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亮 张璐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现有的经济模式已经难以满足人们追求更便捷有效的生活节奏的需求,共享经济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共享单车正是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也是矛盾的时代新宠,它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对于“共享单车”显现的诸多问题,从公共治理的视角看,应从政府、市场、公民多个方面探究原因,并据此寻求解决之道。
关键词:公共治理;共享经济;共享单车;负外部性
中图分类号:C9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8256.2018.04.002
0 引言
在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共享经济模式实现了可利用闲置资源的高效供需对接,顺应了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此得到蓬勃的发展。近年来,共享经济成为我国两会的热门话题,在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政府曾多次提及。“共享经济是由于社会资源的闲置性和分散性存在,要以此为基础提升限制资源的利用率,将分散的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发展服务型经济”[1]。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及“互联网+”是最大的共享经济平台,我国政府必须积极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从而使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革[2]。面对“互联网+”及共享经济这样的新事物带来的新问题,政府关键是要趋利避害,采取一种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
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运用、智能手机的普及、第三方支付的流行、国家政策的支持、风险资金的流入以及消费观念的提升等因素使得我国共享经济已经渗透到国民消费的各大领域,如交通出行、房屋租赁、物流领域、金融领域以及专业技能等。其中共享交通是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先锋,也是共享经济发展的最好、最快、最受人们接受的领域。而共享单车是共享交通的典型代表,共享单车的产生正是基于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和移动支付、GPS卫星定位等技术[3]。共享单车一经投入市场,就因其价格低廉以及低碳环保等优点深受消费者喜爱,除此外,大多资本家也看到了共享单车行业的红利,纷纷涌入此行业中。2014年至今,就产生了ofo小黄车、摩拜单车、优拜单车、小鸣单车、哈罗单车、永安行单车等几十家共享单车品牌企业。不可否认,共享单车的出现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不少便利,但无论是共享经济,还是共享单车,它们都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新生事物,它们的出现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改变着城市的面貌,改变“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方向,也将改变政府应对新事物、融入新事物的方式[4]。它们在高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问题,而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社会的正常运行,亟需政府、市场、公民一起努力协同治理解决。
1 共享单车的现存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共享经济也称分享经济,指把自己闲置的物品租赁给陌生人获取报酬但是仍然保留物品所有权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对分享经济定义如下:分享经济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整合,把海量的分散化闲置资源进行分享,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的总和[5]。共享经济最早兴起于发达国家——美国,美国公民利用各种中介渠道来与他人共享闲置的房屋、车辆甚至是个人技能。在《共享经济:重建未来的商业模式》一书中,美国学者Robin Chase将共享经济的含义分为三个部分:产能过剩(闲置资源)、共享平台和人人参与。共享经济鼓励商品的所有者与物品使用者在共享平台的基础上,把闲置资源高效利用起来,以相互信任的方式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生活[3]。在我国,依靠“互联网+”平台发展起来的共享经济,随着政府的助力推广以及实施条件的进一步完备,共享经济发展态势越发迅猛。
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共享单车专业名称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指企业与社会合作,在如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特定区域为市民提供的自行车的共享服务。共享单车是一种典型的分时租赁模式,使用方法相当便捷,使用者只要在手机下载共享单车品牌相应的客户端应用软件,通过简单的步骤进行用户注册,在支付一定额度的押金之后应用软件就会定位发现周边的共享单车,使用者只要找到离自己最近的一台共享单车就可以扫码进行开锁骑行使用,最后根据使用时长计算费用,然后使用者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支付)支付费用。在使用完毕之后可以停在不影响正常交通通行和下一位使用者使用的任意地点。 共享单车倚靠互联网技术的创新、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以及第三方支付方式的流行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我国,共享单车实际上是从2016年才开始发展的,但在短短两年间,共享单车遍布全国各线城市。
1.1 共享单车发展现状
中國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截至2017年6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用户规模数量达1.06亿,其用户数量占网民总体数量中的14.1%。共享自行车的业务范围已从一、二线城市渗透到三、四级城市[6]。而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底,共享单车用户规模达2.2亿人,与2016年0.2亿人相比增长了10倍。但随着共享单车市场格局渐趋稳定,预计2018年用户增长速度将会放缓。
2017年,共享单车行业融资总金额达258亿元。其中,仅摩拜单车以及ofo单车两家融资金额就约为155亿元人民币,成为共享单车行业的领军平台。继ofo、摩拜之后,哈罗单车以后起之秀的姿态进军共享单车市场,成为共享单车市场的一匹“黑马”。在2017年底统计,一共有77家共享单车企业出现在我国共享单车市场,累计投入了2300万辆共享单车[7]。共享单车企业过度投放共享单车已造成许多城市负外部性问题,近期,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开始禁止共享单车新车的投放。
伴随着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一连串的问题接踵而至,在2017年年底,共享单车发展出现问题,大批共享单车平台面临倒闭危机。有学者总结2017年共享单车行业主要有三大现状[8]:①共享单车平台问题开始显现;②押金问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③市场竞争愈发残酷。共享单车市场正处于艰难的转型期,市场竞争愈发残酷,大多共享单车企业被资本无情抛下。共享单车平台退出、破产、用户押金难退的问题层出不穷。不仅如此,由于我国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对共享单车押金进行监管,当平台破产导致用户押金无法退还时,用户不能通过有效政策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造成用户体验的大幅度下降。
共享单车行业未来的发展有以下三大趋势[8]:①专业化。随着共享单车市场不断发展完善,用户体验需求将越来越大。因此共享单车平台需要加大对物联网、AI等信息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构筑行业壁垒,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服务。②多元化。2017年,部分共享单车平台开始进入其他领域,与此同时,许多平台加入到了共享单车产业。2018年,单车平台将发展多元化,逐步参与互联网约车、共享汽车等相关行业,进一步改善出行领域的生态化布局。③集中化。2017年共享单车行业份额已经大洗牌,许多平台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整个共享单车市场被剩下的几家平台瓜分,呈现集中化发展的态势。
1.2 共享单车现存问题
共享单车发展至今还是衍生了许多负外部性问题,突出问题主要有共享单车的乱停放、人为破坏和私自占有共享单车、共享单车用户信息泄露风险、共享单车押金导致的信用危机。
1.2.1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
随着共享单车投放量不断增多以及用户规模不断扩大,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城市公共空间治理。共享自行车的无序行为往往占用人行道和盲道,造成堵塞交通干道等问题。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影响着城市市容市貌的文明建设。因此,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的注意,相关部门也开始整治“单车围城”的现象。但是“运动式治理”使得共享单车的乱停放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便有声音讽刺共享单车行业将“生于无桩,死于无章”。
1.2.2人为破坏和私自占有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被恶意破坏的现象已屡见不显,例如共享单车车胎放气、轮胎变形,有些单车的轮胎和车座等单车零件被拆卸,有些共享单车被人私自喷漆、装大梁、安装婴儿座椅,更为令人发指的行为是把共享单车丢进河流、山沟、山坡,还有些共享单车的车锁则是被损坏,并被人上了私锁“占为己有”。破坏共享单车的方式层出不穷,虽然关于蓄意破坏共享单车的种种恶劣行径常常被大众媒体所报道,但是这样的现象和行为却没有被抑制,反而有些网友还以破坏共享单车为荣拍视频分享到网上。
1.2.3共享单车用户信息泄露风险
由于共享单车的租借是通过用户手机扫取二维码,就可轻松完成租车与付款行为,不法分子正好抓住这种便利支付方式进行犯罪行为的实施。有的犯罪份子会将病毒链接在二维码上进行诈骗,甚至会泄露用户自己的个人信息,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在这个“掌握了信息资源也就掌握了一切”信息化时代,信息泄露已经不是什么新鲜问题。共享单车的扫码租借导致用户财产流失的新闻也屡屡发生,这也说明了共享单车平台必须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密的技术,防止不法分子的的信息盗取。
1.2.4共享单车押金导致的信用危机
伴随着共享单车企业数量和共享单车用户数量迅猛增加,共享单车的押金问题开始引发企业的信用危机。如何处理押金库中数额巨大的用户押金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例如,摩拜单车在30多个城市投放100万辆单车,成为超过4亿人次的出行选择。数千万人在摩拜单车平台的进行了账户注册,以1000万人的注册数量计算,押金数额就已经超过30亿元。共享单车企业已经具备金融企业的属性。但是,共享单车企业还没有形成盈利模式,存在不容小观的用户押金风险。共享单车市场竞争越来越残酷,大多共享单车企业已经被资本无情抛下。虽然媒体频繁曝露出共享单车平台退出、倒闭、用户押金难退等的问题,但是因现行法律法规根本无法保障用户的押金,共享单车的用户往往是“求助无门”。
1.3 共享单车负外部性问题原因分析
共享单车是矛盾的互联网时代新宠,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以上所描述的负外部性问题。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共享单车负外部性的问题,从来不是单一主体造成的,不管是政府、还是市场(共享单车企业)、还是公民都有对共享单车的负外部性问题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笔者从政府、市场、公民三方面对共享单车存在的负外部性问题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1.3.1政府部门监管滞后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不管是对共享单车的供给方(共享单车企业),还是对共享单车使用方(公民)都缺乏监管职责的行使。共享单车是新兴事物,我们可以理解为政府面对处理新兴事物的无措,但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政府在对共享单车的监管方面还是过于不足及滞后。以至于随着共享单车负外部性问题愈加严重的时候,政府的不足也就猶为凸显。
政府对共享单车监管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①政府对共享单车企业设置的准入标准过低。这使得共享单车企业为了占有更多的市场规模,开始过量投放自家品牌的共享单车,导致城市里共享单车的品牌太多,使得共享单车在某些区域供求远远大于需求,也就造成了共享单车数量过多侵占公共空间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与此同时,共享单车企业的信誉以及共享单车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②共享单车产生问题时政府对不论企业还是使用者的处罚力度不足。目前共享单车的管理还是多部门交叉管理模式,在对共享单车的管理方面出现管理部门权责不明确现象,管理部门在权责边界不清的时候,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出现“不知道谁该管,谁都不想管”现象,管理部门之间开始责任推诿,致使政府部门管理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行为使得共享单车企业和使用者“有恃无恐”,从而纵容了共享单车问题的严重化。③政府对共享单车的管理政策响应滞后。共享单车产业兴起于2015年,集中爆发在2016年,然而直到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才共同出台“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此之前,中央对共享单车没有配套的管理规范,地方政府“摸着石头过河”,导致各地有各地的管理方式、管理态度和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往往是在共享单车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地方政府不得不有所作为的时候,才开始出台相关政策。政策响应的滞后让缺乏规范束缚的共享单车在无序中“野蛮生长”,让共享单车给城市带来的负外部性问题越来越严重。可以说,政府早已错失了在共享单车起飞之前进行有序引导的治理“黄金期”。
1.3.2市场(共享单车企业)恶性竞争
盈利是企业的出发点也是最终目的。共享单车一经出现就深受资本市场的青睐,使得无数的企业积极在共享单车的千亿“资本蓝海”抢得一滩,可以说市场资本的竞争性赋予了这个新兴产业极大的活力。在近年来,继摩拜、ofo成为共享单车的先头企业之后,哈罗、优拜、小鸣等共享单车公司便紧随其后,为抢占市场资源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价格战、数量战、押金战、服务战越演越烈,推动着共享单车行业迅猛扩张。共享单车行业内的恶意竞争大大加剧了共享单车的负外部性问题。
共享单车企业恶性竞争造成负外部性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种:①共享单车数量过度投放。多数共享单车企业在某些区域大量投放自家品牌的共享单车,以一种强烈刷存在感的行为从视线和心理两方面刺激用户,目的是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②共享单车企业只投不管。共享单车企业为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往往是激进地投放共享单车,却忽视了线下对共享单车运营管理重要性,这也就加剧了城市中共享单车数量超负荷的问题。共享单车企业的过度投放与只投不管双重加重了城市对共享单车的承载压力,这也是共享单车给城市带来的负外部性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1.3.3公民文明素质低下
公民作为共享单车是使用者,也是造成共享单车负外部性问题的重要主体之一。经济人假定“作为一个个体,无论其地位如何,本质都具有一致性,其基本动机是追求个人利益,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人的自私自利心理,导致人们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眼前的利益,往往就对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视而不见。共享单车作为由市场提供的准公共物品往往得不到人们的爱护。在共享单车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视线的同时,共享单车被人恶意破坏和私自占有,被不法分子用作诈骗工具等的新闻报道也屡见不鲜。虽然我们不能因共享单车问题一味指责公民素质低,但是我们必须要承认的是,在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当下,仍有许多的公民的素质真的远远落后于我们社会和人类的发展。
2 共享单车公共治理模式分析
2.1 公共治理的理论路径
公共治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西方福利国家,当时西方福利国家出现经济“滞胀”和政府管理危机。在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情况下,西方国家不得不推动政府行为开始由统治向治理转变。
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定义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我国学者俞可平教授认为,治理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和满足公众的需要。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是治理的基本目的。作为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的过程,治理包括必要的共同权力、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法[9]。
公共治理理论的主要观点有:①治理主体不再单一化。公共治理要求创造一个由政府、市场和社会一起组成的全方位的管理体系,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互相合作协商。②主体间权力的互动和依赖,构建公民社会。执政者的权力应该受到制约,民众应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市场应该在保持竞争性和自由性的同时自律并服从政府监管,三者之间既相互合作,也相互监督。③构建自组织网络。在自主自治网络体系形成,治理主体在发挥自身能力和资源的同时,放弃适当的权利,加强彼此的沟通交流,建立起一个公共事务管理联合体。
本文认为,公共治理是指政府、市场、社会在为解决社会、经济、政治问题时彼此依赖彼此协调的一个持续互动过程,即:公共治理是多元主体平等、协同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
具体而言,政府、市场与社会是现代社会的三种基本构成力量,三者各有其运行机制。三种力量都需要有效的约束,三种力量之间与三种机制之间的良性交集、互动与制衡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10]。针对共享单车这样的公共问题的治理,首先要意识到并不是政府、市场或是公民单一主体造成的。因此,治理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政府、市场和公民三方应参与合作,共同解决共享自行车的负外部性问题,促进共享自行车的健康发展。
2.2 共享单车公共治理模式的实现
2.2.1政府对共享单车加强监管力度
根据以上分析,政府对共享单车缺乏监督,所以政府可以做以下措施加强监管:①政府提高共享单车企业准入标准,协助加强共享单车行业规范。政府应当在共享单车投放城市前对共享单车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实施“档案管理”,以及实际考察共享单车企业的信息保密工作以及共享单车质量问题,做好共享单车准入规范工作,对共享单车及其企业从源头进行监管。②从多部门中抽取人员组成一个独立的“共享单车治理工作小组”,对城市共享单车进行专项且持续的治理,既能防止多部门管理的弊端,有效提高管理效率以及管理质量,又能使共享单车问题的解决求助“有门”的同时有效避免共享单车的“运动式治理”。③完善有关共享单车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共享单车破坏占有等恶劣行为的处罚力度。政府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共享单车的治理从政策和法律入手,从而规范地方政府对共享单车治理的方式、以及处罚利用共享单车违法违纪的不法分子。④政府应改善城市道路规划,合理设置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共享单车的数量和共享单车的使用人数与日俱增,选择使用共享单车作为出行方式已成为城市居民的休闲健康的生活方式之一,因此政府在完善城市规划时应理性考虑共享单车停放问题,为共享单车设置合理的停放区域,并对公民进行有效引导。
2.2.2市场(共享单车企业)加强自律
共享单车企业的恶性竞争导致的对城市共享单车“过度投放”及“只投不管”是造成共享单车负外部性的主要原因。因此共享单车企业应该加强自律,消除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市场加强自律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种:①提高企业自身的技术能力,给共享单车的使用者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以此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促进行业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②自觉遵守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规章制度,在保证自身企业的活力的同时服从政府的监管。③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为人们服务,满足人们的需求。共享单车作为市场提供的公共物品,在一定意义上讲,共享单车的提供是为了实现更多的公共利益从而达成企业的私利。因此共享单车企业应该本着“既能满足用户需求,又能不影响城市治理”的原则自觉合理规划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促进公民绿色出行。
2.2.3公民提升自身文明素质
共享单车为许多人带来了便利,但共享单车并没有因此得到很好的爱护,反而被一些人以各种方式进行“折磨”。有人说,共享单车是一面社会的“照妖镜”,反映了社会上很多人的丑陋面目。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非法利用等各种行径说明了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并不意味着是全体公民的素质都得到了提高,事实上还是有很多的公民素质远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在此看来,公民提升自身素质是一个必要且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仍需要对公民、对社会抱有最大的信心。在共享单车治理问题上,公民能做的有很多,列举如下:①积极响应并参与关于共享单车治理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②监督政府以及企业解决共享单车问题;③积极向共享单车平台反馈共享单车的意见,促进共享单车平台的改进等。
共享单车的公共治理是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包括市场、公民协同合作的一个持续互动过程。共享单车的负外部性问题纷繁复杂,对其治理从来就不是能一蹴而就的,因此解决城市共享单车负外部性问题,政府、市场、公民都要用以最大的耐心和决心。
3 共享经济的发展建议——基于政府的视角
中国已进入“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借助移动互联网平台发展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作为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共享经济还存在许多问题:①共享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的经济模式。借助共享平台的共享经济,可以促进供应方与需求方之间的有效联系,增强了与传统企业相比的竞争优势。这也触动了传统企业的利益,造成了传统企业利益者的不满,导致利益既得者对共享经济模式的不理性打击破坏。②共享经济发展的环境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共享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是信用体系的完善。信用制度的缺失将成为共享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③共享经济存在法律滞后、缺乏监管的问题。我国现存的经济社会管理制度、相关法律仍是基于传统工业经济与工业化大生产的要求制定的。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共享经济具有网络化、跨区域、跨行业等区别于传统行业的明显特征。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已经不能适应共享经济的发展。正因为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目前许多共享经济模式游走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根据以上共享经济的显存问题,笔者从政府角度出发提出推动共享经济的发展三条建议:
3.1 政府積极引导传统经济借共享经济之势转型发展
政府应该意识到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式的经济模式,定会对传统行业带来冲击与挑战。政府应该积极引导传统企业树立开放包容的态度,主动探寻与共享经济合作发展的可能,使其自发并积极主动地推动自身转型升级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政府在积极创造和提供传统经济与共享经济合作的机会的时候,还应该给予传统经济转型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3.2 政府与企业、公民共同加强诚信建设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信用体系作为支撑。政府应积极与企业合作,尽快形成完整的征信、采信、用信和惩戒的信用制度体系,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最大限度地利用信用信息来监督和约束信用违约行为。政府还应该与公民的共同努力,构建诚信、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政府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如加大失信行为处罚力度,增加失信行为成本等,与公民一同营造作假失信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全社会监督惩戒氛围。
3.3 政府要完善与共享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
共享经济这种新经济形态想要获得充分发展,政府就必须为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政府应根据共享经济的特点,通过立法,为共享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共享经济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可持续发展。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及时主动地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严格的问责机制。也就是说,政府监管部门对共享经济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抑制其发展。共享经济应该在法律的保护下,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得到更好的发展。
4 结语
新生事物的出现,总是要有一段被接受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往往能反映问题也能解决问题,可以说这是一段事物发展的“黄金期”。不管是共享单车还是共享经济,对我国而言都是新兴事物,而它们也正处于发展初期的“黄金期”。而我们面对新生事物在发展初期出现的问题,首先要保持一种包容的态度,接受并支持新生事物的发展;其次要谨慎对待,不能放任问题加剧,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扶持新兴事物的成长,使其得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正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说,对待共享经济、或共享单车等新事物,我国政府应该采取“包容和审慎”的监管方式。而市场应该在保持竞争性的同时应该自觉承担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杜绝恶性竞争的发生,使得市场机制自由但却有序的运行;公民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应该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与政府、市场三者共同营造一个适宜共享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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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ing Econom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Management:Taking Bicycle-sharing as an Example
XI Liang1,2,ZHANG Lu1
(1.School of Government and Law,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Zhuhai 519087,China,
2.School of Marxism,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 China)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he current economic mode has not been able to meet the needs of people seeking more convenient and effective rhythm of life, and sharing economy has developed more rapidly in this era. Bicycle-sharing is a typical example of sharing economy, and it is also a new but paradoxical pet of the times. It brings a new set of problems as well as conveniences. Using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search,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bicycle-shar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governance,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better development of bicycle-sharing in China and provide ideas and directions for the government to supervise and govern the sharing economy.
Keywords:public management;sharing economy;bicycle-sharing;negative externalities