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米
用将近两年的过渡时间,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将于2019年初实现100%集中交存。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此前这笔“躺赢”的备付金利息收入来源将彻底被堵住。
点评:中国人民银行6月29日发布《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8】114号,下称“114号文”),规定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
交存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一(遇节假日顺延),交存基数为上一个月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跨境人民币备付金账户、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外汇备付金账户余额暂不计入交存基数。
央行为了消除备付金风险隐患,逐步收编、集中存管的大方向,市场早已有预期。最早是在2017年初,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文称,客户备付金采取专款专户集中管理。《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2017年末,央行再发文称,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具体而言,2018年1月仍执行现行集中交存比例20%,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至4月才将集中交存比例调整到50%左右,5月初,央行试点26家支付机构全额交存备付金。
央行整治备付金存管主要是因为目前中国的支付机构客户備付金存在两个特点:一是非常分散,二是规模增长很快,这决定了存在风险隐患。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央行的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一些严重违规问题,部分支付机构挪用与占用备付金、部分备付金存管银行未履行备付金监督责任或流于形式。同时还有一个趋势就是,很多支付机构的盈利模式中,主要的盈利来源并不是支付服务,而是吸收资金沉淀,通过备付金的利息盈利,走向已经“跑偏”。根据央行统计,支付机构备付金利息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为9.52%。其中比例最高的是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机构,备付金利息收入占比高达22.24%;其次是网络支付机构,占比为11.26%;银行卡收单机构的备付金利息收入占比1.81%。此次央行直接将政策执行到“顶格”,备付金100%集中交存,意味着备付金利息收入将不再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入来源之一。
有专业机构认为,这将会彻底改变未来支付机构的收入结构。对于一些收入来源单一、备付金利息收入依赖度较高的地方性、小规模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言,造成的冲击是致命的。
值得注意的是,114号文的出台就在第三方支付机构断直连、变网联的前一天。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利好断直连,通过网联平台集中清算,实际上是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把指令原封不动地交给银行,支付机构本身沦落成传递指令的通道,丧失了对备付金账户余额调整的自主权,从而降低了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的动力,促使其主动交存备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