职员数人外,其余全部均为原邮政正规人员,所以交接较为容易。李质君抵达伪北平邮政管理局时,由黄家德率全体职员在院中列队欢迎。然后,双方在局长办公室举行会谈,黄家德及日籍副局长酒井祐治办理移交手续。主要移交了以下几项:移交清单,“北京”字样旧关防一颗、官印一颗及“北京邮政管理局长”印一颗,密电码本(英文、中文各一本)。移交结束后,李质君在院中向全体邮政员工讲话。宣布取消伪北平邮政管理局组织,成立北平邮政管理局,并举行升旗仪式[10]。

在移交清册中,主要包括职员[13]、局所[14-15]、邮路[6]180、财产等内容。各级局所数目、员工数目及各类邮路里程数目接收情况,详见表1至表3所示。

对表1至表3的数据有以下两点认识。其一,各表中的数据仅为伪北平邮区的情况。沦陷时期,原属于北平邮区的察哈尔、绥远两省邮局被划出,邮区面积缩小。所以,此次接收的局所、职员及邮路中也不包括察、绥两省。其二,各表中的数据与实际接收情况有一定差异。由于局势问题,北平邮政管理局在接收时还无法对一些地方的局所及职工进行有效管理,邮路也无法保障全部畅通。

表1中,北平市区各级局所计234所,内地局所计12 135所,共计12 369所。

表1 接收伪北平邮政管理局各级局所数目表

①表1中,北平邮区内地代售处的具体数字目前没有确切资料,表中的50处为推测所得。根据《北平邮管局交通部邮电司关于接管与撤销军邮局、所编造北平邮区所辖邮局局名、设立地点和各内地局局长姓名的呈文、代电》可知,1945年6月底与1945年12月底北平邮区代售处分别为248处与241处,由于北平市区191处为定数,所以1945年10月接收时内地代售处的数目应在50~57处之间。考虑到《北平邮政管理局移交书》为1945年10月份所制,较接近于1945年12月份数据,所以表中暂取50处,但应知其确切数字介于50~57处之间。(参见《北平邮政管理局移交书》,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10-001-00935;《北平邮管局交通部邮电司关于接管与撤销军邮局、所编造北平邮区所辖邮局局名、设立地点和各内地局局长姓名的呈文、代电》,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10-001-01082)

表2 接收伪北平邮政管理局中方各级员工数目表

接收时伪华北邮政总局和伪北平邮政管理局分别有日籍职员42名与11名。日籍职员身居管理要职,是日伪控制北平邮政的直接力量,所以解雇这些职员是接收的重要步骤。在北平邮政管理局接收当日,邮政总局电令各区管理局,指示所有日籍人员不需留用。若因经手业务、银钱尚待清理须暂留者,作为征用酌给生活费,待清理完毕后立即解职[16]。伪华北邮政总局的42名日籍职员中,其中9人因经手业务未结,尚须留用继续整理,其余33人在接收后即予以解雇。留用的9名日籍职员,因经办事务次第完成,陆续于1946年1月至4月被分批解雇,最后一人为木口章一,于4月23日被解雇[10]。伪北平邮政管理局及所属各局共有日籍职员11名,自1945年11月1日起全部停止职务[16]。

表3 接收伪北平邮政管理局各类邮路里程表 公里

在解雇日籍职员的同时,李质君按照邮政总局的规定,重新组建管理局组织系统。在管理层方面,取消了原伪北平邮政管理局的副局长设置,特设加派邮务长一职,协助局长处理一切事务,同时还设财务和邮务两名帮办。在组织架构方面,日伪邮政时期在局长下面设科,科下设股。北平邮政管理局废弃科、股设置,将科改为股,股改为组,总共设有本地、内地、总务、会计、汇兑、寿险、储汇六股,以及人事室。人事方面,李质君发布的第元号局谕规定所有前伪华北邮政总局派任的各科科长、总视察员、各科主任科员、各股股长及各一等邮局局长,均应开去原有职务,另候委用[17]。第二号局谕对管理局人事做出了安排,除财务帮办与邮务帮办须由邮政总局另派外,其他各主要部门的负责人员均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调整[18]。

三、接收工作的总结

1945年10月22日,对伪北平邮政管理局的顺利接收标志着北平邮政沦陷历史的结束,北平邮政重新成为中华邮政的一部分。对这次接收的效果进行评价,需要明确“北平邮政”这一概念的内涵,即需要对北平邮政管理局与北平邮区加以区别。民国时期的全国邮政实行分区管理,北平邮区辖有北平、察哈尔省、绥远省全境,以及河北省内平汉铁路沿线、山西省北部、热河省西部等地邮局,北平邮政管理局为北平邮区的最高管理机关。理论上讲,完成对邮区内管理局的接收,也就完成了对于整个邮区的主权宣示,因为它们是一体的。但战后对于伪北平邮政的接收出现了管理局与邮区两个层面的差异,即对于伪北平邮政管理局的接收非常顺利,而北平邮区却没有恢复到战前的规模,接收效果受到了影响。

(一)管理局的接收层面

总体而言,伪华北邮政总局及伪北平邮政管理局的接收工作较为顺利:一是接收过程非常平稳,未出现抗拒接收的情况;二是接收工作非常流畅,接收速度很快。顺利接收局面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交通事业的接收是在军事接收之后。当时北平地区已经举行了受降仪式,伪华北邮政总局与伪北平邮政管理局中的日籍主管数量有限,且均为技术官僚,其极端主义情绪较军人为淡。在接收之前,双方已经就接收程序及各项细节进行了多次磋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两位日籍副局长都予以了积极配合。

第二,邮政系统具有成熟、严密的制度作保障。中国近代邮政从海关中诞生,在组织、制度方面深受西方影响,较早地形成了一套在当时较为先进的制度,主要体现在邮政组织完备、人事制度严谨与会计制度健全三个方面[10]。 邮政组织方面,从邮政总局到各邮区管理局再到各级邮局构成一个封闭独立的系统,政令的上传下达非常通畅,各区不能各自为政。由于西方因素在邮局的存在,国内各派势力与各级政府对于邮局发展干涉较少。人事制度方面,邮政有着严格的准入与考核制度。民国时期,想要成为邮政员工必须得有一定的学历,并经过严格的考试,不得临时擅自录用[19]。 同时,邮政员工待遇也较为优越,保证了员工能“专心久任、努力工作”,并通过一整套晋升制度来“赋予(员工)前途之希望”[20]。会计制度方面,邮政采用的是西方的会计审核制度,稽核严格,管理较为科学。这三方面的特点,保证了邮政的独立运转,外界因素一般难以对其造成破坏,在历经八年敌伪统治后仍基本与原来保持一致,这是能够迅速而完整接收的重要原因。

第三,沦陷期间日伪对于北平邮政的改造较小,基本保持原来的面貌。伪北平邮政管理局成立后,只是将原来的股改为科,原来股下的组改为股。除了名称稍作改变外,各部门的设置基本上与原来无异。从1940年3月开始,伪北平邮政管理局添设日籍副局长,其虽为邮局实际最高领导,但并未破坏邮局原有之组织系统与各项制度。邮政业务方面,除代订刊物及代购书籍停止办理外,其他业务都与沦陷前无异[6]173。组织机构与业务上的连续性保障了接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当然,以上提到的都是客观原因,接收委员进行的大量准备工作也是重要基础,这在前面已经提及。此外,伪华北邮政总局局长吴鸥及伪北平邮政管理局局长黄家德为了表示“诚意”,也都积极配合接收工作。在接收之前就将各项账目、钱款等整理妥当,将各类物资清点封存,并认真看管[21]。总之,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管理局层面的接收工作是较为顺利的,也是较为成功的。

(二)内地邮局的管理层面

前面提到,北平邮区面积广阔,完成对管理局的顺利接收并不意味着实现了对整个邮区的有效管理。1945年8月9日,苏联出兵中国东北,毛泽东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次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令“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及各区党委立即动员一切力量,向敌、伪进行广泛的进攻,迅速扩大解放区,壮大我军”,以便在日本投降时“能迅速占领所有被我包围和力所能及的大小城市、交通要道”[22]215。 日本宣布投降后,随着形势的变化,虽然中共武力夺取城市的计划难以实现,但在华北地区已经形成军事优势。8月22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发出指示,令各党委、军区改变战略方针,“以必要兵力着重于夺取小城市及广大乡村,扩大并巩固解放区,发动群众斗争,并注意组训军队,准备应付新局面,作持久打算”[22]243。从1945年8月日本投降到同年底,中共歼灭了河北省内大量拒绝投降的日伪军,特别是在冀南、冀中等地,将北平、天津、保定、石家庄分割成几个孤立的点[23]。

1945年10月接收时,北平邮区共有各级内地局所90处[注]该处主要指设于内地的一、二、三等邮局,但不包括代办所、信柜、邮站及代售处等邮政组织。下文中若无特殊说明,皆按此方式处理。,其中无法恢复局务的达53处,约占六成。这些局所或处于中共控制之下而无法接收,或因一时无力接收而由临近邮区代管[14]。在北平邮区河北省平汉铁路沿线各局中,处于中共控制下的局所共有36处,其中还可以勉强维持局务的有23处,无法进行工作、局务彻底中断的有13处[14]。 随着1947年初察绥两省邮务恢复,至当年3月,北平邮区共辖有内地局所121处,可以正常开展业务的有72处,约占全部局所的59.5%,剩下49处无法开展业务的邮局全部位于河北省境内,这也是战后北平邮政发展最好的一段时期[24]。 因此,相比较于管理局层面的顺利接收,北平邮区的内地局所从1945年10月接收到1949年2月被中共接管一直没有恢复到战前的规模,且变化频繁。

察哈尔、绥远两省在抗战爆发前也属于北平邮区,日伪在张家口设置的伪蒙疆邮电总局(后改称伪蒙古自治邦政府交通部直辖邮电科)也属于被接收的序列。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后,中共指挥八路军冀察军区抢占张家口,8月23日,八路军冀察军区第十二分区和第十三分区部队占领张家口,废除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25]。 伪蒙疆政府邮电科的日籍主管人员仓促撤至北平,中共张家口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冯树章、史光翟等接管了伪蒙疆邮政,并成立了张家口军管邮务委员会,开始着手恢复邮政业务[26]9。 所以,对伪蒙疆邮政的接收实际上是由中共完成的。

1946年国共内战爆发后,国民党军队相继占领了中共控制下的北平邮区的大部分地区。10月11日,国民党傅作义部占领张家口。10月17日,张家口邮电局临时办事处成立,筹备恢复组织与业务[27]。10月19日,谭俊山代表国民党北平邮政管理局接收了中共控制下的张家口邮政局[26]10。 在1946年的9月至12月期间,随着国民党军事的推进,察绥两省的大部局所相继恢复邮务。10月份恢复邮务的有张北、康庄、延庆、怀来、万全、新保安、沙城堡、涿鹿、涞水及宣化10处,11月份恢复邮务的有怀安、柴沟堡、天镇、蔚县、西合营、阳高、多伦及阳原8处[28],北平邮政也进入到战后发展环境相对较好的一个时期。

四、结 语

对战后国民政府接收伪北平邮政的相关工作,笔者有以下两点认识:首先,邮政接收工作整体而言较为顺利,特别是在管理局的接收层面。这离不开接收委员前期进行的大量准备工作,也与邮政系统完善的制度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无论是民间还是学界都认为战后国民党的接收工作是失败的,接收机构林立、政策混乱、腐败丛生等问题最为人所诟病。时任北平行营主任的李宗仁回忆:“当时在北平的所谓‘接收’,确如民间报纸所讥讽的,实在是‘劫收’,把一个民风原极淳朴的故都,旦夕之间便变成罪恶的渊薮。”[29]蒋介石在1946年视察北平时,也批评平津接收工作“过于零乱,且不多合理现象,致今后应澈底清查”[30]。当然,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邮政虽为政府部门,但较少涉及到经济利益,自身“油水”不多,其所属仓库至多存些单据、文具之类的办公用品,所以未出现经济接收中的腐败与混乱情况。相较于其他部门,北平邮政的接收较为迅速、顺利,并较快地将各项业务恢复起来。

其次,北平邮区的内地局所由国、共双方依据军事占领情况分别接收,国民党北平邮政的接收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若从邮区的统一角度而言,抗战胜利后的北平邮区一直没有恢复到战前状态,接收工作未能全部完成。但从接收角度而言,对于主权的宣示是接收的本质内涵,无论是中共还是国民党对日伪邮政进行接收,都完成了对于主权的宣示。所以,1945年8月中共接收伪蒙疆邮政及10月份国民党接收伪北平邮政都应视为战后北平邮区接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的存亡兴衰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日本宣布投降后,国民党立即收编了北平地区的伪军警,并借助日军力量,控制了北平。随后,在美军的帮助下,大量国民党军队进驻北平[31]。 而在华北地区,国民党军队仅占领了几座城市和一些交通要道,其他地区均为中共前期所控制。国、共双方在北平邮区内不同地区间的力量对比是造成接收效果出现管理局与内地差异的根本原因。邮政的生存与发展依赖稳定的社会秩序,其工作开展的广度与深度都受时局的制约。接收工作亦是如此,军事接收先于其他接收,也决定了其他接收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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