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新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相继推出。全国版清单长度由63条减至48条,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其中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开放扩大,同时还列出了汽车、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路线图和时间表。2018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延续了“越来越短”的特点,特别管理措施也减少为45项。
点评:两个负面清单越来越短,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大,而且会形成自贸区版和全国版清单的相互融合和渗透。譬如通过自贸区措施的复制和推广,不仅使全国版负面清单实质减少而且会使外资开放度内涵提升,由此再倒逼自贸区版和全国版负面清单继续缩短。外商在华投资的产业越来越宽泛,外资所受投资限制越来越少。内外资在中国市场的待遇越来越均衡,中国市场将为全球资本开创一个百舸争流、竞争更充分的空间。
全国版负面清单已经给外企外资释放了相当广阔的市场。譬如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给出了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的时间表——2021年。再如制造业的基本开放,到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船舶和飞行行业取消外资限制等。还有就是放宽了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限制,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以及资源领域的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等。
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给予外企外资的市场自由度更大。自贸区毕竟是“试验区”,负面清单不仅比全国版的要短,而且外企外资在“试验区”的开放程度更大。
中国两个负面清单的公布非同寻常。定量而言,两个负面清单都在继续缩短长度,这不仅意味着外企和外资在华的投资领域在扩大,而且股比上也得到提升。因此,外资在中国,通过“区内区外”可以实现全产业、全行业的更小限制投资,尤其是可实现在敏感产业和重点行业的控股乃至独资经营权。定性而言,中国两个负面清单的公布,意味着中国按照自己的节奏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消除了外國的怀疑,消化了外商的顾虑,消解了外资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